高校贫困生资助问题的研究

2016-03-16 06:35
关键词:助学金贫困生资助

刘 合 友

(中原工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0)



高校贫困生资助问题的研究

刘 合 友

(中原工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0)

高校贫困大学生的资助问题是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教育改革以及社会发展而凸显的另一重要社会问题。为建立有效的贫困生认定机制、科学的贫困生资助体系以及创新实施方案,分析我国贫困大学生资助现状,找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解决办法,为高校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的创新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

资助对于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至关重要,关系着学生的切身利益,对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乃至和谐校园的建设都起着一定的促进作用,资助工作已经成为国家高度重视的问题。对大学生资助问题的研究有利于清晰地将资助政策呈现出来,从而更好地在实际的操作过程当中将政策落到实处,真正帮助到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以解决他们面临的经济困难。

1 贫困生资助现状分析

为给贫困大学生提供有力帮助,国家设立了种类较多的助学金形式,例如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免费师范生等,一些学校还会根据本校具体情况提供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措施来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多种形式的资助有效地促进了资助体系的形成,大大减轻了贫困学生的家庭负担,扩展了资助的范围。

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数据,大概有8 543.78万人次的各类学生在2014年得到了相应的国家资助,比上学年增加了6.86个百分比,资助的总金额达到了1 421.28亿元,比上年增加了19.92个百分比,资助金额累计增加了236.13亿元。其中高校资助更是达到了历届的新高,为716.86亿元,比上年增加了24.86个百分比(2014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

2 贫困生资助体系存在的问题

2.1资助金额仍难以满足学生需求

经过调查,大约有24%的在校学生可以得到相应资助,这样基本可以涵盖85%的贫困大学生,而在偏远山区则难以达到全面覆盖。每年的大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金额相对较大,所以从资助的金额方面来讲每年国家或者学校给予的2 000—4 000元左右的资助,对于学生的生活虽然有很大的帮助,但仍远远满足不了生活所需。

2.2资助主体相对单一

现在的资助体系是国家、学校、社会等三个主体来承担的,由于这个体系是初步形成,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难免遇到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所以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基本还是由国家和学校来承担的。按照国家的规定,学校应将学校收入的4%—6%的资金投入到贫困生的资助中,但是现在由于学校的扩招导致学校将资金主要投入到了校舍的扩建当中,所以很多高校资金紧张而没有落实贫困生资助资金预算,有些高校只能从紧张的资金当中调拨出一点,远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

2.3贫困生认定缺乏科学性

高校贫困学生资助是需要逐及审批的。目前我国高校认定贫困生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一是依据学生所提供的盖有村、乡(镇)、县(市)三级民政部门公章的贫困证明;二是根据班级的人数来确定贫困的人数,然后再依据学生的投票来选出资助的对象。以上两种形式都有漏洞,前者主要是容易弄虚作假,后者看上去非常公平,但是容易造成学生拉帮结派来骗取资助。总体来说,目前高校实行的这两种认定方式缺乏科学性。

2.4约束和监督机制相对落后

助学贷款是为了解决贫困生维持学业而提供的资助政策,由于现在信用评级在我国发展还不完善,这就容易造成一些贫困家庭难以按时还款,甚至出现一些恶意拖欠贷款的不良行为,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银行资助的积极性。助学金本应是资助那些无力支付生活费用的大学生,但是有些大学生在拿到助学金后大吃大喝,助长了不正之风的发展,也使助学金失去了资助生活困难学生的真正意义。

3 贫困生资助政策存在的问题之原因分析

3.1政府对贫困生的支持力度不够

虽然近几年,国家在高校贫困生资助的政策方面力度较大,但对学校的资助仍难以满足高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随着高校生源逐年增加,高等学校教育经费的需求也不断攀升,其他因素也增加了贫困生的入学成本。而由于政府在对教育的扶持力度上与高校的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存在一定的差距,最终学校用于贫困生的资助“捉襟见肘”,这也很难从根本上解决贫困生的生活、学费等方面的需求问题。

3.2资助政策不健全

3.2.1学生信息真实性不高

根据以往评选情况,部分学生为获取贫困资助,对个人的基本信息、家庭情况、收入等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这就给高校对大学生贫困资格的认定增加了难度,给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开展带来了诸多不便。学生虚报信息,学校为展示资助成效而伪造相关信息等现象的出现也反映出政府资助管理政策的不健全。

3.2.2无息贷款缺乏安全性

国家对贫困生的资助政策多数是属于无偿性质的,只有国家银行的助学贷款形式是有偿的,高校及生源地贷款不需要学生做任何担保或抵押,学生贷款则完全依赖学生的信用。但在实际过程中,部分毕业生由于信用的缺失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国家银行遭受经济方面的损失,从而使国家银行在对贫困学生贷款资助方面的积极性大打折扣。

3.3资助后期缺乏教育及引导

目前我国资助形式虽然多样,但多是无义务的直接经济资助方式。不管是国家助学金、励志奖学金,还是一些社会组织、个人等设立的助学金,都是通过直接经济资助形式,不需要受助贫困生承担任何责任。虽然目前一些高校开始尝试使受助者进行短时间的义务劳动,但对受助对象仍然没有其他约束条件。而无义务的直接资助形式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容易给受资助者带来一定的消极影响,并使其陷入“弱势群体”的尴尬局面。学校在对贫困生进行资助时可以适当地附加一些义务,这样不仅能使获得助学金的学生珍惜来之不易的经济资助,还能减少无偿资助带来的负面影响。例如,中原工学院对获得助学金的学生要求每个月须从事不低于20小时、不高于40小时的义务劳动。

4 解决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问题的对策建议

4.1加大高等教育经费投入

从精英化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转变,是我国近年来高等教育的变革。在高等教育经费的投入上,应借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经验,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高等教育经费投入体系,并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我国高等教育经费的投入计划:到2020年,国家高等教育经费的投入约占全国GDP的1.1%。加大国家高等教育的经费投入,逐步提高政府财政性拨款,才能真正解决我国资助工作在当前遇到的困难,使更多的贫困生享受国家的资助。

4.2增加勤工助学岗位

勤工助学是通过在校生付出劳动最终获得相应报酬的一种资助形式,它不是助学金等其他的无偿资助。但就目前的整体情况来看,与基数较大的贫困生群体来说,高校能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则显得微乎其微。例如,中原工学院目前有在校生2万多名,有9 000多名贫困生(学校贫困认定的结果),而勤工助学岗位却仅有800多个,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因此,这就要求高校必须根据学校情况做出必要的改革。

第一,学校应遵照国家关于勤工助学专项基金的相关规定,将学生每年上交的学费以及学校事业性收入总和的10%用于勤工助学的资助;第二,高校应根据本身情况、贫困生现状以及勤工助学岗位的需求,适当增加一些办公室助理、教学部秘书,学工部助管等相应的岗位;第三,学校主动与企业、公司等用人单位建立“就业实习基地”的合作关系,为在校生提供更多的勤工助学岗位。

4.3加大社会资助的参与力度

虽然每年国家对贫困生的资助金额呈不断上升的趋势,但对于庞大的贫困生群体而言,还是无法完全满足贫困生的资助需求,所以国家相关部门应该拓宽社会资助渠道,发动社会组织及个人加入到高校贫困生的资助队伍中。同时,政府部门还应作为资助工作的引导者,整合国家资助政策和社会资助团体,将有偿和无偿的资助方式有机结合,积极鼓励社会组织捐资助学,引导社会组织加入到高校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中去,通过设立助学金、基金会等形式为贫困生提供资助。同时可以鼓励一些企业进驻到高校,通过“高校—企业课堂”模式,为高校贫困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的机会。

4.4健全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机制

在对学生进行贫困认定的过程中,必须充分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家庭收入等信息,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认定标准,以保证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应每年对在校生进行一次认定,避免因家庭突发情况或变故造成家庭贫困的学生陷入困境,合理引入班级学生民主评议制度,建立贫困生信用机制,签订贫困资助承诺书,并对资格认定后的贫困生不定期进行抽查核实。同时建立高校贫困资助的监督惩罚制度,如若在评定过程中出现提交虚假信息等情况,一经核实,取消其未来两年的评选资格;情况严重的,学校要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并建立学生不良信息记录库。

4.5建立专门的资助机构

为了建立公正的资助环境,学校应该设立专门化且比较独立的资助机构,由专门的人员来负责日常资助管理事务,形成比较科学合理的资助管理系统,避免重复资助等现象的出现。高校还应该成立监督机构,以监督管理资助政策的执行工作,保证相关人员能够按照要求来处理好各项资助事务。高校的资助发放和班级的辅导员有很直接的关系,应该强化辅导员的责任心,使其本着为学生、学校、国家负责的态度,做好资助工作。资助涉及到学生的直接利益,而且资助工作比较繁琐但又马虎不得,所以要求负责资助工作的管理人员必须掌握相应的政策和法规,同时还应该掌握、熟悉金融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以确保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4.6发挥网络新媒体优势

“公平、公开、公正”是资助资金发放的一个重要原则。现在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已经深入到了各个方面,所以我们应该利用这个平台让学生都能比较清晰地了解国家和学校对于贫困生资助方面的政策,从而营造一个比较公开公平的政策环境。信息公开是为了让学生了解何种条件才能享受到国家的资助,这样的信息公开制度可以有效地避免一些人为因素的影响,提高资助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5 结语

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应该发挥政府的监督作用,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完善国家、社会等多种形式的资助方式及渠道,增强学生的自立意识;整合社会团体的各种资源,完善资金来源渠道;最后将经济资助和育人相结合,以便更好地发挥资助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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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靳京阳.高校贫困生认定和资助问题研究[D].石家庄:河北师范大学,2013.

[4]黄贝.我国普通高校教育经费政府投入比例问题探析[J].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

责任编辑:卢宏业

10.3969/j.issn.1674-6341.2016.05.033

2016-07-11

刘合友(1985—),男,河南台前人,助教。研究方向:体育教育训练学、思想政治教育。

G647

A

1674-6341(2016)05-007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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