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少工委
在青海省西宁市阳光小学模拟法庭的观众席里,坐着区司法局局长、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知名律师,而台上的“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等却是稚气未脱的小学生,原来这里正在进行一场模拟审判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庭审围绕着一个发生在校园中的特殊案例展开:班长李某,在自习课上提醒说话的赵某某认真上自习,结果两人发生争执。赵某某让李某道歉,李某拒绝了。课后,赵某某越想越觉得自己没面子,就找了好友井某某一起把李某打成重伤。虽然当天赵某某和井某某到公安局自首,检察机关仍依法对他们提起公诉。
围绕案情,“审判长”公正沉稳,“公诉人”慷慨陈词,“辩护人”主次分明,“被告人”逼真演绎,控辩双方纷纷举证,进行了精彩的法庭辩论。由于被告都是未成年人,法庭在对他们进行了当庭教育后,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宣判。区法律援助中心徐靖主任对本次活动进行了点评,她说青少年正处于人生发展的黄金时期,但是有些人却因一时冲动,铸成大错。通过以案说法,既普及了法律知识,又教会队员用法律的武器来面对不法侵害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参加活动的队员们认为,模拟法庭不同于上课的说教,是一种参与体验式的教育。通过这次活动,大家了解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法治”,今后将努力做到遵纪守法,按规则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