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贯群
(邳州市人民医院心内二科 江苏 邳州 221300)
不稳定型心绞痛是介于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和急性心肌梗死之间的一种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1]。冠状动脉狭窄、冠状动脉痉挛、冠状动脉栓塞等均可导致不稳定型心绞痛的出现。相关的调查数据显示,冠状动脉发生 粥样硬化狭窄及(或)冠状动脉痉挛均是诱发不稳定型心绞痛最主要的原因[2]。不稳定型心绞痛的病理机制较为复杂,且患者病情的变化快,若未能及时对其进行有效的治疗,可危及其生命。为了进一步探讨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的有效方法,我院对收治的30例此病患者在进行常规治疗的基础上加用美托洛尔缓释片和麝香保心丸进行治疗,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现报告如下。
1.1 一般资料 本次研究的对象为2013年~2015年期间我院收治的60名冠心病不稳定型心绞痛患者。按照治疗方法的不同将这60例患者分为常规治疗组和联合治疗组,每组各有30例患者。在常规治疗组的30例患者中,有男性15名,女性15名。他们中年龄最小的45岁,年龄最大的80岁,平均年龄为60±0.7岁。在联合治疗组的30例患者中,有男性14名,女性16名。他们中年龄最小的44岁,年龄最大的75岁,平均年龄为61±0.3岁。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治疗方法 对两组患者均进行常规治疗,具体的方法为:①让患者每次口服0.3g的阿司匹林肠溶片,每天服1次。阿司匹林肠溶片由西安利君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批号为国药准字H61022154。②让患者每次口服5㎎的瑞舒伐他汀钙片,每天服1次。瑞舒伐他汀钙片由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国药准字H20080240。③让患者每次口服5~10㎎的硝酸异山梨酯片,每天服2~3次。硝酸异山梨酯片由地奥集团成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国药准字H51021954。④让患者选择清淡的饮食,并进行适当的运动。在此基础上,为联合治疗组患者加用美托洛尔缓释片和麝香保心丸进行治疗。这两种药的用法为:①让患者每次口服47.5~95㎎的美托洛尔缓释片,每天服1次。②让患者每次口服1~2丸的麝香保心丸,每天服3次。
1.3 观察指标 观察患者心绞痛发作的频率、心绞痛发作持续的时间和心绞痛发作间隔的时间。
1.4 统计学处理 我们使用SPSS17.0软件包对本次实验中的数据进行处理,计量资料用均数±标准差(±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百分比(%)表示,采用χ²检验。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经过治疗,联合治疗组患者心绞痛发作的频率、心绞痛发作持续的时间、心绞痛发作间隔的时间均明显优于常规治疗组患者,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情见表1。
不稳定型心绞痛是冠心病的一种表现。临床上,对不稳定性心绞痛患者主要是进行抗血栓形成和抗缺血治疗。相关的调查数据显示,对冠心病不稳定型心绞痛患者进行抗血栓形成和抗缺血治疗的效果往往并不理想。在接受治疗后的1月内,此类患者再次出现心绞痛发作或发生死亡的情况较多[4]。以往,临床上治疗冠心病不稳定型心绞痛的常用药物有阿司匹林肠溶片、瑞舒伐他汀钙片、硝酸异山梨酯片等。但是,不稳定性心绞痛患者在使用上述药物进行治疗时,会出现较多的副作用。美托洛尔的药物成份以琥珀酸倍他乐克为主,此药属于抗心律失常药,其具有减慢心率、减低心肌收缩力、降低心肌耗氧量、促进非缺血区与缺血区间血液流动、增强心肌持续供氧的作用,主要用于治疗高血压、心绞痛、心肌梗死、肥厚型心肌病、主动脉夹层、心律失常等疾病。美托洛尔缓释片不同于普通的片剂,此药属于高分子材料合成制剂,可调整药物在患者体内释放的速度。麝香保心丸属于中成药,此药由人工麝香、人参提取物、人工牛黄、肉桂、苏合香、蟾酥、冰片等药物组成。此药中的人工麝香具有活血化瘀、开窍止痛之功效,是君药。此药中的人参提取物具有益气行滞之功效,肉桂具有温阳通脉之功效,蟾酥具有开窍止痛之功效,苏合香具有芳香温通之功效,这四种药物共为臣药。此药中的人工牛黄具有开窍醒神之功效,冰片具有开窍止痛之功效,这两种药物共为佐药。诸药合用具有芳香温通、益气强心之功效,主要用于治疗胸痹、心绞痛、心肌梗死等疾病。麝香保心丸的副作用少,患者在口服后无任何不适。
综上所述,用美托洛尔缓释片和麝香保心丸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的效果显著,可有效地减少患者心绞痛发作的频率,延长其心绞痛发作间隔的时间。
[1] 张苓,张继祥.麝香保心丸治疗冠心病不稳定型心绞痛48例临床观察[J].内蒙古中医药,2014,33(14):29.
[2] 孙玉涛.麝香保心丸治疗冠心病不稳定型心绞痛临床效果研究[J].现代中医药,2012,32(1):14-15.
[3] 孙桂玲.麝香保心丸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的临床研究[J].中医临床研究,2012,04(13):65-66.
[4] 王秀珍.麝香保心丸治疗冠心病不稳定型心绞痛的疗效观察[J].中国社区医师(医学专业),2012,14(9):238-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