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市民化”过程中农民的弱势地位

2016-03-02 22:05马荣丽周旭明
中国集体经济 2016年4期
关键词:自卑心理市民化

马荣丽 周旭明

摘要:有关“农民市民化”问题的研究大都将市民化过程中的农民看作是一个弱势群体。事实上,该群体的经济收入并不比城市居民少。不存在所谓的“身份歧视”,因为生活在“陌生人社会”的城市居民并不关心他人是否具有市民身份。所谓“弱势地位”只是自卑心理在社会关系中的投射。

关键词:经济收入;身份歧视;自卑心理

目前,有关“农民市民化”问题的研究大都将市民化过程中的农民看作是一个弱势群体。有些学者指出:“目前研究的基调仍主要定位在‘保护弱者的单一立场”(汪萍,2010)。学界热切的关注和政府主动的补偿安置政策之下,农民市民化问题似乎越过了农民自己的意愿和声音,而由学界和政府作为主体热切地进行着讨论。曾有学者批评在城市化问题上充满了政府、学界各种“为民做主”的声音(李倩,2014)。“市民化”过程中的农民地位究竟如何呢?本文对此略作探讨。

一、经济收入

很多学者认为农民在进入城市以后,绝大多数从事工作环境差、劳动时间长、经济收入低的工作。实际情况的确如此吗?我们分“农民工”和“失地农民”两个群体来讨论。

先来说“农民工”。在建筑工地工作的农民工,工作性质的确危险,但收入却不低。我们对兰州建筑工地的农民工收入进行了了解,大致情况如下:没有技术含量的小工每天最低收入100元;电焊工、钢筋工这样的技术工种,计时工资每天150到200元,计件制的话收入更高;危险性高的架子工等工种,每天在200元以上。所有工种都包吃住。按兰州公务员的工资水平来看,正县处级每月工资收入在6000左右。所以,建筑工地上的农民工,收入高于普通市民是不争的事实。而且这个群体,农村家中的土地可以给留守家庭提供基本的保障,城里打工挣的钱主要是改善生活。类似于“北漂一族”的农民工群体,从事餐饮、服务业居多。卖早餐、开出租、送快递等工作,虽然辛苦,但收入并不比体制内的市民少。

再来说“失地农民”。很多研究认为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不仅是生产资料,也是生活资料。失地农民往往成为城市中生活困难、心态失衡的群体。我们认为这是过分夸大土地的保障作用。土地如果仅仅用于农业生产,虽然能够保障基本生活需要,但量化成货币并没有多少,一亩土地一年的收益可能还抵不上城里打工三个月的收入。2013年我国农民工资性收入占比首次超过家庭经营收入,首次超过50%。我们调查的情况来看,工资性收入在农村家庭收入中的占比远高于50%,而且家庭经营收入不仅仅是来自土地的收入。结论是,土地原本给农民带来的收益就不是很高,失去土地后收入并没有锐减。相反,他们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原本就在从事的城市工作中,加上土地的补偿收入,他们的经济收入比失地之前要多。王娟对郑州市佛岗城中村改造的调查显示:改造后村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水平得到很大改善;集体分红和租金水平均大幅提升,村集体依靠厂房与仓储收入由每年约80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以上。户均年租金收入由原来的4万元提高到6万元。除租金收入增加外,改造也使村民资产总量暴涨,造就了一大批身家过百万的“富翁”。兰州市城关区部分城中村的改造也给村民带来了很大的实惠,多数村民过着包租公和包租婆的生活,收入较普通市民高得多。

二、身份歧视

多数研究给“市民化”过程中的“农民”贴上“弱势群体”的标签,主要原因不在于经济收入,而在于这个群体遭受市民的“身份歧视”,从而缺乏同市民间的正常良性互动,使得文化融合非常困难。情况真是这样吗?

先来说“农民工”。在建筑工地工作的农民工,大部分吃住都在工地上,因为包吃包住是这种工作提供的一种基本福利。这部分农民工交往的对象主要是工友,他们很少同市民发生联系,所以不存在“身份歧视”的问题。还有一部分农民工追求更高的生活品质,或者妻子、孩子都随迁到城市,住在工地不太方便。他们多选择在城乡结合部,租住城中村居民或失地农民的自建房屋,因为这种房子租金比楼房便宜得多。这部分农民工的生活同工地以外的世界产生较多联系,但居住的社区决定了他们交往的人群,要么是外来流动人口,要么是失地农民,鲜有真正意义上能够有资格歧视他们的市民。所以,“身份歧视”也不存在。至于类似“北漂一族”的农民工群体,一来他们居住相对分散,嵌入到城市的各个角落,并不以一个群落的形式出现;二来他们多从事简单的服务业工作,如出租车司机、快递员、厨师、服务员等等,工作性质决定了他们对城市的熟悉程度可能超过很多过着朝九晚五、两点一线生活的城市上班族。所以,他们不说,谁会知道他们没有城市户籍呢。换句话说,纯粹意义上陌生人社会的市民,又有谁会有兴趣关注、并去歧视他的邻居呢?

再来说“失地农民”。一种观点认为,失地农民搬进楼房居住后,一方面市民瞧不起他们,不愿意同他们交往,另一方面,楼房生活使得相互之间来往不便,走动少了,感情也随之淡漠了,他们怀念过去生活。这些使得失地农民在市民化过程中遇到了文化融合上的困难。我们观察到的情况是,城中村改造后,虽然以前独门独院的住宅换成了数套公寓房,但大多数人依然居住在原来的社区,打交道的人依然是原先的老街坊,他们的生活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加之这个群体祖祖辈辈生活在这个城市,他们才是城市的原著民,根本不存在市民歧视他们的问题。失地农民上楼生活后,邻里间的交往不再像以前那样随意和便利,但这恰恰说明农民在文化层面已经逐渐的市民化了。原因很简单,学者们在论述“农民市民化”问题的本质是文化融合问题时,都喜欢将乡村社会和城市社会的区别描述为:乡村社会是熟人社会,人们守望相助,彼此关系亲密;而城市社会是陌生人社会,人们老死不相往来,彼此关系疏远。上楼的村民间来往减少,关系逐渐淡化,不正是这些村民很快市民化的最好佐证吗?

三、“弱势地位”只是“自卑心理”的投射

“市民化”过程中的“农民”究竟为什么“弱势”呢?我们将他们与生活在城市中的另一个群体进行比较,探究农民“弱势”的根源。

城市中还生活着这样一个群体,大多具有一定学历、较高的文化素养和知识技能,多数在文化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行业有着较为体面的工作,我们叫他们“北漂一族”。“北漂一族”特指在北京生活和工作的、非北京地区的、非北京户口(即传统上的北京人)的人们(包括外国人,外地人),其实,其他城市也存在这样的群体,所以我们统称“北漂一族”。“北漂一族”和“进城农民”看似是两个完全不同世界的人,却实实在在地属于一个世界。他们都没有城市户籍,所以,他们都平等地不享受市民能享受到的一些公共服务。但有谁认为“北漂一族”是弱势群体呢?有谁认为“北漂一族”受到市民的歧视呢?又有谁认为“北漂一族”在市民化过程中存在文化融合的问题呢?或者也许“市民化”本身对“北漂一族”就是一个伪命题。同样不具有市民身份,“进城农民”和“北漂一族”对城市的感受却截然不同,前者感受到的是“歧视和失望”,后者感受到的是“包容和希望”。什么原因呢?

“进城农民”之所以感觉是弱势群体,并不是因为市民或者城市的歧视,而是自身“自卑心理”在社会关系中的投射。他们的自卑并非全部来自于没有市民身份,主要来自于没有一份稳定而体面的工作,而这恰恰是他们与“北漂一族”的区别。没有稳定而体面的工作,就不会有基于工作产生的稳定的人际关系,也就不会有稳定而体面的交往人群,这就导致他们对城市没有归属感,认为城市对自己没有认同感。为什么找不到一份体面的工作呢?原因很简单,就是教育背景,职业技能对他们找工作形成了壁垒。所以,“弱势群体”和“身份歧视”问题的根源是“进城农民”的自卑心理。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他们认为城里人瞧不起他们,不同他们来往。实际情况是城里人跟谁都不来往,邻居之间老死不相往来是常态。市民的大多数工作、生活交往也主要发生在业缘之间,基于血缘和地缘的交往并不多。市民之所以有一定的优越感,很大程度上源自一份体面的工作,这表明社会对自己的认可。在北京,足够勤奋的快递员月收入能达到一万,这肯定比县处级公务员收入高,但是谁的社会地位更高呢?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综上,从“经济收入”和“身份歧视”两方面来说,“市民化”过程中的农民并非弱势群体,所谓“弱势地位”只是自卑心理在社会关系中的投射。

参老文献:

王娟.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城中村农民市民化研究[J].江西农业学报,2014(04).

(作者单位:马荣丽,兰州大学法学院;周旭明,中共兰州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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