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新闻传播者应如何构建道德责任体系

2016-02-28 21:35
新闻研究导刊 2016年6期

林 斌

(武汉大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刍议新闻传播者应如何构建道德责任体系

林 斌

(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摘 要:随着旧的社会秩序逐渐被打破,人们正在建立新的道德体系。而新闻传播者在该过程中担负着重要的舆论引导、失范行为纠正、社会核心价值观培育等责任,因此新闻传播者需积极构建自身的道德责任体系。本文以新闻传播者行为失德的危害入手,探究提出构建其道德责任体系的策略,以促进新闻传播者发挥应有的作用。

关键词:新闻传播;传播者;道德责任;策略

与其他行业一样,新闻传播行业也有自己的职业操守及道德要求。随着近几年新闻媒体管理体制的不断变革,新问题层出不穷,迫于生存压力,或为追名逐利,部分媒体、传播者为提高新闻的点击率、收视率等,时常发生失德行为。因此,行为失德、责任失范是新闻传播者存在的突出问题,亟须通过道德责任体系的构建加以解决。

一、新闻传播者行为失德的危害

一方面,新闻传播者的失德行为践踏了社会的公正与公平。新闻源自社会,需要传播者深入基层与现实生活中去发掘。只要具备一定的社会价值,且能积极影响大众生活的事实,不管是假恶丑还是真善美,新闻传播者都应将其报道出来。但一些丧失道德责任意识的新闻传播者往往为了一己私利而选择侵犯大众的知情权,进行有偿新闻、有偿不闻、敲诈勒索等勾当,严重损害了社会的公正与公平。新闻传播者的这些失德行为不仅干扰了社会的正常秩序,还导致新闻传播媒介逐渐丧失社会公信力,误导了大众,使其遭受财产损失、精神伤害等。另一方面,新闻传播者的失德行为涣散了社会凝聚力,败坏了社会风气。传播者担负着公众教育、权利监督、舆论导向等职能,其失德行为所制造的“假大空”新闻误导大众、欺上瞒下,不仅无法引导积极的舆论,还无法有效地监督权利,失去了新闻传播的本能,纵容假恶丑行为,加速社会风气的败坏与堕落。长此以往,社会大众就会逐渐丧失对传播者的信任,导致社会遭遇信任危机,社会凝聚力越来越涣散。在大众的认知里,新闻传播者的公信力较高,这就需要新闻传播者积极地构建道德责任体系,始终坚守职业道德与责任,忠于事实、忠于大众,用公正的、客观的态度从事新闻传播工作,让自己成为社会真正的守望者。

二、新闻传播者如何构建道德责任体系

(一)学习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

新闻报道的社会影响力是巨大的,新闻传播是社会大众获得外界信息的一个主要渠道,所以新闻传播者应坚持强化自身的法制观念,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各种法律法规,同时充分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发生任何违法违规现象。[1]当下,很多新闻传播者缺乏法律法规知识,时常报道一些违背法律法规的新闻,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例如,新闻传播者在一些新闻报道里大肆宣传的对象实际上存在违法行为,包括无执照驾驶、无证经营、无执照行医等,新闻传播者无意间通过新闻报道为这些违法者、骗子树碑立传,社会影响非常消极;部分新闻传播者热衷于炒作新闻,对新闻的那种轰动效应有着近乎偏执的追求,严重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甚至引发新闻官司等。因此,新闻传播者应积极参加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与培训活动,不断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确保新闻内容不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从而构建坚实的道德责任防火墙,杜绝有偿不闻、有偿新闻等不正之风。

(二)加强道德治理,坚持人文关怀

如今,新闻界在教育和培养新闻传播者时,普遍存在轻道德责任教育、重技能训练的问题,进而催生一批低德高能的新闻传播者,他们往往在经济效益与社会利益等的冲突下选择组织或个人的经济利益,向社会传播有偿新闻。同时,一些新闻传播者即便能正确认识其职业道德责任,但在实践活动中却因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发生言行不一的现象,产生行动错误、认识正确的“两张皮”现象。所以,要想有效矫正新闻传播者报道有偿新闻的行为,就应加强道德治理。新闻传播者要认真学习并严格履行有偿新闻的治理规定,使他律逐渐内化成自律,从而强化责任意识与职业操守,严格预防有偿新闻的出现。当然,相关领导应加强对有偿新闻的打击与惩处,针对有偿新闻合理制定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为新闻传播者营造一个良好的组织环境。另外,新闻传播者还应学会站在被报道对象的角度看待问题,充分尊重社会弱势群体享有的各项权利,纠正自身在新闻传播中出现的歧视弱势群体的失德行为;拒绝恶意炒作,严禁把社会弱势群体的悲伤作为新闻卖点,更不能为追求催人泪下的效果而侵犯被访者的隐私,撕裂其心灵伤口,避免弱势群体遭受新闻二度伤害,要坚持人文关怀。

(三)不断加强自律,客观真实报道

在新闻传播者的伦理道德规范中,客观真实几乎是无处不在的,但要践行这一点却有着很大的难度,因为社会大众在理解客观真实方面存在差异性。但只要新闻传播者始终秉持坚定的信念,追求真实的、客观的新闻报道,就能为构建道德责任体系提供条件。社会是一个大家庭,新闻传播者只是其中的一员,与其他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相当复杂,包括政治官员、文化教育者、经济观察者等,各个成员都在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他们之间相互依赖,共同推动社会向前发展。[2]然而一些成员为达到种种目的而选择对新闻传播者施加影响与压力,以实现其不正当的甚至是违法违规的目的。为使社会大家庭保持和睦,新闻传播者必须坚守自律,避免不良影响,报道客观真实的新闻。一是尽可能将真实发生的事件展现在社会大众面前,拒绝刻意渲染、炒作,更不能凭借自己的主观臆断而夸大其词;二是在传播新闻的过程中要始终保持中立、平衡,切忌偏听偏信,更要拒绝成为事件某一方的代言人;三是在传播新闻时不能夹带任何一丝偏见,特别要注重将观点与新闻隔离,即便是观点,其形成也应以客观真实的新闻报道为基础。

三、结语

新闻传播的本质是一种社会公共领域的活动,传播者行为失德的危害是巨大的。新闻传播者应注重探究如何构建道德责任体系,可从学习法律法规、加强道德治理、不断加强自律等方面作出努力,从而通过客观真实的新闻内容来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秩序。新闻传播者应继续学习,坚持职业操守与美德,将道德责任体系的约束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培育自身道德的新闻传播行为。

参考文献:

[1]贺琛.论新闻传播者的道德责任失范与矫正[J].湖湘论坛,2014(03):120-124.

[2]廖冲.我国新闻传播者的媒介素养状况及影响要素[J].科技信息,2013(17):150-151.

中图分类号:G21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16)06-01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