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农村金融学会调研组
农户贷款集约化经营管理的思考
淮安市农村金融学会调研组
近几年,农行农户贷款业务得到快速发展,总体上保持了稳定的发展势头,但相关风险和问题也逐步暴露,本文针对农户贷款管理中的问题,梳理研究推进农户贷款集约化经营管理的方法路径。
(一)农贷集约化是增强县域行竞争力的重要抓手。
农户贷款由各网点客户经理单独作业,贷款资料各自提交上级行审核,存在着人均管户数量不足,管理链条长、成本高、效率低等问题,贷后管理也往往流于形式。通过实施农贷集约化,可以将部分专职客户经理解放出来,配置到更能创造财富、更能提升竞争力的业务领域,网点负责人也将腾出更多的时间精力抓好经营管理,可以有效挖掘人财物资源潜能。
(二)农贷集约化是提升风险控制水平的有力措施。
农户贷款具有户多、分散、监管难的特点,容易产生操作风险、能力风险和道德风险,当前冒名、多贷一用、私贷公用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实施农贷集约化,支行客户经理作为贷款经营的第一责任人,减少了与网点之间的责任博弈,实现了责权利的有机统一,将增强其责任意识。农户贷款由支行客户经理统一调查,农贷资料实行统一管理和审核,可以解决因客户经理业务素质参差不齐造成的风险问题,实现风险控制关口前移。由支行对辖内农户贷款业务集中进行监测和风险预警、专项检查、清收核销,可以提升管理层次及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推进全流程风险防控体系的构建。
(三)农贷集约化是助推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集约化经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主要动力。欠发达地农贷客户结构“散、小、差”,且占总农户的比例较低,农户贷款对GDP带动作用不明显,地方党政关注度不高。实施农贷集约化,农行可以腾出更多资源,用于支持县域重点项目、优质法人以及具有地方特色、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农业优势产业,抓住服务“三农”的主体,带动农户贷款业务健康发展。
(四)农贷集约化是农村信贷业务转型发展的重大突破。
紧紧围绕规模农业、特色农业发展和“三权”改革,不断提高产品适用性和针对性,更好地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既是农行的社会责任,也是自身转型发展的内在要求。农行将政府增信模式加快推广到县域,更需要优化农户贷款机制和措施来支撑。只有推动农户贷款业务实现结构调整,才能使农村信贷业务真正步入服务到位、风险可控、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农贷集约化是指集合人力、物力、财力、管理等资源要素进行统一配置,以节俭、约束、高效为价值取向,降低成本、高效管理,促进县域行及网点转型发展。根据农村乡镇网点和人员分布情况,结合部分支行的做法,农贷集约化模式选择及其特征可以概括为“三个集中”和“三个统一”。
“三个集中”主要体现在:一是人员集中管户。指将原分散在网点办公的农贷客户经理集中到支行客户部门,成立专门的“三农”专业服务团队,在管理能力可及的前提下,提高客户经理的管户数量,尽可能达到总行规定的管理300户的上限要求。二是用信集中管理。指支行客户经理统一负责农户贷款业务调查、集中办理抵质押担保登记和贷后管理等工作。三是业务集中操作。指对新发放农户贷款原则上集中到一个网点平台上进行操作。
“三个统一”主要体现在:一是职责统一。对集中办公的客户经理统一定岗定责,改变过去各网点客户经理职责不统一的状况。二是考核统一。由支行直接定任务目标、定薪酬,制定统一的考核奖惩办法,不再参与网点的绩效考核和工资分配。三是准入标准统一。各环节严格执行统一的业务规章、操作流程和准入标准。
(一)加强组织领导。
集约化经营管理是农户贷款业务的一项重要改革,实施前应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各类风险情况的预判。各级行“一把手”要亲自研究、组织和推动,分管领导要负起主要责任,相关部门要强化分工合作,担负农贷集约化的方案制定、工作推动、风险监控、风险检查等业务督导和自律监管责任。二级分行要制定详细的集约化管理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措施和职责,以“三集中、三统一”的模式特征为标准,抓好试点示范,稳步分批实施。
(二)健全管理机制。
明确客户经理集中管户的标准。由于各行的实际情况和客户经理素质有较大差别,在农贷集约化初期,客户经理管户原则上在200~300户之间,最大限度地发掘人力资源,不断提高农贷集约化效果。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和风控机制,科学合理地配置农户贷款的营销、管理、清收等工作的资费标准,并在交通通讯补贴、产品计价、基础管理等方面制定合理有效的制度办法,确保客户经理切实履行职责。根据农户需求、支行服务能力、经济形势变化等因素准确把握信贷投向投量,使农户贷款规模既满足农户生产生活需求,又适应县域行经营管理承载能力。突出扶贫重点,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以产业带动为主,建立产业发展与贫困户增收的联接机制,依托政府增信机制,拓宽担保方式,推进扶贫小额贴息贷款业务。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等客户的支持力度。加强与党政部门的汇报沟通,树立农行服务县域和“三农”的主流银行形象,获得地方党政更多的资源支持。
(三)做实培训指导。
重点抓好相关业务培训和质量把控工作,培养、选拔和匹配取得信贷业务从业资格的人员作为农户贷款营销的专职客户经理,使其不仅能做好农户贷款的管理,还要能胜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的营销和管理工作。要在试点基础上制定统一的操作规范和标准,对支行管理人员和客户经理进行专门培训,使其对集约化管理的思路、标准和风险状况都有明确清晰的认识和把握,提高业务操作技能和管理水平。二级分行班子成员要挂钩分包支行,负责抓好工作落实,确保责任界定清晰,制度建设完善,工作平稳过渡,并组成由相关部室和业务骨干参加的工作质量督导组,具体指导各支行稳步推进集约化改革工作。通过组织推进常态化的“进镇入村”营销工作,以乡镇网点、惠农便利店为依托,发挥好“三农”服务团队、“三农”联络员队伍作用,提高农村市场客户占有率和产品覆盖率。
(四)强化风险管控。
实施农贷集约化,原有贷款中隐藏的风险和问题矛盾有可能集中暴露出来,由于客户经理对新接手贷款缺乏深入了解,有可能造成客户维护和贷后管理不到位,或者因原贷农户认为还款后不能再贷款,还款意愿降低,违约可能性上升。因此,县域行在农贷业务划转移交过程中,要严格依照贷后管理责任移交办法等制度精细规范操作,对贷款交接前后手人员的相关责任进行明确认定,做好合规审查、账务划转等工作,对有可能出现的风险情况做好处置预案。严格依照总、分行农户问题贷款整改要求做好预防工作,严防出现案件风险和负面舆情。加快推进利用电话外呼辅助系统强化农户贷款贷后集中管理工作模式,通过电话外呼方式对农户贷款进行贷后询检协查、贷款到期提示及逾期贷款催收,早日实现对农户贷款多渠道、分层次的穿透式、集约化服务与管理,减轻客户经理贷后管理工作负荷。为强化不良贷款清收,要紧紧围绕到期收回率、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控制额等重点目标,制定措施,创新方式,多法并举,加强与法院、公安部门的联合清收工作,最大限度保全信贷资产。
(执笔:杜维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