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点摘编
濮敏雅在《法制与社会》2016年第4期(下)撰文指出,新形势下妇联改革聚焦于妇联工作面临的困境,突出表现在组织结构、组织功能、组织发展等方面。妇联改革应植根于服务对象的需求,完善主体、对象、资源及运行机制四方面建设。在主体层面,应明确角色定位,明晰组织边界。各级妇联的工作内容、服务范围、服务水平和实施方式都应基于妇女的实际需求。妇女需求导向的工作理念,要求扎根于不同面向和层次的妇女群体,调研妇女群体现实需要,明确不同阶段的妇女需求重点和难点,进而有效地开展工作以落地服务。在客体层面,应凸显需求导向,落实梯度供给。帮扶弱势群体,培育中间群体,助力精英群体,实现妇女群体均衡发展。在资源层面,应整合社会资源,优化资源配置。现实中不同妇女群体实际需要哪些资源,资源的获取方式是否合理,资源的实际应用和循环运作是否合意都是妇联资源整合层面需要应对的问题。在运行机制层面,积极构建枢纽型组织,共享社会发展。发挥妇联自身的传统工作优势,细化妇女权益保障和妇女群体发展的常规动作。培育和孵化妇女群体的专业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妇女组织联动的长效机制,引领社会组织发展方向,建立社会组织联动导向,同构妇女服务的社会格局。搭建妇女组织整合平台,实现妇联及社会力量的有效对接和服务供给,实现妇女群体领域内需求方和供给方的资源耦合。
刘素华在《工会理论研究》2016年第2期的《社会治理主体建设与工会的改革与创新》一文中指出,随着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转变,社会治理的主体也由单一性向多元化转变。在社会治理中,政府并不是唯一主体,其他社会组织或团体也要承担社会治理责任,维护社会秩序,参与社会事务。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治理是包括政府在内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协同治理过程。工会组织作为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治理框架下,必须通过加强自身的改革与创新,成为社会治理不可或缺的主体,通过建立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利益协调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等,在平等对话、协商谈判、疏导和化解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中发挥重要作用。工会组织要承担好作为社会治理主体的责任,必须从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要求出发,找准工作着力点。工会必须承担起引导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这是其与一般社会组织的根本区别,同时,必须处理好党的领导与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关系。工会要代表职工群众的利益,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离开党的领导或不维护职工群众具体利益,都会使工会脱离群众,失去工会作为党联结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要发挥好这种作用,当务之急是去机关化和去行政化。
胡献忠在《中国青年社会科学》2016年第4期撰文指出,2015年启动的群团改革是一次深刻的自我革新。这种革新需要有新的思维作指导。时下中国所开启的群团改革,其背景与以往大不相同,不仅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和全球化背景下,更是在移动互联成为常态的信息化进程中。群团改革应该而且必须做的是乘势而上,坚持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彻底消除“行政化、机关化、贵族化、娱乐化”现象,实现组织形态的升级换代。适应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数字技术给我们的生活方式带来的变化,在“互联网+”时代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要重新建构价值认同,摒弃官本位意识,追寻组织成立之初的原本意义;要重构组织形态,破除行政化、机关化,强化组织内外的有效贯通;要创新制度模式,依照群团的自身逻辑革新机制、再造流程。同时,群团改革要求在党的领导与独立工作有机结合的制度框架下推动系统性配套改革,实现群团事业整体性发展。一是要调整群团组织内部的资源配置,着力改革录用机制、考核机制、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等,把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岗位上。二是群团组织之间要协同运作,实现有机联动、深度融合,形成群众工作合力。三是要确保相关部门的支持与保障到位。总之,就是要让群团按照群团自身的逻辑而不是行政的逻辑去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