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仁礼观对当代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

2016-02-12 11:39许帆扬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现代性思想政治教育

许帆扬

(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中国传统仁礼观对当代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

许帆扬

(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摘要]从孔子和老子思想的相通性中,进一步解读和把握“仁”与“礼”的辩证关系。从不断变化的时代背景和文化特点中,对“仁”与“礼”的运用进行现代性选择。本文在分析孔子和老子的“仁礼”观思想基础上,阐述现代社会背景下对“仁礼”关系如何把握,指出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功能,为构建当代中国核心价值观和伦理规范提供重要导向作用。

[关键词]仁礼关系;现代性;思想政治教育

一、儒家思想中的“仁礼”观

仁与礼是儒家思想中两个基本范畴,其中所提出的“仁者爱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思想跨越了时代局限,为人类提供了极为宝贵的精神财富。

孔子思想核心是“仁”,对“仁”的解释,孔子回答是“仁者爱人”、“克己复礼为仁”。在朱贻庭编写的《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史》中,指出孔子把“爱亲”规定为仁的本始,再由“爱亲”推至“泛爱众”,即达到“爱人”。孔子提出的“忠恕”思想,正是对仁的进一步发展,它是实行爱人原则的根本途径,其强调了“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内在道德要求[1]。笔者认为,孔子“仁”的思想,包含“忠”与“恕”,“爱亲”到“泛爱众”,正是倡导一种“爱己”和“爱人”的仁爱。一方面,从爱己的角度说,是忠于自己,为自身立命,其强调的爱己并不是满足私欲、追求个人利益,爱己有其原则和道德限度。春秋时期的孔子强调的“爱己”应该是侧重自身道德素养的培育,拥有仁心仁德,从而忠于自己的道德意愿,在内心情感上达到“爱己”,即“忠己”。另一方面,从“爱人”角度说,孔子强调“恕”,也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简言之就是自己不愿意的不要强加给别人,指出了在待人上要理解他人、容忍他人、宽恕他人。在这里,孔子用“恕”指明了如何推己及人,如何由“爱己”走向“泛爱众”[2]。综上可知,孔子在回答何为“仁”时,包含两个方面,一是体现“仁者爱人”的善的思想,强调内在道德素养,从本心出发去理解道德,这是根源也是驱动人类道德行为的动力。二是“克己复礼”的“礼”学思想,它属于外在规范,是仁的载体,一般认为孔子之礼是规范个人及社会伦理道德的准则。既然仁义之心是内在精神,带有抽象性,那么必须通过外在礼表现出来,也需要礼对之进行约束和规范。因此,笔者认为“仁”与“礼”应该是统一的,仁贯穿于礼,礼强化仁,仁与礼之间的相通相融需要过渡,即教化的作用。

二、道家思想中的“仁礼”观

老子思想的核心是“道常无为”[3],即“无为”作为“道”之常,他认为“道”是天地之根、万物之母,是世界本原。道先于德,只有“大道废”才出现“德、仁、义”,因而倡导“仁义礼智”的社会伦理正是道德废失的表现。老子将“德”分为“上德”和“下德”,上德是无为,即强调不自恃有为,“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下德是有为,即崇尚仁义礼[4]。在老子看来,要达到质朴无争的自然道德,就要“绝弃仁义”、“绝圣弃智”,所谓的“仁义礼孝慈”都是阻碍上德实现的障碍物,这些有为的做法是对无为道德的阻碍。老子的“无为”并非是无所作为,而是顺应事物自然本性作为,正如其强调的“道法自然”,以自然之本出发,尊重人的本心,不强求,不约束,不偏私,遵循自然之道的原则来规范社会秩序。可以说,老子思想中“自然”是针对人民及社会而言,“无为”则偏向于对统治者的要求。我们从老子的作品中可以读出的思想,最直接的理解是“无为而治”,及他对儒学思想中“三纲五常”的反对,然而老子真的是反对道德教化的作用吗?本人认为不是。老子认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提倡“复归于朴”的“无为”之治就是“用”,是一种致力于建立社会道德秩序的方法,是看似“无为”实则“有为”。而“自然”就是体,是目的。正如儒学中“礼”为用,“仁”为本。老子与孔子强调的“礼”治不同在于,一个是以“自然”推“道”,一个是以“仁”推“礼”。道家思想主张的是社会与人的存在要顺应自然之道,以客观本真的思想加以引导辅助,无为治之[5]。从另一角度说,老子实际是反对道德之名对道德之实的阻碍。朱贻庭在他的书中指出,老子认为剥削阶级借道德之名掩饰自己丑恶的行为,以“善名”为名义,行不善之事。故而他对“礼”的外在规范作用持反对态度,主张“知止”,不要认识和执着于道德规范,那样只会带来道德形式主义和对自然之道的不断远离,这是基于对道德之虚的谴责和反对。因此,我们应全面、深入地解读老子的看似无为,实则有为的“无为而治”思想。

三、“仁”与“礼”的辩证关系及现代性选择

(一)“仁”与“礼”的关系

从孔子思想的角度看,仁与礼之间并无主次之分,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仁与礼在孔子的思想体系中同样重要,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仁是礼的内在基础,礼是仁的载体和外在规范。“仁”强调的是内在道德修养,即“仁者,人也”,人之根本为追求“忠恕爱人”的仁心。“仁”在孔子思想中是一个远比“礼”更内在、更本质的品德,它是一切“礼”的根源和依据。由此,他在肯定“仁”的基础性地位上,提出“克己复礼”之“礼”的重要性。“以礼致仁”侧重强调了“从礼”对“成仁”的作用。礼也是表达仁的一种形式。“道德仁义,非礼不成”,仁义之心要通过外在仪式和行为才能体现出来。

从老子思想的角度看,“无为”之为和“自然”之道无疑是维护社会秩序和道德风尚的最好选择。顺应自然、尊重本心,倡导“复归于朴”的道德理想,不让“仁义礼智”的道德思想限制人对本性的追求,不让道德之名阻碍道德之实,社会之风的营造应在于追求无知无欲的素朴境界。以此看来,老子将“仁义慈孝”视为下德,推崇“自然之道”的上德,其在关于仁与礼关系中,更多反对的是“以礼制仁”(不同于“以礼致仁”),即不用伦理纲常来制约仁义道德的形成,这一思想是对儒家思想的挑战,但也是对中国哲学思想的丰富,具有启发反思意义。然而,老子思想中同样包含“有为”,是以“自然之道”贯穿的无为之政,即为“用”,从某种程度上可视为儒学中的“礼”作用,都是以某种外在方式达到社会和谐,民享国富,人民能悠然自得、安足而乐。而老子思想中的“本”是自然之道,追求世界本源的质朴,不同于儒家提倡的达仁。但本人认为,无论是道家倡导的以“自然之道”为本和以“无为”为用,还是儒家提倡的以“仁”为本和以“礼”为用,它们都共同强调了维护社会伦理道德需要一个“本”和一个“用”,以“用”深“本”,以“本”释“用”,即以礼内化仁,以仁贯穿本[6]。

(二)“仁礼”关系的现代性选择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工具理性逐渐占据现代文明的思想领域,人们在激烈的社会竞争和快节奏的文化生活中,逐渐产生追逐利益最大和个人主义思想。同时,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主张、价值观念、意识形态等乘虚而入,国家主流文化与他国文化交织交融,这极大影响了人们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如何重塑伦理规范、维护社会道德之风,成为当代中国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必须重点考虑的问题。因此,从我国传统文化寻找路径成为必要之选。孔子的儒家思想和老子的道家思想中,我们要思考的是遵从儒学“克己复礼”还是道家的“无为而治”?首先,从传统文化角度出发,我国伦理思想在人性方面主张性善论,强调社会治理重点是道德教化。从古至今,中国统治阶级为满足统治需要重视以伦理纲常、道德规范来约束人们行为,长久以来,中国形成了以“仁、义、礼、智、信”为准则来规范道德行为。故而,相对于西方主流的自然人性论和强调人性自由,中国在道德选择上是不注重情感选择自由的,而重在理性自觉。而理性自觉就需要一定的“礼”的学习内化和理性引导。那么老子的“无为之治”是无法将道德自觉内化到人的道德行为中的。其次,从当代国情看,日益丰富的物质生活已不同于过去小生产下的自给自足,在利欲充斥的今天,仅靠自为来实现道德回归人本质,回归世界本源已是乌托邦的幻想。所以,要发挥“礼”为用的外在规范作用。最后,我们要思考的是,老子思想中追求自然之道的积极意义。上文提到,老子倡导要追求自然本真,其看似“无为”的有为之思提醒我们在追求“礼用”的过程中,不应忽略人的自然选择,“仁”为一切礼育的根据,也应作为礼的最终目标,真正将仁心内化为人的内在道德。此外,还应控制我们的欲望,不为外在名和权所奴役,避免空有道德之名。

综上,当下中国的伦理道德形成需要以“仁”作为内在道德要求,以“礼”作为外在规范的引导,同时,重视老子“复归于朴”的自然本心的思考。不过分强调“礼”的作用,以致远离“善”和“仁”,造成道德空有名而无实。通过内化“仁义”真正成为道德修养高的人,那此时作为当然之则的伦理规范将逐渐成为必然之理,人们无需面对“情感是否自愿”这一阻碍,仅凭理性自觉就可实现道德实践,自觉履行道德责任。内在人格塑造与外在规范的要求统一,即“仁”内修与“礼”外守结合,使“心”与“行”真正合一,突破道德正当,实现道德自觉,做到“从心所欲不逾矩”,此为我们追求的至高境界。

四、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

(一)以实现“仁”的内在品德为根本目标,加强自身道德教育(即通过自我道德意识塑造,实现情感自愿)。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应关注内在修养提升和情感需要,将传统理性思维与现代人追求的感性自由相结合,让思政教育不仅要满足政治需要,也应满足人的情感需要。当理性与感性相辅相成,“仁”成为人所自在的道德,那么在道德选择上实现情感自愿也就成为可能。因此,在充分发挥思政教育作用的过程中,我们首先要树立“仁”这一内在品德为思政教育之本,将“仁德”始终贯穿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全过程,使人们的思想在潜移默化中真正浸入仁义礼智信的道德意识。

(二)以“礼”的外在规范为用,通过知识学习养成道德自觉。思想政治教育的内涵就是用正确的思想道德准则和政治观点对受教育者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加以引导。所以思政教育要充分利用“礼”的作用,通过课程传授、理论探究、实践认知等方式,使受教育者拥有正确的道德认知,具备一定的价值判断和选择能力,从而以“礼”来规范自身行为,养成道德自觉。

(三)以时代性视角,用仁的基础性来指导应对礼的变化性。时代在不断变化,每个历史阶段都有着不同的文化特点,“礼”的标准也被不断赋予新的时代特色。“礼”的变化性就决定思想政治教育中应确定一个带有稳定性的核心价值观。所以,以中国传统文化中“仁”的思想作为价值基础,这具有着重要的历史性、民族性和时代性。当前思想政治教育要把握“仁”与“礼”的时代性转化。其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在教育过程中教育者要以“仁”的基础性贯穿理论教育与实践体会。就如西方伦理道德一向以追求人性自由为主心,中国德育中也应确立自己的核心价值,即倡导带有中华文化传承性的“仁”性。另一方面,对“礼”赋予时代内容。当前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仁礼”传统的现实再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正是道德形成的外在规范,其为社会主义建设中公民的道德行为和价值定位提供了理论支持和导向作用。思想政治教育应将“仁”的核心作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规范作用相结合,并相互转化,以此达到礼对仁的反哺作用,仁本思想对礼教社会的发展超越。

参考文献:

[1]朱贻庭.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

[2]杨淑芳.儒家思想[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

[3]刘丰.先秦礼学思想与社会的整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4]徐儒宗.人和—儒家人伦思想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5]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册)[M].北京:中华书局,1961.

[6]郭齐勇.中国儒学之精神[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6566(2016)03-0074-03

[收稿日期]2016-02-29

[作者简介]许帆扬(1991—),男,江苏南京人,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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