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三个必须” 引领脱贫攻坚

2016-02-11 18:40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责任意识工作者攻坚

贾 蕾

坚持“三个必须” 引领脱贫攻坚

贾蕾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脱贫攻坚的扎实苦干,也需要社会全体的有机协调。在脱贫攻坚中实现协调共进,必须坚持扶贫工作者的先导地位,深化其责任意识;必须坚持贫困群众的核心地位,增强其自主意识;必须坚持社会大众的后盾地位,提高其参与意识。只有这样,才能推进全面脱贫目标更快、更好、更有力的实现,促进中国社会更高、更强、更稳地向前发展。

脱贫攻坚;协调;责任意识;自主意识;参与意识

2015年11月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提出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之战。然而,“截至2015年底,按现行脱贫标准测算,我国仍有5575万农村人口生活在扶贫标准线以下”。这就要求在进一步加大扶贫力度的同时,正确认识、准确把握和始终坚持扶贫工作者、贫困群众和社会大众的先导、核心和后盾地位,最大限度地增强其责任、自主和参与意识,促进脱贫攻坚工作更快、更好、更有力地完成和发展。

一、必须坚持扶贫工作者的先导地位,深化其责任意识

让几千万人口脱贫绝非易事,贫困地区的发展需要依靠党的领导来推进,而扶贫工作者作为党的扶贫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只有在不断深化责任意识中保持先进性,并以时不我待的精神率先投身到解决贫困中去,才能使广大群众得到引领,扶贫政策得到落实,扶贫工作取得进展。

(一)历史沿革规定了扶贫工作者的先导地位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党始终心系人民疾苦、致力于发展减贫事业,成效卓著。毛泽东同志高度重视农民的富裕问题,在新中国成立之初便提出要克服一切困难,进行大规模经济建设来扫除旧中国留下的贫困,逐步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农业合作化、派出工作组等实践在农村相继展开;邓小平继承和深化了毛泽东思想,要求通过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和道路、注重生产力的发展来解决贫困问题;江泽民从理论上论述了扶贫开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重要意义和推进扶贫开发的现实举措等问题,推动扶贫开发走向系统化;胡锦涛从21世纪的全球视角和中国的实际状况出发,创造性地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和新农村建设等思想,对扶贫开发提出了明确指示和新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持续关注扶贫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精准扶贫”来积极探索脱贫减贫之路,十八届五中全会也将精准扶贫纳入今后工作的重要范围。可见,扶贫工作的开展是历史的,也是现实的,我国的扶贫工作之所以能够取得重大成就,根本就在于党对扶贫工作的始终关切和不懈努力,而扶贫工作者作为担负党脱贫攻坚使命的中坚,更应该继承使命、勇于担当。

(二)现实不足对扶贫工作者深化责任意识提出了明确要求

21世纪,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经过中国政府、社会各界、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以及国际社会积极帮助,中国6亿多人口摆脱贫困。2015年,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在中国基本实现。”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依旧有几千万人口生活在贫困中,这就要求我们下大力气予以解决,但在扶贫工作者群体中有些不良状况:有的不能正确看待脱贫攻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不能尽全力去改善贫困地区民众的生活状况,有的则借扶贫为自己牟利、损害民众利益。这些都是违背党的宗旨、有害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有害于人民根本利益的。这就要求扶贫工作者,首先加强自身的理想信念教育,牢记历史使命、时时反思自身,补齐精神之“钙”。其次,它要求扶贫工作者着力培养自身的使命担当意识,切实担负起直接负责者和引领者的责任。2012年习近平在河北考察时就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心里装着困难群众,多做雪中送炭的工作,满腔热情为困难群众办事”,通过强调领导干部的重要性来嘱咐干部同志把党的政策落实好。再次,扶贫工作者要始终将贫困问题放在心上,明确自身工作职责,坚定信念下定决心,扎扎实实干好扶贫工作。

(三)坚持先导地位、深化责任意识,要求以加强学习为根本

先导地位的坚持、责任意识的深化需要以加强学习为根本,因为只有通过学习才能确保先导地位得到坚持、责任意识进一步深化。要求扶贫工作者树立学习意识、培养学习能力。首先,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系列讲话和中央的相关文件,掌握精准扶贫的整体安排和具体部署;其次,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央在广泛社会调查和对以往扶贫工作经验总结基础上提出的诸如“六个精准”、“四个施策”、“五个一批”、“十项工程”等新思想,准确把握“精准”二字;第三,主动“走出去”去“取经”,要多向扶贫工作取得成果的地区进行学习,吸收其脱贫的有益经验;第四,要在责任意识的深化中向优秀党员干部学习,自觉为思想和行为设定红线,时刻提醒自己出于公心,有效抵制周围不良倾向的渗透和影响,坚决将不良思想扼杀在萌芽状态。

二、必须坚持贫困群众的核心地位、增强其自主意识

解决贫困问题、实现脱贫致富关键需要贫困群众的辛勤劳动来实现。“贫困地区独特的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的具体条件,决定了它的发展变化只能是渐进的过程。根本改变贫困落后面貌,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发扬‘滴水穿石’般的坚韧和默默奉献的艰苦创业精神,进行长期不懈的努力才能实现。”在脱贫攻坚中,贫困群众是主体,也是根本,是核心,更是关键。贫困群众只有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起来,才能推进脱贫攻坚的更好实现。

(一)发挥核心地位,妥善处理好与政府、社会的关系,实现自立自强

精准扶贫的推进需要国家的整体规划和安排部署,需要社会各方面、各部门的有效协调和积极配合,需要扶贫工作者的先锋引领和扎实苦干,更需要贫困群众的自主行动和务实进取。在现实工作中,贫困群众由于自身力量有限,需要国家的大力帮扶,各项举措实施却难以达到最大成效,在现今精准扶贫过程中,要注重各方协调,妥善处理好政府、社会和贫困群众的关系。现今,“我们坚持动员全社会参与,发挥中国制度优势,构建了政府、社会、市场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形成了跨地区、跨部门、跨单位、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主体的社会扶贫体系。”这种多元主体体系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推进脱贫工作,但并不意味着贫困群众自身核心地位的下降或丧失,贫困群众才是精准扶贫的真正主体,贫困群众实现自主发展才算是扶贫工作的最终完成,国家和社会只是相对主体中的客体,更多地起辅助作用。因而,外在的帮扶并不意味着贫困群众核心地位的消失,贫困群众应该也必须认真区分核心地位和辅助地位,妥善处理好自身与政府、社会的关系,在追求主客体结合、凝聚发展最大合力的同时,更加注重自身自主发展能力的培养,努力实现自立自强。

(二)坚持核心地位、增强自主意识,要实现从“他扶”到“自扶”的转化

在正确处理国家帮扶、社会支持与自身努力的关系的同时,努力实现由“他扶”到“自扶”的转换。首先,坚持核心地位、增强自主意识,认真对待和充分利用“他扶”,始终对脱贫攻坚的未来充满信心。一方面认识到“他扶”的存在是必要的,也是有益的,正确对待“他扶”所产生的巨大作用和带来的成果效益;另一方面要认识到党带领全国人民为脱贫致富而苦干实干的决心,国家“脱贫到人、脱没脱贫要同群众一起算账,要群众认账”的群众观点和“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央基建投资用于扶贫的资金等增长幅度要体现加大脱贫攻坚力度的要求”等扶贫力度,坚信在党的领导下,在广大扶贫工作者和社会的帮扶下,一定可以摆脱贫困、实现发展。其次,坚持核心地位、增强自主意识,追求自主发展,即实现“自扶”。贫困群众要认识到自身经济落后是客观事实,国家帮扶是现实推进,最终摆脱贫困。只有外力推动是不够的,幸福生活需要自己用劳动和智慧去创造,认识到努力探索才是解决贫困的根本途径。

(三)“自扶”指导下的长远考量有利于脱贫工作的更好完成

核心地位的坚持、自主意识的强化有利于贫困群众思想的改观和行动的变化,而“他扶”到“自扶”的转变则有利于其在树立长远眼光、追求可持续发展中推进脱贫工作的更好发展。首先,“自扶”指导下的长远考虑有利于贫困群众培养“朝前看”意识,使其在放眼长远中认识到改变现状、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发奋探索长远发展之道;其次,有利于推进其立足资源、市场、人文旅游等优势,积极参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通过发掘自身优势、改善生产条件等来发展旅游、集体经济等以增强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第三,有利于贫困群众认识到“素质脱贫”和“物质脱贫”是同步的,又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从而注重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知识水平和认识能力;第四,摆脱贫困不仅关系到当代发展,更涉及到子孙后代的福祉,用“素质脱贫”带动和保证“物质脱贫”,以最终改变地区整体风貌、推进国家经济社会更好发展。

三、必须坚持社会大众的后盾地位、提高其参与意识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扶贫工作作为推进社会发展的一项举措,离不开社会大众的参与和支持,而社会大众只有真正认识到精准扶贫的重大意义、了解到扶贫攻坚的各项举措及实施机制,才能切实增强对扶贫工作的关注度、参与性和践行力,真正坚持后盾地位、发挥推动作用。

(一)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社会大众的后盾地位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国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以实现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为努力方向和不懈追求,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高理想和奋斗目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极大发展,但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贫富差距现象,而脱贫攻坚正是坚持社会主义性质、有效防止贫富差距、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体现。作为社会整体中的大多数,社会大众只有认识到贫困问题是当今社会发展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认识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应该是全面的、协调的发展,自觉认清地位,积极参与建设,才能最终坚持后盾地位,发挥强有力的支持作用。

(二)对中国梦的期许呼唤着社会大众提高参与意识

2012年习近平在参观复兴之路时指出:“我坚信,到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一定能实现,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一定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一定能实现。”“中国梦”凝聚了几代人的夙愿,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也要分步骤、分阶段的实现,而脱贫攻坚便是推进“十三五”规划实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最终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举措。“十三五”时期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间节点,只有着力把握好才能确保贫困人口到2020年如期脱贫,而只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才能为中国梦的实现开辟道路。“历史告诉我们,每个人的前途命运都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事业,需要一代又一代中国人共同为之努力。”这就要求社会大众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认识到扶贫工作对于实现中国梦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对扶贫工作的关注和参与热情,更多关照贫困群体发展和国家社会整体进步,积极地参与、服务和奉献。

(三)坚持后盾地位、提高参与意识需要增进社会大众对扶贫机制的了解

扶贫工作作为一项社会基本工程,需要相应的体制机制进行规范管理。坚持社会大众的后盾地位必须打通其“思想关节”,即通过增进其对我国现今扶贫机制建设状况的了解来消除其现实顾虑。首先,要推进其正确认识贫困地区的状况,使其认识到贫困区域、贫困人口的形成有着主客观原因,如地理位置、历史因素、政策因素、具体执行因素等,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其次,要通过阐释增进其对扶贫工作开展机制的了解,认识到国家的扶贫是“看真贫、扶真贫、真扶贫”;最后,要增强其对扶贫工作管理机制的认识,加深其对国家针对贫困地区考核、约束和退出机制建设状况的认识。

[1]雷德雨.“十三五”时期中国经济发展绿色化:背景、挑战和对策[J].改革与战略,2015 (10).

[2]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考察时重要讲话[EB/ OL].人民网,2013-04-10.

[3]习近平总书记在俄罗斯圣彼得堡举行的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八次峰会第一阶段会议上作了题为《共同维护和发展开放型世界经济》的发言[EB/OL].新华网,2013-09-06.

[4]习近平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EB/OL].新华网,2016-03-10.

[5]习近平在云南考察工作时强调:坚决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 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EB/ OL].人民网,2015-01-22.

[6]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EB/OL].新华网,2013-11-15.

[7]破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难题的必由之路[EB/OL].新华网,2016-05-18.

[8]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EB/OL].新华网,2014-11-08.

[9]习近平主席出席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并发表主旨演讲[E B/O L].新华网,2015-11-19.

(责任编辑 刘晓明)

贾蕾,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 (邮政编码 10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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