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稳定与发展的视角看农村土地流转

2016-02-11 09:59林劲松中共绵阳市委党校四川绵阳621000
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政府补贴土地流转

林劲松(中共绵阳市委党校,四川绵阳621000)



从稳定与发展的视角看农村土地流转

林劲松
(中共绵阳市委党校,四川绵阳621000)

摘要: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实现适度规模经营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必要之路,但是土地流转也要在正确处理农村稳定与发展关系的基础上进行。要处理好农村稳定与发展的关系问题,就必须认清楚谁需要土地,最后再决定如何流转。当前我国流转方式多样,有些还亟需规范。

关键词:基本责任;土地流转;政府补贴;村社介入

一、当前农村土地应承担的历史责任

回顾1978年安徽小岗村18位村民的包产到户,拉开了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变革的序幕。可以说,如果没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没有这近40年我国农村的稳定与发展。当下,农村的土地经营模式依然承担着稳定与发展的责任与使命。

(一)要保证依附土地而获得生存的人拥有土地

今天我国还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还有相当一部分群体的收入水平比较低,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的还有约7000万人,这部分群体多数是依靠土地而获得一日三餐。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我们必须保证这部分群体有地可种,否则就可能带来局部地区的农村社会不稳定。依附土地获得生存的人在不同地区比例是不一样,发达地区基本不存在这种现象,中西部要多一些,尤其是偏远山区情况更加严重。随着扶贫攻坚政策的实施,这部分群体也会逐渐减少。但是只要有人还必须依靠土地而获得生存,地方在推动土地流转时就不该忽视他们的存在。另外农村还有部分老年群体也在一定程度上依附土地而获得生存,虽然农村达到一定年龄的老年人一个月可以领到70元左右的养老补助,这些钱按照农村的生活水平,“买米够了”,但也仅此而已。农村的老人如果遇到子女不孝,或缺乏经济能力,他们需要土地作为生活保障。

(二)要保证依靠土地获得尊重的人拥有土地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土地一直承担一个重要的历史使命,就是承担就业的功能。当经济发展好时,土地上就可以释放农村劳动力到城市,反之,当经济不好时,城市劳动力又回流农村土地上。但是,今天的二代农民工和一代农民工已经发生了本质的区别,二代农民要做收益比较,当他种地获得的收入超过或越等于打工收入的时候,他才会种地。反之,他宁可漂泊在城市等待就业的机会。从我国的就业现状来看,我们需要让一部分群体能够依靠土地而获得就业,一方面是农村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希望同时解决农村的稳定与发展问题。

(三)要让能够引领地方发展的资本得到土地

一个地方的发展需要依靠资本来推动,工业现代化的实现是如此,农业现代化的实现也同样。从发展得比较好的农区来看,无论是哪种模式,都需要大量的资本投入到基础设施、技术、经营管理环节,单纯依靠政府推动,农民参与是很难实现的。地方要提供土地给资方,让资本引领地方的发展。资本的来源可以多样化,可以来自于农村内部,也可以来自于农村外部;可以技术入股;也可以技术入股+跟投。从调研来看,资本进入农村以后,当地的产业一般能够很快的形成。当然地方政府也不能把土地全部低价交给资本所有者,对农村来讲,土地是最重要的资源,是农民共享发展成果的筹码,地方要在保证农民利益的前提下才能将土地流转给资本。

二、当前土地流转的主要方式及利弊

(一)农户协商模式

A农户和B农户根据各自的需要,相互协商,把各自的承包地互换,这种方式在农村不时的进行,这种方式可以将单个农户碎片的土地化零为整,但是弊端也比较明显,一是协商成本过高,先提出交换的农户一般要略微吃亏,并且很多时候因双方感情不到位,而不能达成交易。二是这种流转方式的最大缺点是不能扩大种植规模,在传统农业发展时期是一种比较好的交换方式,进入现代农业发展阶段,这种方式就变成非主流了。这种方式稳定有余,发展不足。

(二)自由谈判模式

某个体农户或者公司等愿意耕种A农户的土地,与A农户进行谈判,如果A农户接受了土地流转的价格,就达成了一定时期经营权转让的协议。这个方式可以让土地扩大经营规模。但存在弊端:一交易成本过高,如果一个公司或种植大户想种植大片土地,就需要和一个个农户进行谈判,成本巨大。二是农民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如果出现了周边租金上涨,或者土地上的收益超过了他们的预期,往往他们会选择毁约。这也导致很多资方不愿意采取这种方式。

(三)政府补贴模式

政府对愿意把土地流转给资方的农户给予一定的补贴,让流转土地的农户更加有利可图,最终实现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这种流转方式的缺点是对政府的财政补贴要求较高,在财政收入比较紧张的广大农村地区不具有推广价值。但是这种流转方式能比较好的解决了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四)强力推动模式

一些地方政府迫于政绩,依靠政府的力量,强制推动流转。这种流转方式能够很快的将土地流转到资方手上,但是风险较大,如果资方能够带领地方发展,农民能得到较大实惠,也能取得比较好的结果。但是如果预期效果不理想,就会引起一些社会问题。这种方式过分强调了让资方得到土地,而忽略了依附土地而获得生存的人与忽略了依靠土地而获得尊重的人,一般情况下都是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的。

(五)村社介入模式

村社介入调整的实现形式比较多样。例如一些资方以直接给村社一定协调费的方式,让村社来帮忙流转土地并负责以后的纠纷处理工作;有些地方成立了土地托管中心,农户不耕种的土地委托给托管中心,再经过托管中心统筹后,交给资方经营。村社介入调整的方式总体上比较好的解决了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对土地有各种需求的群体都得到了满足,是值得肯定的土地流转方向。但也因实现形式的不同,简单形式的村社介入还是难以促成更大地块的成片经营。

三、一种值得肯定的村社介入模式

村社介入的模式是以一个或一个以上村为单位,将土地采取虚拟确权的方式,当村社农户需要耕种土地的时候,按照家庭承包面积提供具体的地块。当农户不耕种土地时,只颁发收益权证,每年根据土地流转收益获得相应分红。这个方案由乡镇制定,村社负责执行。具体操作步骤是:一是组织确权,确认每个农户的家庭承包的土地面积。二是摸底愿意自家耕种土地的农户。三是根据摸底情况将全村的土地分从两大块,一块拟交给农户自种,一块准备寻求资本方来带领地方发展。四是农户自种部分采取重新分配的方式,把愿意自种的农户集中到一起,坚持群众优先选择权,采取抓阄的方式,按照各自的承包面积分配土地。五是根据协商,农户自种部分几年后调整一次,自种部分有多余的土地可以并给资方经营。如果农户愿意耕种的面积超过了现有留存面积,资方也可以适当的调整出部分面积。

这个方案的实施,比较好的解决了发展与稳定的关系,让愿意耕种土地的农户都得到了自己的土地,同时也引进了资本,进而促进了当地土地的升值,有土地流转意向的农户也越来越多。使该地区的土地流转进入到一个发展的良性循环阶段。

参考文献:

[1]潘林,常伟.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5.

[2]舒克龙.创新土地征用制度 实现农民财产权利[J].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党校学报,2014(1).

(责编:杨艳)

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8431(2016)03-0019-02

〔收稿日期〕2016-03-30

〔作者简介〕林劲松(1984-),男,中共绵阳市委党校经济学教研室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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