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兴祥 张 成
国防科技工业引入风险投资研究
■ 郑兴祥 张 成
风险投资是把资本投向蕴藏风险的高新技术领域,旨在促使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以取得高收益的一种投资过程。为破解资金困局,在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引入风险投资有重要意义。
(一)拓宽资金来源,弥补资金缺口
近些年,国防科技工业在资金来源多样化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并取得了一定进步,但政府为主的资金来源渠道未发生根本改变,既给财政带来沉重负担,也未能有效解决资金缺口问题。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是多样化的,企业、家庭及个人,各种基金、股权投资方式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基础上均可进入,且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蕴藏于民间的资本量巨大,风险投资的资金量是相对富足的。将风险投资引入国防科技工业,可以充分聚合社会资金,有效改变政府单一投资现状。同时,科技成果转化具有高风险性,市场前景难以把控,有时从传统的银行贷款渠道获得资金较为困难。而风险投资承担高风险追求高收益的特性正好弥补普通融资渠道的不足,能够为国防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大量的资本,尤其是在后续持续投入和增值服务上有明显的优势,能提供急需且相对充裕的资金支持。
(二)增强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自主调控能力
追求预算最大化和国拨资金使用低效一直是国防科技工业发展中的顽疾,风险投资的加入则在一定程度上可成为其治疗良方。作为一种权益性投资,为最大程度地降低风险、保障收益,风险投资者将积极关注并参与对投资项目的经营管理,尤其是资金管理,努力降低成本,减少浪费和损失,从而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风险投资者重视对最新信息、优势资源、先进技术、科学的经营运作模式、未来市场趋势和发展策略的分析、判断与把控,并予以积极干预,他们的全过程参与有助于提升决策理性,对项目做出更合理的调控,提升自身发展能力,化解各阶段风险,最终赢得成功。有研究数据表明,从专利指标看,某占政府科研费用3%的风险投资,取得了15%的工业创新专利,由此可见风险投资促进效应是非常显著的。
(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结构升级
风险投资的对象主要为引领技术潮流、紧贴社会需求、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企业,这正符合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需求。而且,风险投资通过股权的方式实现了对企业家和技术能手的内在激励,保障了技术创新和转化的内在源源动力。通过风险投资,可实现对国防高新技术企业的孵育,提高我国国防科技工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产业整体由低、中端向高端升级;同时,风险投资对技术与市场的关注是国防科技工业急需的,它通过引入专业化的管理团队,带入先进的理念、技术、服务,通过优化资源配置,调整产业结构,提升管理水平和全产业链整体竞争力。
(四)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实现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
军民分割的现状是国防科技工业发展亟待改变的,然而多年相对僵化的管理体制机制与固化的利益格局导致融合困难重重。风险投资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架起军民间资金、资源、信息、技术、人才互通共享的桥梁,便于实现新技术在军民间的运用和相互转移,打破军民间的壁垒,培育军民两用人才,推进军民深度融合。风险投资使社会富余尤其是组织和个人的闲散资金在国家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上得到了有效使用,实现了国防科技工业的公共性和经济性,保障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同步健康发展。
一方面,国防科技工业与风险投资之间具有较强的契合性,这表现在国防科技工业具有战略性、需求刚性、技术水平新、风险高、投入多、利润丰厚等特点,这正是风险投资的投资定位所在;而风险投资对国防科技工业来说具有前文所述的重要作用,这为二者结合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国防科技工业投资政策正逐步放开,投资门槛有所降低,在融资多元化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进步,初步形成了由财政资金、银行信贷资金、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其他企业资金、民间资金、企业内部资金、外商资金组成的多元资金组合;同时,各军工集团公司基本上都拥有了自己的上市公司和财务公司,在资本运作、规避资金风险等方面有了一定的经验积累。这为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引入风险投资提供了便利性。
美国通过实施DoD SBIR/STTR(美国国防部小企业创新研究/小企业科技转化)计划、SBIC(通过政府提供资金的形式支持小企业投资公司的发展)计划等,由一些GVC(具有政府背景的风险投资机构)如In-Q-Tel、CTTO、OnPoint Technologies、DeVenCI等和一些直接进行国防风险投资的私人投资机构(VC)对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实施风险投资,促进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的发展以满足国防对高新技术的需求。其资金来源始终保持着多元化的特色。
2003年2月,Daniel Libeskind将工作室总部从柏林迁至纽约,以监督世贸中心项目的重建工作,并出色地完成了该项目。Daniel Libeskind为施华洛世奇设计了一套国际象棋,棋子都是他最具标志性建筑的模型,设计过程中使用了来自建筑和奢侈品领域的材料,其中就包括维纳希尔博公司生产的银以及施华洛世奇的水晶。两位“国王”取材于水晶,并且形成了纽约自由大厦的造型,而水晶“女王”则被展示成为了米兰的城市生活塔。“骑士”则是大理石材质,混凝土的“车”则代表着马尼拉的世纪尖塔,用铝做成的“相”则代表着耶路撒冷的金字塔大厦。而盛放这些作品的则是一只饰有米兰和纽约地图的精致棋盘。
俄罗斯在20世纪90年代后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来发展国防工业企业,其中最核心的是调整国防科技投资政策,实施多元化融资战略和军工企业证券私有化。2013年在风险投资的引入上也迈开了步伐,由俄罗斯风险投资公司与罗曼斯科耶仪器设计局投资建立风险投资基金,用于国防工业体系企业研制和生产民用产品。此后,风险投资步伐进一步加快,给俄罗斯国防建设提供了越来越大的资金支持。
以色列国防工业领域风险投资发展迅速,其创建的技术孵化器模式很有借鉴价值。技术孵化器是由政府、投资机构及私人投资者投资建立,由科研机构、发明者及创业者提供项目,由政府所提供资金。一些高新技术国防工业企业的组建在技术孵化器管理中心完成,早期发展阶段由技术孵化器支持,成长发展阶段由风险投资支持。通过政府与风险投资机构合作,保障了国防工业企业的健康发展。
(一)建立完善国防科技工业风险投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政府部门积极协调军队、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探索建立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国防科技工业风险投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建议初期可由政府作为主要出资人,引入国有政策性银行、大中型企业和社会上有实力的风险投资机构作为战略合作者共同投资建立国防科技工业风险投资基金,也可由政府出资控股其他风险投资基金,确保可由政府掌控并引导好其参与国防科技工业风险投资活动。经过若干年磨合运转并积累了成熟经验后,逐步建成以社会资本为主体的国防科技工业风险投资体系与风险投资基金。构建完善的投资决策体系,完善风险投资治理体系。在机构内部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和完善投资运作机制,运用科学的方法,实现资源的集约利用和各生产要素作用的充分发挥。在风险投资项目的选择上,可先投资于那些不涉及核心秘密、对国家安全影响较小、军民融合程度较高的项目。而那些事关国家核心秘密、属于重点保军项目,目前尚不宜采用风险投资模式。在投资时间的把控上,重点放在项目的种子期与幼儿期,合理确定资本结构,综合考虑政策、融资环境、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成本、风险程度等各因素,确定最佳的资本结构;正确选择融资方案,实现投资的科学运转。
(二)加强政策引导、资金扶持与人才培养
要切实履行好政府在国防科技工业风险投资上的政策引导、资金扶持、人才培养、风险承担、项目监管、公共服务等职能,努力做到不缺位、错位、越位;改革现行融资审批制度,实施积极的扶持政策,放宽风险投资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的管制,除核心保军领域外,在安全可控原则下其他各领域均可逐步进入;采取直接补助、资金配套、亏损补贴的方式对进入国防科技工业的风险投资机构进行财政补贴,一般情况下是对初始资金不足的风险投资机构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而对因风险大不愿进入的风险投资机构采用资金配套和亏损补贴的方式;提供贷款担保和贴息服务,帮助其获得资金;实行税收减免政策,减轻其债务压力。建立完善国防科技工业风险投资人才的培养机制,努力培养一批既有工程技术基础又懂企业管理并兼具金融投资实践,既了解国外情况又熟悉中国国情并能够设计出科学方案的专家。在操作上,一方面可通过在国防科技工业企事业单位中选拔优秀管理人才进行风险投资运作培训,另一方面是出台优惠措施,将掌握风险投资知识特别是拥有实际操作经验的人才引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来。加强风险投资机构自身建设,帮助其提升抵御风险能力。
应尽快制定《风险投资法》和《国防科技工业引入风险投资管理办法》,规范国防科技工业引入风险投资的主体类别、领域、环节、条件、程序、组织形式、利润分配方式、争议解决办法、知识产权归属、保密条款、监管措施等;完善《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适当放宽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生产许可的单位条件,尤其是要求的检验检测、试验手段、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条件、保密资格等方面,可以考虑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让那些具备国防科技工业所需技术、服务、产品的企业先予进入,设立一定的缓冲期,在规定限制内通过培养扶持等使其达到这些要求,从而使更多的企业服务于国防科技工业;修订《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生产协作配套管理办法》,加强对引入风险投资以及风险投资引入后运作的具体规定;修订《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允许保险资金投资创业、风险投资基金;进一步加强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和军民融合信息网建设,完善平台功能,消除信息不对称,使风险投资机构准确了解国防科技工业对产品、技术、服务、资金等需求和要求,激发其投资热情。
(四)努力规避投资风险
加强对国防科技工业风险投资的监管,防范潜在债务和安全保密风险:审慎选择风险投资的合作对象,建立风险投资机构时,政府部门要审查合作方以往的信用和政治可靠情况;建立风险投资机构到政府部门登记备案制度,并定期提供关于其投资者和投资组合的报告,通过分析、处置,确保不会对国防科技工业安全构成威胁;要在合作协议中尽可能地设定有利于国家的条款,如可以设定国有资金进入风险投资基金后在参与管理上的权限,比如董事会的席位、重要管理岗位的任免等;设定非国有资金进入后的锁定期,避免其短期内迅速套现退出等;提高融资平台的债务透明度,建立风险投资的信息内部披露制度,完善经理人市场;建立风险预警系统,一旦通过预警系统发现被投资项目面临经营危机,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化解,从而避免蒙受更大的损失;完善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灵活使用上市、股权转让和清算等退出方式,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退出策略;加强金融市场建设,规范产权交易市场运作,为风险资金提供基本的出口。通过综合采取风险分担、风险转移、风险分散等措施规避风险,切实保证国防科技工业风险投资健康有序发展。
(作者单位:国防科工局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