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清洲
(汉口学院 学报编辑部,湖北 武汉 430079)
成人高等教育学习成果转换制度建设
陈清洲
(汉口学院 学报编辑部,湖北 武汉 430079)
摘要:成人高等教育学习成果转换制度是实现学分互认的基础性工程。学习成果转换与学习成果互认的概念具有趋同性,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学习成果转换制度可分为学年制、学年学分制和弹性学分制三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选课制、导师制和学分绩点制等制度不完善;缺乏有效的运行机制;信息化管理手段相对滞后。由此,提出要建立以创新能力和职业能力为核心,构建专业性、拓展性和突出职业性与应用性为特色的学习成果转换认定制度模型;采用高校内部、高校之间、国际合作等多种转换方式,实行规范运作的管理制度、实施信息化的运营服务,完善创新型人才培养和职业型人才培养的学习成果转换制度体系。
关键词:成人高等教育;学习成果转换;学习成果互认;学习成果转换制度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累计和转换制度,实现不同学习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与衔接。”但成人高等教育学习成果转换制度管理体制的不健全、教学管理制度的不规范、弹性学分制流于形式和缺乏有效的运行机制等问题,制约了成人高等教育的发展。因此,建立成人高等教育学习成果转换制度的“顶层设计”,将顺应时代潮流,适应现代教育的发展趋势,必将更好地提高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着力推进非学历继续教育(或培训)的改革创新,实现学分互认与学习成果相互衔接的目标,促进成人的终身学习。
一、学习成果转换制度相关概念的界定
成人高等教育学习成果转换制度源于20世纪80年代普通高校学生学习成果互认或互换制度,属于现代教学管理制度,以弹性学分制为基础,按相同或不同课程的学分进行互换或转换,达到学生学习成果互认的目标。
(一)学习成果
自1979年美国学者艾斯纳最先提出“学习成果”这一术语以来,学生学习成果的讨论和研究始终是国内外高等教育领域中的热门话题。根据艾斯纳的观点,学生学习成果的本质是指学生“在以某种形式参与之后获得的结果,不管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黄海涛:《美国高等教育中的“学生学习成果评估”:内涵与特征》,《高等教育研究》2010年第7期,第98页。富尔克斯认为,学生学习成果是期望学生在经过学习后应该取得的具体的、可测量的目标和结果。尤厄尔则认为,学生学习应为一个基本概念体系,并从五个维度分别界定了学生学习成果“成果与产出”的概念、“作为特殊成果的学习”的概念、“作为成就的学习”的概念、“作为发展的学习”的概念和“评估与学习”的概念。*黄海涛:《美国“学生学习成果评估”研究解析》,《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11年第2期,第120页。就目前对学习成果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来看,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学习成果概念是从高校办学层面界定的,重在分析学生就业、考研、经济收入及终身学习能力等行为表现与教师教学“产出”,系学生在大学期间所获得的各种经验,或泛指高校进行高等教育活动和投入的结果。狭义的学习成果概念侧重于学生的“学习”,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发展性,既与高等教育任务、目标有直接联系,又与专业及具体课程教学有紧密联系,还与教师的教学期待、学生的学习期待密不可分,内涵十分丰富,尤其是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更应重视应用方面的学习成果。因此,根据学生特定的课程学习、系统的专业训练和实践的经验获得等诸多活动中获得的成果,将学习成果定义为“学生在参与特定的大学经历之后所获得的特定程度的知识、技能和能力”。*马彦利、胡寿平、崔立敏:《当今美国高等教育质量评估的焦点:学生学习成果评估》,《复旦教育论坛》2012年第4期,第80页。
(二)学习成果转换
学习成果转换是近年来教育研究领域中高频率使用的术语。1989年欧洲高等教育学分互换制度的创建和2002年欧盟职业教育与培训学分体系的创立,是欧洲经济一体化进程中欧洲各国在推进高等教育开放、拓展劳动力市场所采取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社会、教育和文化领域合作与交流的产物,现已成为推动欧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与培训方面的重要制度,为教育全球化提供了沟通与交流的工具,被世界各国所借鉴。
从广义上说,学习成果转换是指在实行学分制管理制度中,学生既可以研修本校课程获得学分,又可以研修其他高校的相关课程获得学分,这些学分均被本校或其他高校共同承认。*李联明、陈云棠:《全球一体化背景下我国高校学分互换研究》,《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2期,第69页。它与“学分互认”“学分互换”“学分转换”或“学分替换”等术语有相同之意。而狭义的学习成果转换,系指以学分制管理为基础,学生在本校或本校以外的其他机构获得的学习成果,经认定机构认定后可转移、累积或互换为课程学习的学分,其学分能得到本校的认可。*徐跃:《学分互换研究》,湖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无论是广义还是狭义,学习成果转换的概念有其共同特征。一是基础性。学习成果转换是以学分制为基础的,完全学分制或弹性学分制是实施学生学习成果转换的前提条件。二是发展性。学习成果转换是成人高等教育制度的重要部分,具有动态性特征,特别是随着学分制管理改革的推进,需要解决学习成果转移与累积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新机制、新内容、新方式和新途径,以推动学习成果转换制度的建设。三是规范性。学习成果转换内容丰富,表现形式多样,既有高校课程规定的学习成果,又有在校外机构获得的发明专利、学术论文或新技术、新工艺等“非课程项目”的学习成果,涉及人才培养的质量标准以及学校、学生的利益,因此,管理的规范性是学习成果得以转换的保障。
(三)学习成果转换制度及其意义
成人高等教育学习成果转换制度作为一种新的教学管理制度,已成为近年来成人高等教育管理研究、应用研究和综合研究的热点问题,不少学者从制度或教学管理等不同视角对学习成果转换制度的内涵进行了诠释,其涵义包括:(1)制度由一系列的政策构成,或者说由诸多相关政策形成相应的制度;(2)成人高等教育学习成果要根据成人学习的特点,重视应用方面成果,倡导学以致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3)学习成果转换制度要以学习者为中心,充分体现制度实施的规范性、严肃性、科学性和权威性,以保证其客观、公平、公正。*张翠萍:《我国终身教育制度建设的创新方向》,《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2年第2期,第45-47页。
我国建立成人高等教育学习成果转换制度,顺应了当代教育发展的总趋势,有利于构建终身学习体系,形成学习型社会;有利于成人高等教育由学历教育向成人职业教育过渡,实现成人高等教育特色化、学习形式多元化、学习平台网络化、学习内容个性化、学习手段现代化,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办学效益和办学活力;有利于教育资源共享,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优势,以育人为本,彰显成人高等教育的特色,体现教育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有利于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自主选择学习形式、学习时限和课程内容,加强校内外的交流,充分行使选择学习的权力,以提高学习效率和学习绩效,促进自身的全面发展。
二、学习成果转换制度的历史沿革
在我国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建设与发展中,学习成果转换制度经历了学年制、学年学分制和弹性学分制三种不同的学习成果转换制度,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实施,有着各自的特点,其轨迹可归纳如下。
(一)学年制学习成果转换制度
学年制又称学年学时制,源于12至13世纪的欧洲。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我国高校开始效仿前苏联大学教学管理制度,实行学年制教学管理,规定课程学习时数和学年,学生各门课程考试合格就可毕业。我国成人高等教育自20世纪50年代初期创办之日起,就参照全日制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制度,采用学年制进行教学管理。*方敏:《高等继续教育学籍管理的变革及其发展探析》,《高等继续教育学报》2013年第5期,第78页。在学习成果转换方面,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办学机构都有着严格的规定,高校之间只能在学生转学时,接受学校才有可能承认转出学校学生相同课程的成绩。从这种意义上说,学年制教学制度中已孕育着学习成果转换制度,而目前大都已被学年学分制或弹性学分制替代。
(二)学年学分制学习成果转换制度
学年学分制又称不完全学分制或计划学分制,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是我国教育体制为适应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形成的一种新的教学管理制度。学年学分制既有学年制的特征,又有学分制的特征,即:学习者根据修业年限,完成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规定的各类必修课、限选课、任选课和实践课等,获得本专业规定的学分后才能毕业。对于成人高等教育来说,自20世纪80年代起效仿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年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全面修订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课程评价采用结构分数制,将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的作业或自学笔记等列入课程学习成果之中。随着学年学分制的不断完善,成人高等教育学习成果转换的内容不断拓展,如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可转换为毕业考试或毕业论文的学分,国家英语考试四级证书可转换成英语课程学分,甚至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相关课程也可转换成本专业和相应层次的课程学分等。现阶段,我国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大多实行学年学分制。
(三)弹性学分制学习成果转换制度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起,成人高等教育开始试行完全学分制,21世纪初又试行弹性学分制改革。但到目前为止,弹性学分制改革仍只在少数省或部分成人高等教育办学机构试点实施。弹性学分制是在完全学分制基础上演进而成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以学生取得最低学分为毕业标准,由选课制、导师制和学分绩点制三个部分构成。学生更具选择性和自由性,可根据就业状况设计学习进程,确定缩短或延长修业年限;可根据工作岗位转换专业、按规定跨校选修课程,促进个性发展,激发学习潜能,通过学分转换,使不同层次、不同方式、多种规格获得的学分被互认,架起多样化人才培养的立交桥,培养基础扎实、能力强、素质高和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人才。
三、学习成果转换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中试行的弹性学分制建立在学年学分制的基础上,解决的只是“弹性”学制问题,延长或缩短了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修业的年限,突破了学年制和学年学分制中修业年限的限制,却未能从制度上规范学分转换与学分互认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选课制流于形式
选课制由美国哈佛大学校长艾里奥特于1869年推出,指学生按学校学分制的规定,可自由地选择课程、任课教师和上课时间,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量和学习进程。*马晓丽:《大学英语选课制的经济学分析》,《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2年第12期,第338页。而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大都是远距离学习,学习成果转换标准不规范;必修课程与必选课程比例过大,除任选课程外,只能根据学校授课计划参与课程学习;教师也是由学校选派,不能充分享受课程学习的选择权,使选课制流于形式。
(二)导师制徒有虚名
导师制始于19世纪英国牛津大学,旨在教师和学生之间建立一种“导学”关系,贯穿育人的全过程。就目前而言,我国研究生教育普遍推行导师制管理,全日制本科教育也正在积极探索,而成人高等教育办学机构受教师资源紧缺的限制,师资队伍较不稳定,导师制的实施难以落实。
(三)学分绩点制不完整
弹性学分制采用学分与学分绩点相结合的学分绩点制,旨在调动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而试行学分制的省份或成人高等教育办学机构都普遍重视学分、轻视学分绩点,未将学分绩点纳入毕业标准之中,不利于学习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四)缺乏有效的运行机制
由于成人高等教育弹性学分制效仿全日制高等教育管理模式,自身特点不突出,其制度与规章健而不全,导致运行机制不畅,学分转换缺乏课程标准,学分认定缺乏机构管理,实施细则不成体系。
(五)信息化管理手段相对滞后
由于对学分转换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导致成人高等教育教务管理缺乏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支撑,硬件建设投入不足,学分转换未纳入教务管理系统的子系统建设之外,在校内各部门之间或校际之间信息传递不顺畅,过程管理透明度低,质量监控执行力度不强,资源共享程度低,既影响管理工作的效能,又影响为师生服务的质量。
四、重构学习成果转换制度的建议
重构学习成果转换制度是成人高等教育管理制度改革创新的重要标志。就整体而言,成人高等教育学习成果转换制度应借鉴发达国家和我国普通高校教学管理的新理念、新机制、新方法和新手段,从建立成人高等教育特色显著的学习成果转换认定模式、科学规范的学习成果转换制度体系和有效运行的学习成果转换实现方式三个方面着手,构成学习成果转换制度的基本框架,实现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制度的创新。
(一)特色显著的学习成果转换认定模式
1.创新能力培养的认定模式。创新能力培养要求以主辅修制为基础,以创新能力为核心,培养创新人才。主辅修制是弹性学分制中最基本的学习成果转换认定模式,其本意在于实施学习成果转换认定的多样化,将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参加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的奖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研究成果、国家发明专利、政府或学术团体或高校组织的学科竞赛、科研创新计划、实验室开放项目等各类创新实践活动奖励或成果,纳入主辅修制学习成果转换认定制度体系中,形成以创新能力为中心的,具有专业性、应用性和学术性的学习成果转换认定模式,使教学管理与创新人才培养的目标相统一,以全面推进选课制、导师制和学分绩点制在成人高等教育中的实施。
2.职业能力培养的认定模式。培养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的职业能力是提升成人职业能力、再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的有效途径,也是成人高等教育突出自身特色和创新发展的必然选择。成人高等教育实行弹性学分制,提升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的职业能力,应将国家相关部门建立的各类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等级证书考试或职业资格培训课程考试的成果,列入学习成果转换认定之中,形成以职业性能力为核心、提升就业技能为导向、个性发展为主体,具有职业性、专业性和开放性的学习成果转换认定模式,使教学管理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以凸显成人高等教育的特色,实现成人高等教育由学历型向职业型的变革,促进成人学习的终身化和终身学习的社会化。
(二)科学规范的学习成果转换制度体系
1.完善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学习成果转换制度体系。创新型人才培养顺应了世界各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总趋势,从欧洲建立高校学分互转互认制度,到美国高校全面推行学分互认制度、日本高校建立的学分累计制度、韩国高校创建的学分银行制度以及我国高校实施的弹性学分制度等,都是为了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我国成人高等教育学习成果转换制度体系建设应借鉴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学分转换系统和国内普通高校学分互认管理的经验,在消化吸收与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完善我国成人高等教育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学习成果转换制度体系,实现教学管理制度创新。其基本思路是:保证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规格,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实施学习成果互认互换,实行教学水平互评与办学效益互利,以实现创新型人才培养目标。因此,成人高等教育办学机构应根据学生的个性和学习需求,以完善知识结构、智力结构和素质结构为重点,在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宏观指导下,建立健全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内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教学评价及成果认定等制度体系,完善选课制、导师制和学分绩点制,提升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创造性思维方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陈清洲:《我国成人高等教育学习成果互认的未来走向》,《教育发展研究》2012年第19期,第66-69页。
2.创新职业型人才培养的学习成果转换制度体系。职业型人才培养是我国成人高等教育转型的重要标志,旨在培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提升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的职业素质、职业能力、职业技能及创业能力。因此,应根据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的职业特点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质量要求,融专业教育、职业教育和个性化教育于一体,建立以职业能力为中心的学习成果转换制度体系。其制度体系应包括校企合作制度、专业建设指导制度、专业设置制度、课程标准与成果认定制度、学时折算学分制度、修业时限制度及学分累计制度等,以丰富选课制、导师制和学分绩点制的内涵,确保成人高等教育职业型人才培养质量。
(三)有效运行的学习成果转换实现方式
1.多元有效的转换方式。成人高等教育学习成果转换制度,可以通过不同的途径加以实现。在高等教育机构内部,包括业余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高等教育自考、职业教育及各类职业资格培训等非正规教育、非正式教育之间学习成果的相互转换;各类非正规教育、非正式教育与全日制正规教育之间学习成果的相互转换;各类通识教育类课程、职业教育类课程、个性化教育类课程、专业类教育课程之间学习成果的相互转换,尤其在转专业时,都应相互承认。在国内高校之间,主要采用签订协议的方式进行:一是同能级高校之间的全面合作,凡本校内部认可的成人高等教育学习成果均可转换,相互认可;二是不同能级高校之间的合作,凡各省(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达到课程转换标准的,可相互转换;三是高等教育相同形式之间的合作,凡同种教育形式(如函授教育、网络教育等)之间同专业、同层次的主辅修课程,均可在一定区域内或国内校际间实行学习成果转换,相互承认;四是国际的合作,成人高等教育应根据国家有关国际合作办学的政策法规,签订长期或短期项目的合作或交流协议,学习成果按协议规定的内容进行转换,相互承认。
2.规范运作的管理制度。成人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与创新,既需要有系统完善的规章制度来支撑,又需要有规范有序的管理作保障。尤其是成人高等教育实行弹性学分制,其教学管理必须根据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严格按照规范学习成果转换的互认标准、程序、互认内容、项目及相关制度规定进行运作,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使选课制更加完善、导师制更具特色、学分绩点制有活力,课程与“非课程项目”的转换认定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同时,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也能获得公平的教育选择权,享受高等教育的优质资源,有利于发挥学习成果转换制度的保障功能,实现成人高等教育的跨越式发展。
3.技术先进的信息服务。实施成人高等教育学习成果转换制度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运营服务方式也在发生革命性的变化,庞大的数据信息需要先进的信息技术支撑,需处理的内容包括:一是转换项目的学分认定;二是主辅修课程的转换认定;三是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等“非课程项目”的转换认定与学分折算;四是学籍异动中学习成果的转换与学分互认;五是职业能力与职业技能课程的转换与学分互认;六是学习成果转换认定与互认的咨询、查询等模块,需同教务管理系统相匹配,实现校内、校际以及管理者与师生间的信息共享,优化育人环境,进一步推动终身教育的发展。
(责任编辑毛红霞)
Research on the Learning Achievements Transfer Systemin Adult Higher Education
CHEN Qingzhou
(EditorialOfficeofJournalofHankouUniversity,Wuhan,Hubei, 430079,China)
Abstract:The transfer system of students’ learning achievements in adult higher education is the basis for credit mutual recognition. It reveals that learning achievement transfer and credit mutual recognition have a certain degree of convergence as well as a difference in broad and narrow senses. It also divid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into three learning achievement transfer systems: academic year system, academic-year-credit system and flexible credit system. At the same time, it summarizes the main existing problems of imperfect course selection system, tutor system and GPA system, and lacks an effective operating mechanism and has a relative lagged information management. Therefore, it proposes that adult higher education should establish the model of learning achievement transfer system, focusing on the innovation and vocational abilities, constructs its professional and development characteristics, and highlights its professionalism and applicability. This paper further proposes to adopt transfer methods, such as internal and inter-college and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to realize the standard operation and the informative operation service, to perfect the learning achievement transfer system for cultivation of innovative and professional talents, and to promote the socialization of adult lifelong learning.
Key words:adult higher education; learning achievements transfer; credit mutual recognition; learning achievements transfer system
收稿日期:2015-05-06
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GKA103001)
作者简介:陈清洲,男,湖北保康人,副编审,研究方向为成人教育理论。
DOI:10.3969/j.issn.1671-2714.2016.00.003
教 育 与 教 学 管 理
在线优先出版日期:2016-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