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良

2016-01-21 15:48彭兴凯
当代小说 2015年12期
关键词:长毛兔大虎丹桂

彭兴凯

王大虎看到余财领着那个叫李小红的女人回村时,是个雨天。

那场雨是入夏以来的第一场雨,雨很大,雨中还掺杂着滚滚的雷声。那巨大的声响在空中炸开,在这静静的山村里显得尤其刺耳与恐怖。不过,对于村里人来说,下雨的日子却并不是什么坏日子,那是他们的节假日。只有在这样的日子里,他们才可以放下手中的农活,像城里人一样好好地歇息歇息。通常,他们喜欢聚在一起打扑克,或者下棋,要不然就串串门儿、聊聊天。更多的人则是猫在家里睡大觉,把鼾声打得山呼海啸。等一番养精蓄锐后,再与配偶做那种男欢女爱的事情。

王大虎那天要干的事情就是这种事情。而且,他还要效仿着刚刚从城里买来的那本叫《玉房秘诀》的书,与老婆体验一次。但是不巧得很,他的老婆丹桂走娘家去了,还没有赶回来。他一个人躺在床上,就有点单枪匹马、孤掌难鸣了。

雨不知什么时候停了下来,滚滚的雷声戛然而止,天上现出一颗耀眼夺目的圆太阳。新鲜的太阳光如同一缕缕金子,从门外照射到房内,可以清楚地看到屋中浮动的尘埃。随着太阳的出现,四野里突然响起一片悠扬的蛙鸣,千只万只的蛙不知从哪里蹦出来,鼓动着嘴巴唱得像一曲宏大的乐章。王大虎支起耳朵一听,忽然就想起两年前去省城打工时吃的那餐野味,那香喷喷的烤蛙肉简直好吃到极致。他咂了一下嘴,几乎连犹豫一下都没有,便穿好衣服跳下床,砰砰叭叭地制作起钓竿来。一会儿,他就将钓竿制作完成。他将钓竿扛在肩上,大步流星出了门。

他来到村子外面的一眼池塘边。

那是村里惟一的一眼池塘。池塘里蓄满了水,水面上漂着些圆圆的荷叶。那些蛙们就蹲在荷叶上鼓噪。那是它们发情了,在急切地寻求着配偶。有一些蛙已经觅到了对象,正公然地在荷叶上做着那种风花雪月的事情。王大虎瞟了一眼池塘里的蛙,仿佛已经品尝到香味四溢的烤蛙肉,不由自主地又咂了咂嘴。他转身走到池塘边的田埂上,捕了些小蚂蚱做钓饵,然后返回池塘,便向塘内抛下了钓钩。一会儿,他就钓上一只来。他把钓上来的蛙放进一只蛇皮编织袋子里,再次向塘内抛下了钓钩。

当数只蛙即将成为他盘中的美餐时,他无意中抬起了眼,目光便落在池塘对面的山岗上。池塘对面的山岗上,横着一条弯弯的土公路,一辆乳白色的中巴车正好从远处跑过来,在山岗上慢慢停下了。车门打开,从里面下来两个乘客。两个乘客目送着面包车徐徐地开走后,沿着一条小路向村子走来。两位乘客中有一位是男的,有一位是女的。那女的穿着一条红裙子,红裙子与周围的植被一映衬,就像绿草地上盛开一朵喇叭花,显得那么美丽与炫目。

王大虎的眼睛瞪直了,欲抛未抛的钓竿定格在半空中。

渐渐地,那一男一女就走到他的近前来,已经看清他们的眉眼了。他发现那穿红裙子的女人是一位年轻美丽的城里女人,她穿着高跟儿鞋,扎一条马尾巴,手里拎着一只小坤包,小腰细细柔柔,扭出一种婀娜多姿而又迷人的风情。他的心乱起来,不由咽下一口唾沫在肚子里。随后,他又把目光望向那男的。一望向那男的,他的眼睛便再一次瞪圆了。他怎么也没想到,竟然是村里的余财。去年春天,他就是同余财结着伴儿去省城打工的。但是,在省城一家建筑工地上,他只搬了一天砖头就累草鸡了,第二天便背着行李逃回了村。而余财却独自一人留在了那里。想不到时间才仅仅过了一年,他竟然领回个如花似玉的城里女人。

王大虎心里突然涌出一股酸溜溜吃醋的滋味。

余财已经认出了他,老远就向他打招呼,黑黑的脸上仿佛沐着一股春风,说,大虎,我是余财哩,还认得我不?

王大虎故意偏着脑袋打量他一下说,咦,是余财呀?不在城里打工,咋跑回来了呢?

余财搔搔后脑勺,嘿嘿地笑着说,往后俺就不用去打工啦!俺从城里领回来个媳妇哩!余财说着就把那个穿红裙子的女人扯到王大虎跟前来。

那女人并不忸怩,她瞟了王大虎一眼,抿着小嘴笑一笑,大方地向他伸出手,说,我叫李小红,往后咱们就是一个村里的人了呢。

王大虎竟然没有敢去握李小红那纤纤巧巧如嫩葱般的手。他呆呆地在那里站着,肚子里像揣了千只万只的小兔,在乱乱地跳。后来,余财领着李小红走进村巷半天了,他还在那里呆站着,像一截木头。他不相信像余财这样老实巴交的庄稼汉子,能娶到如此美艳的城里女人,简直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他心里再次涌出一股酸溜溜的滋味。

王大虎是属于见了漂亮女人就要转筋儿的好色之徒。

王大虎望着余财领着那个城里女人进了村,竟然没有情绪再钓蛙,他把钓竿收起来,提溜着那十来只蛙回了村。

王大虎家与余财家是邻居,中间只隔着一堵石头墙。王大虎一走到家门口,就看见余财家已经挤满了人。那是闻讯赶来要一睹那位城里女人风采的村里人,从大家脸上的表情看,一个个都带着新奇与羡慕。余财正在院子里招呼大家,不时地给大家敬烟与递糖,憨憨的脸上闪动着幸福的光芒。他的旁边就站着那个叫李小红的女人,也是一脸幸福的模样。她依旧穿着那条红裙子,有小风刮过来,那裙子的下摆就很美丽地飘动着。在池塘边相遇的时候,王大虎并没有放开胆子去看她,现在隔着一堵石头墙,他的目光就放肆起来。他发现她的唇是那么红,她的牙齿是那么白,她的肌肤细嫩得简直就是池塘里扒出的藕瓜儿。特别是她的眉与眼,细细的,黑黑的,那么有风情,那么勾人的魂。他的眼睛看直了,变得痴痴呆呆。半天之后,是走娘家回来的丹桂砰砰地敲响了锅铲,他才从痴呆中回过神。

午餐吃的就是那些钓来的蛙。他把它们剥去了皮,挖去了内脏,用刀子切成了肉丁儿,再配上辣椒、香葱什么的,然后进行爆炒,一会儿,一盘辣子蛙肉就出了锅。但是,王大虎似乎并没有吃出多少香味儿,他一边吃着,一边还想着那个叫李小红的城里女人。他知道,那城里女人的味道,一定比这餐蛙肉还香美!

饭罢,王大虎是一定要午睡的,无论冬春夏秋,总是雷打不动。可是今天,他竟然没有了午睡的意思。他一抬眼,就瞥见放在床头上的那本《玉房秘诀》,他马上就想起里面介绍的种种体位与动作。他想实践一下的欲望再一次如同决堤的大江之水。他忙把眼睛向媳妇丹桂瞟过去。丹桂正在收拾桌上的碗筷,脸子挂拉着,摔摔打打的好像一肚子不高兴。他立刻就知道,同她演习一次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了,便有些怅怅的,无可奈何地叹了一口气。不过,叹息过后,他立刻又焕发出精神来,他的眼前突然闪出另一位女人。那另一位女人叫金苹,是别人的媳妇。尽管是别人的媳妇,眼下却是他盘子里的菜。他想,如果同这个叫金苹的女人体验一次那体位,应该是不会拒绝的。王大虎这么想着,就来了精气神,一个翻身从床上跳下来,走到门外,推出一辆自行车,将两只长毛兔捉进兔笼内,在车后面一架,骑上去就走。

临出院门时他对丹桂说,我走了,给你挣钱去了。说着一路铃声清脆地远去了。

王大虎车后架上带的这两只长毛兔,是他的摇钱树。

村里没有多少发家致富的好门路,大家除了务作田土外,就是饲养长毛兔,几乎家家院子里都有那么几排兔舍。王大虎家也养着些长毛兔,不过,那是他媳妇丹桂喂养的,他平时连一把草都没有为它们添过。当然,那是过去,现在,他也成了位养兔人。他带在自行车上的这两只长毛兔,是去年他去省城打工逃回来时购买的。当时他坐着长途车从省城回村子,认识了一位与他坐同一个排座的汉子。那汉子说他在县城办着一家种兔场,专门繁殖最优质的德国长毛兔。这种兔子个儿大,产毛多,品质极是优良。王大虎听罢就转起了眼珠儿。于是,他与那汉子在县城一同下车,从饲养场里买回了两只小种兔。半年之后,两只种兔长成了成年兔,果然个大毛长,小牛犊子似的,可以进行交配了。他便把它们带在车上,走村串巷地四处为村里人的兔子配种。这个工作比侍弄庄稼地轻松得多了,他可以穿着体面的衣物,将头发梳得齐齐整整,再把牙齿刷得白白净净,然后一路哼着靡靡之音,骑着车子到处走。一只种兔每天可以配三次,每次他收十元钱,两只种兔每天他就可获得六十元。

六十元可不是一个小数目,他成了村里很有钱的人。

他认识那个叫金苹的女人,就是在走村串户配兔子的时候。

金苹住在另一个村子里,与王大虎住的村只隔着一道小山岗。金苹比王大虎大七岁,王大虎认识她的时候,她已经三十八岁了。金苹的男人闯关东去了,在长白山二道白河承包了三百亩土地,种水稻、种大豆,一年能给她挣回几十万。她便成了有钱的女人。她每日的工作除了养着几只兔子外,就是在家里闲着,一门心思地打扮自己。她原本就有些儿姿色,又保养得好,再这么一打扮,还真应了徐娘半老风韵犹存那句话。

金苹与王大虎搞上,就是在给她家的兔子配种的时候。

王大虎骑着车子来到金苹家里时,金苹正在那里寂寞着,听到清脆的自行车铃声,她的眼睛立刻便亮了,一下子跳起来,欢天喜地地把他迎进了门。

这天的下午,王大虎就与这位半老徐娘参照《玉房秘诀》上说的体位和步骤,进行了实践与尝试。那金苹也果如王大虎所料,与他配合得十分认真又默契。只是让金苹无法知道的是,她与他做那种事情的时候 ,他一直把她想象成那个来自省城的李小红。

李小红来到村里的第三天,就与余财成了亲。两人虽然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婚礼举办得也极简单,但非常热闹,前来闹房的村里人,差点儿把那三间小石头屋给挤破了。

王大虎没有去闹房,但他在其后的日子里,却开始频繁地光顾余财家。他甚至免费为余财家的长毛兔进行了数次交配。他的慷慨和大方,让余财好不感动。那天,两只兔子进行交配的时候,李小红也在场,王大虎偷偷把目光瞥向她,就看见她面部升起的潮红,那潮红艳艳的,像雨后天上淡抹的彩霞。而且,她并没有含羞地离开,她站在一边,一直目睹了交配的全过程。后来她看着看着,甚至还哧哧地笑起来,笑容与脸上的红霞结合在一起,越发的多彩多姿。王大虎在心律加速的同时,胆子大起来,他开始了第一次的试探性挑逗。他说,小红,你哧哧地笑个什么呀?

李小红说,俺笑这兔子也这么没出息哩!

他说,这有什么啊?是活物都想那事呢!

李小红说,也不能当着人的面就那个呀!

他说,你与余财倒不当着人的面就那个,可是人人都知道你们夜夜都那个呢!

李小红哧的一声笑得更响了,红红的唇中露出白白的牙,在阳光下宝石似的闪耀着。笑着,她竟握起小拳头,跳过来,在他肩上砰砰地擂开了。但她擂得非常轻,一下一下地,直擂得他心里痒酥酥的好受用。若不是余财在旁边,他很可能就把她横抱在怀里,放翻在院子里的草堆上了。不过,就是这样,也足以让他满意和信心大增了。他知道,如他这种懂得风情、公子哥式的男人,是比憨乎乎的余财更讨女人欢喜的。这一点,他在金苹那里就得到了印证。他从余财家出来时,甚至觉得这个叫李小红的城里女人,已经成为他的盘中之餐了。

时间过得非常快,余财是初夏时节领着李小红回村的,眨眼之间,已经是秋天了。也就是说,来自城里的李小红,已经做了差不多三个月的村妇了。三个月后的李小红,根本看不出分毫村妇的样子来,她的穿着打扮与举止,依旧保持着城里女人的气质与风姿。她也不像别的村妇那样去地里劳作,让脸上爬满汗道子,她每天的大多数时间,就是呆在家里描眉画眼、梳妆打扮,然后扭动着腰肢在村巷里走,嘴里不是悠闲地嗑着瓜子儿,就是哼着一首什么流行曲。每天,她惟一所干的事情,就是把饭做好,盛在一只篮子里,在臂弯里扌汇着,去给在地里劳作的余财送。她穿着鲜丽的服饰,扌汇着篮子走在高高低低的山间小路上,成了村里一道生动而又迷人的风景。

余财从城里回来后,就一门心思地放在了庄稼上。他没有什么文化,也没别的挣钱门路,惟一的优势就是有一把子使不完的力气,他想用勤劳与汗水,种出更好的庄稼,让李小红过上好日子。他原本这一辈子注定要打光棍的,没想到时来运转,让他得到了一个美艳的城里女人。他在地里挥汗如雨的时候,脸上总是带着得意与满足的表情。得意与满足的余财,当然不会想到,就在他家的隔壁,有一个风流倜傥的男人,有一个采花大盗,正在虎视眈眈地窥伺着他的女人。

在这差不多三个月的时间里,王大虎却没有把余财的女人弄到手。这位采花大盗发现,那个从城里来的叫李小红的女人,不同于那个半老徐娘金苹。那个半老徐娘,早就迫不及待,纯粹是自动送上门儿的。可是这个李小红却有点让他捉摸不透,你挑逗她勾引她的时候,她像一位冰清玉洁的贞妇,拒人千里、百毒不侵,你若对她正经起来了,她又做出风骚放浪的样子来,这让王大虎心里痒抓抓的十分难抑与不解。但是,她越难弄到手,他就越想把她弄到手,她对他的吸引力就越强烈。他想,总有一天,他会把她给拿下的。

在这段时间里,王大虎仍然做着给长毛兔配种的生意。进入秋天后,是长毛兔发情和繁殖的最佳时节。为此,他特地跑了趟县城,又从那家种兔场里购买回两只成年公兔。四只免子同时上阵,他的收益也就因此而成倍地增长,到了年关将近的时候,他的腰包已经鼓得老高。有这么一天,他进了次县城,从县城抱回一台vcd。那是村里人购买的第一台vcd,还有两个黑乎乎的大音箱,外加一对麦克风。打开vcd,拿着麦克风,就可以像电视上一样唱歌儿了。这一下,便在村里引起了轰动。vcd抱回来的那一天,一村人都跑来看热闹,听王大虎唱歌,男男女女的,把他家那三间小屋挤得满满的。那天李小红也来了,她大方地走向前,拿起了另一只麦克风,同王大虎一道唱起了黄梅戏《夫妻双双把家还》,两人一递一句、你应我接,唱得情意缠绵,让一村人将巴掌拍烂了。

李小红喜欢唱歌儿。

李小红的嗓门亮,也甜,而且很有那么点宋祖英的味道。王大虎家有了vcd之后,她就天天晚上来唱歌,而且最喜欢与王大虎搭对儿,他们唱《夫妻双双把家还》,唱《纤夫的爱》,唱《天不下雨天不刮风天上有太阳》,一唱就唱到深夜才回家。开始的几天里,她每次去王大虎家唱歌,都是叫着余财一同去,让余财也唱上一嗓子。余财从来没有唱过歌,对着麦克风一亮嗓门,比驴叫还难听,逗得一屋人将肚子都笑破了。只唱了一次,他就横竖不唱了,晚上再来王大虎家时,他便在凳子上一坐,顾自打起了盹,一会儿,嘴里的鼾声就会呼啸而来。再再的后来,他便索性不去了,饭碗一撂就朝床上跑,将呼噜打得雷似的响。

李小红虽然天天来唱歌,当着丹桂和村里人的面,却并没有给王大虎提供多少机会,整整一个晚上过去了,他甚至连同她打情骂俏的机会都觅不到。这让他很是无奈和焦躁。时间就这么到了第二年的正月。正月初二,是丹桂走娘家的日子,一般情况下,她要在娘家住三天才回来。这天晚上又正巧下起了雪,密密的雪粒子一会儿就把地上洒得皑皑白白。村里来听歌唱歌的人就少了。来了三个五个,胡乱唱了几嗓子,等不到十点钟就都走掉了。到了最后,只剩下王大虎与李小红两个人。那天两人又打着对儿唱了许多歌,见村里人一个个地都走掉了,王大虎的胆子大起来,他把手里的麦克风一丢,一把抓起她的手,学着电视上的样子就在她手背上亲吻了一下。

李小红嘎嘎地笑起来,说,王大虎,你这是干什么呀?

王大虎嘻嘻地笑着说,干什么你还不明白?

李小红撇他一嘴说,你真是个馋嘴猫!

王大虎说,我做梦都想和你那个呢!

李小红啐一口唾沫,想那个,你找丹桂呀!俺可是有夫之妇呢!

王大虎说,我还是有妇之夫呢!王大虎说着就来抱她,同时将嘴嘬了,猛地在她脸上亲了一下。李小红又嘎嘎地笑起来。只是,她的笑声一会儿就打住了,突然拉下了脸,一把将他推开,用十分严肃的表情对他说,王大虎,你别胡闹好不好?你若再胡闹,小心余财把你给劈了!说着一转身,逃也似的走掉了。

差点儿到口的果子就这么失去了,王大虎的失望之情可想而知,他立在门口,望着李小红远去的背影,只有对着满天的飞雪发痴发呆了。

更让王大虎绝望的是,自从那个飘着雪粒子的晚上后,李小红竟然一连数天没有来唱歌,甚至也没有在村头露面。站在家门口,望着挡阻在眼前的那堵石碴子墙,王大虎蓦地明白,这个让他心乱神迷的城里女人,并非那个叫金苹的半老徐娘,她对他来说,很可能就像那些电视剧里的绝世佳人,虽然近在眼前伸手可及,却是永远也不能得到的画饼。

他的情绪突然降到了最低点。

随后的几天里,他便是在这种情绪中度过的。白日,他照样去做给兔子配种的营生,遇到一些有姿有色的女人时,过去他总是双眼放光的,现在竟提不起丝毫的兴致;路过金苹家的门口时,过去他总是进去亲热一下的,如今却总是逃一般地躲开;到了晚上,他同样无情无绪,丹桂有了那意思,向他做出些暗示,他却听而不闻、视而不见;村里人来唱歌听歌,他也没心思再接待与应承,潦草地哼上几口,就将哈欠打得山似的响。村里人自然知趣,忙起身告辞。他将电源一关就朝床上跑。但是躺在床上了,他又辗转反侧地难以入眠了,只要一合上眼睛,李小红的影子就会出现在他面前。才下眉头,又上心头。

转眼间,就到了正月十五元宵节。

过了正月十五元宵节,山外的镇子上逢集。每隔五天一次的大集,王大虎是必须要赶的。王大虎赶集,并不像村里人那样只是去出售一点农产品,或者去购买一些农药化肥什么的。他来,主要是享受享受和娱乐娱乐的。每次来赶集,他几乎都有固定的程式。先是去澡堂里洗洗澡,把身上的污垢清除掉,再去街头的发廊里理发与吹风,等让发廊里的小姐们把头发理得像城里的男人那样潇洒飞扬后,他就跑到网吧去上网。上一会儿网,一般也就到了中午。这时候,他就去街上的狗肉馆吃一顿狗肉、抿几盅小酒,直等酒足肉饱,才哼着小曲儿美滋滋地回家。

元宵节过后的这个大集,尽管他的情绪依旧不太好,还是早早地到了镇上。到了镇上,他的程式依然如旧,先是洗了澡,接着理了发,然后便去网吧上网。可是,当他从发廊里走出来的时候,却冷丁一下子立住了。他没想到会在这里与李小红遭遇。李小红显然也是来洗澡理发的,正从对面另一家发廊里走出来,两人便有些冤家路窄地遭遇到一起。尽管她满头的长发已经被烫成波浪型,他还是一眼就把她给认出来。他想起那个飘雪的晚上,她从他家中逃走的情景,脸上便现出尴尬的样子来。他瞥了她一眼,转身正要快快地走开,没想到她却在背后发出嘎嘎的大笑。

他回转过身,狠狠瞪了她一眼说,你笑什么笑!

李小红依旧嘎嘎地笑着说,笑你这么小心眼儿!见了人咋连话也不说?

他冲她将手一摊说,你是有夫之妇,我是已婚男人,咱们还有什么可说的?

李小红嘎嘎嘎地笑得更响了,说,只要手脚老实点,说说话有什么不可的?

他说,可我这德性,手脚就是不想老实呢!

李小红说,那你就找小姐去呗!这里的小姐多着呢!

王大虎悻悻地说,你以为我不找呀?说着便丢下她,走在熙熙攘攘的街上了。

王大虎没有去找小姐。他沿着小镇的大街走了一段路之后,拐进了一个较窄的小巷,钻进了小巷深处的一家网吧。每次来镇上,他都要到网吧里上一会儿网。只是,他上网并不看什么新闻,或玩这样那样的游戏,他只喜欢去黄色网站里看一看黄色的图片或一些毛片。他在一台电脑前坐下来,刚打开一个黄色网站,一抬眼,就看见李小红也跟着他的屁股走进来,并且扯过一把椅子挨着他坐下了。她身上的香味儿,浓浓地直朝他的鼻子里钻。他惊讶得把眼睛瞪大了,说,你来干什么?李小红耸耸肩膀道,我来干什么,管你什么事?他说,那你干嘛朝我跟前凑?她说,屁股长在我身上,我爱坐哪就坐哪呗!她显然是有意要气他,一面说着,还一边挺了挺胸脯。王大虎却不买她的帐,霍地一下站起来,转身就朝网吧门外走。

走到门口,回头一看,她竟然跟在后面也出来了。

他皱着眉头说,你跟着我到底要干什么啊?

她说,我爱干什么就干什么!

他盯着她突然怪怪地叫起来,咦,你怎么像个小无赖呀?

她说,我就是无赖,今天就赖上你了!看你怎么办!

他再次看看她,不知怎么就冷笑了起来。他冷笑着,眼珠一转说,这可是你说的!好,你就赖吧!到时候我怎么你,你可别再逃!

她鼻子一哼说,你还能把人吃了?

他说,那也说不定!他说罢,一把扯了她就走。

两人出了小巷,拐过一条十字街,走进一家狗肉馆。

时间还不到中午,馆子里还没有食客,静静地,他寻了一个靠窗的小雅间走了进去,抬眼喊来老板娘嚷着点菜。他要了一盘冻狗肉,一碟油炸花生米,几只酱兔头,还要了一瓶地瓜老烧。老板娘离去,一会儿又进来,变戏法似的将这些吃物摆到了桌上。她拿眼一看,伸着鼻子闻了闻,不由高兴得拍起了手,叫道,哇,好香!叫着,抓起筷子,夹起一块冻狗肉就向口中送,顺手又给自己满上一杯酒,一仰脖子全灌下肚去。

王大虎在一边看呆了,两眼瞪得像铃铛那么大。那地瓜老烧是一种烈性的白酒,像他这种男爷们儿都不能一气一杯的,她却喝得如饮凉水。他望着那只露出底儿的酒杯,简直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随后发生的事情更让王大虎没有想到,一杯酒喝罢,她突然开了腔。她对王大虎,你知道我的故事吗?

王大虎说,我不知道。

她又对王大虎说,你不知道我告诉你,我在城里当过鸡。

王大虎把眼瞪圆了,说,什么?鸡?

她点头道,对,鸡。

她接着又对王大虎说,你知道俺为啥嫁给余财吗?

王大虎说,我不知道。

她又对王大虎说,你不知道我告诉你,我嫁给他,就是不想再当鸡了,想从此做个好女人。

王大虎怔了怔,说,哦。

王大虎说过哦之后,还想说什么,却见她哗哗地流起了泪。那泪从她的眼里流出来,一串一串,似江河之水,汹涌澎湃。王大虎望着,眼睛便瞪得更大了,叫道,你哭个什么啊?

她长叹一声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哭,可我就是想哭。她说着,哭得更响了。

王大虎没有再说什么,他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他只是拿眼睛望着她,眉头慢慢地皱起来。

两人从狗肉馆里出来时,太阳已经西斜了,一团火烧云正在天边悬挂着血似的红。集市上的人大都走掉了,镇街上显得空空荡荡。王大虎骑上自行车,把李小红带在车后座上,一路回村子。他们出了镇街,在沿着一条公路走,在沿着公路走了一段后,拐了一个弯,走向一条蛇一样蜿蜒小路。一路上,两人几乎没有说什么话,王大虎只是骑着车子向前走,李小红也只是静静地坐在后座上。但是,在快要走进村子的时候,在一片密密麻麻的小树林里,李小红却突然叫了一声大虎哥,从背后抱住了他,把脸贴向他的背。他吓得一哆嗦,车子差点儿拐到了路下。他急忙用脚尖撑住,将车子停了下来,将她从背上推开了。

她很吃惊,说,大虎哥,你还生俺的气?

王大虎没吭声。

她盯着他说,你嫌俺做过鸡?

王大虎还是没吭声。

她张张嘴还要说什么,眼里的泪却突然汹涌而至、滔滔不绝。

王大虎望着她脸上的泪水如江河横流,心不由一动,终于开了腔,我不生你的气,也不嫌弃你,我,我只是……他没有把“只是”后面的意思说出来,突然将车子推起来,快快地走了,一直进了村子也没回一下头。

翌日阳光灿灿、暖风轻荡,是个不错的好天气。在这样的好天气里,王大虎是要推着自行车去走村串巷给兔子配种的。事实上也的确这样,吃过早饭,他就将四只种兔架在了车上,然后推着向门外走,还没有迈出门槛,就与从地里回来的丹桂撞了个满怀。一见面,丹桂老是挂拉着的脸子就云开雾散,她喜滋滋地对他说,告诉你个好消息,余财领回来的那个小妖精走了。

走了?去哪儿了?王大虎瞪大了眼睛。

还能去哪里了,回城里去了呗。丹桂说。

回城里?她怎么回城里了呢?王大虎说。

你问我,我怎么知道?丹桂说。

余财呢?也跟着她走了?王大虎问。

丹桂说,你耳朵聋了啊?他让那小妖精甩了,正在家里嚎呢!

王大虎忙支起耳朵去听,果然听到墙那边响起余财的哭声。哭声很大,似是驴叫,又像狼嚎。不知怎么的,听到余财的哭嚎声,王大虎忽然同情起这个与自己从小一起长大的伙伴来,往日对他的妒忌也跟着一扫而光。他想到墙那边去劝劝他,让他想开些,可是,走了几步却又站下来,他不知道怎么劝说他好。犹豫了半天,还是作罢,推着自行车走了。

傍晚,配完兔子回来的王大虎,刚进家门又从丹桂那里听到一个消息,丹桂告诉他,余财也走了,去城里寻他的媳妇李小红去了。

王大虎站在那里并没有说什么,他想,换了我,也会去城里寻找的。他又在心里想,你李小红嫁给余财,不是要从此做个好女人的吗?怎么又跑了呢?他十分不理解。

王大虎再次见到余财时,时间已经过了半年。

半年之后,夏天又来到这个小山村。那天,山里又下了一场大雨,那同样是场雷阵雨,雨很大,雷更是炸得响亮与恐怖。雷息雨停之后,池塘里又传来热烈的蛙鸣。王大虎再一次制作成一根钓竿儿,来到了池塘边。当几只贪吃的蛙被他钓上来之后,王大虎偶尔一抬头,又看见一辆乳白色的中巴车从远处驶来,在那个山岗上停下了,车门打开,下来一个人,默默地向村子走来。那是个男人,等那男人渐渐走近,王大虎一眼就认出来,是余财。只是,从城里回来的余财,并没有带回那个美丽的叫李小红的女人,他手里扌汇着的,只是一卷破破的行李。再看余财本人,也蔫蔫地、灰灰的,如同一只霜打了的茄子。

王大虎吃惊地说,余财,你怎么回来了?你找到小红了?

余财哭咧咧地说,她在城里又干上那营生了啊!

责任编辑:刘照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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