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励冰 王超杰
摘要:在已有A-可因子分解算子概念的基础上,建立了A-可因子分解算子是有界的若干充要条件,同时讨论了其对偶算子的性质。
关键词:A-可因子分解算子 对偶算子 有界
DOI:
10.16657/j.cnki.issn1673-9132.2016.01.017
泛函分析是20世纪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学科,是现代数学中一个较新的重要分支。它综合地运用分析的、代数的和集合的观点和方法,研究分析数学、现代物理和现代工程技术提出的许多问题。现在,泛函分析的概念和方法已经渗透到现代纯粹数学、应用数学和理论物理的许多分支,如微分方程、概率论、量子场论和统计物理学等方面。德国数学家希尔伯特和波兰数学家巴拿赫等对此都做出过重要贡献。泛函是函数概念的推广,是函数与数之间的对应关系。比如在[a,b]上的连续函数全体记为C[a,b]。C[a,b]中的每个函数都有一个积分值,即对任意的f∈C[a,b],总有唯一的实数f(x)dx与之对应。于是C[a,b]上的黎曼积分是一个泛函。算子是函数空间和函数空间之间的对应关系。设C1[a,b]表示一阶连续可微的函数所成的空间,那么微分就是一个从空间C1[a,b]到空间C[a,b]的算子。经典的泛函分析书中对算子理论做了大量的论述(见文献[1-2]),文献[3]从A-内积的定义出发,提出了L2(Rd)上A-可因子分解算子的概念,本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A-可因子分解算子的性质,建立了若干充要条件,并讨论了其对偶算子的性质。
首先列出A-可因子分解算子的定义。
定义1[3] 设1≤p≤∞,线性算子L:L2(Rd)→LP(E)(E为Rd的一个可测子集)。如果对于任意可因子分解函数f=?g,其中f,g∈L2(Rd),?是Rd上以ZdA为周期的函数,算子L具有下列形式
L(f)=L(?g)=?L(g),
那么称算子L为A-可因子分解算子。
下面给出A-可因子分解算子的两个性质。
定理1[3] 算子L:L2(Rd)→L1(Q0)是有界A-可因子分解算子当且仅当存在g∈L2(Rd),使得L(f)=(f,g)A(t),?f∈L2(Rd)。更多地,||L||=||g||。
引理1[3] 设A-可因子分解算子L1,L2:L2(Rd)→L1(Q0),则L1=L2当且仅当
L1(f)(t)td=L2(f)(t)td
现在接着讨论A-可因子分解算子的性质,首先给出A-可因子分解算子是有界的三个充要条件。
定理2 设L:L2(Rd)→L2(Q0)是线性A-可因子分解算子,则L是有界的当且仅当存在常数B>0(B=||L||),使得对?f∈L2(Rd)有
|L(f)(t)|≤B||f||A(t), a.e. t∈Q0。
更多的,L是同构算子当且仅当存在常数A,B>0(A=||L-1||-1,B=||L||)使得对任意的f∈L2(Rd)有
A||f||A(t)≤|L(f)(t)|≤B||f||A(t),a.e. t∈Q0。
证明 对Rd上任意有界ZdA周期函数?和?f∈L2(Rd)有
|?(t)|2|L(f)(t)|2dt=|L(?f)(t)|2dt=||L(?f)||2L2(Q0)
≤||L||2||?f||2L2(Rd)=||L||2|?(t)|2|f(t)|2dt
=||L||2|?(t)|2||f||(t)dt
所以|L(f)(t)|2≤||L||||f||(t),a.e.t∈Q0。其他的可类似证明。
定理3 算子L:L2(Rd)→L2(Q0)是有界A-可因子分解算子当且仅当存在g∈L,使得L(f)=(f,g)A,?f∈L2(Rd)。更多地,||L||2=ess supQ(g,g)A。
证明(?)设g∈L,令B=ess supQ||g||(t),定义算子L:L(f)=(f,g)A,则
||L(f)||2L2(Q0)=||(f,g)A(t)||2L2(Q0)
≤(f,f)A(t)(g,g)A(t)dt
≤B(f,f)A(t)dt=B||f||2L2(Rd)
在上式中若令g=f,则可得出算子的范数。
(?)设算子L:L2(Rd)→L2(Q0)是有界A-可因子分解算子。因为L2(Q0)?L1(Q0)。所以由定理1可知,存在函数g∈L使得L(f)=(f,g)A,?f∈L2(Rd)。由定理2可得
|(g,g)A(t)|=||g||(t)=|L(g)|≤||g||(t)||L||
因此||g||(t)≤||L|| a.e,g∈L。
注:定理3也可以称为A-可因子分解算子Riesz表示定理。
对于映射到L2(Rd)的A-可因子分解算子,我们可以得到相应的A-范数界。
定理4 如果算子L:L2(Rd)→L2(Rd)是A-可因子分解算子,则L是有界的当且仅当存在常数B>0(B=||L||)使得对?f∈L2(Rd)有
||L(f)||A(t)≤B||f||A(t), a.e.t∈Q0。
更多的,L是同构算子当且仅当存在常数A,B>0(A=||L-1||-1,B=||L||)使得对任意的f∈L2(Rd)有
A||f||A(t)≤||L(f)||A(t)≤B||f||A(t),a.e.t∈Rd。
证明 对任意f∈L2(Rd)和任意的ZdA周期函数?,有
||L(?f)||2L2(Rd)=|L(?f)(t)|2dt=|?(t)|2|L(f)(t)|2dt
=|?(t)|2|L(f)(t-nA)|2dt
≤||L||2||?f||2L2(Rd)=||L||2|?(t)|2|f(t)|2dt
=||L||2|?(t)|2||f||(t)dt
所以||L(f)||(t)≤||L||2||f||(t),a.e.t∈Q0。余下部分类似可证。
定理4表明A-有界可因子分解算子必须是把A-有界函数映到 有界函数。
最后,我们给出A-可因子分解算子L的对偶算子L*的性质。
定理5 如果算子L:L2(Rd)→L2(Rd)是A-可因子分解算子,则对任意的f,g∈L2(Rd)有
(L(f),g)A(t)=(f,L*(g))A(t)。
证明 考虑算子ζ(f)=(L(f),g)A(t),ζ*(f)=(f,L*(g))A(t),它们都是L2(Rd)→L2(Q0)A-可因子分解算子且
ζ(f)(t)dt=(L(f),g)=(f,L*(g))=ζ(f)dt
所以由引理1可得结论。
综上所述,定理2、定理3和定理4建立了A-可因子分解算子是有界的充要条件,于是可以用这三个定理来判定A-可因子分解算子的有界性,定理5对A-可因子分解算子L的对偶算子L*进行了讨论,给出了对偶算子L*的一个性质。
参考文献:
[1]张恭庆,林源渠.泛函分析讲义[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2]夏道行,吴卓人.实变函数论与泛函分析[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3]王励冰,王超杰.Hilbert空间A-可因子分解算子[J].科技展望,2015,25(17):265.
[4]王励冰,王超杰.A-内积及其性质[J].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2015(2):240-241.
[5]李登峰,薛明志.Banach 空间上的基和框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
作者简介:
王励冰(1986- ),男,河南省周口人,助教,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小波分析及其应用方面的研究。(责编 赵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