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萍 田晓萍 黑娟儿 杨向军 郑佳楠 石晶波
摘 要:该文采取问卷调查形式对130户移民进行搬迁前后土地利用类型、面积、利用方式的调查分析,结果显示:农户有使用权且可产生经济效益的土地在移民后面积减幅达95%且土地结构发生变化;以耕地、荒草地为主变更为以耕地、蔬菜大棚、养殖用地为主,耕地类型中水田和水浇地的比例提升42%;在迁出地被征占用的土地面积占迁出地总面积的38%,且其土地利用方式多由耕地和荒草地变为退耕还林还草地。
关键词:宁夏;生态移民;土地类型;土地面积
中图分类号 S3-33;F301.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5)24-33-02
自1983年以来,宁夏共实施吊装移民、扶贫扬黄工程移民、易地扶贫搬迁移民、中部干旱带县内移民,以及“十二五”中南部地区生态移民[1]。“十二五”期间宁夏对34.6万群众实施了生态移民工程,并计划至2020年使移民人均收入水平达到宁夏平均水平[2]。本文意在通过对农户移民前后其土地利用类型、面积、利用方式等的调查分析,为政府决策如何提升移民农户的土地收益提供依据。
1 调查方法及移民基本情况
数据获取是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调查员入户进行半结构性访谈。调查共完成有效问卷130份,调查生态移民迁出地共包括4个地级市的3区9县,迁入地分属4地级市的6区6县,迁出迁入地共涉及宁夏全部5个地级市,以及23个市辖区、县级市、县、开发区中的19个。问卷调查的农户搬迁可分为以下4类:(1)就地改造搬迁,表现为交通较为便利且生活生态环境条件较好的区域,通过在原居住地周围统一规划建设生态移民村实现就地搬迁,主要目的是更进一步改善居住环境;(2)县域内部的搬迁,主要从交通不便利,生活生态环境差的乡村搬迁至镇或县城周边;(3)地级市内的县域间搬迁,为地级市内各县之间的搬迁;(4)地级市间的长途搬迁,主要为宁南山区的村镇居民长距离搬迁至中部或北部的大型生态移民区,如海原、泾源、彭阳、西吉等县的居民搬迁至银川、吴忠市等地的大型生态移民区。
2 结果与分析
2.1 土地利用类型及面积的变更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3],设计调查了生态移民搬迁户的6种土地利用类型,除国标内的耕地、园地、林地、荒草地外,增加了养殖用地和蔬菜大棚。
如表1所示,130户居民在迁出地的土地总面积为494.6hm2,单户平均土地面积为3.8hm2;130户在迁入地获取新的土地面积总计25.0hm2,每户家庭的平均面积为0.19hm2。分析单个土地类型的面积,在迁出地农户的耕地和荒草地面积最多,分别占迁出地土地总面积的63%和33%,其余3类土地面积由大到小依次为林地、园地、养殖用地;在迁入地,农户获取的新土地类型主要为耕地(占迁入地土地总面积的90.4%),其次为蔬菜大棚(4.8%)和养殖用地(4.4%),有极少数农户获得园地,林地和荒草地作为改善生态环境的重点保护类型,不再分配给移民户。由此看出,生态移民后,每户家庭的土地面积大幅度减少,同时有使用权的土地利用类型结构发生显著变化,由耕地、荒草地为主改为以耕地、蔬菜大棚、养殖用地为主。
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GB/T21010-2007),将耕地细化为水地、旱地、水浇地3类分别完成调查分析。130户移民在迁出地的耕地类型以旱地为主,占总耕地面积的96.2%;在迁入地3种耕地类型的结构比例相对适中,旱地占总耕地面积的54%,水田和水浇地面积基本相同,共同占总面积的46%,即水田和水浇地面积比例在迁入地显著增加。
2.2 土地利用方式的变更 迁出地土地是否被征占用,基本决定了土地利用方式是否发生变更。在130戶家庭中有52%的所有土地均被征占用,不再有使用权;另有39%的农户所有土地均继续保有使用权,意味着在搬迁后仍可返回迁出地进行种植养殖,剩余农户部分土地被征占用。按面积计,130户调查对象被征占用的土地面积占迁出地总面积的38%,其中耕地(39.6%)、林地(39.3%)、荒草地(36.7%)的征占用比例最大,养殖用地(16.2%)和园地(9.5%)的征占用比例较小。由此推断,被征占用面积最多的耕地和荒草地的利用方式变更可能性最大。通过问卷调查,获知部分被征占用的耕地在移民搬迁后的使用情况,总结归纳其变更后的土地利用方式,主要为退耕种灌草、林业生态工程等,以及建新的移民迁入住宅区。未被征占用的耕地,其利用方式主要集中为以下2种:一是有自留使用权的农户将其租种给他人,意味着利用方式有可能发生变更;二是完全弃耕,耕地变为弃耕荒地,也意味着土地利用方式发生改变。
3 研究结论与政策性建议
本次调查结果表明,在移民安置区水田、水浇地、养殖用地和蔬菜大棚的面积比例显著增加,建议农技培训机构在安置区加大水田、水浇地、温棚、暖棚养殖等种养殖技术培训,以此提高移民农户的土地收入来源。此外,已运行多年的安置区因具备灌溉条件以及不合理灌溉造成土地盐渍化,以及一些原本生态较为脆弱的安置区出现土地沙漠化、草地退化等生态环境问题,因此在配套水田及水浇地的安置区需重视节水灌溉技术的培训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宣传。
参考文献
[1]张小明.西部地区生态移民研究[D].杨陵: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8.
[2]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宁夏“十二五”中南部地区生态移民规划[EB/OL].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1-10-08.
[3]陈百明,周小萍.《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的解读[J].自然资源学报,2007(6). (责编:张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