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荣+刘建林+王高建
摘 要:关注陕南生态移民生产生活水平评价及后期扶持问题,采用理论联系实际、定量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在阐述移民后扶持的重要性及内容的基础上,重点从移民生产、生活水平评价指标和后期扶持两个方面进行研究。
关键词:生态移民;生产生活水平;评价指标;预测;后期扶持
中图分类号:F06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30-0056-02
前言
移民在搬迁后生活水平要恢复或超过原有生活水平是移民的首要目标,因此对移民生产生活水平评价及后期扶持相关问题进行研究是很有必要的,有利于移民合法权益的保障,有利于后扶资金的合理利用,有利于安置区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安置区社会的稳定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1]。
一、移民生产、生活水平评价
农村移民生产、生活水平评价包括现状评价和预评价两个层次。农村移民生产、生活水平现状评价是指对农村移民现状的生产状况、生活水平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评价;农村移民生产、生活水平预评价是指在进行农村移民生产安置和搬迁安置规划后,通过客观分析和预测,衡量农村移民在安置后的生产、生活水平指标变化情况,预测移民生产、生活水平恢复与提高程度,主要反映整个规划的效果以及能否让移民达到和超过原有的生产生活水平[2~3]。
陕南生态移民移民安置人口均为农业人口,根据对影响移民生产生活水平的不同因素进行分析,确定农村移民生产水平评价指标为人均耕地、人均粮食、人均收入等指标;农村移民生活水平选取指标为人均建设用地规模、人均年用电量、人均用水规模等。
(一)移民生产生活现状
根据调查资料,2015年陕南生态移民生产水平评价指标:人均耕地1.3亩,人均粮食475kg,农民人均纯收入2 779元;生活水平评价指标:人均建设用地0.25m2;人均用水规模40 L/人·天;人均年用电量100~140 KW·h。
(二)移民生产、生活水平预测
以规划水平年(2019年)为预测年。移民生活预测评价方法是根据收集的社会经济资料,结合移民安置规划成果,通过分析移民从事的农业生产构成、产量、产值,以预测移民的生产生活水平、分析预测评价内容和方法[4]。
1.移民人均耕地的面积与质量。根据移民安置规划,安置后移民人均耕地面积较安置前均有不同程度减少,但拥有耕地质量较好,可进一步采取有效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和继续提高。
2.人均粮食拥有量。结合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土壤改良、土壤培肥以及农业技术推广等一系列措施,预测其人均产量是否达到安置区在“十三五”期间平均每年可产粮水平。
3.移民生活纯收入。根据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的收入构成及收入水平,重点分析预测安置后移民农业收入情况,评价安置后人均收入是否达到或超过安置前的水平。
4.移民生活水平评价。在分析预测移民纯收入基础上,通过对比移民安置前后的人均住房情况,以及农村基础设施配置或改善情况,评价安置后移民生活水平达标程度。
(三)预测评价结果
1.耕地数量和质量。安置区人均耕地影响率最大也仅为2.12%,根据陕南移民安置管理部门关于移民安置去向、安置方式及相应的土地筹措方式,安置区调整的耕地为正在耕种的熟地,并且大部分水热条件较好,土地也比较肥沃,交通便利。通过水利建设与土壤改良,调整产业结构,耕地亩产值基本上可达到或超过原来的产值水平。
2.人均粮食拥有量。通过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土壤改良、土壤培肥等一系列措施,按照正常年景计,耕地亩产量按每年增产3%计,安置后五年亩累计产约16%,其增产量接近耕地减少量或略有超过。
3.移民人均纯收入水平预测。安置区生产条件、自然资源条件、社会资源条件比较优越。通过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土壤改良以及积极调整产业结构等措施的实施,二三产业发展,可进一步提高移民收入。通过对移民安置点生产生活条件进行规划、改善,移民搬迁后生产生活总体上能达到或超过原有水平[5~6],在移民搬迁后可结合当地自然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进一步改善[7],可逐步与安置区居民同步。
4.移民生活水平预测。(1)居民面积与用地规模。严格按照人均25m2确定建房面积,对确有住房困难的,集中安置每户最大住房面积不超过125 m2,分散安置每户不超过140m2,危困户和特困户每户不超过60m2。在优先保障城镇中低收入群众住房需求的前提下,县(市、区)可回购部分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公租房、廉租房,参照陕南地区移民搬迁相关政策安置移民搬迁户。能满足移民安置规划目标的要求。(2)生活用地。供电工程规划中,结合变压器规格,设计供电负荷有余地,即供电工程设计能满足移民安置规划的目标要求。(3)生活用水。移民生活用水定额(最高日)70L/(人·d),给水普及率为100%,能够满足移民生活需要。
二、后期扶持
按照安置规划安置后,为了能够实现移民安置目标,特别是对生活困难移民以及谋生能力差的移民应实施安置后期的扶持。
(一)扶持标准及方式
按每户2万元标准补助,集中安置户每户补助4.5万元、分散安置户每户补助3万元、特困户和危困户每户增加补助1万元、4层以上楼房化安置户每户增加补助5 000元;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小配套”每户补助2万元;对自愿在统规统建四层以上楼房安置的,每户补助资金5 000元。作为个别有困难的移民户,还可得到合理的建房困难补助,搬迁后移民居住条件将达到或超过原有水平。
后期扶持资金能够直接发放给移民个人的应尽量发放到移民个人,用于移民生产生活补助;也可以实行项目扶持,用于解决移民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还可以采取两者结合的方式。具体方式由安置区当地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并听取移民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并编制切实可行的移民后期扶持规划。采取直接发放给移民个人方式的,要核实到人、建立档案、设立账户,及时足额将后期扶持资金发放到户;采取项目扶持方式的,可以统筹使用资金,但项目的确定要经绝大多数移民同意,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要公开透明,接受移民监督,严禁截留挪用[8]。
(二)扶持资金来源
陕西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的意见》提出,移民搬迁住房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全部实行项目管理。扶持资金主要来自中央、省、事、县财政资金,并由省财政统筹拨付。其中,中、省承担的补助资金由省财政直接拨付到县(区)移民搬迁资金专户,市县承担的补助资金在省财政直接拨付的基础上,相应扣减省对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
(三)建议
根据陕南生态移民安置特点,应从三个方面加大扶持力度:(1)移民搬迁安置点用地采取政府统征调拨的办法,由政府无偿供地,不再由搬迁户承担用地费用。(2)移民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计划部门立项,用项目资金建设,不再由搬迁户分摊。(3)将扶贫、工赈、生态、地质灾害、危房改造等搬迁资金整合到一起,统一为陕南移民搬迁,集中扶持,可使每户补助资金达到4万~6万元左右。这样一来,一方面降低了搬迁户负担,另一方面又提高了补助额度,会使每户群众都能搬得起,能搬出。(4)根据相关政策法规,以支持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可经济发展规划,支持移民生产生活设施的维护,解决移民其他遗留问题,以促移民安置区经济及社会发展。考虑陕南生态移民实际,再进一步完善安置区基础设施基础上,加大扶持引导移民发展二三产业与多种经济发展,做好地方经济发展规划,实现移民生产生活达到或超过其原有水平的规划目标[9]。
结论
开展移民生产生活水平评价及后期扶持研究工作既是国家及省政府重要文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又实现移民安置目标的一项重要手段,既能保障移民合法权益提高生活水平,也有利于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随着人们思想认识的不断提高、对移民生产生活水平评价方法的不断深入研究、国家对生态移民后扶持政策的不断完善、生态移民搬迁工作实践的不断积累,我国生态移民安置工作将会取得更好的实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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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郭喜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工作的思考[J].山西水利,2012,(12):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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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左萍,杨建设,等.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研究[J].人民黄河,2011,(11):14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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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郑瑞强,沈顺生.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挟持监测评估行为的分析[J].水力发电,2013,(1):12-15.
[9] 唐传利.在全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工作座谈研讨会上的讲话[EB/OL].水工程移民和水利扶贫网,2011-08-17.
[责任编辑 陈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