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女勇士》中的女性形象

2016-01-08 23:10桂花
雪莲 2015年29期
关键词:女勇士女权主义女性形象

桂花

【摘要】拉康的符号阶段理论认为人的社会性别由后天的文化决定,不同的文化背景对女性的身份和命运产生决定性影响。文学作品中女性的不同性格特征往往反映出不同的文化特质,也折射出作者本人所处时代的文化思潮。《女勇士》是华裔女作家汤亭亭的自传体小说,塑造了具有不同社会性别特征的女性形象,反映了不同的文化生境。本文重点分析了《女勇士》中“无名姑姑”在中国父权制文化下的悲惨命运,及“我”在中国父权制文化和美国女权主义文化夹缝中的艰难成长历程。

【关键词】符号阶段理论;女权主义;《女勇士》;女性形象

一、引言

汤亭亭(Maxine Hong Kingston)是当代美国文学界中最杰出的华裔女作家之一,她与谭恩美、任璧莲、哈金等众多华裔作家的不懈努力将华裔美国文学引入了美国主流文学。1976年汤亭亭的《女勇士》问世,文中她将中国的传奇神话与美国的文化元素巧妙地结合在一起,在美国与欧洲多地引起了轰动。借此她荣膺“美国国家图书评论界奖”及“国家图书奖”等文学奖项。她也被认为是将华裔文学引入美国主流文学的领军人物之一。本文拟从女性主义的角度结合拉康的符号阶段的理论对《女勇士》中的女性形象进行比对分析。

二、拉康的符号阶段理论

拉康符号理论中有这样的经典论断:我们的性是先天生物性的,但是我们的性别是由后天的文化决定的。男女性别(sex)的差异首先是指一种先天的、生理上的差异,但更重要的则表现为因后天社会文化影响而导致的社会性别(gender)差异。家庭是孩子社会性别形成的第一课堂,一方面父母自身的社会性别角色分工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下一代。另一方面,父母对待孩子的方式也是男女有别的,如给男孩的玩具是枪,给女孩的玩具是布娃娃。他们的思想行为在无形中为孩子划分了性别阵营。先天生理上的差异仅仅是一种生物学上的差别,是一种表象。男女性别最深层的差异是由后天社会文化所塑造,先由一定社会形态下的文化所勾勒,再经由家庭、学校、社会环境的浸润而逐步形成。波伏瓦在她的《第二性》中也曾断言:“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形成的”。

三、父权制文化下的“无名姑姑”

(一)中國的父权制文化

父权制文化是一种典型的男性中心主义文化。男性中心主义是指一切以男性为中心,女性被完全忽略的一种世界观,是父权制文化的本质特征。在父权制文化中,男性居主导地位,他们所主张的一切都是准则:女性就如波伏娃所指出的是“他者”,被剥夺了话语权,完全依附于男性而存在。她们被排斥在社会生活主流之外,是一个处于社会边缘的群体。这种男优女劣、男尊女卑的传统性别角色特征源自于父权制文化对女性的期望与控制,是传统男权的价值标准在文化中的折射。

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统治下形成的男优女劣、男尊女卑的性别特征严格制约了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男人主导一切,女人毫无地位。“三从四德”作为女人的行为准则,突出男人的主导,女人的绝对服从。“三从”指在家从父、适人从夫、夫死从子:“四德”指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未出嫁的女性要听命于父亲、兄弟。出嫁后的女性要听命于丈夫,即所谓“妾妇正道,以顺为正”、“天命不可逃,夫命不可违”。妻子成为了丈夫的私有财产,必须终身为丈夫保持贞操,所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丈夫死后,妻子要听从儿子的,女性“从”子其实是对“从”夫的延伸。这种“奴化”的性别规范造就了男性与女性之间的不平等,女性成为男性附属品。

(二)“无名姑姑”的悲惨人生

《女勇士》中“无名姑姑”生活在“三从四德”的父权制文化下,其命运从一出生就已注定被他人操控。她无权选择自己的婚姻,不得不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传统下和一个素未谋面的男人结婚,其命运的主宰权由父亲之手转移至丈夫之手。她必须“适人从夫”,对丈夫恭敬温顺、唯命是从。

“我”的父亲曾说“中国人把坏媳妇的衣服剥光,给她身上涂上蜂蜜,把她捆在蚂蚁窝上”。“妻子不听话,丈夫可以把她杀了,孔子曾经这样说过”。作为一名妻子,“无名姑姑”和中国千千万万的女人一样,没有任何地位,没有一丝的话语权。她们存在的价值对于夫家来说就是一个生育工具,一件物品:对于丈夫来说是身边一个顺从的奴隶,男人的一个发泄物。就如“父亲”所说,丈夫就是法,丈夫就是理,如果不顺从,做了丈夫不喜欢的事情,他可以将妻子作任何外置,甚至可以杀死。故当“无名姑姑”在丈夫远去美国多年后与人通奸并生下孩子,就被夫家及娘家所不容,所抛弃。她被乡里视为邪恶不洁的“猪”“鬼”,临产前惨被村民和家人围攻羞辱后,怀抱新生的婴儿投井自杀。

在父权制文化的统治下,男人拥有绝对的权威。女性甚至被异化,成为男权的忠实拥护者,成为男人的帮凶,去伤害与自己同样悲惨命运的女人。当无名姑姑怀孕后,无人去关心其背后的故事,丈夫离家多年,她的怀孕是否出于自愿?她学会的仅有服从,习惯了逆来顺受,当被别的男人强迫,她也无力反抗。面对“无名姑姑”的“不忠”行为,男女老少村民都对她充满了仇恨,他们向姑姑家里扔泥块,杀姑姑家的牲口,毁坏家里、田里一切能毁坏的东西。甚至于最亲的家人对她也毫无怜悯之心。为了坚守“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妇道,“无名姑姑”除了死别无他途。死后,连她的名字也从家谱中注销,不允许被再次提及。在父辈们的心中,“无名姑姑”永远是家族的耻辱。

四、中西文化夹缝中的“我”

(一)中国式的传统家庭教育

因种族歧视第一代移民虽在美国生活多年仍不能融入到美国主流社会,他们蜗居于唐人街,坚守着故国的文化传统,时时向孩子们灌输中国的传统文化观念。

“我”的母亲深受中国父权制文化的影响,“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于其心中根深蒂固,即便到了美国,她仍坚守着中国的“三从四德”,“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等封建伦理,并用其来教育她的下一代。她悄悄告诉“我”关于“无名姑姑”的悲惨遭遇,用她的死来警示“我”,要“我”引以为戒。“我”们这些华人女孩子不但在家里,在整个唐人街里也被贴上了标签:“长大了不过当当别人的妻子或佣人:是米里的蛀虫:养鹅比养女儿更合算”。

(二)西方女权主义思想影响

西方女权运动,是资本主义国家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各个领域争取男女平等,改变受压迫社会地位的一种理论和实践运动。女权运动发端于18世纪的法国,19世纪初至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美国掀起了女权运动的第二次高潮,女权运动的第三次高潮从二战结束延续至今。

汤亭亭也即《女勇士》中的“我”成长于第三次女权运动时期的美国。女权运动已深入到争取生育自由、择业平等、心理健康、维护和平等领域,女性的地位得到极大提高。虽然“我”被强制灌输了中国传统的父权制文化思想,但同时接受的却是完全不一样的美国学校教育,深受女权主义思潮的侵染。平等自由、追求个性独立等文化观念已扎根于“我”的脑海。传统父权制思想与“我”所生活的美国的价值观混杂在一起令“我”困惑不已,造就了“我”作为一个女性移民后代的双重社会性别。

(三)“我”在中西文化的夹缝中抗争

“我”成长于西方现代文化的大环境下,追求个性解放和自我价值的实现,但同时又无法回避华人家庭和社区的小氛围的影响,既不能否认与生俱来的中国血统也无力抵制中华文化传统的浸染。

盡管母亲再三告诫我不能对外讲“无名姑姑”的事情,“我”却通过想象,虚构了有关“无名姑姑”遭遇的不同故事。在父辈们心中,“无名姑姑”是家族永远的污点,而我却从母亲所讲的“无名姑姑”的故事中得到了所谓的“告诫”之外,更多的是对“无名姑姑”的“同情”,甚至是“敬佩”。“无名姑姑”在“我”心中完全不同于中国式的“三从四德”逆来顺受的女性形象。虽然最后无名姑姑带着她的刚出生的孩子跳井自杀,但“我”把她的行为想象成是一种对家族的抗争,因为中国人最怕水鬼。在“我”心中“无名姑姑”是一个女勇士。

受母亲所讲述的许多英雄故事的启发,“我”虚构了一个具有双重社会性别特征的女性形象,即花木兰。“我”设想自己变成了花木兰一样的人,在白虎山习武修炼十五载,成为一名剑术、法术超群的勇士,下山后代父从军,建功立业。“我”用行动打破了“女子不如男”的常规,颠覆了“宁养呆鹅不养女仔”的世俗观念。作者笔下的花木兰成了自觉反抗男权压迫的新女性。木兰在战场上冲锋陷阵、英勇杀敌,父母在她的背上刺字等细节,体现了美国式的个人英雄主义色彩。木兰上山学艺,军中与丈夫私会,手仞歧视女性的地主等细节更是带有明显的美国女权主义的符号特征。作者将男子和女子两种社会性别融合在一起,有意将花木兰的形象改造成不再是单纯的“女扮男装”“替父从军”的女英雄,而是被赋予了强烈的女性主义和独立意识的女性形象。

五、结语

女性的生物性别(sex)是与生俱来的,但社会性别(gender是在社会制度、社会文化下建构的。中国在儒家思想统治下长达几千年,在这种绝对父权至上的文化传统下,酿成了无名姑姑的悲惨人生。“我”生长于传统的中国父权文化和男女平等的美国文化之下,“我”在两种文化夹缝中艰难成长,终于创造了一个属于自己的不一样的人生。《女勇士》中的“无名姑姑”“母亲”“我”“花木兰”等女性的生物性别是完全相同的,但在不同的时空,不同的文化侵染下,形成了不同的世界观,不同的性格特征,遭遇了不同命运人生,成就了不同的社会性别,充分印证了拉康符号阶段理论中有关社会性别的论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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