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永前 王文生 于晓翠 杨晓飞 江学淮
摘要:结合农业属性和家庭农场特性及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对农业、农村、农民的新需求,深入剖析了中国家庭农场在21世纪前期应该具备的时代功能,并进一步分析了促进家庭农场功能实现而应遵循的实施原则,以期为政策制定者提供参考,让政策工具有效促进家庭农场时代功能的实现。
关键词:家庭农场;功能;实施原则;粮食安全;边际改革
中图分类号:F324.1
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1001-4942(2015)10-0145-06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从国家政策层面以具体的支农措施来推进家庭农场发展。2014年2月24日,农业部下发了《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至此,发展家庭农场已经进入农业部及地方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目前,我国家庭农场发展还处在起步阶段,地方政府对家庭农场的界定标准和支持措施各异,有较多的家庭农场还处在微利和亏损状态;家庭农场的经营效率急需提高,家庭农场的发展动力急需巩固,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目标和政策工具急需明确。为此,有待学者和业界在理论和实践上深入研究我国21世纪前期这个特殊历史阶段的家庭农场应该具备的时代功能和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实施原则。
121世纪前期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赋予家庭农场的时代功能
农业的特有属性和家庭农场的自身特性及社会特定时期的经济社会现状对农业所产生的相关需求共同赋予和呼唤着家庭农场特定时期的时代功能。家庭农场的功能是为了满足所处时代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是所处时代通过制定的政策机制和基于农业的特有属性和家庭农场的自身特性而实现的既定功能。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农业属性和家庭农场的自身特性在本质上是相同的,这会造就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家庭农场具有部分共同的特性和功能;但由于各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同,由此而对农业相关的需求有差异,导致各国的家庭农场在具有共同特性和功能的同时还具有各自不同的特性和功能。在同一个国家,由于所处的不同历史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不同,进而对农业的相关需求发生部分变化,会导致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的家庭农场的功能随之发生局部变化和调整。
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阶段,出现了一些新状况、新问题和新需求。要应对农业比较效益较低、农业兼业化、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好地的问题;我国不断增加的人口对农产品总量的需求与我国农业资源禀赋的硬约束之间形成的对粮食安全的挑战;农业资源的过度承载和传统小农户散乱差的耕作方式及其市场交易中的“隐匿交易者”身份造成的农业耕地资源环境恶化及农产品污染与消费升级中人们对食品质量的更高期待之间形成的食品安全的挑战;城镇化对二、三产业就业人员的需求及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现代化对农村劳动力的解放和挤出形成的农村劳动力的有序转移问题和富余农村劳动力的农村就业保障问题;与“新四化”的短板农业现代化相关联的“三农问题”;对当代农业科技成果的合理运用和实用性检验来探寻最适合我国现阶段国情的农业生产组织结构和生产方式,对农业进行边际改革和推动农业长期稳定发展的课题。21世纪前期,上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问题及需求以及农业的属性和家庭农场的特性共同赋予我国家庭农场具有如下时代功能。
1.1运用家庭农场的规模效益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
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的背景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迅猛发展,中国农村传统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户的农业比较效益进一步降低,“种粮一年不如打工一月”严重挫伤了农民从事农业的积极性,导致很多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就业,为家庭寻求二、三产业较高的比较效益。农村出现大量留守妇女儿童和老人及其粗放经营耕地和抛荒耕地的现象,浪费了稀缺的耕地资源。而另一方面,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导致单个农户耕地面积减少,农业机械化使得单个农户农业生产能力大幅提高,单个农户的耕地数量已无法吸纳单个农户全年的农业生产劳动时间,单个农户耕地的平均产出也无法提供单个农户全年生活生产等消费支出,导致对农业有明确职业倾向的农户处于微利或亏损状态,而难以持续从事农业生产。可见,在这些问题的压力下,原来传统小农户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农村生产关系需要进行改革和调整,需要在承包户自愿、公平和有偿的基础上,让不愿耕种农地的承包户把农村土地的经营权流转给愿意耕种农地的农户,让愿意耕种农地的农户获得足够吸纳单个农户全年农业生产劳动时间的规模耕地,进而让流入农地的农户获得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效应,使农业的比较效益提高到与第二、三产业相当的水平,让单个农户规模耕地的产出能够维持单个农户的生活和生产的消费支出,让流入农地的农户愿意持续稳定从事农业生产。农业的规模效益可以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进而吸引更多年轻的新型职业农民带领自己的农户家庭成员专业从事农业生产,形成稳定高效的家庭农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由此,要运用家庭农场的规模效益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进而培育家庭农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来应对农业兼业化、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解决谁来种地和耕地资源浪费的问题。
1.2家庭农场对科技成果的转化助力解决粮食安全问题
农业是人类生存的基础,是维持社会稳定的基石。任何一个国家的农业都具有公共品属性,都需要为本国人提供粮食安全保障。1974年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将粮食安全(Food Security)定义为“保证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能够得到为了生存和健康所需要的粮食”。莱斯特.R.布朗的《谁来养活中国人》给我国的粮食安全敲响了警钟。
据《世界人口展望》预测,中国人口将在2030年达到14亿。随着我国人口的不断增加,面临着国民对农产品消费总量不断增加的需求与我国农业资源禀赋硬约束之间的矛盾,需要应对粮食安全的挑战。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2010年我国人口总量已达到13.7亿人,比2000年增长了5.84%。而我国耕地数量却在逐年减少,2001~2008年,全国耕地面积由19.14亿亩减少到18.26亿亩。我国人均耕地不及世界平均水平的40%,约相当于加拿大的1/16、俄罗斯的1/10、美国的1/7、印度的1/2。农业生产离不开水资源,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资料,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约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4。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实施,高楼大厦在大片良田沃野上拔地而起,18亿亩耕地红线经受着冲击和考验。在这些农业资源禀赋的硬约束下,却要不断增加农产品产量来满足13.7亿及以后不断增加的中国人对农产品总量的需求,这就需要提高农业生产中的科技要素。我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传统小农户家庭分散经营,将土地划分成小地块,无法进行机械化生产,严重阻碍了农业发展。因此,需要创新比传统小农户更具活力和效率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引导新型职业农民通过耕地流转集中建立家庭农场,来形成适合现代农业机械化和农业信息化等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成片见方的耕地,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从而增加农产品总量。这有利于消化国民对农产品总量上不断增加的需求与我国农业资源禀赋硬约束之间的矛盾,助力解决中国粮食安全问题。endprint
1.3家庭农场的身份明确度和统防统治的耕作方式助力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我国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国民的消费升级,面临着国民对农产品质量不断提高的期待与我国农业生态环境恶化、农产品质量问题令人焦虑的矛盾,需要应对食品质量安全的挑战。我国粮食自1998年至今已取得了十三连增,在人均耕地等资源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情况下,用7%的耕地养活了世界22%的人口。但为此,掠夺性的农业复种指数的增加及化学肥料和化学农药的大量使用已导致我国农业的耕地资源退化和污染,地表地下水资源污染严重。传统小农户短时期兼职从事农业生产,购买农资和销售农产品都是在市场上随机进行,导致传统小农户实际上是市场交易中的“隐匿交易者”。由于身份在市场交易中具有隐匿性,导致农产品质量问题难以追溯和追责到传统小农户,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传统小农户的担当心态和加剧了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媒体经常曝光的“毒生姜”、“毒西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都与无法有效追溯的小农户散乱差的耕作方式及其消极的担当心态相关。而家庭农场需要经过地方政府登记,家庭农场的家庭成员专业从事农业生产,要频繁地在市场购买农资和销售农产品,导致家庭农场具有市场中的“公开交易者”特性,这有利于农产品的质量追溯和追责。家庭农场为了获得稳定的订单,就有更多的动力去按照农产品质量要求进行农业生产,从而有利于食品质量安全。更为重要的是传统普通农户划分的小块田地在病虫害防治时,相同区域的分属于不同农户的小块田地耕种的作物品种及所生的病虫不同,无法做到统防统治。病虫利用不同田地施药的时间差在相邻的小块田地之间来回迁徙躲避,直接导致施药效果降低和施药次数增加,带来农产品农药残留增加的不利后果。而家庭农场为了提高病虫害防治效果和节约用药量,都会在成片见方的耕地上进行统防统治,这将减少施药次数和施药总量及降低农产品农药残留,助力食品质量安全。
1.4家庭农场助力解决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与农村就业保障问题
家庭农场的规模大小及使用的农业机械多少决定了所在农村区域的农业就业岗位的多少。家庭农场就业的弹性空间既要为城镇化和工业化输送就业大军,又要为城镇化和工业化阶段性无法完全吸纳农村待转劳动力的不确定性提供农村的缓冲就业,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农村就业保障机会。一方面,为了让中国从传统的农业大国发展为农、工、商齐头并进的发达国家,2014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解决好“三个一亿人”问题,促进约1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这是对“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城镇化战略的进一步细化,这意味着要让农村逐步提高的生产力所逐步解放出来的剩余劳动力逐步转移到城镇进入二、三产就业,为城镇化和工业化输送就业大军。另一方面,受国内和国际多种经济社会因素影响,城镇化和工业化的过程是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过程,是渐进的、螺旋上升发展进步的,城镇的二、三产业有时阶段性还无法完全吸纳农村待转劳动力,有时已经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民工因宏观经济恶化或其它外界因素或个人原因又回流到农村生存,农村要为这些还没有被城镇化和工业化吸纳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农业就业机会。
在现实生活中,工业化和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劳动力自发地从比较效益低的农业转移到比较效益高的城镇二、三产业就业。但是,我国城镇一直面临着就业压力。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城镇调查失业率全年达5.1%左右。尤其是在我国劳动力、房地产等生产要素价格明显高于东南亚及非洲等发展中国家,导致一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转移到东南亚及非洲这些发展中国家的国际产业资本流动的背景下,农村的耕地需要发挥着为阶段性还无法被城镇二、三产业吸纳的农村待转的剩余劳动力以及从城镇回流到农村生存的农民工提供农村就业的功能。在这样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下,既要引导耕地向家庭农场流转集中,创新规模农业,增加资金和农业科技及农业机械等农业生产要素的投入来发展农业生产力、解放农业劳动力,为城镇化提供就业大军;又要让规模农业适度,不能不顾现阶段国情而过度通过机械化来扩大单个农户的大规模家庭农场的农业,导致单个农户家庭农场的资本密集型的机械农业使用资本和机械等生产要素不合时宜的超前抢走了农村劳动力在农村的就业和生存机会。因此,家庭农场的规模要适度,要适合我国城镇化和工业化吸纳就业岗位的程度和农村劳动力富余状况等基本国情;要契合我国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与机械成本消化等经济社会发展阶段。运用家庭农场规模化和机械化程度塑造农村就业的弹性空间,既要及时解放农业劳动力为城市有序输送二、三产业劳动力,助力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实施;又要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农村就业和生存机会,保障农村稳定就业。
1.5家庭农场助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
2014年农业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农业现代化目前仍是我国“新四化”突出的“短板”。“三农”问题一直是我国的重要问题,它直接导致了农业现代化成为“新四化”的短板。解决“三农”问题,最核心的内容应该就是农业要增产增效、农民要增收、农村要稳定。只有农业增产增效,农民才能增收;只有农业增产增效,农业对粮食安全、食品安全以及对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支撑作用才能得到巩固和加强。只有农民增收,农村才能稳定。只有农村稳定,才能为全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利的宏观环境。因此,要通过流转集中土地发展家庭农场,用适合农业生产特有属性的家庭农场的家庭成员耕种方式和适合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效管理的家庭农场规模农业来使农业增产增效。但要保留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不变和流出耕地的农户的土地承包权不变,这样,就使得流出耕地的原承包户基于土地的农村集体所有权和承包户的承包权不变的法律基础来持续的获得租金收入,而参与和分享到农业增产增效的收益。基于耕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三权分离进行耕地流转集中的制度设计,促使流入耕地的家庭农场与流出耕地的农民共同增收,持续巩固农村的和谐稳定。运用家庭农场的效率和农村土地三权分离的制度设计共同造就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的良好局面,助力解决“新四化”的短板和实现农业现代化。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