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家庭农场发展现状及面临困境—以丽江市为例

2016-10-17 18:44罗娜
科技视界 2016年21期
关键词:家庭农场发展现状困境

罗娜

【摘 要】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中首次提出“家庭农场”的概念,自此开启我国现代农业发展新纪元。家庭农场紧跟现代经济发展的脚步,克服传统农科的弊端,在政府扶持下必将发展迅猛,但是一片利好声中,我们必须要认清家庭农场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本文以云南省丽江市为例,浅析家庭农场在发展中面临的困境。

【关键词】家庭农场;发展现状;困境;建议

1 丽江市家庭农场的发展现状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商业化、集约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主要家庭收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是农业3.0到农业4.0进步的产物,它克服了传统农业的封闭式发展弊端,克服了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有利于农业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高效发展,有助于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

2013年丽江市首批了226家家庭农场,至2014年底已发展为1294户家庭农场,其中866户种植业经营户,270户养殖业经营户,113户种养结合经营户,以及45户其他经营户。从这些数字可以看到丽江市家庭农场的发展势头较好,特别是在种植业方面,多以种植玉米、土豆、烟草、玛咖这些粮食和中药材等经济作物为主,为全市农民增收明显,大大改善了农民的生活水平,初步实现丽江市农业发展的产业化和信息化。然而,由于地理位置偏远、气候环境恶劣、经济发展滞后等原因,使得丽江市家庭农场的发展速度缓慢,甚至一度出现因经营管理不善而停滞不前的情况,可见家庭农场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2 丽江市家庭农场的困境

2.1 家庭农场主体地位不明确

家庭农场从2013年初次提出到现在,实行已经两年有余,虽然在经营主体上已明确为家庭经营,但是其法律主体和市场主体仍未明确。家庭农场的法律主体和市场主体对其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都有着重要的影响,法律主体是家庭农场实现生产经营的根本,而市场主体是其实现经济效益的保障。例如农产品质量保障、交易双方权益保障、合同纠纷等情况都需要明确家庭农场的法律地位,此外如产品定位、市场分析、发展策略等宏观调控又与家庭农场的市场主体息息相关。

2.2 家庭农场需要政策扶持

以家庭成员为主体发展起来的家庭农场,一般情况下都是小微企业,而且前期启动资金多数来源于家庭和亲友,但是家庭资金毕竟有限,因此家庭农场从发展以来一直都离不开政府分扶持,特别是财政的扶持。但是,目前我国对于家庭农场的扶持还未出台全国性的具体政策措施,虽然有个别地区有激励措施,例如经济发达地区会奖励一部分资金,但是小范围的措施很难带动全局发展,特别是像丽江市这样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家庭农场发展的局限性更大。因此,对于家庭农场的政策扶持必须有明确的措施,无论是资金扶持,还是技术扶持,都将给家庭农场的发展带来新的希望。

2.3 家庭农场需拓宽资金来源

家庭农场以家庭为主要单位,在建设前期需要大量沉淀成本的投资,如农机购置、土地租金、粮种购买等,都需要大量资金,这对于家庭资金有限的农民来说是个很大的障碍,甚至许多家庭为此背上巨额债款,给农民带来巨大的经济负担。据悉,家庭农场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家庭积累所得和亲友借款,且数量非常有限。这对于家庭农场全局发展是非常不利的,家庭农场无论是前期建设还是后期运营,都需要大量资金,而单一的资金来源无疑是发展道路上的一头拦路虎。

2.4 家庭农场的经营管理缺乏科学性

家庭农场发展以来一直存在管理水平低,品牌经营不当,生产技术不规范等问题,这些都是缺乏科学管理方法造成的。家庭农场与传统农业相比,克服了传统农业自给自足的发展弊端,使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科学化、规模化、商品化和集约化,符合农业4.0的高速发展特色,这使得家庭农场的出现具有时代的必然性。因此,为保证其健康稳定发展,对于家庭农场的经营管理必须有专业的人才和科学的管理方法,才能保障家庭农场的发展。例如结合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家庭农场的资源配置、经济效益、风险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建设。

3 丽江市家庭农场的发展建议

3.1 在政府层面上,首先要加强家庭农场相关法律方面的建设,明确其法律地位。法律地位是家庭农场在市场中进行交易的“名片”,只有有了这张“名片”,家庭农场才能以同等的法律身份与其他市场主体进行各类合同的签署等市场活动,以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利益;其次,加强对家庭农场的政策扶持。政府对于家庭农场的政策扶持是其发展的引路石,政府应当出台具体扶持政策,例如因地制宜的制定相应税收优惠、财政资金支持、用地规划、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等政策,并通过一些激励手段引导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活动。

3.2 在市场层面上,首先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开辟多样性的融资渠道。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一方面要完善农业贷款制度,放宽贷款条件,还要实现村镇银行、农村合作社与家庭农场对接,设立投资基金。另一方面家庭农场一般是小微企业,小微企业融资难是一直困扰我们的问题,开辟多样性的融资渠道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例如使用农业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帮助家庭农场实现商业融资、质押贷款等融资渠道的拓展;其次,完善农业保险体系,为家庭农场的发展消除后顾之忧。对于家庭农场的保险职能一方面要创新保险的新品种,应尽量囊括可能出现的风险。另一方面要加强保险理赔,特别是养殖业的理赔,一旦发生疫情或自然灾害,就要及时做好理赔工作,使家庭农场损失最小化。

3.3 家庭农场要积极引入专业化人才和先进科学管理方法,强化自身核心竞争力,实现市场化、科学化运营。首先,家庭农场需要顺应时代发展,适当调整自身战略方向,发展互联网经济。互联网经济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新浪潮,农产品的互联网经济不但可以解决后期销售问题,还可以增加知名度,提升家庭农场的整体形象,为家庭农场长远发展打好基础;其次,家庭农场需要引入大量专业化人才,使用先进的生产技术、专业设备等进行操控,提高家庭农场的生产效率。人才是发展的关键,现代农业要求农民也需要有相应的科学技术,因此人才的引进是至关重要的;再次,加强对家庭农场的培训工作。丽江市家庭农场最大的问题是如何做好农民的培训,让他们既懂得生产又会经营,首当其冲就是加强各类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的专业素质和科技文化水平,以及动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培训等。

4 结论

在当前农业产业不断升级、农产品需求不断扩大的大背景下,传统“一家一户”的经营模式已经被淘汰,家庭农场必然成为发展的新路径,代表现代农业的前进方向。丽江市对家庭农场的经营管理进行了不断的探索和创新,取得一定成果,但是与发达地区相比,丽江市家庭农场的发展仍存在若干问题。因此,只有结合具体情况,因地制宜的发展适合丽江市情况的家庭农场经营管理模式,才能实现家庭农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陈卫东.金融扶持家庭农场经济发展的实证研究——基于荆州市首批121个家庭农场的调查[J].武汉金融,2013(9):56-61.

[2]林雪梅.家庭农场经营的组织困境与制度消解[J].管理世界,2014(2):176-177.

[3]闵德美.我国发展家庭农场存在的经营问题[J].今日湖北(中旬刊),2015(4):31.

[责任编辑:王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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