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院校编《中国古代史》宋代部分指瑕

2015-12-18 04:31王志跃
安阳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4期
关键词:宋代

十院校编《中国古代史》宋代部分指瑕

王志跃

(安阳师范学院 历史与文博学院,河南 安阳 455002)

[摘要]十院校编《中国古代史》先后多次重印,享誉已久,但就其第五版宋代部分来说,在吸收学界新成果、史实表述及注释体例等方面仍存在不足。再版应予注意。

[关键词]十院校;《中国古代史》;宋代

[收稿日期]2015-05-11

[作者简介]王志跃(1977-),男,河南洛阳人,安阳师范学院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博士,博士后,主要从事宋史研究。

[中图分类号]G642

十院校编《中国古代史》自1982年作为正式教材出版以来,至今已有30余年。据该教材(2000年版)的新版前言,“在这段时间内,这部教材先后重印16次,总发行量达一百多万册,至今尚有近百所高等院校在使用。”可见,该书的质量之高、影响之广,是相当惊人的,难怪李振宏先生会将之誉为“中国当代高校教材建设史上一颗耀眼的明珠”①详参李振宏:《朱绍侯先生与中国古代史教材建设》,《邯郸学院学报》2010年第4期。。然而,金无足赤,十院校编《中国古代史》亦非完璧②十院校编《中国古代史》的错误及不足,前辈学者及时贤已多所指出,如姚之若:《〈中国古代史〉订误七十五则》,《理论学习》1984年第6期;殷伟仁:《高校文科教材〈中国古代史〉先秦部分教学札记》,《镇江师专学报》1982年第2期;李梁:《修订版〈中国古代史〉(上册)指瑕》,《历史教学》1992年第11期;李森、董贵胜:《十院校编〈中国古代史〉教材求疵》,《中国史研究动态》2003年第1期;叶永新:《十院校编〈中国古代史〉秦、西汉部分指瑕》,《中国图书评论》2003年第12期;蒋晓春:《浅谈十院校〈中国古代史〉(新版)中的文物考古资料》,《历史教学》2008年第22期;刁培俊:《唐宋元时期国家权力与乡村管理体制刍议——高校教材〈中国古代史〉补正〉》;《历史教学问题》2006年第4期。另,祝敏:《评朱绍侯主编〈中国古代史〉》(兰州大学2007年硕士学位论文)则指出了该教材在新材料采用上、边疆史、民族史研究力度上及新理论、新观点吸收上的不足。但因祝敏是就整个古代而论,故对宋代部分并无具体论述。。兹以2010年第5版十院校编《中国古代史》为例,略陈其失,以期推动新版十院校编《中国古代史》的修订与改进。

一 未充分吸纳学界新成果

张岂之先生曾言,高校教材应该紧密吸收已有研究成果,给学生更为准确、信实、全面的知识③详参张岂之主编:《中国历史·总序》,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但十院校编《中国古代史》宋代部分在学界已有新成果的吸收上则有所欠缺。主要表现为:

一是未能反映学界最新研究成果。改革开放以来,宋史研究领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涌现了众多的研究成果,比如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宋太祖不杀大臣、相权消长、宋代历史地位的讨论、杯酒释兵权、唐宋变革论、南宋历史地位的厘定、《天圣令》的发现、信息传递制度、宋代女性与社会、礼制下移、身体史学、基层社会、祖宗之法、中央与地方关系、政教关系、崇文抑武、武将群体、富民阶层、社会保障、宋代移民等,在十院校编《中国古代史》(下)均只字未提。分析其因,盖有二:其一,撰稿人认为该事件不存在。如“杯酒释兵权”这一宋初加强中央集权的重大历史举措,十院校编《中国古代史》(下)前三版的撰稿人徐规先生就极力反对,曾合撰《“杯酒释兵权”说献疑》④详参徐规、方建新:《“杯酒释兵权”说献疑》,《文史》第14辑,1982年。以否定该事件的存在。自然,其所撰宋代部分也就不会记述此事。而十院校编《中国古代史》(下)第四、第五版的撰稿人何忠礼乃徐规先生弟子,大概出于“为尊者讳”,一沿其师之说,也对“杯酒释兵权”未曾提及。然而,在第五版修订之前,学界已经“基本澄清了‘杯酒释兵权’的有无问题”*详参范学辉:《关于“杯酒释兵权”若干问题的再探讨》,《史学月刊》2006年第3期。,即认为“杯酒释兵权”是存在的,且其意义重大,不仅巧妙地化解了建国初期君主与开国功臣之间矛盾,而且开启了有宋一代不杀士大夫及崇文抑武等社会风气,是备受后世称赞的理性化治国的典范*详参王育济《论“杯酒释兵权”》,《中国史研究》1996年第2期。。令人玩味的是,力主“杯酒释兵权”存在之人恰为第五版十院校编《中国古代史》(下)的主编之一——王育济,但其对该事件也未置一词。其二,撰稿人不愿扩充篇幅。上述学界热点,撰稿人并非均不熟悉。如南宋历史地位问题,何忠礼先生不仅有《南宋史稿》、《南宋政治史》等著作,且有《南宋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和影响》、《略论南宋历史地位》等文章,故是深谙此一问题的。又,关于唐宋变革问题,在大陆唐宋史学界早已成为热门话题,不但有大量论文发表*如李华瑞:《20世纪中日“唐宋变革”观研究述评》,《史学理论研究》2003年第4期;戴建国《“主仆名分”与宋代奴婢的法律地位——唐宋变革时期阶级结构研究之一》,《历史研究》2004年第4期;黄纯艳《经济制度变迁与唐宋变革》,《文史哲》2005年第1期;柳立言《何谓唐宋变革》,《中华文史论丛》2006年第1期;张国刚《论“唐宋变革”的时代特征》,《江汉论坛》2006年第3期,等等。,而且还有专著论及*如李华瑞:《唐宋变革论的由来与发展》,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10年。。甚至著名学者葛兆光认为:“现在学术界已经普遍以‘宋代近世说’或‘唐宋变革论’为基础讨论宋代问题”*详参葛兆光:《宋学漫谈》,《宋学研究集刊》第一辑,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年。。因此,撰稿人对之不可能不知。之所以未曾专论,恐怕还是囿于篇幅与章节设置所致。

二是对重要历史事件仍沿袭旧的观点。如宋代历史上著名的王安石变法,十院校编《中国古代史》(下)在讲述其背景时仍是以“三冗”、“二积”、农民起义不断及辽和西夏威胁着宋政权的安全为主要内容,从而给人留下矛盾激化必然导致改革或变革的印象。事实上,宋徽宗统治后期上述矛盾也很尖锐,但却没有出现变法,“而宋神宗起用王安石之时恰恰是北宋社会矛盾相对较为平静的时期”*详参李华瑞:《王安石变法的再思考》,《河北学刊》2008年第5期。。揆诸实际,北宋士大夫阶层的崛起当是主要原因。据研究,宋神宗以后南方官员所占比重已高达百分之六十二。“王安石变法的核心集团均出自江西和福建等南方地区,更是显例”*详参李华瑞:《王安石变法的再思考》,《河北学刊》2008年第5期。。而自中唐开始的儒学复兴运动到北宋中叶则达到了高潮,士大夫们高扬内圣外王的大旗,把学术探索与社会实践结合起来,重建社会秩序成了他们共同的理想。最为重要的是,他们遇到了千载难逢的“得君行道”的历史佳机。另,神宗选择王安石,很大程度上也符合朝野的政治诉求。史载,其时“天下盛推王安石,以为必可致太平”*(宋)朱熹:《宋名臣言行录》后集卷3,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因此,代表宋朝经济新走向的南方士大夫可谓这次变法出现的主要因子。又如关于王安石变法的评价,十院校编《中国古代史》(下)第43页以“变法派官员或被贬官或遭流放,王安石变法最终失败”草草收场。事实上,哲宗绍圣时期“将元祐所废去的新政悉数恢复”*详参何俊《南宋儒学建构》,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变法的不少措施又再次回到了现实。值得注意的是,后世对王安石变法的评价与教材有着很大的不同。如南宋陆九渊、元代吴澄、虞集、明代陈汝錡、章衮,及清代颜元、李紱、蔡上翔、杨希闵、龚自珍、陆心源等*详参李华瑞:《九百年来社会变迁与王安石历史地位的沉浮》(上),《河北学刊》2004年第2期。,他们均对王安石变法表示称赞,尽管他们对王安石的肯定有着尊崇乡贤及学术理路相近等因素。时至近世,梁启超则对王安石变法彻底翻案,认为青苗法和市易法是近代“文明国家”的银行,免役法“与今世各文明国收所得税之法正同”,“实国史上,世界史上最有名誉之社会革命”;还认为,保甲法“与近世所谓警察者正相类”。一言以蔽之,“今世欧洲诸国,其所设施,往往与荆公不谋同符”*详参梁启超:《饮冰室合集》(第七册),中华书局,1936年。。其次,孙中山三民主义中的民生主义与王安石的变法思想也多有吻合之处。薛以祥《王安石政策之研究》即直言“今日国父袭历史之思想,规抚世界之潮流,创为伟大的民生主义,实与王安石之思想,不无影响。”*详参薛以祥:《王安石政策之研究》,《财政知识》,1942年第4期。而当今随着马克思唯物史观的日益确立,及社会形势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也使得 “自20世纪五六十年代形成的(关于王安石变法的)肯定性意见在20世纪最后20年的评议中所占的比重仍大于否定性意见”*详参李华瑞:《九百年来社会变迁与王安石历史地位的沉浮》(下),《河北学刊》2004年第4期。。故此,就后世或长时段的影响及作用来看,王安石变法在很大程度上可谓取得了胜利。因此,十院校编《中国古代史》(下)对王安石变法所作“最终失败”的评价,失之简单。

三是对学界已经指出的错误亦未改正。尽管“第五版修订说明”强调要“认真研究并汲取近年来读者和学生对本教材所提意见”*详参朱绍侯、齐涛、王育济主编:《中国古代史》(上),福建人民出版社,第1页。,但事实上对学界已指明的不足并未订正。如十院校编《中国古代史》(下)第23页载:“宋朝的主户还要到各级政府去服差役(也叫职役),差役的负担十分沉重,一些有权势的地主都要设法加以逃避,最后大都落到中、下户头上,他们一旦承担了主管官物、负责辇运等任务的衙前等重役,往往倾家荡产。”刁培俊《唐宋元时期国家权力与乡村管理体制刍议——高校教材〈中国古代史〉补正〉》一文已经指出“宋代并非所有的职役都是负担沉重,人人都想逃避。相反,很多富有者都想担任乡村管理者,在乡间扮演乡村精英的角色,其中大多数都有油水可捞”,“人们不愿意担任某些职役,只是个别现象”*详参刁培俊:《唐宋元时期国家权力与乡村管理体制刍议——高校教材〈中国古代史〉补正〉》;《历史教学问题》2006年第4期。。又,第43页载:“(王安石)独生子王雱又病死”。按王安石实际有两个儿子,王雱并非他的“独生子”,而是其长子,其次子名为王旁。余嘉锡先生《四库提要辨证》卷十七(第1063-1068页)中对此已考述详明。而漆侠先生虽认为王雱是“思想家王安石的次子”*详参漆侠:《宋学的发展和演变》,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304页。,与余嘉锡看法不同,但仍可证十院校编《中国古代史》(下)“独生子”说法之误。

此外,对日本及欧美学者的研究成果也较少吸收。对日本学者成果的吸收,仅有一处,即第118页注文所载“参见日本人小叶田淳:《改订增补日本货币流通史》第一章”。而对欧美学者的研究成果则未见著录。事实上,日本及欧美学者的宋史研究对国内影响及大。久负盛名的“唐宋变革论”即由日本学者提出,此外,日本学者在宋代经济、法律等方面也有很深的研究。而欧美学者也有一批重要成果影响国内宋史,如韩森《变迁之神:南宋时期的民间信仰》、伊沛霞《宋代妇女的婚姻和生活:内闺》、刘子健《由外向内:两宋之际的文化转向》等,其中,韩森一书,可谓研究宋代祠神信仰的典范之作,伊沛霞之作开启了海外研究宋代女性的先河,而刘子健一书则为人们重新认识两宋的历史走向提供了全新的视角。因此,十院校编《中国古代史》(下)对国外学者的研究鲜所关注,无疑不利于拓宽学生的学术视野。

二、仍然存在史实不确等问题

十院校编《中国古代史》(下)宋代部分记载了宋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民族关系、农民起义、文化和社会生活,以及与日本、高丽、阿拉伯等经济文化交流方面的基本史实。总的来看,叙事简明,文字简练,语言准确。但仔细审读,十院校编《中国古代史》(下)宋代部分仍存一些问题。

一是史实表述不确。如第48页载:“北宋时期单位面积的产量有所提高。一般年景和一般土质,亩产米一石,福建、两浙地区丰收年份亩产量可达二至三石。”据著名经济学家李伯重研究,“南宋江南平均亩产量,应仅一石左右”*详参李伯重:《“选精”、“集粹”与“宋代江南农业革命”——对传统经济史研究方法的检讨》,《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1期。,而斯波义信、方健对江南常熟一般亩产量的统计则仅为0.65石上下和0.88石*详参斯波义信:《宋代江南经济史の研究》,第143-144页;方健:《两宋苏州经济考略》(中国经济史学会1998年年会论文)。。众所周知,宋代江南米的亩产量是全国较高的地区,但也仅是“一石左右”,而其它地区则可能要低于此数,故十院校编《中国古代史》(下)不加限定笼统地说“亩产米一石”,显然不妥。又,关于亩产米的最高记录,《耻堂存稿》载:“浙人治田……其熟也,上田一亩收五六石。故谚曰:‘苏湖熟,天下足。’”*(宋)高斯得:《耻堂存稿》卷5《宁国府劝农文》,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故两浙地区的最高亩产量并非仅为“二至三石”,而是还有“五六石”的记录。因此,教材此处“二至三石”的表述,亦非妥当。另,第93页载:“他们(二程)认为理是先于气(事物)而存在的,‘理’不仅是自然界的,也是社会的最高准则。”也就是说,教材认为二程均主张理是万物的本源与最高准则,即二程都是客观唯心主义。但事实并非如此。程颢继承了禅宗“心是理”的命题,曾言:“心尽天地万物之理”*(宋)程颢、程颐:《二程集》,中华书局,1981年,第142页。,“以天地之大,万物之多,用一心而处之,必得其要”*《二程集》,第125页。,即认为心包含万物,依靠心可以掌握万物的规律,显然属于主观唯心主义,而程颐先期与程颢同,后期则吸收了华严宗的“理事说”,认为“天下之理一也,途虽殊而其归则同,虑虽百而其致则一。虽物有万殊,事有万变,统之以一,则无物违也”*《二程集》,第858页。,即认为万事万物统于理而非心,转向了客观唯心主义。故统言二程均认为“理在事先”,均属客观唯心主义,则不利于读者准确定位二者的哲学思想*关于二程的哲学思想,可详参蔡方鹿《二程哲学的异同变化及其对陆王心学的影响》,《河北学刊》1995年第3期;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下),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238页;高建立《二程哲学与佛学之关系》,《齐鲁学刊》2004年第2期,等等。。

二是注释体例不一。一部正式出版的著作,其前后注释通常应该一致。而作为推行全国的教材,则更应如此。但十院校编《中国古代史》(下)在注释上则多次前后矛盾。如第44页注文载:“《宋史》卷四七○《朱勔传》、《靖康要录》卷三”,第73页注文则载为: “《宋史纪事本末》卷八三《北伐更盟》;《续编两朝纲目备要》卷一一”,同为两书之间,前者用了顿号,后者用了分号。又,作者对于人名、书名、卷数均标出者,一般在人名后均加冒号,如第57页注文:“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一八引苗耀《神麓记》”,第58页注文:“脱脱等:《金史》卷一《世纪》”,第63页注文:“李纲:《梁溪集》卷五八《十议上·论国是》”等,便均是如此,然而第54页注文,作者却标为:“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二《东角楼街巷》”。又,对于同一部书,作者的处理也是前后矛盾,如第73页注文载:“史籍对西夏兵力记载不一,此处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二○,景祐四年十二月末条记事”,而第108页注文则载为:“王惟一的名字有不同说法,这里根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五的记载。”同样根据《续资治通鉴长编》,一个具体到年月,一个则无具体年月。又关于《清波杂志》一书也存在此一问题。《清波杂志》包括《清波别志》,但作者第52页注文作“《清波别志》”,第114页注文作“《清波杂志》”,且前者载为:“周辉《清波别志》卷二”,后者载为:“周辉:《清波杂志》卷二二”。 十院校编《中国古代史》(下)宋代部分总计仅104页,而作者的注文即出现如许矛盾。面对这种情况,多数尚未跨入学术大门的高校学生通常会无所适从。因此,再版时应予订正。

综上,无论从深度、广度,还是从传递知识的准确度,以及启迪学生思维及学生进一步深造等方面来说,十院校编《中国古代史》(下)宋代部分均尚有不少欠缺。而从此前学者所纠其它部分的讹误来看,该教材的其它部分亦存诸种不足。因此,尽管十院校编《中国古代史》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但揆诸实际,仍有不少亟待改进的地方。殷切希望新版十院校编《中国古代史》能够最大程度地消除上述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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