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于经世致用的终结:现实统治术的诡战
——论《君主论》的当代实践内涵

2015-12-17 03:20:25黄珊琳
传播与版权 2015年9期
关键词:君主制马基雅君主

黄珊琳

理想于经世致用的终结:现实统治术的诡战
——论《君主论》的当代实践内涵

黄珊琳

通过对《君主论》的内容解读,从国家的产生、政治统治和军事职能上阐述马基雅维里对于君主制整体的理论构建和实证分析,理解马基雅维里在实践层面上所提出的对于意大利的审慎与机遇。在此基础之上,对其中最具争议性的人民观点、制度诡辩和道德理念进行重点的内涵解读,从而引申出在现实意义上《君主论》于国家统治、道德建设和地区安全上的当代内涵。

君主论;马基雅维里;民众;制度;道德;现实意义

[作 者]黄珊琳,复旦大学。

一、引言

从《君主论》的诞生开始,对于书作本身和对于马基雅维里的评判就从未停止过,政治人和政治家的争论和制度建设的问题始终尘嚣至上而莫衷一是。而事实上,《君主论》中对于国家的产生描述所具有的历史性价值和其在统治制度设计上的启发性价值都是不可忽视的。将其与封建统治相挂钩是对其意义的束缚也是对其范式的错误解读。此外,对于作者本身的评价一方面需要客观,即从现实和理想两个维度进行评判;另一方面,从书作的相对独立性上来说,评判本身是不应该有价值判断的前提预设存在的。由此看来,当代研究并发掘《君主论》中的现实实践意义是符合时代需求、有必要且切实可行的。

在此,通过对文本本身的解读,我们将深入了解作者对君主制下统治的整体理论体系和渗透于其中的政治构想。这种从秩序、法制和军事上对国家权力的深化实质上已经不局限于时代或者国家制度的框架之中了。对于这种普遍性的承认不仅是跳脱传统研究中时代背景限制的老生常谈,更是对当代政治实践内涵的有效发展。

二、内容解读

(一)国家的产生

马基雅维里首先从国家的产生角度上全面总结了国家的类型(主要侧重君主国分支)及合法性来源。整体架构如图1:

图1

则在其国家架构中,有君主国和共和国两种类型。《君主论》中以君主国的种类和获得方式为主,分为全新的国家、世袭国家和混合型的国家。从获得方式上划分,除世袭君主国以血缘关系和统治习惯的判定、混合君主国在世袭附庸基础上新获得的因素之外,文本还具体分析了以武力和能力、依靠他人武力或者幸运、邪恶之道的获取方式及其在不同情况下建立君主国的优势和面临的问题。而从权力获得者的角度上,则可以进行传统统治家族、贵族势力、外来力量和市民四个角度的划分,在获得方式上也各有不同。

(二)政治统治

在政治统治上,马基雅维里将构成种权力制约关系的基本要素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君主、贵族或官僚、民众。在这个体系中,因为他本身是从对外扩张的角度上展开论述的,所以外来势力的因素实际上是以上三个方面的集成,在此不多赘述。

从狭义上看,《君主论》中的君主便是这政治权力的主体;从广义上看,君主以及占统治地位的贵族势力或官僚集团是政治权力的主体,对应的则是其统治下的广大民众和社会团体等。在现实政治生活,君主对于君主国的统治、履行社会职能等一系列政治统治行为。主要集中于三个层次:秩序、法律和军事。由于军事对于政治的相对分离,我们将在后文进行进一步阐释。

在秩序层面上,马基雅维里认为,如果君主的残酷能够给国家带来秩序,那么比起那些靠仁慈治国却使国家混乱的统治者来讲,前者才是真正的仁慈。建立统治秩序的君主行为是统治阶层维持社会稳定、维系统治秩序顺畅以及保障国家机器正常运行的重要手段。同时,为了维护他的权力地位和这种权力制约关系,也使建构政治权力主体对于民众和其他社会政治力量的控制和约束关系成为必然。而建构这种关系的主要途径,在于政治权力与政治权威这两种政治形式的互相转换,但主要还是在政治权力主体与民众及其他社会政治力量之间建立权威与服从的关系。在此基础上,马基雅维里提出了君主的统治之术在于建立有效性而非聚焦于是否有害性,即在政治统治的问题上不需要考虑正义与非正义的问题,君主为了达到自己的统治目的,完全可以不用受道德的约束而不择手段。

而在法律层面上,马基雅维里则认为法律在维护政治统治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在一个内外统治的分化上,对外的扩张需要军事力量保障,而一旦被征服地区实际上成为君主国内部的有机成分后,统治的强力就必须有法律的保障。这一点上,马基雅维里表现出了与《论李维》中相似的法律观点,即构建一个规范全体公民行为的共同准则。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君主本身是被排除在准则之外的。这不仅是因为君主自身作为规制者法律对其的无效力,也是因为君主必须在制度之外才能有效运行以上所提及的所有统治之术。

(三)军事职能

在军队只能的问题上,马基雅维里对军队的种类进行了分类,提出雇佣军、援军、混合军和本国的军队之间的区别。在此基础之上,他着重强调了君主关于军事方面的责任。即君主应将战争、军事制度和训练作为自己的目标和专业。这是赢得或是失去一个国家的关键所在。同时,军制的改革也是势在必行的。因为雇佣军制度和援军有花费巨大、作战不利和叛变可能的不利因素,所以建立一支由本国的臣民、市民或属民所组成的本国的国民军是迫切且必要的。

而拥有军队的目的就在于面对战争危险的时候能够尽早发动战争以摧毁敌手且不给他任何翻身的机会并在邻国发动战争的时候能够毫不犹豫地加入一方作战。

(四)审慎与机遇

文本的最后,马基雅维里以意大利为例提出了命运在人世事务上的力量,即国家在现实实践中的审慎与机遇问题。再次从政治统治和军事职能角度上论证了如何结束意大利四分五裂的状态,并运用军事力量的构建将意大利从蛮族的手中解救出来。当然,这在实际中的运用也是《君主论》自身作为政治献言所具有的特质。

三、争议点的分析

(一)愚民与重民的矛盾假象

马基雅维里发现并肯定了人民力量的强大,并劝导君主与人民建立良好的关系。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君主论》中确有相当的言论是具有贬低民众地位的性质并强调对民众的控制的。但是从马基雅维里一贯始终的思想体系观之,他对民众的重视和对民权的关注其实是体现在政策设计的深处的。我们应该认识到,即文辞华丽并不能掩饰剥削的本质,而同样,赤裸裸的政治意图也不能抹去重民的政策考量。因而在这个问题上,愚民与重民的矛盾假象需要回归文本的再解读。

1.获得建设国家。从国家的获得与建设上,马基雅维里实质上赋予了人民的力量非常重要的地位。在第九章《论市民的君主国》中,他指出:“一个人依靠贵族的帮助而获得君权,比依靠人民的帮助而获得君权更难于保持其地位。”即由此可以看出,他认为君主需要依靠人民支持而建国,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其地位更容易保持。同样,“一个人如果同人民对立而依靠贵族的赞助成为君主的话,他头一件应该做的事情就是想方设法争取人民”。所以,君主地位的取得方式并不是维持统治的重点,而赢取人民的力量才是真正成为统治权的根本。这也从侧面说明了人民是获得和建设国家首要的赢取对象。民心向背直接决定了国家的成功与否。

2.统治保有国家。在获得和建立国家之后,统治和保有国家则是统治者的题中之意。在第二十章论述堡垒对君主是有益还是无益的时候,他说:“所以,你最好不过的堡垒就是不要被人民憎恨。因为即使你拥有堡垒,如果人民憎恨你,任何堡垒都保护不了你,因为当人民一旦拿起了武器的时候,外人就帮助他们,这是少不了的。”这即断言了民众的支持对于统治的稳定性和合法性有着直接的裁判权,对于不符合他们的政治设计,他们是有权力并有可能推翻的。这个意义上,“重民”应该是君主管理国家中非常重要的基础。同时,马基雅维里也断言,“君主必须同人民保持友谊,否则他在逆境之中就没有补救的办法了”。这则从国家的危机处理上阻断了君主剥削民众利益从而实现自身补偿的可能,体现了在不同的国家统治情况下对“重民”的提倡。

3.革新的可能。同时,在国家制度的不断革新和调整以适应社会发展的过程中,马基雅维里表示,“大众一旦不再相信他(君主)的时候,他就同他的新制度一起被毁灭了”,因为“他既没有办法使那些曾经信仰他的人们坚定信仰,也没有办法使那些不信仰的人们信仰”。因而“君主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应该在人民当中生活,以免发生任何意外事件——不论是好的或者坏的,迫使自己改弦易辙,因为如果这种变革的必要性是在不利时期发生的,这时你采取严酷手段就太晚了,而你做好事也帮助不了你自己,因为人们认为你是被迫如此,你是不会因此得到任何的感谢的”。当然对于避免发生意外的理解是双重的,一是君主需要制定符合民众和统治阶层所能够共同接受的关系平衡,以免出现重大的变动;二是统治者需要不断地进行政策的调整以使得政策能够适应关系发展本身。而这些对于政策的所有应变,都是建立在对民众力量的重视和尊重之上的。

4.屠民的问题。在第三章《论混合君主国》中阐述对于新征服地君主应如何进行统治时,马基雅维里讲道:“必须注意的是:对人们应当加以爱抚,要不然就应当把他们消灭掉;因为人们受到了轻微的侵害,能够进行报复,但是对于重大的损害,他们就无能为力进行报复了。所以我们对一个人加以侵害,应当是我们无须害怕他们会报复的一种侵害。”这个论调本身对于“重民”的观点是非常不利的,即有屠民的恶性。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这种个别的侵害如果不是成规模的,那么本质上是不是一种对法律制度的建设呢?即我们所为了能够实现大多数人的统治而必须对反对的声音有所处理。当然,消灭的手段可能缺乏人性化的要求,但是本质上的多数人的共同利益是必须对少数反对利益进行专制的。这个程度上,“重民”本身与侵害不能画等号。

当然最终在这个问题上会有功利主义的怀疑,即对民众的重视只是一种表象而实质上是为了完成统治中的剥削而进行的“重民”表面下的“愚民”。对于这个疑问,《君主论》实际上从不否认在政治上的意图,但是需要关注的是,我们所判定的表面与实质是以什么为划分标准呢?难道不是政策实施的实际情况而是政策设计本身吗?可以说,如果这种“重民”是短时期内的,那么我们理应认为其是“愚民”无误;但是如果在整个国家的建成、保有和发展的全过程中,这种对民众的重视都被一以贯之,则不论在设计意图上是否有“愚民”的倾向,至少在政策实行层面上是完成了“重民”的任务的。而这不是正在实践中形成我们所追求的一种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制衡,即与契约相似的权力平衡吗?这个角度上,“重民”本身是成立的。

(二)君主制与共和制的诡辩

在对君主制制度的落后性批判中常常与对马基雅维里历史局限性的批判。而在《论李维》一书中,马基雅维里却高度赞扬了以罗马共和国制度为典范的共和体制,表达了自身对共和体制的向往。那么由此,我们或许可以找到在《君主论》的制度设计中与社会背景下的现实君主制是有所不同的,而这种不同则例证了马基雅维里所言的一种先进君主制度。

1.君主制落后性的控诉。表面上君主制是具有落后性的,但实质上判断先进与落后的标准应该是适应社会发展的程度,尤其是其所建立在的关系基础。马基雅维里在《君主论》和《论李维》中的两种看似不同观点,实际上不过是自身政治理想的不同表达,就像我们在民主的制度下必然设计专制,而在专制制度下也必须考虑民主一样。而马基雅维里所设计的君主制之所以能与其他君主制度有本质上的区别,就在于他是在专制和民主之间取得了一个微妙的平衡点。这个平衡点不是简单的五五分成,而是在偏向民主的角度上同时强调专制的必要。这一点上,《君主论》中的君主制和《论李维》中的共和制本身并不在性质上有太大区别,只是披着不同外衣的同一个制度体系罢了。那么在《君主论》中,因为对象为君主所以更加突出专制的特色,而这本身并不构成落后性。

2.君主制存在的必然。而在十五章中,“人们实际上怎样生活同人们应当怎样生活,其距离是如此之大,以致一个人要是为了应该怎样办而把实际上是怎么回事置之脑后,那么他不但不能保存自己,反而会导致自我毁灭”,这样的论述其实可以证明马基雅维里在政治设计上隐藏的意图。以个人扩大到一个国家,实际应当实行怎样的政体仅在制度实践上有意义,而至于“怎么办”这个合法性的论述,不影响制度的真正效率。这种君主制,或者叫它共和制,都并不影响其在当时的佛罗伦萨存在的必然性。

而从现实的角度来说,我们本身并不能确切地判断君主制就一定劣于共和制,尤其是对于一种改良设计并引入了共和制因素的君主制。即使是在现代社会,依旧不乏君主制国家较民众共和制国家更先进的实例(如比利时、卢森堡);那么反观在马基雅维里的时代,一个改良了的君主制明显是更加适应社会历史的发展的。那么同理,在制度的建设中,不是制度的设计精神而是制度设计本身的契合度决定了制度是否先进。因而,我们或许不应讳言,君主制本身也和共和制处于同样的制度水平,关键在于建立于怎样的社会基础之上而根据这个社会基础又进行了哪些有益的调整。

(三)道德与政治的分离

而对于《君主论》中,最体现价值观的部分则是对于道德和政治关系的观点。这一点上,我们无须讳言马基雅维里是个功利主义者,即认为政治是高于道德的存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马基雅维里的政治设计即脱离了道德伦理的规范。事实上,他在这个问题上一分为二的:人民的基本道德需要建设,这也是法律和秩序得以实行的基础;但君主则不需拘泥于道德的限制,而需要因时因势而变。

1.君主的守信和守义。这个问题在本质上是性恶论的引入。即假定君主所面对的一切其他关系的参与者都是不存在道德标准的。“那些曾经建立丰功伟绩的君主们却不重视守约,而是懂得怎样运用诡计,使人们晕头转向,并且终于那些一贯守信的人们征服了。”因此,如果君主的刻板守义将会面临一个不对等的道德交换,这在总体上是对国家有害的。因而“政治上只应考虑有效与有害,不需考虑正当与不正当,为了达到治世的目的,可以不择任何手段”。然而,守义是需要与守信相区别的。即君主的守信却是马基雅维里所提倡的。因为如果在有一种诺言或者约定的前提下,守信是能够建立相互间的良性互动关系的,所以守信也是君主的一大美德。这个观点,实质上和罗尔斯的《正义论》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是有一致性的。

2.道德的弱势性。道德与政治的分离根本原因也在于道德本身的弱势性。因为道德不具有强制力也没有必然性,所以政治的问题是权力的问题而不是道德的问题。换句话说,“随时顺应命运的风尚和事物的变幻情况而转变”是政治必要的智慧,也是道德所不可能完成的。

自然,道德在统治中是必不可少的,但是那是相对于被统治领域而言的。在被统治领域,道德确实是维持统治的必要;但在统治领域,道德没有存在的必要和合理性。如果政治行为本身能和道德相契合,那么按照道德的模式行为自然无可厚非;但当政治和道德产生分歧的情况下,道德的弱势性决定了它是不可能战胜经济动因成为决定性因子的。从更深的角度来看,在国家间的政治博弈中,道德的标准没有普适性,因而其本身会对政治产生负面作用。

3.相对重要性而非完全否定。最后,也需要明确的是马基雅维里所强调的是政治的相对重要性,而非完全否定道德的作用,否则将陷入投机式的实用主义陷阱。他认为“最好是两者兼备;但是,两者合在一起似乎是难乎其难的”,这说明他并没有摈弃道德判断,没有把不道德当作道德进行宣扬,而是在两者不可皆得的情况下做出不道德却务实的选择。这一点上,符合理性人的选择标准。

四、当代实践内涵

首先是道德的建设。在当代,对于民众道德建设是必要的。正如《君主论》中所体现的,这是一个国家制度和法律的基础,政治的统治本身也是人的统治和人的被统治。

我们即使不建立在性恶论的基础之上,即建立在无自然性格的基础上,现实也不可能达到全体智慧的预设。因而民众的道德建设是有广泛性作用的,实质上是寻找了一个统一点,即民众的道德建设本身作为构建社会文化和制度的根基,而只有在这之上,才能够全面保持社会广义上的稳定和谐,成为一切制度设计的基础。另一方面,当代的民主政治制度下,统治的成功不在于个人而在于总体。因此,我们不能完全寄希望于克里斯马型领袖的生生不息,否则将有可能重新陷入独裁的不利境地。只有我们在总体上加强了民众的道德建设,才能够确保在这基础之上的制度设计是有普适性的,即任何类型的领袖都不会产生制度之外的过多影响。最后,是建设道德能够发挥其作为信仰力量本身的作用。当前我们需要这样一种全民确信的存在,来整合社会的意见;这个存在,确实没有比道德更加可靠的选择。所以对道德的建设,其实是建立在这样一个基础上的:即在不能强制同时也不能以一般的语言使之明了的情况下(《社会契约论》中认为的不能以平言语之),让民众接受、了解和支持政治就必须以道德的总体提升层面出发。

其次是在国家的统治上,秩序、法律和军事手段的统治手段依旧是十分重要且必要的,无论在怎样的政治体制之下抑或对政治体制做何种解释。正如马基雅维里所认为的,国家的存在必须建立在对内和对外的强制性权力。对内的强制力,就体现在法律对人行为的规范,秩序作为法律的来源基础和法律之外的社会约束力补充,同样是规范国家内人民行为以实现国家的有效统治的根本。对外的强制力,除了秩序在一个社会层面上的影响力,基本上是需要以军事实力来进行保障的。马基雅维里所认为的国际关系中军事实力不仅作为防御性而且是进攻性武器的观念在现今依旧是有相当的政策意义的。我们在此并不是提倡对外的侵略或战争的挑起,而是我们必须展示出自身并不是被动的军事实力建设,从而达到相互之间的震慑和平衡。虽然和平发展虽然是全人类的共同愿望,但是每一个国家都会在潜意识里希望其他所有国家都是和平国家而自己是例外。这个问题在现阶段的世界交流上看基本是无法解决的,所以为适应这种形势,军事实力的发展是必然的。“狮子不能防止自己落入陷阱,而狐狸不能抵御豺狼。因此君主必须是一头能识别陷阱的狐狸,同时是一头能震慑豺狼的狮子”,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国家。

最后也必然牵涉地区安全问题上马基雅维里战争观的使用。《君主论》中认为在处理国家与周边国家关系时,君主应从现实主义原则出发,利用各种政治手段甚至是狡诈的手段,维持本国在本地区的稳定甚至是支配性的地位。“君主应当使自己成为那些较弱小的邻近国家的首领和保护者,并且设法削弱它们当中较强大的势力,同时要注意不让任何一个同自己一般强大的外国人利用任何意外事件插足这里。”这一点上,中国在处理对外关系的问题上,尤其是在亚太地区的安全问题上,需要特别的运用马基雅维里的政治智慧。我们不是鼓吹对外战争,而是为了维护地区的安全,需要注意区域内的强者和警惕外来强大势力在本区域的动作。中国自身不实行侵略性的扩张,但不能保证其他国家和中国有一样的国家标准。因而以这样一种战争观出发,其实未尝不是一种认识区域内政治势力相互关系的办法,也有利于中国加强防备,实现发展。

五、结语

对于《君主论》的解读实质上并不存在内容上的分歧而主要是政治价值观上的不同看法。

而正如马基雅维里所做的,我们在仰望星空的同时也不可能放弃脚踏实地。我们渴望建立一个纯粹意义上的理想国或乌托邦,但是在现实的基础之上过于理想化的政治植入是注定流产的。因而,在现实的考量层面,或许笔者更倾向于认同政治人而非哲学家的设计范式。因为政治的最终目的不是追求完全意义下的哲学意义,而是考虑实践的可能性。在政治伦理和现实统治的矛盾中,我们能建立或者需要建立的,其实更是一个君主国。

正如《论李维》中所提及的,“凡是一心思虑祖国安危的人,不应考虑行为是否正当,是残暴还是仁慈,是荣耀还是耻辱;其实,他应把所有的顾虑抛在一边,一心思考能够拯救其生命、维护其自由的策略”。对于任何时代、任何国家,只要全人类没有发展到理想化的预设范围,《君主论》的思维体系就有存在的必要,因为即使能够在现实基础上建立起理想的国度,也无法保证这种理想性不被世界的其余部分所打断。

当然,回归到最后,这样的观点也并不是一种积极好战主义或者过度实用主义的辩护。

毕竟在现实的政治建设中,我们不可能完全套用君主国的整个论调,因为这是明显与当前的社会发展水平不相符合的;但是与时俱进地吸收《君主论》的观点和模式是可行的,尤其是在一个纷繁复杂、风云变幻的国际形势之下。

最后,对于马基雅维里的评价,引用《佛罗伦萨史》中他自己的一句话作为结束——“虽然佛罗伦萨人自己最后把他看作是一个罪人,但他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爱国者。”

[1]马基雅维里.君主论[M].潘汉典,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

[2]马基雅维里.论李维[M].冯克利,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3]马基雅维里.佛罗伦萨史·第1卷[M].李活,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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