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国出土文献异形文字形义关系研究

2015-12-09 08:06刘宝俊
语言研究 2015年3期
关键词:战国古文文字

刘宝俊

(中南民族大学 图书馆,武汉 430074)

战国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动荡的时代,也是汉字史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演变时期。诸侯争霸,裂土分疆,社会的分裂导致语言文字分化歧异,各国之间“言语异声,文字异形”,汉字走上了依地域或国别而异形、分化的道路。秦统一天下后书同文字,罢其不与秦文合者,统一为秦国小篆形体。更兼秦火焚书,东方六国文字由此绝矣。东汉许慎《说文解字》是历史上第一部集上古文字之大成的字书,凡许慎所见先秦古文,皆以秦国小篆为正,不同于小篆者,以“古文”、“或体”之目列于其下,兼收并蓄,靡不毕载。但《说文》中所载战国古文有限,难窥战国文字全貌,而且久经传抄翻刻,形体难免失真。

战国文字上承甲骨金文,下启秦篆汉隶,成为先秦两汉文字演变历史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自二十世纪初尤其是1949年以来,我国不断出土战国秦汉时期的简帛文献,极大地丰富了上古学术研究的材料,战国文字的真相和基本面貌也得以逐渐显现。李学勤《战国题铭概述》一文将战国文字分为秦、楚、齐、晋、燕五系,已为古文字学界所接受,成为战国文字比较研究的基本前提。由于战国楚地出土简帛文献数量最多,楚系文字的研究因而成为学界关注的焦点。李学勤在《简帛书籍的发现及其影响》一文中说:“楚文字的大量出土,为研究六国古文找到了突破口,同时,古文内又蕴含着许多商周以来传袭的写法,为释读更早的文字充当了钥匙。”数量众多的楚国文字,许多迥异于惯常所见的秦篆汉隶,常常给我们带来强烈的视觉冲击,其中许多形符不同的异形文字,更引起我们对其形义关系的关注和思考。

本文选择若干楚国出土文献——尤其是简帛中不同于秦代小篆的形符相异的文字,从异体字、专造字、新造本字以及字形对于语法意义的区分四个方面分析、考释,比较其与秦、齐、晋、燕四系文字和前代甲骨金文及后世秦篆汉隶文字的同异,揭示楚国文字形义关系的特点,研究其独特的构形所体现的不同意义内涵和思维认知特点。为节省篇幅,本文语料来源均不用书名号,且用简称,如“郭店”指《郭店楚墓竹简》,“上博”指《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清华”指《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包山”指《包山楚墓》等,全称见文后参考书目。书中篇名用该篇名的全称,如“郭店穷达以时”指《郭店楚墓竹简》中的《穷达以时》篇。异形文字在其所出现的辞例中均以“~”代表。辞例中的文字除本例所讨论的字外,其他文字均以整理者释读后的文字出现。语料来源除各种纸质文本外,还来源于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简帛网”(http://www.bsm.org.cn.)“简帛字形辞例检索”数据库。

(一)变异字形以明确原有意义

本类异形文字就是异体字。从意义上来看,异体字有的意义完全相同的“绝对异体字”。如果一组字的表义字素完全相同,只是字素的配置方式不同,那么它们的意义就完全相同,如“勇”与“勈”。也有意义不完全相同的“相对异体字”,如“勇”与“恿”。这种异体字的概念意义是相同的,可以互相替换而不影响基本意义的表达,但字形变异后字面上所体现出来的意义不完全相同,如“勇”跟“恿”有力气与意志之分。不同时代或地域的社会文化背景不同,人们观察事物的角度不同,对事物思维认知的方式不同,都可能改变、选择不同的形符而形成异体字。反过来说,我们可以利用历史上存留下来的此类异体字,去研究不同时代或地域的社会文化背景、观察事物的角度和思维认知的方式。

1增形足义。此类异体字是在原字基础上增加新的表义字素,构成一个新的形声字,即[清]王筠《说文释例》卷八谓之“其加偏旁而义仍不异”的“累增字”。如果原字字形已经不能明确显示字义,或者原字不能反映造字者所要表达的意义,就会增加新的形符以使意义更加明显。楚字中此类增形异体字最多。如:

:“丘”字楚或写作“”,增“土”以明丘有土。字见包山237简“高~”、241简“下~”,鄂君启车节“就高~”等。《说文》“丘”字古文从土作“”。商承祚(1983:77)“”字云:“王筠谓‘殆奇字’,但无确据。”今据楚国出土文献,“”确为战国“奇字”。

:“牙”字楚均写作“”,增“臼”以示牙根之所植。楚简无“牙”字,郭店简整理者隶作“牙”的共5例,字形分别作,皆用作“与”,跟楚简“与”字字形完全相同,可知“牙”实即“与”字,整理者误隶作“牙”。人名易牙、鲍叔牙,上博和曾侯乙墓简均作“”。《说文》“,古文牙”,商承祚(1983:16)云:“从牙又从齿,于义不可通。繁复无理,殆非古文。”楚简证明《说文》“牙”字古文其来有自,“齒”字下部的形符亦当为“臼”。字亦见于晋系文字。

:“本”字楚多写作“”,增“臼”以示树根之所植。如郭店成之闻之10简“求诸其~而攻诸其末”、14简“穷源反~”,上博李颂1简“乱~层枝”。字亦见战国晋《行气铭》“天其~在上,地其~在下”。

汬:“井”字楚或写作“汬”,增“水”以明井必有水的特点。上博《周易》“井”字11例,均写作“汬”。又见九店五六墓27简“~”、曾侯乙墓廿八星宿漆书之“束~”(即星宿名“东井”)。《说文》以“汬”为“阱”字古文,据楚简,“汬”当为“井”字古文,《说文》误植。

浴:山谷的“谷”字楚均写作“浴”,增“水”以示涧谷有水。楚系简帛凡“浴”字均为“山谷”义,如郭店老子甲2简“江海所以为百~王”、20简“犹小~之与江海”,上博孔子诗论26简“~风”,容成氏31简“溪~”,周易44简“井~射鲋”。可见“浴”是“山谷”字的增形字,与通用“沐浴”之“浴”字同形,义无关。

㦿:“户”字楚或写作“㦿”,增“木”表示材质。如郭店语丛四4简“~之闭”,九店五六墓27简“~牖”,楚玺3996“东~苍”。《说文》:“户,护也。半门曰户。象形。㦿,古文户从木。”字亦见于齐系文字。

迲:“去”字楚或写作“迲”,增“辵”以明确离去、去除的动作。如郭店老子乙8简“迲天下”,上博孔子诗论20简“不可迲也”,容成氏41简“遂逃迲”,彭祖2简“三迲其二”,柬大王泊旱12简“迲邦家”,君子为礼3简“欲迲之”。《说文》“去,人相违也。从大、凵声。”字亦见于秦、齐、晋系文字。

㦿俤:“兄弟”二字楚或写作“㦿俤”,增“人”表人伦之义。多见于上博简,如季庚子问于孔子15简“父兄子俤”,内礼4简“故为人㦿者”、“人之㦿之不能慈俤者”、“不与言人之俤之不能承㦿者”、“言人之俤之不能承㦿”,昔者君老1简“母俤是相”。《汉语大字典》:“俤,日本字。义为容貌。弟弟面影,又似其兄,故从弟从人。”与楚字“俤”不相涉。

:“典”字楚或写作“”,增“竹”以示材质。如清华尹至3简“亡~”。《说文》:“典,五帝之书也。从册在丌上,尊阁之也。~,古文典从竹。”商承祚(1983:41)谓甲骨文、金文“典”字“皆不从竹。今传世有木简,则其物不皆竹。故古文不应从竹。”楚简证明《说文》有据,商说不确。

:“社”字楚或写作“”,增“木”以补充“树木”义。字见上博融师有成氏2简背面“纣首于岐~”。《说文》:“社,地主也。从示、土。《周礼》二十五家为社,各树其土所宜之木。,古文社。”商承祚(1983:6)谓:“此从木土,各树其土所宜木也。”商说是。黄德宽(2007:1483)谓“从示,声,社之繁文”,误以形符为声符。字亦见于晋中山王鼎铭文“~稷”。

2易形析义。此类异体字与通用字声符相同,形符不同。古人在为形声字选择形符时,如果对文字所指事物的着眼点不同,所选择的形符就会不一样。事物本身或人的思想意识的变化也会影响形符的改变。器物质料或性能的改变或多样性,也会引起形符的代换。形符不同即可据此研究思维认知的不同或语义与社会的关系。此类异体字在楚国文献中也不在少数。如:

㦿:“養”字楚均写作“㦿”,从“攵”以突出“養育”或“放養”的行为。如郭店唐虞之道11简“~生而弗伤”、22简“~性命之正”,六德33简“~新志”。甲骨文、金文,从羊从攵,乃“牧”字异体,与楚简字形同义异。《说文》:“養,供養也。从食,羊声。,古文養。”古文即楚“”字。秦写作“養”,后世从之。

:“旌”字楚均写作“”,从“羽”以示旌之髦首以羽毛装饰。字见包山269简“朱~”。《集韵》:“旌,《说文》‘游车载旌,析羽注髦首,所以精进士卒’。”类似的还有“旗”作“羿”、“旆”作“”、“旄”作“毣”等。

:“轻”字楚均写作“”,从“羽”以示物体如毛羽之轻。如郭店缁衣28简“~爵禄”,五行15简“圣之思也~”,上博缁衣22简“~绝贫贱”。《说文》:“轻,轻车也。从车巠声。”字亦见于晋。秦写作“轻”,后世从之。

():“伤”字楚均写作“”,从“刀”或“戈”更能表明“伤害”的意义。如包山144简“以刀自~”,郭店唐虞之道11简“养生而弗~”,郭店语丛四2简“往言~人,来言~己”,上博从政甲19简“流言~人”。

恿:“勇”字楚或写作“恿”。字从“心”,乃强调心志之勇。但用字上也指行为之勇,如郭店尊德义34简“不~则亡复”,性自命出63简“行欲~而必至”。《说文》:“勇,气也。从力、甬声。恿,古文勇从心。”商承祚(1983:118)说:“殆好义为恿,故从心。恃气为勇,故从力。”所言极是。字亦见于秦文字。

:“贼”字楚均写作“”。如上博从政甲15简“毋~,毋贪”,用曰9简“惟心自~”。《说文》:“贼,败也。从戈,则声。”“贼”从“戈”指破坏性的动作行为。“”从“心”则强调心性意识的败坏,即《论语·阳货》“德之贼也”、《史记·游侠列传》“(郭解)少时阴贼”之“贼”。

():“国”字楚或写作“”,从“邑”或“宀”以揭示其地域空间概念。如郭店缁衣2简“有~者”,老子乙2简“可以有~”。《说文》:“邑,国也。”李守奎《楚文字编》邑部收153字,其中见于《说文》者42字,不见于《说文》者111字,可见楚字以“邑”为国名、政区名、地名的通用符号。类似的有国名“越”字作“”,州名“扬”字写作“”等。

3重构明义。此类异体字与通用字构形字素完全不同,跟通用字字形毫无关联,属于重新构造。与通用字相比,有的是造字方法不同而字素不同,有的是造字方法相同而字素不同。这类异体字凸显了楚国文字不同于通行文字的特点,体现了楚人对于词义的独特理解和创造性的构形能力。如:

:“拔”字楚均写作“”,从双手拔木会意。如郭店老子乙15简“善建者不~”,性自命出63简“貌欲庄而毋~”,性自命出23简、上博性情论14简“~人之心也厚”。《古文四声韵》“拔”字古文作,与楚“”字相同。《说文》:“拔,擢也。从手犮声。”楚字“”的意义更明显。

:鸟名“燕”字楚均写作“”,从鸟,以明其为鸟类。见包山85简“黄~”,上博孔子诗论10、16简“~~之情”,子羔11简“有~衔卵”等。《说文》:“玄鸟也。籋口,布翄,枝尾。象形。”《集韵》“”同“鷃”,“鷃”即“鴳”,黄德宽(2007:2552)释楚“”字为“鴳”,似误。楚字燕鸟之作“”,犹楚字国名“燕”之作“”。

()。“美”字楚均写作“”。“”原字作,与甲骨、金文形似,像人头插羽饰之形,为视觉形貌之美,有别于味觉之“美”,辞例如郭店老子乙4简“~与恶”,上博孔子诗论21简“吾~之”,性情论12简“~其情”,采风曲目2简“将~人”。字亦增“页”作“”,以表容颜之美,如郭店语丛一15简“有~有善”,上博一缁衣1简“好~如好缁衣”。又增“女”旁作“”,则属意于女性形貌之美。如郭店老子甲15简“天下皆知~之为~”,缁衣35简“大其~而小其恶”,清华系年27简“息侯之妻甚~”。“”等字亦见于齐。秦、晋写作“美”,后世从之。

:“贯”字楚均写作“”,从“耳”、“串”声,当取意“贯耳”,或与古代杀敌取其耳贯之以计功相关。字见望山二墓2简“~滕”,包山265简“一~耳鼎”。《望山楚简》(1995:115)和黄德宽(2007:2630)释作“联”,《包山楚简》(1991:63)和何琳仪(1998:1001)读“贯”。依辞例,“”当为“贯”字异体。

:“席”字楚均写作“”。如郭店成之闻之34简“簟~”,包山262简“筵~”、263简“寝~”“篾~”“跪~”“莞~”。《说文》:“席,籍也。礼:天子诸侯席,有黼绣纯饰。从巾,庶声。,古文席,从石省。”商承祚(1983:73)谓“厂,石屋也。非从石省”,据楚简字,商说似非。“”从“竹”、“石”声,取意为普通竹席,有别于天子诸侯“黼绣纯饰”的豪华毯席。

(二)为特指义造专字

词义都有一般性、概括性和抽象性。记录汉语词的汉字,有的意义范围大,概括程度高,含义较为抽象。而楚国文字似乎具有追求字形对于字义表达的特指、针对性和具体化倾向,往往将一个表达语义上位概念的通用字,分别造出几个表达下位概念的专字,各自表达特定的意义;或者将原有一个古字中的几个同源意义,分别造出几个不同的今字来专指不同的意义,表现出注重事物具象和形象的思维认知特点。这些专造字具有形义同源的关系。在出土文献语言中,专造字有的专用,有的又并不专用。如:

:“亡”字楚分写作“”,均在“亡”上增加“贝”“辵”“歹”“示”等形符表意。从造字角度来看,应是为了区分财亡、逃亡、死亡和亡魂四种不同的意义。楚字“”与“(得)”意义相对,如郭店老甲35-36“与~孰病?甚爱必大费,厚藏必多~”。“”字见于郭店性自命出34简“摇斯~,~,喜之终也”,假借为“舞”。“”亦见于晋中山王壶、鼎“故邦~身死”、“而~其邦”。《说文》以“”为“抚”字古文,殊为不类。商承祚(1983:105)云:“此字《玉篇》入辵部,训为逃走之亡,……疑为抚之古文,为逃亡之专字。”所言极是,“”本为“亡”字古文,《说文》误入“抚”字下。“”多见于新蔡简。如新蔡甲三86简“荆牢、酒食,夏~特”、243简“举祷荆~荆牢、酒食,夏~特牛”。“荆~”、“夏~”分别指死于荆楚、中原之地的亡魂。从“歹”表示死亡,从“示”表示受祭。

:“災”字楚分化成“”四个字,均为“才”声,形符则分别为“火”“示”“戈”“心”,似为从字面上区分“火灾”“灾祲”“兵灾”和“内心的灾妄”等不同意义,不过在用字时又没有严格区分。“”见上博周易简“乃无凶~”、14简“天~”;“”见上博柬大王泊旱13简“~害”。“”见上博鲍叔牙与隰朋之谏6简“其为~也深矣”、8简“亦不为~”。

伥:楚出土文献“长”跟“伥”字并用,用法有所区别。长短的“长”多写作“长”,偶而写作“”。“长幼、生长”的“长”则写作“伥”,字从“人”,犹楚“兄弟”字从“人”作“㦿俤”。“伥”见于郭店缁衣11简“~民者章志以昭百姓”,性自命出7简“牛生而~”,上博柬大王泊旱19简“~子”,曹沫之陈35简“毋~于父兄”、36简“使~百人”,包山163简“楚斨族~”,九店五六墓38简“~子受其咎”、46简“亡~子”。曾宪通(1993:64)引商承祚说云:“‘伥为长幼之长的异文,在兄弟行居长,故加人旁意符,说明其字非长短之长。’商先生的意思是:长幼之长作伥,从人从长会意;长短之长作,从立从长。”《说文》“伥,狂也”,与楚“伥”字是同形字。

:通常的“辅”字,有“面颊”和“车辅”两种基本意义。在楚国文字中,这两种意义分为两类写法,一类是从“页”或“面”、“甫”或“父”声的、、,其本义当为“面颊”。《说文》“,颊也。从面、甫声”,《玉篇》“,颊骨也”,即其字。另一类是从“木”或“车”、“甫”或“父”声的、 、辅,其本义当为“车辅”,即绑在车轮外护车的两根直木。《说文》“辅,人颊车也。从车、甫声”,既言“人颊”,又曰“车也”,把两种意义揉在一起,混淆不清。在楚文献中,“”类字只用于“面颊”义,如上博周易27简“~颊舌”、49简“艮其~”。“”类字则用于“辅助”义,如郭店老子丙13简“~万物之自然”,太一生水1简“水反~太一”、2简“神明复相~”“阴阳复相~”、3简“四时复~”、“湿燥复相~”,清华简皇门13简“~余于险”。秦均写作“辅”,后世从之。

(吝):楚出土文献“文”跟“(吝)”字并用,以区分文武之“文”与文章之“文”。“文”在楚文献中有用作文武之“文”——尤其是谥号用字的倾向,文章之“文”则在其字上或字下增加形符“口”作“吝”(“吝”与《说文》“吝啬”的“吝”字为同形字),意在表明文章出乎口,是文章之“文”的专造字,或写作形义不明的“”。上博孔子诗论1简“(文)无隐言”,整理者指出:“,从口、从文,在简文中‘’或‘文’不完全相同。如文王之‘文’不从口,文章之‘文’从‘口’。到了小篆时代,‘’废而统一成为‘文’字。”(马承源2001:126)在郭店、望山、九店、仰天湖、信阳长台观诸简中,文武之“文”均写作“文”,文章之“文”则写作“”,几无例外。上博简文武写作“文”,文章写作“”。这种区分在秦、齐、晋、燕诸系文字以及战国前后文字中都不存在,实为罕见。

佖駜:“匹”字在楚文字中分写作“佖駜”三字。形符从“人”的是匹夫之“匹”,从“马”的是马匹之“匹”。“佖”见郭店语丛四10简“~妇愚夫”,上博鲍叔牙与隰朋之谏5简“竖刁~夫”,三德16简“必丧其~”、34简“~夫寡妇”。《说文》:“佖,威仪也。从人、必声。《诗》‘威仪佖佖’。”与楚简“佖”为同形字。“”见曾侯乙墓129简“三~”、130简“~马”。“駜”见郭店缁衣42简“唯君子能好其~,小人岂能好其~”,用作“匹配”之义。秦文字均写作“匹”,后世从之。

:楚文字“图”字写作“”和“”,以区分“图画”与“图谋”,但在文献中两字可以互用。“”字从“囗”、“者”声,是图画之“图”的异体,见上博鲁邦大旱1简“子不为我~之”。“”字从“心”、“者”声,是图谋之“图”的本字,如郭店缁衣23简、上博缁衣12简“毋以小谋败大~”,上博曹沫之陈2简“君其~之”,鲍叔牙与隰朋之谏6简“公弗~,必害公身”,姑成家父7简“远虑~后”,用曰6简“各有其异~”,子道饿1简“愿吾子~之也”。“”字的构形理据跟晋系文字“(图)”相同。秦文字用“图”,后世从之。

:“牢”字楚或写作“”。从“肉”、“”声;“”当从“宀”、“留”声,或为“牢”字异体。“”应是祭祀之动物“太牢”“少牢”的专造字,见新蔡甲三304简“祭之太~”。其他均写作“牢”。

:楚文字“府”字分写作“”和“”。“”即“府”字异体;“”从“贝”,当为府库之“府”的后起专造字,如包山3简“玉~之典”,上博相邦之道3简“以实~库”。东方文字多区分官府之“府”与府库、藏府之“府”。秦文字均写作“府”,后世从之。

禝:“稷”字楚或写作“禝”。字从“示”,乃“稷神”的专造字。如郭店唐虞之道10简“后~治土”,上博子羔6简“得其社~”,柬大王泊旱18简“社~以危”,姑成家父3简“晋邦之社~可得而事也”。字亦见于齐、晋、秦。至汉初马王堆帛书《老子》乙216下仍写作“禝”。

:“位”字楚或写作“”。“位”从“人”,指人立之位,《说文》:“列中庭之左右谓之位,从人、立。”“”从“示”,当为神位之“位”的专造字。如包山205简“邵吉为~,既祷至福”,新蔡甲三189简“卜筮为~”,天星观卜简“诅~”。《周礼·春官·肆师》“凡师甸用牲于社宗,则为位”,《周礼·春官·小宗伯》“既葬,诏相丧祭之礼。成葬而祭墓,为位”,“小宗伯之职,掌建国之神位”,其“位”皆当作“”。

:“嘗”字楚或写作“”。字从“示”,当是尝祭、天常之“尝”的专造字,以区别于尝味之“嘗”。如包山222简“殇国其生~”,天星观卜简“冬至~戠牛”,望山一86简“~祭”,郭店成之闻之31简“天降大~”、32“变乱天~”。《说文》“嘗,口味之也。从旨、尚声。”《尔雅·释诂下》“尝,祭也”,《释天》“秋祭曰尝”。

:“行”字楚或写作“”。字从“示”,本义当指行神。如包山210简“举祷宫、~一白犬”、219简“赛祷~一白犬”,九店五六墓27简“以祭门~”。滕壬生(2008:32)云:“行字异文,路神之专字。”《望山楚简》(1995:101):“‘’当是行神之专字。”行神即路神,又称“祖神”,为上古五祀之一。秦文字均写作“行”,后世从之。

:“先”字楚或写作“”。字从“示”,是去世的先人、祖先之“先”的专造字。如新蔡乙三.41简“举祷于三楚~各一牂”,新蔡甲三268简“是日就祷楚~”。在具体运用中,先后之“先”不写作“”,但先人、祖先可以写作“先”,如包山217、237简“举祷楚先”,望山一112简“祷先君”。

祅宎:楚文字“妖”分写作“祅”和“宎”。“祅”应是“㦿”字的省形。《说文》“地反物为㦿”,指大地上违背自然规律的各种妖孽。“祅”字见上博容成氏16简“祅祥不行”。“宎”从“宀”,“宀”指状如穹盖的天,其字当指天上和天降的妖孽,字见唐虞之道2简“安命而弗~”,长沙楚帛书乙篇5行“五~之行”、6行“上~”、10行“惟天作~”。饶宗颐《楚帛书文字编》谓:古“妖”与“德”常对言,有服妖、草妖、诗妖、脂夜之妖等。

殜:“世”字楚或写作“殜”。字从“歹”,当为“去世”义之专造字,但也用作在世之“世”。如郭店穷达以时2简“无其~”、“有其~”,语丛四3简“足以终~”,上博子羔8简“今之~”,新蔡乙四109简“祷三~之殇”。清华简系年中“殜”字共17例,其中16例用于“即殜”(去世)一词,基本上是专字专用。《吕氏春秋·观世》“以终其世”,高诱注“没世为世”,即“殜”字之义。晋系文字“”,与楚系文字“殜”构字理据相同。秦则在世、去世均用“世”,后世从之。

(三)为假借义造本字

上古汉语有的意义并没有造出记录该义的字来,只是将之寄托在一个与之无关而仅仅读音相同的字形上,字形与字的本义和引申义完全无关,其形义之间即为假借的关系,即许慎所说的“本无其字,依声托事”。有的假借字在后世的通用文字中一直没有为之造出本字来,而是一直沿用借用的字形表义。而楚国文字为不少的假借义造出了本字,力使字形与字义互相吻合。如:

:“羞耻”的“羞”字楚写作“”。《说文》:“羞,进献也。从羊,羊所进也;从丑。丑亦声。”假借为“羞耻”义。楚系简帛“羞耻”字均写作“”,从心、㦿声,当为“羞耻”之“羞”的本字。羞耻乃人的心理感觉,故字从“心”。如上博周易28简“不恒其德,或承其~”,中弓26简“愚恐贻吾子~”。“”是专表“羞耻”义的本字。

:“淑善”的“淑”字楚写作“”。《说文》:“淑,清湛也。从水叔声。”假借为“淑善”之“淑”。楚字“淑”均写作从“女”或从“心”、“吊”声的“”、“”,如郭店五行16简“人君子”,楚器王孙遗者钟、王子午鼎“于威仪”。“”字从“女”,当是“淑女”之“淑”的专造字,形容女性的温柔文静;“”字从“心”,当是形容人的心性善良、美好,即“遇人不淑”之“淑”。“”亦见于齐系文字。

:“庄重”的“庄”字楚或写作“”。《说文》“莊,上讳”,段注:“其说解当曰艸大也,从艸壮声。”假借为“庄重”之“庄”,如郭店语丛一47简“有慎有~”;或省作“牂”,见语丛一33简“礼生于~”。李零(2007:207、208)、刘钊(2003:189、191)、李守奎(2003:630)均释“”为庄重、庄严之“庄”。庄重发之于心而形之于貌,“”从“心”,应是“庄重”义的本字,取义于内心的端庄。秦用“莊”,后世从之。

逨():“往来”的“来”字楚写作“逨()”《说文》:“来,周所受瑞麦来麰。一来二缝,象芒朿之形。”假借为“往来”之“来”。楚系简帛文献“来”与“逨()”并用,“来”用作本义“来麰”,见于九店五六墓1简“一又五来”,3简“五又五来”,9简“又四来”。往来之“来”均写作“逨()”而不作“来”,如九店五六墓44简“思某~归”,郭店语丛四2简“往言伤人,~言伤己”,上博容成氏47简“七邦~服”等。“逨”字亦见于齐、晋、燕系文字。秦用“来”,后世从之。

:表示“等待”义的“须”字楚写作“”。《说文》:“须,面毛也。从页从彡。”传世文献假借为“等待”意义的“”。《说文》:“,待也。从立、须声。”楚字“”从“辵”、“须”声,当是《说文》“”字异体,是为“等待”义所造的本字。楚简“等待”义或借用“须”,如上博三德1简“卉木须时而后奋”;或用本字“”,如清华系年69简“~诸侯于断道。”

():“除去”的“除”字楚写作“()”。《说文》:“除,殿陛也。从阜、余声。”假借为“消除,去除”义。楚字“去除”义皆用“”,字从“攵”、“余”声,声符或增羡文“土”或“口”,当是为“消除、去除”义所造的本字,见包山138简“~于宫室”、229简“攻~于宫室”,九店五六墓28简“~不祥”、“~疾”,新蔡甲三201简“~之”,上博鲍叔牙与隰朋之谏1简“九月~路”,从政甲5简“~十怨”、6简“无以~辱”,帛丙一〇·三“~不义于四方”。以上“”字之义一指“去除”,另一专指“攻除”,即祓除祸祟。秦用“除”,后世从之。

:“制造”的“造”字楚写作“”。《说文》:“造,就也。从辵告声。”假借为“制造”义。楚字“制造”字作“”,见楚器陵君鉴。字从“攵”,当为“制造”义本字。李守奎(2003:204):“,制造之造。”楚“造访”义则用本字“造”,如包山137简“仆军造言之”。“”亦见于齐、燕系文字,晋文字作“”。秦用“造”,后世从之。

():“铠甲”的“甲”字楚写作“()”。《说文》:“甲,东方之孟,阳气萌动,从木戴孚甲之象。”“甲”字本义为植物种子出生时头戴的壳,引申为铠甲,假借为天干“甲乙”之“甲”。楚字“甲乙”之“甲”均写作“甲”,而“铠甲”之“甲”则多写作“()”,字从虎、㦿声,是为“铠甲”意义所造的专字,如包山81简“兵~”、269简“龙~”、270简“象~”,上博容成氏51简“带~三千”,53简“武王素~以陈于殷郊”,清华系年89简“弥天下之~兵”、102简“七岁不解~”。字亦见于齐、晋系文字。

(四)区分词的语法意义

词类属于词的语法类别,词性是词的语法属性。词的词汇意义与语法意义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战国时期人们虽然没有明显的语法概念,但他们往往从词汇意义的角度区分出今人所谓的语法意义。战国时期的楚国人如同通过不同的文字区分词汇意义一样,有时还造出不同的文字来区分词的语法意义。

1区分名词与动词

:“门”字楚又写作“”,字从“戈”,用作动词,以区别于名词的“门”。如包山233简“~于大门一白犬”,是动词“衅门”的意思。清华系年101简“以伐楚,~方城”,整理者注:“疑从戈门声,为动词‘门’专字,训为攻破。”(马承源2011:182)清华简的“~方城”与《左传》文公三年“门于方城”是同一意思。系年113简“晋师~长城句俞之门”,跟《左传》庄公十八年“遂门于楚”、僖公廿八年“晋侯围曹,门焉”、襄公九年“门其三门”等用法相同,都是动词“攻门”的意思。传世文献名词、动词的“门”同为一字,楚简则新造一个特有的动词“”以区别于名词“门”。

():“上”字楚又写作“()”,字从“辵”或从“止”,当表示往上行走的动作,与方位名词的“上”相区别。“()”字见鄂君启舟节“~江”、“~汉”,包山236简“以~气,不甘食”,新蔡甲三103简“~举”,新蔡一四9简“及江,~逾取”,上博逸诗交交鸣乌3简“偕~偕下”,清华祭公12简“我亦~下譬于文武之受命”。在包山简、信阳简、鄂君启节等出土文献中,“上”作方位名词,“()”作动词,各自用法不同。包山简“上”有11例都用作方位名词而不用作动词,“()”有2例都用为动词而不作名词,反映了楚文字名词“上”与动词“”分化的倾向(参见李守奎2012:4)。字亦见于燕系文字。

:“下”字楚又写作“”,见楚人名玺619“王~”和楚官名玺“东阳~大夫玺”。犹如楚字“”从“辵”,楚字“”也从“辵”,其字形体现的本义,应当是表示往下行走的动作,与方位名词的“下”相区别。动词“”和“”体现了形、义的一致性。

:“歬(前)”字楚又写作“”,见包山185简“娄~”、193“楚~”,清华楚居1简“~出于乔山”。李守奎(2003:114)云:“~,当为前进之前。”“歬”为方位名词,“”从“辵”,当为动词,表示往前行走。楚字动词“”与“”相对,均从“辵”,也体现了形、义的一致性。

选:“先”字楚或写作“选”,字从“辵”,本义当是表示行走在前的动作,区别于名词“先前”的“先”,不过在用字时“先”“选”并无区分。字见新蔡零337简“从~”,上博周易18简“~甲三日,甲三日”。甲骨文“先”字作“”,从“行”。金文“先”字作“”,从“彳”。楚字“选”与甲骨金文形义相承。《广韵·臻韵》“,往来之貌”,《集韵·臻韵》“侁,《说文》‘行貌。’或作。”与金文“”和楚字“选”恐非一字。

():“相”字楚又写作“()”。“()”增形符“又”或“止”,当表示动作行为,是动词“辅佐、帮助”的意思,区别于名词“国相、宰相”的“相”。字见望山一墓7简“魏豹以~家”,上博相邦之道2简“可谓~邦矣”、4简“问~邦之道”,清华芮良夫毖14-15简“以武及勇,卫~社稷”(整理者将“”误隶作“根”)。

:“朝”字楚又写作“ ”,字从“辵”,应是动词“朝拜、朝见”的意思,区别于名词“朝廷”的“朝”。如上博成王既邦7简“天子之正道,不~而自至”中的“ ”,是动词的使动用法,即“使之朝”。

:“使”字楚又写作“”,字从“辵”,应表示动词“出使”的意思,以区别于名词“使者”的“使”。字见于范家坡墓2简“受可~”、27简“只以为德托德~”。晋系文字有“”和“”,从“彳”,与楚文字从“辵”同义。

2区分实词与虚词

:“安”字楚又写作“”。楚文字、“安”用为形容词“安宁”。、“”是“安”字的省形,用作句首、句尾语气词,相当于“焉”,如郭店老子丙3简“~有仁义”、“~有孝慈”,六德18简“得其人则举~”,鲁穆公问子思4简“寡人惑~”,性自命出21简“是以敬~”,清华金滕2简“周公立~”。清华简楚居一篇“”字近10见,均用作语气词“焉”,整理者云:“,‘安’字的省形,在楚简中大都读为‘焉’,应当是从‘安’分化出来的专表虚词的字。”(马承源2010:187注[四〇])这种用法上的区别不是十分的严格,但也表现出明显不同的倾向。

():楚文字无“将”字,时间副词“将要”义均写作“”,而名词“将领”和动词“统率”意义的“将“则写作“()”等形体。“”为“酱”的初文,楚字假借为将要的“将”。战国齐、晋、燕系文字也多以“”为“将”,但只有楚文字区分副词“将要”与名词、动词“将领、统率”之义。“”用作副词者,如清华系年“”共12见,全部用作副词“将”。其他亦如是,不烦举例。用作名词、动词者,如“”,从“辵”、“羊”声,见包山226、234、245、247诸简“~楚邦之师”,上博曹沫之陈32简“其“”声,即“”的繁文,见包山228、230、239、242诸简“~楚邦之师”;“”,从“辵”、“”声,亦“”的繁文,见包山常语“不~……以廷”、“~……以廷”数十例,疑为动词“押解”之意。“”还见于常德夕阳坡墓1简“~其众”;“”,从“辵”、“”声,见清华系年31简“尽逾郑师与其四~军,以归于郢”。由是观之,楚字时间副词之“将”假借“”而用之,名词、动词之“将”则独具形体而用之,两者判然有别。

3区分动词与量词

:“乘”字楚或从“几”写作“”,或从“车”写作“”。《说文》“乘”古文从“几”,商承祚(1983:56)谓从几“无所取意,当是写失。”楚字可证商氏之误。“”见上博柬大王泊旱2简“~龟尹速卜”,季庚子问于孔子21简“则民~之”,新蔡甲三79简“一~絑路”,新蔡甲三167简“~驑”,新蔡乙三046简“三十~”,新蔡乙四139简“~良马”。“”见于上博三德12简“百~之家”,容成氏14简“为车十又五~”、51简“革车千~”、“革车五百~”,季庚子问于孔子12简“作而~之”,鲍叔牙与隰朋之谏6简“匹夫而欲知万~之邦”,包山122简“亚夫宛~返”、267简“甬车一~”、271简“一~正车”、273简“一~韦车”、274和275简“一~羊车”,望山二号墓5简“畋车一~”等。可见从“几”之“”多用作动词“登乘、乘车”,音chéng;而从“车”之“”多用作车辆计量单位的量词,音shèng。《集韵·蒸韵》“,车一乘也。或作。”“”字亦见于燕、晋。齐、秦均写作“乘”,后世从之。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总结出如下几点:(1)在“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的战国时代,楚系文字具有明显的国别、地域特征。许多字形是仅见于楚国、楚地而不见于他系文字。在秦代“书同文”之后,秦系文字小篆遂成为官方文字、规范文字得以继承延续,楚系以及他系文字即被罢黜而逐渐消失。《说文》中的古文,有些就是来源于战国楚文字。(2)楚系文字倾向于形义的一致、明确、单一和专指。力图通过文字的分化,减少一字多义的负载;通过增加、改造形符和重新创造等方式,表现、强调、突出一些具体、特定的意义,弥补磨损、消失的形义。使形义具有专一性、指向性,力求义随形著,见形知义。与传世文字相比,楚系文字的分化进程较快,形声化程度较高,表词功能更趋细化。(3)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现实。楚国文字形义的分化,间接反映了战国时期楚国文字的创造者具象思维的特点,反映了他们对事物认知的不同角度,体现了他们思辨能力的缜密,对概念理解的深入,对意义表达的精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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