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王念孙《方言》遗说的重建
——古代语言学著作的文献学研究之三

2015-12-09 08:06华学诚徐妍雁
语言研究 2015年3期
关键词:王氏谓之方言

华学诚,徐妍雁

(北京语言大学 人文社科学部,北京 100083)

语言学史研究中,语言学专著的研究是重点,而从事这类研究,文献学方法的运用是基本的,必不可少的,否则很难得到精善的资料。校勘是整理的基本工作,《尔雅》、《方言》、《说文解字》、《释名》、《广韵》等名著自古以来已经产生过很多校本;版本也必须考究,我曾经以戴震《方言疏证》的整理为例讨论过这一问题(华学诚2013);辨伪也要留意,前不久我们在研究《方言藻》的过程中就发现了这一需要(华学诚、张敏2015);辑佚同样重要,不仅佚书钩沉离不开,有些专题研究也需要从辑佚开始,比如王念孙《方言》遗说的重建。

王念孙(1744-1832)的《方言》研究,是我关注得较早、持续时间较长的一个课题,1988年撰写过《论王念孙的〈方言〉研究》一文①华学诚《潜斋语文丛稿》,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页220-238。,2005年撰写过《王念孙手校明本〈方言〉的初步研究》(华学诚2006)一文,2011年在以上二文的基础上撰写了一章收入拙著《扬雄〈方言〉校释论稿》一书中②华学诚《扬雄〈方言〉校释论稿》,页133-163。,而在多年撰写《扬雄方言校释汇证》(2006)的过程中则一直没停止过查考王念孙的著作。在这漫长的关注与研究中,我清楚地看到,王念孙的《方言》研究成果一直为乾嘉以后的学者所重视,也深切地体会到,王念孙的《方言》研究成果至今仍有很重要的参考价值,王念孙的《方言》研究成果是王学研究不可或缺的内容。王念孙《方言》研究资料存世的现实是,除了《方言疏证补》一卷二十条之外,其他资料都散见于王氏不同时期的著作之中,利用十分不便。因此,按照王念孙的著述理念,建构合理体系,把王念孙的《方言》遗说辑录为一编,其重要性与必要性不言自明。

友生徐妍雁在我的指导下,曾对王氏《方言》遗说做过初步整理。本文撰写利用了她所整理的部分资料,所以她应该是本文的合作者。

一 刘君惠与王念孙《方言》遗说的重建

王念孙《方言》研究成果需要并且值得重建,这一重要学术意见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我在蜀中问学时从本师刘君惠先生那里第一次听到,还有幸见到过君惠先生所撰《〈方言疏证补〉补》手稿,并获允摘抄了序言中的一段①我的卡片把书名记为《方言疏证续补》,见《扬雄〈方言〉校释论稿》,页163。。2011年秋天在成都开会期间,应约与君惠先生的公子刘崇仪先生见面,并接受他的委托,承担审读已初步编成的《刘君惠先生著述辑存》,那是10月23日;其后不久,收到了刘崇仪先生寄来的书稿排样纸本②本文引用君惠先生著述,凡不专门注明出处者,均凭据此稿,简称《辑存》。排印样稿中的文字明显有误时,据上下文意径直改之,如因此而造成不符原意之处,责任全在笔者。,我旋即安排时间拜读,于2012年1月3日完成审读,并返回了具体意见和建议。正因为有了这样一个机会,我终于读到了君惠先生早年的文字,现将与本题有关的两则资料抄录如下。

君惠先生1937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毕业论文题《集高邮王氏〈方言〉遗说》,其师赵少咸教授赞曰:“弥缝王说,亦多精当语。”下面是君惠先生的自序:

扬子云《方言》辨章风谣,曲通万殊,诚张伯松所叹“垂日月不刊之文”也。近世欧西语学家方以比较语汇为盛业,其经营讲贯,今人所为目眩而心折者,子云固导其先声于二千年以前也。独是自汉以来,踵其事、继其志、肄其业者盖寡。郭氏注说颇病阔略,清世戴、段、王、郝以降,小学声均炳焉复于保氏。戴氏尤精研声气之微,第其为《方言疏证》也,徵譣虽多,而贯通实尟,虑非精意之所存乎。段、郝二家,其疏解《尔雅》《说文》颇复牵举《方言》,顾亦希有讲解。自余钱氏《笺疏》,则已自知繁冗而未能剪裁,芜乱摦落,盖不胜纠弼已。独王氏尝补戴氏《疏证》而未蒇事,考文之精,甄义之覈,虽抟帛不盈一卷,然其条贯所在、䚡理之微,固可得而寻焉。王氏灼知训诂之旨本于声音,故其所著说皆就古音以求古义,引申触类,不限形体,易简之理得,故本立而道生,其言皆能中要害,贤于段、郝二家远矣。

今王氏《疏证补》遗书犹在,其条贯固可寻绎。不揣梼昧,窃欲旁采王氏之说,师其条例以注说《方言》,亦以卒王氏未竟之志业也。殚精竭虑,审曲为劳,其从违取舍、次第后先,皆经度量,间亦羼以肊见,欲为弥缝,约得四例,以为艺极焉。一曰补戴氏之阙。此王氏遗书之条贯也。戴氏书病略简,尟会通,故旁求王说以广证凭,而于音理之辨别沟通,尤三致意焉。二曰匡钱氏之谬。钱氏多攘王说而略为己美,又矜夸小慧,苟为胶挠之辞,故多匡捄,以申王氏之义,而袪读者之惑焉。三曰别裁。王氏著书非止一类,其一说而同见数书者,则只录其一,重出者不述,以辟复繁也。又《广雅疏证》,王氏自谓十年精力所聚,闳博微眇,综覈该通,案其所著书自宜以此为甲。且张稚让之为《广雅》也,旁采《仓颉》《训纂》《滂喜》《方言》《说文》之说;索之《广雅》,而《方言》之文十九在焉,今兹所集多采之《广雅疏证》,职是故也。四曰拾遗。王氏考音定义至为审覈,亦间有疏略,辄为补苴,以燕石之瑜,补荆璞之瑕,诚不知量者之用心尔。循斯四例,庶寡愆尤。

而或者以谓钞纂之业,何劳穷年月而为之哉?是未识甘苦之言也!吾之集此编也,鉤?之勤倍于秉牍,其别裁先后皆劳衷理,欲使其四肢百衇胥达于囟,无或雝阂也,钞纂云乎哉!且今之怪旧蓺而善野言者坋飞蕞集,欲并华夏书契举而废之,国闻日陵夷,莫知怵惕,我瞻四方,又不胜其怆恻也。

民国丁丑年四月,华阳刘道龢序。

君惠先生的大学毕业论文,虽多方搜求,但终未获见,很是遗憾。所幸《辑存》中收载了君惠先生1945年所撰《〈方言疏证补〉补》三卷,序文所述主旨与上引《自序》基本相同,由此推之,《〈方言疏证补〉补》当是以毕业论文为基础而撰。君惠先生1984年在为四川省语言学会第二届年会所撰论文《〈方言〉笺记》的绪言中说:“予早岁同(胡)芷藩从赵先生少咸习《方言》,曾分撰《高邮王氏〈方言〉遗说考》,1945年予又作《〈方言疏证补〉补》三卷,藏之箧笥四十年矣,今削其枝叶,为《〈方言〉笺记》。”由此可知,1937年的《高邮王氏〈方言〉遗说考》、1945年的《〈方言疏证补〉补》和1984年的《〈方言〉笺记》,虽前后延续四十七年,但一脉相承,而《〈方言疏证补〉补》的主旨、体例则更接近于毕业论文。

《〈方言疏证补〉补》有君惠先生自撰“略例”三条,可与上引《自序》中所说“四例”相互参证:

此编旁采王氏遗说以注《方言》,其斟酌损益一循王氏《方言疏证补》旧贯。

此编于王氏著书皆徵用殆遍,不复按条注明出处,间有补苴王说者,则别行低一格书之。

此编引用《广雅疏证》说特多,盖《方言》之文徵之《广雅》十九俱在,钱氏《笺疏》每多割窃《广雅疏证》说而不能会通,故凡案语,多纠钱说之违。

根据上引两则材料,可以概括君惠先生的基本意见和主要工作如下:王念孙在《方言》研究方面取得的成果很丰富;王氏的《方言疏证补》反映了他撰写《方言》研究著作的体例,但未完成;按照《方言疏证补》的“条贯”,从王氏著作,特别是《广雅疏证》中辑录相关材料,可以重建王氏《方言》“遗说”;其后影响不小的钱氏《笺疏》常常“割窃”王说,且多有“胶挠之辞”,应予“匡捄”;王氏说解中偶有“疏略”之处,当予补苴。可见,君惠先生的主张和实际工作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重建王氏《方言》学说,二是补苴王说、匡正钱谬。也就是说,君惠先生完成的是一部有述有作的著作。

现从《〈方言疏证补〉补》中抄录一例,君惠先生所著之概貌庶几能据此窥见:

硕、沈、巨、濯、訏、敦、夏、于,大也。自关而西秦晋之间凡人语而过谓之,或曰佥;中齐西楚之间曰訏。

訏从于声。《方言》:“于,大也。”夸、訏、芋并从于声,其义同。《说文》:“夸,奢也。从大、于声。”《尔雅》:“訏,大也。”(《释诂》一)又云:“芋,大也。”郭璞注云:“芋犹訏耳。”《大雅·生民》篇“寔覃寔訏”,《小雅·斯干》篇“君子攸芋”,芋,毛传并云“大也”。沈读若覃。《汉书·陈胜传》“夥涉之为王沈沈者”,应劭注云:“沈沈,宫室深邃之貌也,音长含反。”张衡《西京赋》云:“大厦眈眈。”《玉篇》:“谭,大也。”谭、眈并与沈通。敦训大者,《尔雅》太岁“在午曰敦牂”,孙炎注云:“敦,盛;牂,壮也。”是大之义也。敦又音徒昆反,其义亦为大。《汉书》“敦煌郡”,应劭注云:“敦,大也;煌,盛也。”《周语》“敦庬纯固”,韦注云:“敦,厚也;庬,大也。”《商颂·长发》传云:“庬,厚也。”《墨子·经》篇云:“厚,有所大也。”厚与大同义,故厚谓之敦,亦谓之庬;大谓之庬,亦谓之敦矣。又《广雅》云:“佥,也。”(《释言》)之言过也,夥也。《方言》又云:“佥,勮也;佥,夥也。”勮亦过盛之意。

道和谨案:于训大,凡从于之字亦训大。《檀弓》云“于则于”,说者以为广大矣。从于字,如宇曰天宇、曰大宇,《逸周书·宝典》篇“宽宇”。《荀子·非十二子》篇云:“矞宇嵬琐。”杨倞注:“宇,大也。”又:衧,衣宽博也;竽,大笙也;迂,远也。并有大义。又如芋字,亦有大义,《说文》云:“芋,大叶实根,骇人,故谓之芋。”是也。案:《广韵》:“谭(徒含反,覃韵定纽),大也。”“眈(丁含反,覃韵端纽),视近而志远也。”沈(直沈反,又尸甚反,侵韵澄纽),《说文》“陵上滈水也”。以声言之,古音同为舌头;以韵言之,则冘本在覃,固为叠韵也(冘本在覃韵,段列于谈韵误。孔氏以冘列于覃韵,自后皆从之)。故谭、眈得与沈通。《说文》:“耽,耳大垂也。”亦有大义。

“道和谨案”之后是刘先生的“补”,之前是摘录的王氏疏解材料。从“訏从于声”到“大谓之庬,亦谓之敦矣”摘自《广雅疏证》卷一上“夸、訏、芋、沈、敦,大也”条,自“又《广雅》云”以下摘自《广雅疏证》卷五下“佥,也”条。

二 王念孙《方言》遗说的散存情况

科学重建王氏《方言》遗说的前提是,要厘清王氏的《方言》研究著述,包括著作时间、存世情况等等。这就需要考察王氏父子的学术历程和全部著述,因为王氏的其他著作,包括王引之的著作中,也包含一些王念孙《方言》研究的材料。

我曾把王念孙有关《方言》的著作链概括如下:《方言、广雅、小尔雅分韵》→《校正方言》→手校戴震《方言疏证》→《方言疏证补》→《广雅疏证》。其中《校正方言》即手校明本①详参华学诚(2011:146-147)。。这一著作链是就王氏著述中与《方言》直接相关者而言,并不完全。现参考王国维《观堂集林》卷八《高邮王怀祖先生训诂音韵书稿叙录》①王国维《观堂集林》第二册,中华书局1959年版,页395-407。、刘盼遂《高邮王氏父子年谱》、薛正兴《王念孙王引之评传》②薛正兴《王念孙王引之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页28-66、121-151。和阳海清、褚佩瑜、兰秀英《文字音韵训诂知见书目》等,把保存王氏《方言》遗说的著述按照著述时间条理如下:

1《方言、广雅、小尔雅分韵》一卷。王氏自乾隆41年(丙申,1776)以后四年,独居家乡祠畔之湖滨精舍,“以著述至事,穷搜冥讨,谢绝人事……上虞罗氏振玉得先生丛稿盈箱,内计……《方言、广雅、小尔雅分韵》一巨本……提封八十册,此外尚有《群经字类》《六书正俗》《说文考正》《读说文札记》《校正方言》等书,当皆此数年中所条理”(刘盼遂语)。此书与《尔雅分韵》都是《雅诂表》的长编,该稿对三种书的训诂材料依韵进行分类,是为进一步研究所做的案头基础工作,书稿中并无王氏撰写的内容。有《高邮王石臞先生四种》本,手稿。

2《释大》八篇。存于罗振玉所获王念孙遗稿中,按照刘盼遂的意见,属于王氏独居家乡这一阶段的作品。有《高邮王氏遗书》本。

3《校正方言》。王氏“乾隆四十四年己亥三十六岁。仍居湖滨精舍校正《方言》,后携至京师与戴本对勘,则所见多同,其小异者一二事耳”(刘盼遂语)。学界一直以为此书早已亡佚。所谓《校正方言》,其实并非王氏的校书成稿,而是他在明代胡文焕《格致丛书》本《方言》上的手校,有朱墨两色,间夹浮签。上海图书馆1961年从潘景郑处购得入藏(华学诚2006),未刊。

4《群经字类》二卷。此书王氏生前未刊,稿本藏辽宁图书馆,有民国七年(1918)罗振玉据稿本影印《嘉草轩丛书》本,书中有少量引用《方言》之处。

5《说文解字校勘记残稿》一卷。乾隆34年(己丑,1769)年,王氏26岁在京购得毛刻北宋本《说文解字》,拟“归而发明字学”(刘盼遂语)。乾隆38年(癸巳,1773),王氏在安徽学政署为朱筠校正小徐本《说文》,又代朱筠撰《重刻说文解字序》。次年(甲午,1774)夏随朱筠入都,“以半载之力成《说文考异》二卷”(刘盼遂语)。乾隆41年(丙申,1776)之后在家乡湖滨精舍撰《说文考正》,疑此书即基于《说文考异》。乾隆46年(辛丑,1871),王氏与苏斋学派创立人翁方纲,以及卢文弨、程晋芳、周永年、丁杰、陈竹庵、刘台拱等雅集于诗境轩,同观桂馥(1733-1802)新著《续三十五举》。桂馥辑录王氏《说文》校勘记,当在这一时间前后,宣统元年(1909)《晨风阁丛书》本即为桂馥辑本,此书中引用少量《方言》文字。

6戴震《方言疏证》手校本。王氏于乾隆45年(庚子,1780)入都,供职于翰林院,“赁居京邸,屏绝人事,键户日手一编,探赜索隐,观其会通”(刘盼遂语)。次年补行散馆,其后任工部都水司主事,忙于政务,并撰《导河议》上下篇,任勅纂《河源纪略》纂修官,别撰《辨讹》一门凡六卷。据此推知,用手校明本《方言》与戴本对勘,当在入都的庚子当年。王氏在孔继涵《微波榭丛书》本戴震《方言疏证》上进行手校,今存1-7卷,朱墨两色,间夹浮签,藏中国科学院图书馆。

7《輶轩使者绝代语释别国方言疏证补》一卷。王氏在乾隆52年(丁未,1787)夏秋间撰此书,仅一卷20条而中止,是年8月始作《广雅疏证》。此书有民国十四年(1925)上虞罗氏排印《高邮王氏遗书》本,民国三十年(1931)渭南严氏成都贲园刻本。

8《广雅疏证》十卷。从乾隆52年(丁未,1787)开始至乾隆60年(乙卯,1795),王氏用了七年半时间撰成九卷,第十卷用王引之所撰之稿。次年即嘉庆元年(丙辰,1796)高邮王氏家刻,正文后附刻王念孙校正《博雅音》十卷。《皇清经解》本、淮南书局本、《畿辅丛书》本均据王氏家刻本重刊,《四部备要》本则据此排印。上海古籍出版社、中华书局、江苏古籍出版社影印均据王氏家刻本,书后增入《广雅疏证补正》,江苏古籍出版社在卷前还增入了《王念孙传》《王引之传》。

9《广雅疏证补正》一卷。《广雅疏证》刊成后,王氏复加校补,或细书于刊本上,或别签夹入书中。这一手校本流出被辗转收藏,最后由淮安黄海长购得,阙卷八、卷九。罗振玉确认此为王氏手书后,黄海长将补正内容抄出,成《广雅疏证补正》一卷,并作跋语,于光绪26年(1900)刊印20本。王国维从罗振玉处借得黄刊本,刊入杂志中,并为之跋。罗振玉1922年购得王氏手稿一箱中,《广雅疏证》初印本虽散佚数册而卷八、卷九独存,罗氏1928年据原书全本重加校录,共得501则,上海古籍出版社、中华书局、江苏古籍出版社的《广雅疏证》影印本所附《补正》即是罗氏校录本。

10《经义述闻》三十二卷。嘉庆二年(丁巳,1797),王引之《经义述闻》付梓。此为初刻本,无《春秋名字解诂》《太岁考》,内容相当于道光本的二十八卷。道光七年(丁亥,1827)于京师西江米巷寿藤书屋重刻,凡三十二卷,此为足本。《四部备要》本据此本排印,江苏古籍出版社据此本影印。

11《经传释词》十卷。嘉庆三年(戊午,1798),王引之《经传释词》高邮王氏家刻。《皇清经解》本据此重刻,《守山阁丛书》本据《皇清经解》重刻,成都书局本据《守山阁丛书》本重刻。江苏古籍出版社据王氏家刻本影印。

12《读书杂志》八十二卷《余编》二卷。此书著述时间较长,王念孙《管子杂志叙》云:“余撰《广雅疏》成,则于家藏赵用贤本《管子》详为稽核,既又博考诸书所引,每条为之订正。”也就是说,《读书杂志》写作开始于《广雅疏证》完成的同时。《读书杂志》从嘉庆十七年(壬申,1812)开始陆续付梓,至道光十一年(辛卯,1831)冬刻成,次年正月王念孙逝世。《读书杂志》撰写时间前后有37年,刊刻延续时间前后也有19年。王氏去世后,王引之又捡得遗稿,于次年编成《余编》二卷刻之。金陵书局于同治九年(1870)据王氏家刻本重刊,鸿文书局据王氏家刻本排印《王氏四种》,江苏古籍出版社据王氏家刻本影印。

13《尔雅郝注刊误》一卷。乾隆五十二年(1787),44岁的王念孙开始著述《广雅疏证》。刘盼遂谓:王氏所以不作《说文》撰述,是因为段玉裁“已成《说文解字读》五百余卷”;王氏所以不作《方言》撰述,是因为戴氏《方言疏证》已成,且“大体既得”;王氏所以不作《尔雅》撰述,是因为邵晋涵的《正义》已经告成,而郝懿行也开始撰述《义疏》,并“昕夕过从先生问雅诂、商体制,先生于此书遂不再措思焉”。此时郝懿行31岁,至《尔雅义疏》道光二年(1822)成书,前后长达35年。郝懿行于道光五年(1825)去世,《义疏》初刻为阮元《皇清经解》本(1826-1829),书刻成,王念孙尚在世(王氏卒于1832年)。学界谓阮元刻本是王念孙删改本,则《尔雅郝注刊误》的工作当在郝书稿成与初刻之间的三四年。王氏《刊误》原写本旧藏贵阳陈松山家,首尾批注有朱墨两色,凡一语有未安,一字有讹脱,均以朱笔订正。编刊在《殷礼在斯堂丛书》(1928),所录刊误113条,每条前列《尔雅》原文,次列郝疏,次列王氏按语,但并非全稿,书前有罗振玉1919年所撰序言。

上述著述均与《方言》有关,但《方言、广雅、小尔雅分韵》只是三种古代语言学专著的分韵排列,并无王氏著述内容,所以我们辑录、重建王氏《方言》遗说时只考索除此之外的12种著作。

三 王念孙《方言》遗说的重建方式

刘君惠先生已经提出了重建王氏《方言》遗说的基本体例,但刘先生的体例是“有述有作”的著作要求。在刘先生意见的启发下,按照单纯重建的理念,我们确立了如下重建原则:不对王说进行补苴,也不对钱说或者其他学者的意见进行辨正,只追求全面、客观地重建王氏《方言》学说。这一重建原则可以概括为一句话,即“述而不作”。

依据上述原则,确定了两条基本条例。第一,以明代胡文焕《格致丛书》本《方言》为纲,辑录王氏《方言》学说。扬雄《方言》存世有宋本、明本、清本和各种翻刻本、影钞本、校注本等,但是王氏所用的工作底本是明代的《格致丛书》本,其手校工作正是在此本上进行的,所以依据此本有利于呈现王氏《方言》学说。第二,在《方言》各条下,按照王氏著述时间顺序辑录材料。王氏著述很多,“其一说而同见于数书者”不是罕见现象,因此刘君惠先生主张加以别裁,“只录其一,重出者不述,以辟复繁也”,极有道理!但这一主张也有局限,一是难以全面反映王氏《方言》遗说,二是难以动态呈现王氏《方言》遗说。

依据重建原则与基本条例,初步拟定如下主要凡例:

(1)以明代胡文焕《格致丛书》本《方言》为底本,以扬雄《方言》条目为纲,重建王氏《方言》遗说。

(2)按扬雄《方言》条目辑录王氏著述内容,其中与扬雄《方言》无关的文字予以删节,以省略号标记。

(3)在扬雄《方言》每条下排列所辑内容时,以王氏著述时间为序。

(4)辑录资料排列顺序、简称及其版本如下:

《释大》八篇,简称【大】,《高邮王氏遗书》本;

《方言》十三卷手校本,简称【明】,上海图书馆藏王氏手校明本;

《群经字类》二卷,简称【群】,《嘉草轩丛书》影印稿本;

《说文解字校勘记残稿》一卷,简称【说】,《晨风阁丛书》本;

《方言疏证》手校本,简称【戴】,中国科学院图书馆藏王氏手校戴本;

《輶轩使者绝代语释别国方言疏证补》一卷,简称【补】,《高邮王氏遗书》本;

《广雅疏证》十卷,简称【广】,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王氏家刻本;

《广雅疏证补正》一卷,简称【正】,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广雅疏证》后附;

《经义述闻》三十二卷,简称【述】,江苏古籍出版社影印本;

《经传释词》十卷,简称【词】,江苏古籍出版社影印本;

《读书杂志》八十二卷《余编》二卷,简称【读】,江苏古籍出版社影印本;

《尔雅郝注刊誤》一卷,简称【郝】,《殷礼在斯堂丛书》本。

(5)《方言》的郭璞注以及王氏著述中的双行小注,皆以圆括号标出;所辑材料中引用的《方言》与郭注文字可能包含王氏的校勘意见,加粗显示,以便与《方言》正文对照。

(6)《方言》每条后标出《格致丛书》本《方言》的页码,王氏手校明本与手校戴氏疏证本条目与之相同,不标注页码,其他辑录材料之后用方括号标出相关版本的卷数、条目和页码。

四 王念孙《方言》遗说的重建样稿

上文曾引录刘君惠先生《〈方言疏证补〉补》中的一条,为了便于对比,仍以此条为例。无论校勘内容,还是训释内容,使用简化字都会遭遇很多难题,所以样条全部采用繁体字。

碩、沈、巨、濯、訏、敦、夏、于,大也。(訏亦作芋,音義同耳。香于反。)齊宋之間曰巨,曰碩。凡物盛多謂之寇。(今江東有小鳧,其多無數,俗謂之寇也。)齊宋之郊、楚魏之際曰夥。(音禍。)自關而西、秦晉之間凡人語而過謂之,(于果反。)或曰僉。東齊謂之劒,或謂之弩。弩猶怒也。陳鄭之間曰敦,荆吳揚甌之郊曰濯,中齊西楚之間曰訏。(西楚謂今汝南彭城。)自關而西、秦晉之間凡物之壯大者而愛偉之謂之夏,周鄭之間謂之暇。(音賈。)郴,齊語也。(洛含反。)于,通詞也。5a

【大】嘏,大也。(亦作假。《爾雅·釋詁》:“嘏、假,大也。”《方言》:“嘏,大也。宋魯陳衛之間謂之嘏。秦晉之間凡物壯大謂之嘏。”又曰:“凡物之壯大者,周鄭之間謂之假。”《詩·那》:“湯孫奏假。”毛傳:“假,大也。”《禮記·郊特牲》:“嘏,長也,大也。”《禮運》:“祝嘏莫敢易其常古,是謂大假。”)〔一上-67〕

【大】巨,大也。(《方言》:“巨,大也。齊宋之間曰巨。”)故大剛謂之鉅。(《説文》:“鉅,大剛也。”《荀子·議兵篇》:“宛鉅鐵釶,慘如蠭蠆。”《史記·禮書》同。徐廣注:“大剛曰鉅。”)黍一稃二米謂之。(音巨。《説文》:“,黑黍也。一稃二米以釀。”字亦作秬。《詩·生民》六章:“維秬維秠。”《周禮》“鬯人”鄭注:“秬如黑黍,一稃二米。”)縣鐘直木上爲猛獸謂之。(音巨。《説文》:“,鐘鼓之柎也。飾爲猛獸。從虍,異象形。”或省作。《考工記·梓人》:“爲筍,厚脣、弇口、出目、短耳、大胸、燿後、大體、短脰,若是者謂之臝屬,以爲鐘。”張衡《西京賦》:“洪鐘萬鈞,猛趪趪,負筍業而餘怒,乃奮翅而騰驤。”薛綜注:“縣鐘格,橫曰筍,植曰。當筍下,爲兩飛獸以背負。又以板置上,名爲業。”亦作鐻。《周禮·典庸器》:“帥其屬而設筍。”杜子春注:“橫者爲筍,從者爲鐻。”)〔三下-71〕

【大】于,於也。氣之舒也。(《説文》:“亏,於也。象气之舒。從丂從一。一者,其气平出也。”隸作于。)故大謂之迂,廣謂之迂。(《玉篇》:“迂,廣大也。”通作于。《方言》:“于,大也。”《禮記·檀弓》:“易則易,于則于。”孔疏:“易是簡易。于音近迂,是廣大之義。”《文王世子》:“況于其身,以善其君乎。”鄭注:“于讀爲迂。迂猶廣也,大也。”按:凡稱于者,皆廣大之義。《漢書·元后傳》:“獨衣絳緣諸于。”顏注:“諸于,大掖衣也。”《説文》:“鑮,大鐘淳于之屬。”淳于,亦作錞于。《周禮·鼓人》:“以金錞和鼓。”鄭注:“錞,錞于也。圜如碓頭,大上小下,樂作鳴之,與鼓相和。”《晉語》:“戰以錞于、丁甯,儆其民也。”《説文》:“?,昆于,不可知也。”?音昆。《爾雅·釋草》:“莤,蔓于。”郭注:“草生水中,一名軒于。江東呼莤。”《漢書·司馬相如傳》:“奄閭軒于。”張揖注:“軒于,蕕草也。”蕕與莤同。陳藏器《本草拾遺》云:“蕕草生水田中,似結縷,葉長。”諸于、淳于、蔓于、軒于,義並相近。)〔六下-76〕

【大】訏,大也。(《爾雅·釋詁》:“訏,大也。”《方言》:“中齊西楚之間曰訏。”《詩·溱洧》首章:“洵訏且樂。”毛傳:“訏,大也。”亦作盱、芋。《詩》“洵訏且樂”,《韓詩》及《漢書·地理志》並作盱。《方言》:“芋,大也。”郭注:“芋猶訏耳。”)〔七下-79〕

【大】,大也。轉之爲夏。《方言》曰:“自關而西、秦晉之間凡物之壯大者而愛偉之謂之夏。”《詩》曰:“肆于時夏。”又轉之爲洪。《爾雅》曰:“、夏、洪,大也。”又轉之爲夥,爲。《史記·陳涉世家》:“楚人謂多爲夥。”《方言》曰:“凡物盛而多,齊宋之郊、楚魏之際曰夥。(音禍。)自關而西、秦晉之間凡人語而過謂之。”《説文》曰:“?,齊謂多爲?。”〔八-81〕

【明】浮簽:“齊宋之郊”,“郊”,宋慶元本作“間”。

【明】“周鄭之間謂之暇”之“暇”,校改作“嘏”。

【明】“于,通詞也”之“詞”,校改作“語”。

【戴】天頭朱批:“齊宋之間謂大爲巨。”(《一切經音義》三、十)又:“齊宋之間謂大曰巨。”(六、十二)又:“齊宋之間謂大曰碩。”(七)

【戴】天頭墨批:《史記·司馬相如傳》:“漉沈澹灾。”“沈”當讀爲淫水之淫,謂大水也。高誘注《淮南·覽冥訓》:“平地出水爲淫水。”桓元年《左傳》:“凡平原出水爲大水。”

【戴】天頭墨批:《荀子·君子篇》:“古者刑不過罪,爵不踰德。故殺其父而臣其子,殺其兄而臣其弟。刑罰不怒罪,爵賞不踰德,分然各以其誠通。”並於其中“怒”字右側加雙圈。

【戴】圈去郭注“于果反”之“于”字,於其右側加注“乎”字。

【戴】天頭墨批:《爾雅·釋詁》:“嘏、假,大也。”下引《方言》:“秦晉之間凡物壯大謂之嘏。”古假字☆①☆,此符号表示原文漫漶不清的字。☆☆……“周鄭之間謂之假。”

【廣】夸者:《説文》:“夸,奢也。從大,于聲。”《方言》:“于,大也。”夸、訏、芋竝從于聲,其義同也。……訏與下芋字同。《爾雅》:“訏,大也。”《方言》云:“中齊西楚之間曰訏。”又云:“芋,大也。”郭璞注云:“芋猶訏耳。”《大雅·生民篇》:“寔覃寔訏。”《小雅·斯干篇》:“君子攸芋。”毛傳竝云:“大也。”……芋又音王遇反,其義亦爲大。《説文》云:“芋,大葉實根駭人,故謂之芋。”是也。沈讀若覃。《方言》:“沈,大也。”《漢書·陳勝傳》:“夥,涉之爲王沈沈者。”應劭注云:“沈沈,宮室?邃之貌也。音長含反。”張衡《西京賦》云:“大廈眈眈。”《玉篇》:“譚,大也。”譚、眈竝與沈通。……敦者,《方言》:“敦,大也。陳鄭之間曰敦。”《爾雅》:“大歲在午曰敦牂。”孫炎注云:“敦,盛;牂,壯也。”是大之義也。敦又音徒昆反,其義亦爲大。《漢書》“敦煌郡”應劭注云:“敦,大也;煌,盛也。”《周語》:“敦庬純固。”韋注云:“敦,厚也;庬,大也。”《商頌·長發》傳云:“庬,厚也。”《墨子·經篇》云:“厚,有所大也。”厚與大同義,故厚謂之敦,亦謂之庬;大謂之庬,亦謂之敦矣。〔1上:夸、訏、沈、、芋,大也-5、6〕

【廣】薄怒者:《方言》:“薄,勉也。秦晉曰薄,故其鄙語曰薄努,猶勉努也。南楚之外曰薄努。”郭璞注云:“如今人言努力也。”李陵《與蘇武詩》云:“努力崇明德。”努與怒通,故《方言》云:“努猶怒也。”〔3上:薄、怒,勉也-83〕

【廣】?者:《方言》:“凡物晠而多,齊宋之郊、楚魏之際曰夥。”《史記·陳涉世家》云:“夥頤,涉之爲王沈沈者。”楚人謂多爲夥,夥與?同。今人問物幾許曰幾多,吳人曰幾夥,語之轉也。……僉怒者:《方言》:“僉,夥也。”又云:“自關而西、秦晉之間凡人語而過曰僉;東齊謂之劒,或謂之弩。弩猶怒也。”皆盛多之意也。《爾雅》:“僉,皆也。”義與多亦相近。……夠者:《玉篇》:“夠,苦矦切。多也。”《廣韻》同。《方言》:“凡物晠而多謂之宼。”宼與夠聲近義同。《文選·魏都賦》:“繁富夥夠。”李善注引《廣雅》:“夠,多也。”〔3下:?、僉、怒、夠,多也-93〕

【廣】之言過也,夥也。《方言》云:“凡物盛而多,齊宋之郊、楚魏之際曰夥;自關而西、秦晉之間凡人語而過謂之,或曰僉。”又云:“僉,勮也。”“僉,夥也。”勮亦過甚之意。〔5下:僉,也-160〕

【述】《方言》曰:“吳,大也。”又曰:“于,大也。”《檀弓》:“易則易,于則于。”《正義》曰:“于音近迂,是廣大之義。”《文王世子》:“況于其身以善其君乎?”鄭注曰:“于讀爲迂。迂猶廣也,大也。”《尚書大傳》:“羲伯之樂,名曰朱于。”鄭注曰:“于,大也。”(見《儀禮經傳通解續·因事之祭》。)〔22:周王子虞字子于-525〕

【述】霍,大貌。《爾雅》:“大山宮小山,霍。”《風俗通義》曰:“萬物盛長,霍然而大。”盱之言于也。于,大也。《爾雅》:“訏,大也。”《方言》:“中齊西楚之間曰訏。”訏與盱,聲義亦同。〔22:蔡公孫霍字盱-525〕

【述】莊四年《傳》:“今紀無罪,此非怒與?”何注曰:“怒,遷怒。齊人語也。此非怒其先祖,遷之于子孫與?”家大人曰:遷怒但謂之怒,則文義不明,何注非也。怒之言弩,太過之謂也。《方言》:“凡人語而過,東齊謂之劒,或謂之弩。弩猶怒也。”《荀子·君子篇》:“刑罰不怒罪,爵賞不踰德。”怒也,踰也,皆過也。(説見《荀子》。)是古者謂過爲怒。“今紀無罪,此非怒與”者,言今日之紀無罪,乃因其先世有罪而滅之,此非太過與。東齊謂過爲弩,則弩者,齊人語也。〔24:此非怒與-576〕

【讀】“是杅杅亦富人已”楊注曰:“杅杅即于于也,自足之貌。《莊子》曰:‘聽居居,視于于也。’”引之曰:“聽居居”、“視于于”與富意無涉。案《方言》:“于,大也。”《文王世子》:“于其身以善其君。”鄭注曰:“于讀爲迂。迂猶廣也,大也。”《檀弓》:“易則易,于則于。”《正義》亦曰:“于謂廣大。”重言之則曰于于。上文曰:“治天下之大器在此。”又曰:“大富之器在此。”是言學之富如財之富也,故曰“是杅杅亦富人已”。〔荀子第二·杅杅-665〕

【讀】“刑罰不怒罪,爵賞不踰德”,念孫案:怒、踰皆過也。(《淮南·主術篇》注:“踰猶過也。”)《方言》曰:“凡人語而過,東齊謂之弩。”又曰:“弩猶怒也。”是怒即過也。上言刑不過罪,此言刑罰不怒罪,其義一而己矣。〔荀子第七·不怒罪-729〕

五 王氏《方言》遗说重建的资料价值

按照上述重建方式,王氏关于《方言》校勘、训释的内容能够得到全面呈现,而且是动态呈现。无论是研究《方言》利用王氏学说,还是研究王氏在《方言》上的贡献以及王氏学术的发展,这样的呈现方式对于王氏资料的利用都是极为便利的。下面从校勘与训释两个方面,对上面的重建样条作简要归纳,大致可以清楚地看到能够利用的资料。

(一)关于校勘。从样条中可以概括出王氏关于《方言》及郭注的下述主要校勘意见。

1凡物盛多谓之寇。齐宋之郊、楚魏之际曰夥。(1)《释大》和《广雅疏证》两引“物盛”下有“而”字。(2)《释大》和《广雅疏证》引“郊”字同,手校明本引存异文作“间”。

2自关而西、秦晋之间凡人语而过谓之(于果反)。手校戴本改“于”作“乎”。

3弩犹怒也。《广雅疏证》引“弩”作“努”,而《经义述闻》《读书杂志》则均引作“弩”。

4周郑之间谓之暇。《释大》引“暇”作“假”,手校明本校改作“嘏”,手校戴本引存“嘏”、“假”。

5于,通词也。手校明本“词”校改作“语”。

(二)关于训释。从样条中可以概括出王氏关于《方言》词条的下述主要训释意见。

1沈,大也。手校戴本谓:“沈”当读为淫水之淫,淫水即大水。《广雅疏证》谓:“沈”训大,读若覃,例见《汉书》;“谭”“眈”并与“沈”通,例见《西京赋》及《玉篇》。

2巨,大也。……齐宋之间曰巨。《释大》谓:从“巨”得声的“鉅”“(秬)”和同音的“()”都有大义。

3訏、于,大也。……中齐西楚之间曰訏。……于,通词也。《释大》谓:凡称“于”者,皆有“广”“大”之义,如“于”“迂”“訏”“盱”“芋”等。《广雅疏证》谓:“夸”“訏”“芋”并从“于”声,其义同。“芋”又音王遇反,其义亦为大。《经义述闻》谓:“于”“迂”“訏”“盱”声义同。《读书杂志》谓:“于”训大,重言“扜扜”、“于于”亦训大。

4敦,大也。……陈郑之间曰敦。《广雅疏证》谓:“敦”训为大,亦训为壮、训为厚,壮、厚均有大义。

5夏,大也。自关而西、秦晋之间凡物之壮大者而爱伟之谓之夏,周郑之间谓之暇。《释大》谓:“”,转之为“夏”,又转之为“洪”,皆训为大;又转之为“夥”、为“”,训多,与大义近。

6凡物盛多谓之寇。《广雅疏证》谓:“宼”与“够”声近义同。够,多也。

7凡物盛多……齐宋之郊、楚魏之际曰伙。自关而西、秦晋之间凡人语而过谓之。《广雅疏证》谓:楚人谓多为“夥”,“夥”与“䚡”同。今人问物几许曰几多,吴人曰几夥,语之转也。“”之言过也,夥也。

8自关而西、秦晋之间凡人语而过……东齐……或谓之弩。弩犹怒也。《广雅疏证》谓:“努”与“怒”通。又谓:“佥”“怒”皆盛多之意。《经义述闻》谓:庄四年《传》:“今纪无罪,此非怒与?”怒之言弩,太过之谓。《荀子·君子篇》:“刑罚不怒罪,爵赏不踰德。”“怒”“踰”皆训过。东齐谓过为“弩”,“弩”是齐人语。《读书杂志》谓:《荀子》“刑罚不怒罪,爵赏不踰德。”“怒”“踰”皆训过。

9自关而西、秦晋之间凡物之壮大者而爱伟之谓之夏,周郑之间谓之假。《释大》谓:“嘏”“假”均训大,《尔雅》《方言》以及《诗》《礼记》皆可证。

六 遗说重建对王学研究的学术意义

王氏《方言》遗说重建之后,特别有利于进行全面、历时的考察,并进而深入研究王氏学术的发展。以校勘为例,从王氏《方言》遗说中我们至少能看到下述情形:

(一)后期著作对前期著作中的校勘意见补充了证据

1卷一:“未,续也。”早期无校。《广雅疏证》“捻、未,续也”条引《方言》同,但提出了校勘意见:“未与续义不相近,《方言》《广雅》‘未’字疑皆‘末’字之讹。《方言》:‘末,随也。’随亦相续之意。”

2卷二:“好目谓之顺,黸瞳之子谓之。”早期无校。《读书杂志》《经义述闻》引《方言》则皆作“黸瞳子谓之”,“黸瞳”下无“之”字。《经义述闻》云:“今本‘子’上衍‘之’字,当据《说文》删。”

3卷三:“朹,仇也。”手校明本改“朹”作“䚡”,未引证。手校戴本补充了一条证据:“䚡字见《太玄》。”《读书杂志》引《方言》作“䚡”,又补了一条证据:“今本䚡讹作朹。据《集韵》引改。”

(二)早期校勘意见在后期著作中有了进一步发展

1卷二:“挴、䚡、,愧也。……秦晋之间凡愧而见上谓之。”郭注:“面赤愧曰。”手校明本云:“《尔雅疏》引此作‘挴䚡赧惭也’。”未予按断。戴震《方言疏证》正文及郭注均作“赧”,王氏手校云:“赧,愧也。《小雅》云:面愧曰赧。(《一切经音义》二)”又:“自愧而耻谓之赧。(廿二)”至此知王氏已断定“”为“赧”之误字。《广雅疏证》卷一“惭也”条引《方言》则径作“赧”。

2卷五:“桮……自关东西谓之桮。”手校戴本云:“《御览》‘东’作‘而’。”未予按断。《广雅疏证》卷七“杯落也”条引《方言》径作“自关而西谓之桮”。

3卷六:“徥、用,行也。”郭注:“徥皆,行貌。度揩反。”手校明本将注内“徥皆”改作“徥偕”,手校戴本则改“徥徥”为“徥”。卢文弨《重校方言》据《方言》卷二郭注改此注作“徥”,王氏最后校定与卢氏同。

(三)前期有些校勘意见在后期著作中弃而未用

1卷二:“梁益之间凡人言盛及其所爱曰讳其肥谓之䚡。”手校明本乙转“人言”为“言人”,《广雅疏证》卷二“盛也”条下引《方言》仍作“人言”,不从早期校勘意见。

2卷四:“蔽䚡,江淮之间谓之袆,或谓之袚。魏宋南楚之间谓之大巾。”手校明本于“江淮”下增“南楚”二字,而将下“南楚”改为“陈楚”。《广雅疏证》引《方言》则同明本,未用之前校改文字。

3卷一:“痛……燕之外鄙朝鲜洌水之间,少儿泣而不止曰咺。”手校戴本以为“燕之外鄙”之“外”当改作“北”,云:“下文之‘燕之北鄙齐楚之郊或曰京或曰将’,又曰‘燕之北郊谓贼为虔’,又曰‘燕代之北鄙曰梨’。”《方言疏证补》则仍作“燕之外鄙”,未从之前校改文字。

(四)有些校勘意见反复不定、前后不一

1卷六:“飞鸟曰雙,鴈曰椉。”手校明本将“雙”字改为“隻”。手校戴本同,并云:“《管子·地员篇》:‘有三分而去其乘。’尹知章注:‘乘,三分之一也。’”但后出之《广雅疏证》和《读书杂志》中既有引作“雙”的,也有引作“隻”的,随所训之对象而异,反复不定。

《广雅疏证》卷四“二也”条:“乘者,《方言》:‘飞鸟曰雙,鴈曰乘。’《周官·校人》‘乘马’郑注云:‘二耦为乘。’凡经言乘禽、乘矢、乘壶、乘韦之属,义与此同也。”在《广雅疏证补正》“弌也”条下有墨签云:“《方言》六之五:‘物无耦曰特,嘼无耦曰介,飞鸟曰隻,鴈曰乘。’《管子·地员篇》(二):‘有三分而去其乘。’尹知章注:‘乘,三分之一也。’扬雄《解嘲》:‘乘鴈集不为之多,隻凫飞不为之少。’”可见,王氏在《廣雅》训“二”条下引《方言》作“雙”,在训“弌”条下引《方言》则作“隻”,随所释文字而异。

《读书杂志·汉书杂志》“乘鴈,雙凫”条:“乘之为数,其训不一。有训为四者,若经言乘马、乘禽、乘矢、乘壶、乘皮之属是也。有训为二者,《广雅》曰:‘双、耦、匹、乘,二也。’《淮南·泰族篇》曰:‘关雎兴于鸟,而君子美之,为其雌雄之不乘居也。’(今本乘讹作乖,辩见《淮南》。)《列女传·仁智传》:‘夫雎鸠之鸟,犹未见其乘居而匹处也。’是乘又训为二也。有训为一者,《方言》曰:‘……飞鸟曰隻,(今本“隻”作“雙”,义与上文不合,乃后人所改。辩见《方言疏证补》。)鴈曰乘。’《广雅》曰:‘乘、壹,弌也。’(弌,古一字。)《管子·地员篇》曰:‘有三分而去其乘。’尹知章曰:‘乘,三分之一也。’是乘又训为一也。‘乘鴈隻凫’,即《方言》谓‘飞鸟曰隻,鴈曰乘’矣。”《读书杂志·管子杂志》“乘等”条:“乘者,匹耦之名。《广雅》曰:‘雙、耦、匹、乘,二也。’《方言》曰:‘飞鸟曰雙,鴈曰乘。’《淮南·泰族篇》曰:‘关雎兴于鸟,而君子美之,为其雌雄之不乘居也。’(今本乘讹作乖,辩见《淮南》。)乘为匹耦之名,故二谓之乘,四亦谓之乘。《周官·校人》‘乘马’郑注曰:‘二耦为乘。’凡经言乘禽、乘矢、乘壶、乘韦之属,义与此同也。”

2卷六:“、艾,长老也。东齐鲁卫之间凡尊老谓之,或谓之艾;(《礼记》曰:“五十为艾。”)周晋秦陇谓之公,或谓之翁;南楚谓之父,或谓之父老。”手校戴本于此条天头朱批:“叜、父,长老也。东齐鲁卫之间凡尊老者谓之叜。(《一切经音义》四)”又:“叜、父,长老也。东齐鲁卫之间凡尊老谓之叜,南楚曰父。(十六)”由此可知,王氏看到了“艾”有作“父”的异文。“艾”和“父”训为“老”,皆有故训和文献依据,且二字形近,也存在互讹的可能。但《方言》原文是否为讹字则不易遽定,因为《玄应音义》是作“父”的唯一证据,而《方言》宋明本均作“艾”。王氏前后著作中引用此条作论据,或作“艾”,或作“父”,也不一致。

《释大》卷四上:“艾,大也。(《小尔雅》:‘艾,大也。’)故老谓之艾。(《方言》:‘艾,老也。东齐鲁卫之间凡尊老谓之艾。’《礼记·曲礼》:‘五十曰艾。’)长谓之艾。(《尔雅·释诂》:‘耆、艾,长也。’《周语》:‘耆艾修之。’韦注:‘耆,艾,师傅也。’)久谓之艾。(《诗·庭燎》二章:‘夜未艾。’毛传:‘艾,久也。’)”此处引作“艾”

《广雅疏证》卷一“老也”条:“艾长者,《方言》:‘、艾,老也。东齐鲁卫之间凡尊老谓之,或谓之艾。’与叜同。《曲礼》云:‘五十曰艾,六十曰。’《尔雅》云:‘、艾,长也。’”《广雅疏证》卷六“父也”条:“翁、公、叜、父,古或以为长老之称。《史记·冯唐传》:‘文帝问唐曰:父知之乎?’《方言》:‘、父,老也。东齐鲁卫之间凡尊老谓之;周晋秦陇谓之公,或谓之翁;南楚谓之父,或谓之父老。’”前者引作“艾”,后者引作“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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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学诚 2006 王念孙手校明本《方言》的初步研究,《文史》第1期,中华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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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念孙 《广雅疏证》十卷,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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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念孙 《輶轩使者绝代语释别国方言疏证补》一卷,《高邮王氏遗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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