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韩国核心价值观及其培育路径

2015-12-08 10:38
关键词:儒家思想爱国主义民主

吴 永 华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 哲学与文化研究所,吉林 长春 130033)



论韩国核心价值观及其培育路径

吴 永 华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 哲学与文化研究所,吉林 长春 130033)

韩国核心价值观是在精神上支撑整个韩国社会的共同价值原则、目标和取向。概而言之,韩国核心价值观即“家庭至上”、“爱国主义”、“诚信知礼”、“民主法治”和“宗教宽容”。作为韩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的纽带,韩国核心价值观是在根深蒂固的儒教传统中、反抗日本的殖民统治中、争取民主政治的斗争中、以基督教为主导的西方文化的浸润中形成的。同时,韩国坚持立足传统文化与吸收现代文明,国家和政府层面的倡导与社会层面的参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以及媒体“软性引导”与法律“硬性规定”四个路径,着力培育和弘扬核心价值观,而这将对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设具有借鉴意义。

韩国核心价值观;内容;背景;培育路径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韩国与中国毗邻,又同属于东亚文化圈,在培育和弘扬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韩国取得了卓有成效的进展。因此,研究韩国核心价值观及其培育路径无疑将对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具有借鉴意义。

一、韩国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

韩国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先后通过“出口主导型”经济战略,创造了“汉江奇迹”;通过技术创新,发展IT业,成为了科技强国;通过发展文化产业,在上一轮金融危机后的困境中独辟蹊径,再次取得了巨大成功。无论是“汉江奇迹”的创造,科技强国的崛起,还是文化产业的昌盛,都离不开韩国人民坚韧不拔的毅力和强大的民族凝聚力。而民族凝聚力则主要来自于人们对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和追求。韩国正是通过培育和弘扬核心价值观,才得以形成统一的思想导向、共同的理想信念、强大的精神支柱和基本的道德规范,才得以使人们凝聚起来,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社会政治稳定和文化产业迅速发展的强大合力。

由于韩国特殊的历史进程,韩国的核心价值观是在中西文化的碰撞中产生的、在精神上支撑着整个韩国社会的、对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逐渐形成的独特的大韩民族精神的一种高度概括和升华。具体而言,韩国的核心价值观就是“家庭至上”、“爱国主义”、“诚信知礼”、“民主法治”和“宗教宽容”。

“家庭至上”是韩国核心价值观的首要内容。“家庭至上”的价值观源自于儒家思想推崇的基本精神之一——“孝”。儒家思想认为,“孝乃德之本也”,“孝者,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孝”的本义,即“善事父母者”,其中有“顺”、“敬”、“礼”、“几谏”的涵义,指的是要对父母顺从、尊敬、守礼、态度谦和。“孝”自传入至今,“在韩国的社会精神文化生活中占有主导地位,浸透在社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各个方方面面”。[1]正是“孝”这种维系家庭关系的道德准则,在数百年的社会实践中逐渐演绎为韩国国民的“孝义精神”,进而形成了以父家长制、男尊女卑为特征的“家庭至上”的价值观。

“爱国主义”是在传统儒家思想“出则忠于国”的基础上形成的韩民族精神的最高概括。也就是说,“爱国主义”这一价值观同样源自于儒教传统。儒家思想推崇的“忠”是“爱国主义”的基石。在儒家思想中,“天之所覆,地之所载,人之所覆,莫大乎忠”,“忠”乃“昔在至理,上下一德”。“忠”既指尽心尽力,“国而忘家,公而忘私”,又指“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即对君王、国家和社稷的忠诚不二。这种传统的儒家的能“固君臣,安社稷”的“忠”的观念逐渐形成了韩国国民的“公忠体国”之心,也即“爱国主义”精神。

在韩国核心价值观中,“诚信知礼”是韩国国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诚信知礼”这一价值观源自于儒家思想中的“信”和“礼”。儒家思想强调,“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信”作为儒家思想的伦理范畴,指的是诚实,讲信用,不虚伪。而“不学礼,无以立”,“礼”指的是人们行为方式的道德标准与价值规范。正是从个人层面出发的“信”和“礼”被韩国国民所吸纳并逐渐形成浓郁的具有韩民族特色的“诚信之风”、“礼仪之道”,从而使韩国被誉为“诚信之国”、“礼仪之邦”。

“民主法治”是韩国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民主法治”乃西方文化精神中的普世价值观念,“在现代宪政理论中,民主的基本含义是政治事务中最基本的权利应属于人民。民主能保证公民享有更为广泛的基本权利,使人民能够运用自我决定的自由在自己选定的规则下生活。”“法治是一种以法的统治为特征的社会统治方式和治理方式。”[2]自1948年建国以来,韩国国民对“民主法治”进行了不懈追求,终于成就了韩国比较充分的民主宪政体制,即“以宪法体系约束国家权力、规定公民权利的宪政制度”。经过9次修宪,于1987年确立的韩国第六共和国宪法即是这一“民主法治”精神的体现。第六共和国宪法自确立以来的有效实施表明,韩国在民主化的道路上、在践行“民主法治”精神的道路上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对高的程度。

“宗教宽容”是韩国核心价值观的又一重要内容。“在国家政府那里,宗教宽容体现为政府及其官员在宗教信仰问题上保持中立。在宗教团体之间,宗教团体与其他社会团体之间,宗教团体与异教信众之间,以及不同宗教的信众之间,宗教宽容体现为相互容忍。”[3]对于个人而言,宗教宽容则体现为选择宗教信仰的自由。大韩民国宪法第20条规定,“所有国民享有宗教自由”,“国教不被认可,宗教和政治相分离”,从根本大法上为“宗教宽容”以及“信仰自由”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法律依据。

二、韩国核心价值观形成的背景

一个国家核心价值观的形成,一定与这个国家的文化传统、历史境遇、社会现实等因素密不可分。韩国核心价值观亦是如此。同时,一经形成,韩国核心价值观就形塑着这个国家的精神及其国民的性格,进而凝聚着全社会的共识,引领着韩国经济社会的发展。

(一)根深蒂固的儒教传统

“韩国有着深远的儒教传统”,“韩国是目前世界上儒教传统保留得最多的一个国家”,“传统儒教在韩国社会实际生活中仍然起着某种调节社会人际和家庭亲族之间关系的积极作用”,“儒教思想在调节个人所面临的物质和精神关系方面的意义,也越来越为世人所注意”。[4]这是中国学者楼宇烈先生通过考察得出的对于现代韩国儒学的认识。诚哉斯言!儒教传统在韩国是根深蒂固的。由于与中国毗邻,古代中国的儒家思想最先传入古代朝鲜(朝鲜指的是地理意义上的整个朝鲜半岛,以下皆同)。

不仅如此,韩国也是受儒家思想影响最深的国家之一。在古代朝鲜,“上至国家的统治方式,下至一般人的家族关系,儒教成为给一切社会制度提供原则的基本哲学”。[5]尤其在李朝时代的500年间,由于“尊儒抑佛”的政策,朱子学逐渐成为了古代朝鲜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朱子学始终在国家体制、社会结构、思想文化、祖先崇拜、教育体制、生活方式、价值观等全方位的意义上,全面、持久地影响着朝鲜的历史。”[6]儒家思想的创始人孔子也备受尊崇。这足见儒家思想在韩国的地位,时至今日,韩国国民仍信奉儒家的伦理道德思想及人生价值观。而后,虽有西方文化通过中国传入古代朝鲜,随之带来了民主、自由、法治、人权等启蒙思想,促进了主张社会经济改革的实学思想,以及自1910年朝鲜半岛沦为日本殖民地又深受宗主国文化价值观念的影响,但却都未能从根本上动摇儒家思想的主导地位。

在几千年的历史积淀中,韩国国民更是将儒家思想中的“忠”、“孝”、“诚”、“礼”观念融入到社会和生活中去。“事父以孝”、“事君以忠”、“事友以礼”这些儒家思想的核心观念之所以被接纳并吸收,是因为它们“对于形成国家政体和人民与领袖、同辈和家庭的相处方式起着重要作用”。[7]久而久之,“忠”、“孝”、“诚”、“礼”在社会生活的实践中逐渐演绎为“家庭至上”、“爱国主义”和“诚信知礼”这具有韩民族特色的共同信念,从而深深影响着韩国国民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

(二)日本长期的殖民统治

通常,爱国主义被译为“Nationalism”,也即“民族主义”,这是“建立在民族情感基础上的一种思想观念,它是民族共同体的成员对本民族的一种热爱与忠诚,对民族统一、独立和强大即生存与发展的追求和理想”。[8]无疑,韩民族的爱国主义精神正是在反抗日本殖民统治、寻求国家独立和争取朝鲜统一的过程中激发和形成的。

关于日本殖民统治带给朝鲜人民耻辱的行径,《环球时报》驻韩国特派记者徐宝康撰文《日本曾殖民统治朝鲜半岛达36年》已择要列举。文章称,为实现把朝鲜半岛归为日本的梦想,日本殖民当局鼓吹“内鲜一体”和“日鲜同祖”论,扼杀朝鲜民族精神;取消所有朝鲜语课程,彻底剥夺朝鲜的历史与语言;制定以“吾等乃大日本帝国之臣民”、“吾等齐心协力尽忠天皇陛下”等为内容的《皇国臣民誓词》,推行奴化教育;强制朝鲜人“创氏改姓”,切断朝鲜民众与过去的最后联系,等等。[9]

日本殖民统治者旨在消除朝鲜人民民族意识的种种行径,事实上却更加激发了朝鲜人民强烈的民族意识。36年的殖民统治,不仅使朝鲜人民饱受欺辱,备受奴役、压迫之苦,更重要的是长期的殖民统治给人们的心理和精神造成了巨大的影响。殖民统治者在进行资源和财富掠夺的同时,还进行制度的输入、文化的渗透和价值观的移植。日本长期的殖民统治,这一对朝鲜人民来说不幸的历史不仅引起了朝鲜人民的强烈不满和反抗,而且使民族独立、国家富强的爱国主义情感积淀了下来,成为韩国国民精神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除此之外,韩国是以单一民族(朝鲜族人口占总人口比例的99%以上)、单一语言(语言是韩语,或称朝鲜语)构成的国家。韩国中学历史教科书写道,“根据檀君神话,我们民族拥有五千年以上的悠久历史,作为世界史上罕见的单一民族国家延续着传统”。在这种理念的驱使下,韩国人强烈的民族主义意识举世公认,他们为拥有数千年光辉历史的单一民族而自豪,津津乐道本民族血统的纯洁性。强烈的民族意识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强大的凝聚力则是爱国主义情感的原动力。

韩国是山多地少、资源匮乏的小国,对外依赖程度比较高。根据韩国央行和知识经济部发布数据显示,2012年韩国经济对外依赖度的进出口总额占国民总收入(GNI)比重为112.7%,自2010年以来已经连续3年超过100%。韩国特殊的地理环境极易形成韩国人强烈的独立意识和民族自尊心。也就是说,这样的自然条件,要想实现民族独立、国家的发展,就会不自觉地促使国民齐心协力、自强不息的爱国主义精神的形成。

(三)对威权主义统治的反抗

20世纪后期,在民主化浪潮的推动下,作为西方文化精神中具有普世价值的“民主法治”之所以逐渐成为现代韩国人的价值目标和价值追求,不仅与对以朴正熙为首的军人集团建立的威权主义政治体制的反抗密切相关,而且与韩国经济现代化的客观需要密切相关。正如亨廷顿所言,“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始于1974年的民主化浪潮是前二十年经济成长的产物”。[10]事实上,在韩国,“民主法治”、经济现代化与反抗威权主义统治,三者的过程是同一的。

1961年5月16日,以朴正熙为首的军人集团建立了韩国的威权主义政治体制。“建国之初,人民之所以容忍甚至要求建立权威主义政府,目的无非是指望强有力的政府去发展经济、满足他们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为此,人民暂时出让自己的民主权利,服从于权威政治的统治。”[11]诚然,威权体制起初并没有阻碍经济起飞,反而保证了经济发展所需的稳定的社会秩序。正是“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和集权专制体制使得韩国创造了享誉世界的“汉江奇迹”。

然而,在经济落后阶段为韩国的现代化立下汗马功劳的威权体制,同时也暴露了其固有弊端,即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正如朴正熙总统所揭示的那样,“由于行政机构缺乏合理的控制,尤其是缺乏民主监督,国家公职常常由于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而遭亵渎。整个机构的制度化了的腐败现象即由此产生”。[12]威权体制在推进经济现代化的过程中反而催生着政治的民主化。因此,一旦实现了经济繁荣,“人民便理所当然地要收回他们暂时转让出去的民主权利,而且,随着大众教育和觉悟水平的提高,这种政治要求也会越来越高”。[12]从而,对威权主义的反抗、经济现代化的需要和政治民主化的诉求成就了适合韩国国情的“民主法治”进程。

此外,基督教的传入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政治民主化进程。民主制度是一个普世的价值,基督教对普世的爱、普世主义、普世价值的强调与民主制度是合宜的。因此,基督教传入韩国后并不是只是传教,基督精神成为独立自由的旗帜。金大中宣称:“基督教为这个国家的现代化和民主进程提供了精神上的指导。”“在亚洲,韩国是战胜中国几千年的统治和影响,保持了自己民族特性的唯一国家……朝鲜人自豪地保持了自己民族的完整。基督教精神成了新的整合力量。”他甚至认为:“没有基督信仰,韩国永远不会实现民主。”在韩国政治民主化进程中,政治家的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力量。金泳三和金大中作为政治领袖更是把西方的民主、法治等观念推到至高无上的地位,使得这些具有普世价值的观念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深入人心,成为韩国民众的价值选择,为韩国走上民主之路奠定基础。

(四)古老宗教萨满教孕育的包容精神

韩国各宗教之所以能够和睦相处、和平共存,与韩国萨满教这一古老宗教所孕育的包容精神有关。正如韩国学者李圭泰所说,韩国人“对异质、异端的宽容,可以从主张所有神灵都是同格的多神教萨满教和喜欢给世间万物赋予其存在理由的多神教的思维方式中找到根源”。[13]

萨满教作为韩国最古老、最原始的宗教,它起源于原始社会人们对自然和鬼神的崇拜。朝鲜半岛新石器时代的先民信奉万物有灵论。他们认为自然界的万物皆有灵魂。这些神灵相互独立、地位平等、没有主次贵贱之分,如果说有什么区分的话,也只有善恶之分,善神赐福,恶鬼布祸。由于萨满教本身就是一种开放的系统,因此它对外来异质因素常抱以开放、吸收、包容、调和的态度。[14]“萨满教的多神信仰和善于赋予世界万物以存在理由的思维方式,……使韩国人……能以一种虔诚的心态全盘接受,并将其奉为经典,追求纯粹与正统,保持其原汁与原味。”[15]可见,正是萨满教孕育的包容精神使韩国形成了相对宽容的社会环境,韩国人形成了宽容与调和的心态,从而为韩国的各种宗教之间求同存异、和平共存提供了生存土壤。

除此之外,韩国根深蒂固的儒教传统也为“宗教宽容”提供了必要的文化条件。“宗教宽容”即宽容宗教,善待宗教,对作为文化意义上的宗教持开放式态度。其核心要求有二:接纳与和平。而儒家文化具有开放性、平和性与中庸性等特质。开放性,即海纳百川。平和性,即和平主义气质。中庸性,即“无过无不及”,讲适度性。正是传统文化具备的这三个根本特征,充分满足了宗教宽容的两个要求,与宗教宽容正相适宜。[16]

三、韩国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路径

韩国核心价值观之所以能够成为全体国民的共识,同时又化为全体国民的思想和行动,是因为国家、政府、社会等多方面、多渠道、多路径地培育和践行的结果。具体路径如下:

(一)立足传统文化与吸收现代文明相结合

韩国核心价值观既与本国的文化土壤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又积极吸纳西方现代文明的优秀成果,并在二者的基础上形成了具有韩民族文化特色的价值目标和价值追求,实现了对全人类文明共享的价值元素的继承和提升。

如前所述,在韩国有着根深蒂固的儒教传统。韩国核心价值观的内容正是直接或间接地继承了儒教传统中的思想精华。具体来说,“家庭至上”继承了儒家思想中“孝”的思想。由于朝鲜家族群体的内部结构,朝鲜接受了儒家思想“孝”的内容。反过来,“孝”又成为朝鲜半岛伦理价值的基础,使以亲情为基础的父子序列成为一种恒定的秩序。“爱国主义”继承了儒家思想中“忠”的思想。“忠”乃是将家庭的亲情推广到国家、推广到天下,构成了一个扩大了的以血缘亲情、血缘伦理为基础的伦理的、道德的世界。于是,对父母的“孝”衍生为对君王、对国家的“忠”。“诚信知礼”继承了儒家思想中“信”和“礼”的思想。“信”为人言,人要“言必信,行必果”。“不学礼,无以立。”“礼”乃维系人际关系和社会秩序的重要要素。“信”和“礼”共同成为了做人的基本要求。“宗教宽容”则间接吸收了儒家思想“开放性、平和性与中庸性”等特质。儒教传统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其中闪耀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是韩国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思想源泉。

不仅如此,韩国核心价值观对东西方文化的结合进行了初次尝试,引进并吸收了西方国家的民主、平等、自由、重商主义、人民主权、法制观念等带有启蒙意识的内容,给韩国的文化注入了新的活力和生机。[17]民主法治自韩国建国以来就已经逐渐成为这一自由民主主义国家的基础。正如韩国学者金富灿所言,“韩国向往法治主义并将其作为民主宪政秩序的基础。韩国宪法中关于法治主义虽无明文规定,但法治主义是宪法基础中所体现的基本理念和原理,同时又是市民社会运转的普遍原理”。[18]

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韩国社会发展模式是儒家思想主导型文化结构和现代文化结构和现代西方技术成功的结合体”。[17]韩国核心价值观既立足传统,不失根基,又吸收现代文明,不失创新。

(二)国家和政府层面的倡导与社会层面的参与相结合

在韩国,为形成国家团结、社会稳定的强大凝聚力,韩国的政府和执政党非常重视国民精神的塑造和培养。因此,韩国核心价值观的政治色彩浓厚,国家和政府的干预力度很大。

一是国家和政府层面倡导核心价值观。首先,韩国通过设立“父母节”和“感恩节”推行“孝”的理念。如前所述,在韩国,“孝”是立国之本。为了体现韩国人民对长辈的尊敬,对孝道的重视,韩国将5月8日设为“父母节”。韩国政府在这天会积极选拔“孝子孝女、传统模范家庭”、“令人敬佩的父母”等,并向他们颁奖,以资鼓励。“中秋节”在韩国已演变为扫墓祭祖以表感恩之心的“感恩节”。其次,韩国比较重视培养国民的爱国主义精神。国家和政府的干预主要体现在对爱国主义教育的教材内容的严格审批和教育改革的决策重点上。在韩国历史教科书中,爱国主义教育潜移默化地通过对按照国家颁布的课程标准编写的国史的叙述来感染和实现的。最后,国家领导人身体力行,大力推行“民主法治”的理念。有“亚洲的曼德拉”之称的金大中视民主具有至高无上的价值,他认为,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自由和公正,没有自由和公正就没有国家的稳定和安全。在其执政期间,更是推进韩国的民主化进程。说韩国民主化的成功是金大中把民主理念付诸于民主实践的成功一点不为过。之后的卢武铉和李明博政府也都力推民主之路。

二是社会层面参与核心价值观。韩国凭借着社会力量参与核心价值观的培育。首先,韩国对孝道的重视是全社会性的。全国成立的“孝道委员会”用以奖励杰出的孝子,以评选的500名孝子为题材撰写的《爱与报恩》一书提倡孝道,房地产行业中的“孝子栋”和旅游行业中的“孝子游”对孝子让与优惠,等等。其次,社会团体承担着爱国主义宣传的责任。韩国共有120多个大中型社会团体从事青少年工作,他们组织的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潜移默化地引导着青少年养成对祖国的正确态度和行为习惯。最后,“公民社会组织”对韩国民主化转型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韩国的“公民社会组织”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大举进入政治舞台,通过游行、示威等抗议斗争瓦解专制、维护民主。[19]可见,企业、社会团体等在助推韩国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中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

(三)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

在根深蒂固的儒家思想的影响下,韩国有着重视教育的悠久传统。韩国通过“家庭、学校、社会”的教育格局使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互结合,形成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强大合力,从而共同培育和传播核心价值观中的“忠孝”观、“诚信知礼”和爱国主义精神。

韩国非常重视家庭教育。家庭教育以礼仪为中心,以孝道、和谐、为他人着想为重点。通过家庭教育,培养孩子从小懂得文明礼貌、孝敬父母、与人为善。在家庭教育中,父母则身体力行,发挥榜样的作用。“身土不二”也是韩国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身土不二”其实就是“爱国主义”的通俗释义,指的是“我生在自己的国家,拥有养育我成长的国土,在这生我养我的土地上生产的东西才是最适合我的”。这一朴素的爱国主义教育,使孩子从小就具有了关于爱国主义的感性认知,增进了他们对祖国、民族的崇敬之情。

学校教育是培育核心价值观的主要手段。韩国的学校教育特别重视德育,小学阶段重视各种仪式、礼节的教育,中学阶段重视“忠孝”观念和民族主义教育,高中阶段重视良好道德习惯的养成,而大学阶段通过国民伦理课灌输青年以国家和民族利益为重的爱国主义精神。[1]韩国核心价值观通过体系化的道德教育深深扎根于韩国国民的内心之中,使“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得以真正实现。学校不仅注重课堂的道德教育,而且关注课外活动。例如,中小学每年都要多次组织学生参观名胜古迹、纪念馆和博物馆等。通过这些活动使学生们亲身感受民族精神的魅力,激发他们强烈的爱国情感。

韩国核心价值观在社会领域经由各种各样的媒介进行传播和弘扬。在韩国,乡校是历代传承儒教、祭祀孔子与诸圣贤的地方教育机构。每到中小学生的寒暑假,各地乡校都会举办“忠孝教育”讲座,向学生宣传“忠、孝、礼”等传统伦理道德。[20]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则更直观地传递着韩国的核心价值观。韩国共有165处事迹地和文化遗址,其中最著名的有韩国独立纪念馆、纪念著名志士尹奉吉的忠义祠、纪念朝鲜历史上伟大民族英雄李舜臣的显忠祠,等等。每逢节假日,韩国人就会前往这些地方接受社会大课堂给予的爱国主义教育。除此之外,韩国还有7处世界遗产,它们都是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活教材,每年有成千上万的学生来到这里,了解其文化渊源,增强对祖国的热爱。[21]

(四)媒体的“软性引导”与法律的“硬性规定”相结合

韩国的媒体在宣扬核心价值观上发挥着“软性引导”的作用。“韩国政府通过媒体对民众进行包括道德文化在内的教育。韩国的主流媒体比较重视宣扬社会正义和社会友爱,很少报道色情、暴力、凶杀等负面消息。”[22]同时,作为韩媒宣传传统文化重要手段之一的韩剧,通常是刻画家庭生活和人际关系的家庭伦理剧,其中彰显的文化精神就是儒家思想中的忠、孝、诚、信、礼等观念。或者说,通过韩剧,韩国大力倡导儒家文化中的“孝悌、忠信、礼义”,而这无疑潜移默化地引导其成为国人共同遵守的道德准则。也正是这一我们文化传统中渐去渐远的道德准则,使得韩剧在中国风靡流行。

韩国的法律作为“硬性规定”为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弘扬提供了制度的支持和保障。韩国于2007年7月2日通过了《孝行奖励资助法》,这部“旨在以国家政府名义对那些把美好的传统文化遗产——孝付诸实践的人进行奖赏资助”的孝法不仅推广宣传行孝,为韩国国家发展提供原动力,而且为世界文化发展作出了贡献。韩国在1968年颁布的《国民教育宪章》中规定,教育的目标即“培养热爱国家、并为祖国的发展与繁荣而献身的真正的韩国人”。通过教育旨在传播核心价值观的目的可见一斑。关于“宗教宽容”和“信仰自由”,国家更是立法予以保护。大韩民国宪法第20条就规定,“所有国民享有宗教自由”,“国教不被认可,宗教和政治相分离”。

社会诚信关键在于政府诚信,政府诚信体现于公务员诚信。韩国从法律上严格规定了公务员的诚信问题。大韩民国宪法第7条规定,公务员是国民全体的公仆,向国民负责。公务员这一诚信精神和包括严禁在公务活动中送、受礼品,限制公职以外的活动,不得利用公职假公济私,保守秘密,申报财产和限制离职人员活动等在内的具体要求,在韩国《国家公务员法》、《地方公务员法》、《公职人员道德法》、《〈公职人员道德法〉实施令》、《公职人员道德法实施规则》、《公务员服务规定》以及《防止腐败法》中都得到了具体体现。

四、结语

当前,我国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以及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其中最重要的表现就是信仰危机。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而凝聚全社会的共识,其意义十分重大。而在东亚国家中,韩国是将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最为成功的典范之一。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我们应从韩国重视儒教传统、重视道德教育、重视全社会的共同参与、重视媒体的“软性引导”等培育核心价值观的路径中获得某种有价值的启示。

[1] 冯增俊等:《亚洲“四小龙”学校德育研究》,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86、72-75页。

[2] 秦前红等:《论民主与法治的关系》,《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2期,第147-153页。

[3] 刘素民:《宽容:宗教自由及宗教对话的前提》,《哲学动态》2005年第11期,第12-16页。

[4] 楼宇烈:《儒学在现代韩国》,《传统文化与现代化》1998年第1期,第11-20页。

[5] 李天承:《韩国对儒教的关心以及儒教对韩国的影响》,《儒教邮刊》2010年第20期。

[6] 周月琴:《儒教在当代韩国的命运及其传统文化意义》,《哲学动态》2005年第11期,第56-61页。

[7] [韩]赵利济等:《韩国经济腾飞的政策剖析》,武汉: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406-4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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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美]亨廷顿:《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上海:三联书店,1993年,第71页。

[11] [韩]朴正熙:《我们国家的道路》,北京:华夏出版社,1998年,第1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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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韩]尹以钦:《韩国人的宗教观》,汉城:汉城大学校出版部,2001年,第165页。

[15] 朴钟锦:《韩国宗教的多元共存与韩国人的国民性格》,《世界民族》2004年第6期,第57-63页。

[16] 陈始发:《试论中国传统文化与宗教宽容》,《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

[17] 崔景明等:《“儒家文化圈”中的中韩日》,《胜利油田党校学报》2004年第5期。

[18] [韩]金富灿:《韩国法治主义的意义及界限》,《法制现代化研究》1999年第5期,第414-431页。

[19] 尹保云:《公民社会运动与韩国的民主发展》,《当代韩国》2009年第3期,第21-27页。

[20] 徐宝康:《韩国的忠孝观》,《环球时报》2003年4月9日。

[21] 徐宝康:《韩国孩子从小用国货》,《环球时报》2004年7月16日。

[22] 曾凡星:《韩国、日本与新加坡构建社会核心价值观途径研究》,《上海党史与党建》2012年第3期,第60-62页。

[责任编校:宋宁]

South Korea’s Core Values and the Cultivating Approach

WU Yong-hua

(PhilosophyandCultureResearchInstitute,JilinAcademyofSocialSciences,Changchun,Jilin, 130033,China)

South Korea’s core values can be summarized as “family first”, “patriotism”, “honesty and courtesy”, “democracy and ruling by law” and “religious tolerance”. They are the common-value principles, goals and orientations that provide spiritual support for the entire Korean society. As the national cohesive and centripetal force, the core values have been developed through being deeply rooted in the Confucian tradition, in the struggling against Japanese colonial domination, in the striving for democratic politics, and in the infiltration of western culture dominated by Christianity. Meanwhile, South Korea strives to cultivate and carry forward its core values by the absorption of modern civilization based on traditional culture, the government’s advocacy and public involvement, the education of family, school, and society,and the “soft promotion” from the media and “mandatory regulation” by law. All this will suggest lesson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China’s core value of socialism.

South Korea’s core values; content; background; cultivating approach

D731.26

1009-3311(2015)01-0075-07

2014-09-0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3CZX004);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博士扶持项目(2014BS20)

吴永华,女,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哲学与文化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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