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财产保险公司的影响及对策

2015-12-03 06:16吕庆元
中州大学学报 2015年2期
关键词:手续费专用发票营业税

吕庆元

(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唐山063000)

营改增对财产保险公司的影响及对策

吕庆元

(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唐山063000)

营改增作为国家“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正在全面推进,财产保险公司是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文章分析了营改增政策对财产保险公司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营改增;财产保险;影响因素

为了促进第三产业发展,从2012年1月1日起,我国先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将营业税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从2013年8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按照国家“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在2015年底前“营改增”将全面展开。这就意味着金融业将在2015年完成“营改增”,财产保险公司作为金融业中比较重要的板块,营改增的准备工作已经迫在眉睫。

一、营改增对财产保险公司的影响

营改增是一个系统改革工程,影响非常广泛,不仅会影响公司的的税赋,还会影响公司的收入、成本、利润及现金流等财务指标,也会影响公司的战略规划、业务流程、IT系统及单证等方面。按目前掌握的改革方案推测,财产保险公司增值税率预计为11%,赔付支出、手续费及佣金支出预计能够抵扣销项税,投资收益免税,其他支出凭票抵扣。

(一)对公司的收入、支出和利润的影响

以某大型上市财产保险公司(简称为“A上市财产保险公司”)2013年公开的年报数据为例,不考虑其他因素,营改增后公司的保费收入、赔付支出、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将减少,营业税金及附加将大幅度减少,公司税前利润、所得税、净利润增加,综合税赋降低。

表1 A上市财产保险公司2013年年报单位:亿元

1.对保费收入的影响。保费收入由价内税变为价外税,增值税从保费收入中分离,在原有定价体系不变的情况下,按11%的税率计算,营改增后保费收入减少9.91%。整个行业保费规模将减少,不含税收入=含税收入÷(1+税率11%)。对于A上市财产保险公司,2013年保费收入减少2236.22× 9.91%=221.61亿元,该差额也就是保费收入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根据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财产保险公司2014年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7544.40亿元,如果实行营改增,2014年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变为6796.76亿元,减少了747.64亿元,这相当于产险中资公司排名最后12家保险公司全年的保费收入总和。营改增后,对财产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影响比较大。

2.对赔款等成本的影响。赔付支出、手续费佣金支出预计能够抵扣销项税,营改增后赔付支出、手续费佣金支出预计减少9.91%。根据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2014年产险业务累计赔款3788.21亿元,如果赔付支出进项税允许抵扣,营改增后赔付支出减少375.41亿元。

A公司赔付支出减少1213.55×9.91%=120.26亿元,手续费佣金支出减少190.30×9.91%=18.86亿元。

假设管理费用中有50%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销项税,计入当期损益的管理费用将减少4.96%,A公司管理费用将减少224.20-224.20÷(1+11%)=22.22亿元,减少4.96%。

3.对税费成本的影响。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计入成本,原营业税金及附加占保费收入5.5%(营业税为保费收入的5%,城建税为营业税的7%,教育费附加为营业税的3%),A公司2013年应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2,236.22×5.5%=122.99亿元。

实行营改增后,保费收入不再缴纳营业税,应缴纳增值税销项税221.61亿元,赔付支出产生进项税120.26亿元,手续费佣金支出产生进项税18.86亿元,管理费用中进项税22.22亿,应缴纳的增值税(等于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221.61-120.26-18.86-22.22=60.27亿元,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60.27×(7%+3%)=6.03亿元,营改增后,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122.99-6.03=116.96亿元,营业税金及附加占保费收入比为6.03÷2014.61=0.30%(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当期缴纳的增值税不计入当期损益),与原来的5.5%相比,税费成本减少了5.2个百分点,利润表中的税费成本大幅度降低。

4.对税前利润的影响。营改增后,保费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赔付支出、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按统一比例减少(比例为9.91%)。假设管理费用中有50%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销项税,计入当期损益的管理费用将减少4.96%,营业税金及附加大幅度减少,减少比例为95.1%,收支相抵后公司税前利润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增加36.19%,A公司税前利润将增加55.77亿元。营业收入利润率(等于税前利润除以营业收入)由原来的7.48%提高到11.41%,上升了3.93个百分点,公司盈利能力明显增加。

5.对所得税的影响。营业税计入当期成本,允许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从而递减所得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能递减所得税。由于税前利润的增加,A公司营改增后所得税将增加36.19%,A公司缴纳的所得税增加了13.94亿元。

6.对净利润的影响。A公司税前利润、所得税同比增加,净利润增加36.19%,不考虑其他因素,增加净利润41.82亿元,营业收入净利润率(等于净利润除以营业收入)由原来的5.61%提高到8.56%,增加了2.95个百分点,营改增后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将增强。

7.对整体税费的影响。A公司改革前整体税费161.51(所得税38.52+营业税金及附加122.99)亿元,改革后整体税费118.76(所得税52.46+营业税金及附加6.03+增值税60.27)亿元。营改增后A公司整体税费减少了161.51-118.76=42.75亿元,整体税费下降26.47%,实际税赋比(整体税金除以营业收入)由原来的7.84%下降到6.46%,下降了1.38个百分点,营改增后公司整体税赋将下降。

(二)对公司系统的影响

1.业务系统

营改增后,财产保险公司在收取保费、支付赔款、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环节需要拆分出增值税销项税额或者进项税额,公司的承保、收付、理赔等业务系统都需要做相应的改造。

公司承保签单时,根据保险金额和费率计算出含税价格,根据增值税率拆分出保费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承保系统应该区分含税价格、保费收入、增值税等信息,并在核保、打印保单环节都需要区分,会对承保业务系统产生较大的影响。

公司计算标的损失、核价核损时,IT系统需要区分含税赔付支出、增值税进项税额及不含税赔付支出金额,会影响公司报价、定损、核损、理算、结案等环节理赔业务系统。

根据目前中国保监会的要求,财产保险公司手续费及佣金支出需要对应每笔保单和代理人,公司在计算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时需要区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和增值税进项税额。

财务收取保费、支付赔款、支付手续费等收付系统需要区分保费收入、赔付支出、手续费支出及增值税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

2.开票系统

增值税发票分为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发票上需要注明收入金额和增值税税额,并且需要使用增值税防伪系统开具发票,这就意味着公司开票系统可能不止一个。另外,所开发票需要显示对方公司名称、税务登记号等信息,公司开票系统的改造将是一个重要工作。

公司开具专用发票后,应进行抄税和报税,发票信息需要实时上传到税务系统进行比对,公司系统需要和税务局系统实现对接。

财产保险公司不仅有保险业务,还会经营投资业务、其他代理业务,业务的多元化会使公司开票系统更加复杂。

3.报销、采购系统

公司报销、采购支出,需要区分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另外,报销、采购流程可能增加增值税发票比对流程,有单独报销系统的财产保险公司,报销、采购系统也需要做相应的改造。

公司采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销项税,如果采购时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不能抵扣销项税。公司采购时,供应商是否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率,会影响公司采购成本,采购成本的高低是公司选择供应商的一个重要因素。营改增后,公司会对目前的供应商做出重新选择,也会影响公司采购系统。

4.手续费管理系统

目前,财产保险公司在支付个人代理人的手续费时需要代扣代缴营业税及附加,营改增后可能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及附加,手续费管理系统中,需要改造个人手续费扣税公式及相关配置。

5.财务系统

财务系统作为归集系统,其他系统数据可能都需要向财务系统传送,财务系统需要增加增值税及相应明细科目的配置(如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等),财务报表系统也需要做相应的变动改造。

(三)对公司业务流程的影响

1.对见费出单流程的影响

目前,财产保险公司大部分产品执行见费出单,交费、出单、打印发票可能都不在一个时间节点上。在营改增后业务流程与财务流程核对的过程中,要考虑如何保证进项与销项的一致,如果处理不好,就有可能带来双重缴税的情况或者影响公司的业务发展。

2.对支付手续费流程的影响

支付单位部分手续费,应增加比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环节,先索要、比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再支付资金。支付个人部分手续费,不再代扣代缴营业税,但可能增加代扣代缴增值税,公司计算代扣税公式需要变更。

3.对费用、资产采购等报销流程的影响

公司接受服务、采购商品时,先索取、比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再支付报销资金,需要对公司采购、报销流程进行改造,增加进项增值税项目及税票比对环节。

4.对开具发票流程的影响

(1)增值税发票属于国税发票,保险业原来的发票是地税发票,营改增后,需要向国家税务局申请发票,发票专用章可能需要重新刻制或备案。

(2)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财产保险合同一般金额较大,有百万元甚至千万元的,公司在申请最高开票限额时要考虑财产险大单业务,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要。

(3)增值税发票分为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对个人提供服务需要开具普通发票,对单位提供服务可能需要开具专用发票,开具发票的种类增多,会增加开票人的工作量,影响开票的时效及流程。

(4)增值税发票需要填写购货单位纳税人识别号、地址、银行账号等信息。公司开具发票时需要填写购货单位相关信息,可能影响公司出具发票的时效及流程。

5.对纳税申报业务流程的影响

目前,财产保险公司主要缴纳营业税及附加,营业税按保费收入的5%计提,计算比较简单。营改增后,缴纳的增值税采用进项税抵扣销项税的方式,按抵扣后的净额缴纳,公司在支付赔款、支付手续费及佣金、费用报销及资产采购时都会涉及进项税,而收款对象不同可能存在不同的增值税税率,并且增值税税务局采用先比对后抵扣的方式,增值税的申报比较复杂,这可能会影响公司的税务申报业务流程。

二、财产保险公司的对策

面对新形势,营改增是大势所趋,财产保险公司领导者应冷静分析,制定出详细方案,未雨绸缪,提前做好准备,才能在这一大环境下获得有利条件。笔者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准备。

1.做好人员培训

应对政策变更,储备相应的专业人才是关键。应对营改增工作是个系统工程,公司应成立由业务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IT人员等组成的工作小组,广泛学习营改增相关知识,了解最新营改增政策动态,参加专业培训,充分调研、了解公司目前的情况,促使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了解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区别及营改增对公司的影响。

2.做好系统开发对接工作

IT系统是公司业务流程的载体和各种管理活动的手段。在对目前的系统升级改造时,需要预留相应的接口和改造空间,以满足未来营改增政策和业务的需求,营改增后要使IT系统能够与增值税系统兼容。

3.做好单证格式变更的准备

在印制、申请单证时,在满足正常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库存,防止政策变更带来的浪费。在设置单证格式时,预留增值税相关信息栏位。

4.开支预算中预留

为适应营改增政策的变更,公司可能需要采购新的设备、投入较大的系统开发费用和人员培训费用,在制定本年预算时,需要考虑政策变更带来的支出,预留一定预算额度。

5.梳理业务流程、加强内部控制

营改增政策变更会影响公司的业务流程,公司应梳理目前的采购、财务管理、销售流程,并加强内部控制。财务管理方面,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税务管理工作,防止因操作或失误增加的税务风险。采购方面,对供应商进行梳理分类,区分是否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增值税率,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销售方面,宣传引导含税保险费率,尽量转嫁税赋,增加公司保费收入。

6.下达保费任务、利润等计划时考虑政策的影响

营改增政策变更会给公司保费规模、盈利能力、现金流带来影响,公司在制定2015年业务规划时,要考虑到政策变动对保费收入的影响,适当减少保费收入任务目标,增加盈利目标。总公司层面在制定投资、筹资计划时要考虑到政策变动给公司现金流带来的影响。

总之,营改增是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金融行业即将纳入试点范围,营改增的应对准备工作也应该提升到财产保险公司的战略计划中。财产保险公司面对的客户群体数量较大,并且大多是最终的消费者,公司在制定应对策略时,需要考虑与客户、供应商、政府的关系,需要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做到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平稳过渡营改增政策的改革。

[1]周振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2]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2014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考试教材·税法[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14.

(责任编辑 刘成贺)

Analysis on the Influential Factor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Business Tax Change to Value-added Tax(VAT)to Property Insurance Companies

LV Qing-yuan
(Yanzhao Property Insurance Co.,Ltd.,Tangshan Hebei 063000,China)

Tax change to value-added tax(VAT),as one of the important contents of the 12th five-year plan in China,is promoted comprehensively.Property insurance companies,a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financial industry,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promoting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maintaining social stability.This paper analyzes the influence of the policy of tax change to value-added tax(VAT)to the property insurance companies and puts forward som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tax change to value-added tax(VAT);property insurance;influential factors

10.13783/j.cnki.cn41-1275/g4.2015.02.004

F842.0

A

1008-3715(2015)02-0019-04

2015-01-22

吕庆元(1982—),男,河南商丘人,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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