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林
(江苏省新沂市高流初级中学,江苏 新沂 221411)
三角形全等的判定方法探究
陈林
(江苏省新沂市高流初级中学,江苏 新沂 221411)
在初中数学中,需要研究判定三角形全等的第一种方法——“SAS”。它能为判定三角形全等提供重要依据,并给进一步研究判定三角形全等的其他方法留下孕伏。因此,它在判定三角形全等中处于十分重要的位置。
初中数学;三角形全等;“SAS”
在初中数学中,需要研究判定三角形全等的第一种方法——“SAS”。它为判定三角形全等提供重要依据,并给进一步研究判定三角形全等的其他方法留下孕伏。因此,它在判定三角形全等中处于十分重要的位置。在多数初中数学教材版本中,都是通过学生画图、操作总结出“SAS”,并配备一定数量的练习题加以巩固和应用。针对教材弹性优点和学生的实际水平,笔者在探究“SAS”和部分练习题后,会再补充一道或两道开放题来进一步巩固“SAS”,以培养学生的观察分析图形能力和发散思维能力。依据新课标要求、教材内容和学生的认识能力和发展需要,笔者在教学这一内容时制定了如下教学目标:(1)学生能说出“SAS”,会用“SAS”证明两个三角形全等的简单问题。(2)培养学生动手操作、分析综合、合情推理和演绎等能力。(3)培养学生团结协作、严谨治学的思想品质,提高他们的自主参与意识,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笔者把“SAS”及其运用作为重点、“SAS”的发现和应用的书写要求作为难点。依据教材内容和学生认识规律,结合教学经验,笔者把教学过程分为三个部分:发现公理→明确公理→应用公理,五个环节:创设情境→发现公理→明确公理→应用公理→信息反馈。
学习这部分内容时,导入显得尤其重要。笔者是这样导入的:如图1,有一块三角形玻璃恰好碎成两块。如果要割一块与完好玻璃全等的玻璃,是否两块破碎玻璃都要带走?如果只需要带一块,那么带哪一块最适合?道理是什么呢?
图1
学生对这样的导入很感兴趣,他们议论纷纷,当他们粗略概括出“SAS”后,笔者让一位学生朗读课本上的有关内容,组织学生按照“画法”完成画图。接着,笔者要求完成画图的学生把△A’B’C’剪下,放在△ABC上,再要求任意两位学生把△A’B’C’叠合,观察它们是否全等。这样设计的意图是引导学生进行合理猜想,培养他们操作能力与合情推理能力,从而突破本部分内容教学的难点。
图2
为了明确公理,首先,笔者请一位学生朗读课本上的例子,笔者解释“S”“A”及“SAS”。其次,笔者采用竞答式组织学生完成课本上的相关练习题。最后,投影开放题。已知:如图2,点B、D、E在一条直线上,∠2=∠1。(1)如果△ABD≌△CBD,根据“SAS”,还必须加的一个条件是__=____。(2)如果△ABD≌△CBD,那么,△ADE≌△CDE吗?
图3
题目出示后,让学生思考、讨论、竞答。这样设计的意图是让学生明确“SAS”,巩固“SAS”,从而突出教学重点。设计开放题也是为了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能力。为了让学生熟悉和应用公理,笔者投影例题:如图3,己知AC=AD,∠CAB=∠DAB,求证:△ACB≌△ADB。然后让学生观察图形并思考根据“SAS”能否推导出△ACB≌△ADB,若能,指出必备条件。同时,让学生自学课本上例题的证明过程。笔者说明,证明两个三角形全等的步骤:明确对象→摆齐条件→得出结论;关键:一是紧扣“SAS”找出相应条件,二要从图形出发弄清对应关系。笔者提问:同学们在图中还能发现其他相等的边(角)吗?为什么?学生思考、竞答。笔者又把图中△ADB绕AB中点旋转180O,得到如下变式图形(见图4)进一步巩固“SAS”。
图4
在组织学生独立观察、思考并完成相关练习题的过程中,教师要给予学生适当的个别指导,通过例题教学培养学生观察、分析、归纳和综合问题的能力。同时,让学生会用边角边公理来证明,通过自学和老师指导使他们掌握证明的格式。在教学完这部分内容后,还要通过学生练习,考查他们应用“SAS”的情况。当然,还可以让学生对照教学目标,让他们谈谈自己的收获和疑难之处,鼓励他们大胆提问。在教学过程中,在让全体学生尽可能地完成本节课学习任务的同时,教师要适当地进行培优补差。
教学这部分内容,教学方法很关键。根据本节课的内容、学生的认知水平和笔者的教学经验,采用的教法主要有:自主探究法、指导自学法等。它们都属于启发式教学。
在教学这部分内容时,要选择带有情景性、发散性的内容,突出重点,化解难点。同时,采用“发现→明确→应用”的模式来完成教与学的任务。在完成本节课教与学的任务的同时,还需要注意前后知识的衔接,加强知识、能力、情感的综合培养。另外要注意这部分内容人文材料的挖掘,培养学生自主参与、自主探究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使学生享受数学的美感,领悟成功的体验。
[1]尚莉.培养高中生数学合情推理能力的实践研究[D].天津师范大学,2009.
[2]赵晓军.创设问题情境,引导学生主动获取新知[J].学生之友,2011(01).
G633.6
A
1008-3561(2015)21-0093-01
陈林(1977-),女,江苏新沂人,中学一级教师,从事初中数学教学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