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奎
【摘 要】案例教学法适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特点和定位,要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感染力,实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在应用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好具体的步骤和要领。
【关键词】立德树人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案例教学法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定位、特点
十八大报告指出:“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立德树人”首次确定为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对十七大“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教育理念的深化,指明了今后教育改革的方向。立德树人,即教育事业不仅要传授知识,培养能力,还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体系之中,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
伴随经济全球化的更加深入,信息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价值取向更加多元,学生成长、成才环境正发生深刻变化,德育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照本宣科式的德育或许能用分数“考出”高低,但无法将“德”字镌刻在孩子的心头,提高思想政治、道德和法律教育的科学化水平,是立德樹人面临的重要课题。只有增强思想道德和法律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感染力,才能达到立德树人的目的。
立德树人:即树立德业,做榜样,培养人才。立:树立;德:德业。《左传·襄公二十四年》:“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树人:是培养人才的意思。《管子·权修》:“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许多学校正在逐渐形成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道德规范为基础,以法治思维培养为关键的德育培养模式,对大学生开展德育。
大学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托和使命。大学阶段是大学生人生发展的重要时期,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律观形成的关键时期,面临着做什么样的人、怎样做人、怎样地生活才有意义等一系列的人生课题,都需要大学生去观察、思考、判断、实践,同时更需要加强对大学生在思想上的教育和引导。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强调高等教育要“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着力培养信念执着、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主要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帮助大学生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解决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正是为了更好地给予大学生思想上的教育和引导,促进学生全面地成长、成才。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体系是按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政治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要求而构建的,课程具有很强的政治理论性,又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要实现将该课程的基本原理、理论、立场让学生内化为心、外化为行的教学目的和要求,给传统教学法带来极大的挑战,在教学方法的选择上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迫切要求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方法进行改革。
案例教学法能将理论与实际相联系,能够吸引大学生的注意力,引发大学生的思考,提高学习的兴趣,发挥学生的主体性,视学生为教育主体,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课堂教学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更有助于促进教育向自我教育转化。同时,还具有提高大学生洞察问题的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思辨能力及创新思维能力等特点,非常适合运用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正好能符合该课程的特点和要求,能很好地提高教学质量和促进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
二、案例教学法概述
1.定义
所谓案例教学,就是在教师的指导下,结合课程内容,根据教学目的的要求,组织学生通过对案例的调查、阅读、思考、分析、讨论和交流等活动,教给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或道理,进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深学生对基本原理、概念的理解的一种特定的教学方法。
简而言之,案例教学是通过对蕴涵有深刻问题在内的具体教育情境的描述,教师引导学生开展思考、分析、讨论的一种教学方法。从本质上说,就是一种启发式、讨论式、互动式的教学方法,它是理论与实际相联系的一种反映,是一种动态的开放的教学方式。具体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就是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立场和观点,以及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对现实生活中涉及思想政治、道德、法律等案例进行分析、讨论,以提高大学生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律观的教学方法。
2.案例教学法步骤
(1)准备阶段
①明确教学目标:教学目标是教学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必须明确提出教学要达到的知识与能力目标,过程与方法目标,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维度的目标要求,实现有的放矢。
②分析学情和教学内容的重点、难点:以知识、技能和素质三个维度认真研究学生的实际需要、能力水平和认知倾向等学情,以期实现因材施教;同时要厘清学生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等教学的核心知识,即教学重点,还要厘清学生不易理解的知识或不易掌握的技能技巧,即教学难点,要研究如何分散重点和突破难点。
③收集、遴选、编写案例:案例的价值在于提供真实而典型的素材,供学生分析研究,总结普遍规律,从而提高学生的认识和实践能力。案例的选择和编写直接影响教学的效果和质量。因此,要根据教学目标、内容和学情广泛搜集和查阅各种文献资料,必须使案例真实、生动、贴近实际,又内隐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值得探讨的问题。
(2)实施阶段
①教师展示案例:在课前或课堂上,教师将案例展示在学生面前,让学生全面感知案例材料,理清案例材料的逻辑联系。
②教师提出问题或学生发现问题:根据案例材料,结合理论知识,由教师预设几个问题,或者由学生结合自身知识、能力发现材料中隐藏的问题。
③组织学生分析、讨论:这是案例教学的核心,目的是要揭示案例所包含的教育理论观点,要感悟案例材料中的方法策略,要探讨疑难问题的解决措施。在讨论过程中,教师要做好组织引导工作。
④形成案例分析报告:要求学生认真总结,形成讨论的理论观点、方法、策略,同时分析解决了什么问题,还存在什么问题尚待解决,以及讨论发言过程中存在什么问题等。
(3)总结评价阶段
①教师呈现案例材料中内隐的知识、理论、观点、问题,以及要达到的认知、能力、情感目标和需要掌握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和策略。
②总结同学们发现或未发现的知识、理论、观点、问题,评价同学们分析、讨论问题的思路、方法和解决问题的途径、手段是否正确,评价同学们案例分析报告的书写情况。
③教师根据同学们对案例材料分析、讨论的差距,布置课后应进一步深入学习的理论知识、延伸阅读的材料和如何培养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4)课后反思阶段
①反思案例材料选择是否符合学情、是否能反映所学的理论知识;反思案例同知识的相关性如何,学生的知识、能力、情感是否得到培养,教学目标是否实现。
②反思学生的主体作用是否得到充分发挥,学生的潜力是否得到挖掘;反思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情况,角色是否恰当,讨论引导是否恰到好处,当讨论发生偏离时,是否适时把话题调整到既定轨道。
③反思讨论现场的互动情况。从互动内容、互动深度和互动广度等方面反观学生的阅读渴望和精神困惑,从现场互动情况中得到启发,为今后教学提供借鉴。
三、案例教学法应用应注意的事项
1.案例材料要富有真实性、典型性、启发性
案例教学是对理论教学的补充,解决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如何应用的问题。案例教学法是在教学过程中以案例为主,教师的知识传授和学生获取知识的途径是经过案例来实现的。
案例的真实性要求,一方面案例材料不可虚构,要符合思想道德和法律理论要求,以防将学生引入歧途;另一方面,案例要接近生活实际,准确反映思想、道德和法律的实践活动,对现实做出真实可靠的反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容易将实际生活与学习脱离,好多学生以为课堂上学的知识无法应用在实际生活中。教师需要克服这个关键问题,善于引导学生分析现实生活中的案例,改变学生的思维定式。
案例的典型性实际上是解决共性与个性的问题,是由于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和讨论,有助于带动学生掌握基本理论知识,培养学生正确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树立正确的情感、态度目标。只有这样的案例,才能引导学生的认知由特殊发展到一般,才能达到用以解决普遍问题的目的。
案例的知识内隐性,是由于案例教学本质上是一种启发性教学方法,要培养学生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知识的内隐来启发学生的思维,培养学生思考的角度和深度,有利于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
2.分析、讨论案例时要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性,以及师生关系的平等性、互动性
体现学生的主体性,是基于案例教学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认知能力、实践能力。因此,教师应当充分调动每个学生的主动性,引导每个学生独立思考、大胆质疑,教师仅是课堂的组织者、引导者,让学生成为课堂的主宰。
强调师生的平等性,是基于案例教学的教育理念是“以学生为中心”,是启发式的教学形式。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提出自己的观点,学生也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师生在平等、和谐的氛围中探讨问题,培养能力。
强调互动性,是基于案例教学本身就是一种互动式、讨论式的教学形式。在案例教学中,案例的分析、解决过程较复杂,师生一起共同参与讨论、分析,教师是指导者,学生是参与者,教学过程中师生互动、生生互动,沟通渠道是多向流动的。
3.总结评价时要注意鼓励性、引导性和目标性
强调鼓励性,是基于案例教学是开放性的教学形式,允许学生充分发表意见,甚至是错误的观点和方法。在评价时应以鼓励为主,不应急于批评,以防挫伤学生的参与积极性,不利于今后的教学工作。
强调引导性,是基于案例教学法中学生是主体、教师是主导,教师对学生的错误观点、方法、策略应当适时引导、适时纠正,不能偏离教学要求的轨道。
强调目标性,是基于案例教学的目的是要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因此总结要围绕课程教学目标,是否达到了教学目的,差距在哪里,课后应如何弥补,这是出发点和归宿。
通过实施案例教学,课堂变得鲜活起来,教学内容借助案例变得更加生活化、有用化,案例在理论的映衬下显得更加生动,提升了学生的理性思维能力及实践能力。总之,只要科学合理地利用案例教学,就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增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教学效果,实现立德树人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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