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改革重在落实

2015-11-10 19:06杨启锋
甘肃教育 2015年19期
关键词:高级教师农村教师职称

杨启锋

日前,国务院决定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为基础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经过几年来的多省份试点,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时机已成熟,改革有利于吸引社会上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基础教育事业,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夯实中小学师资建设保障。

此次全面推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将改变现行中学、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制度体系,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并促进城镇与农村、中学与小学教师的职称结构比例平衡。尤其是在中小学设置相当于教授级的正高级教师职务,捅破了中小学教师职称晋升的“天花板”,这意味着中小学教师地位和待遇的显著提高,体现了国家对基础教育的重视,必将极大地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投身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公则四通八达,私则一偏而隅。”一项事关教师切身利益的制度的实施,最终能否取得良好的成效,关键在于制度实施操作过程中的公平性如何。近年来,在各地开展的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试点中,获评的正高级教师绝大多数都是中小学校长、教研员、城市教师这些教师队伍中的“贵族”。2013年,山东省第一批通过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的148名中小学教师,无一人是属于“平民”的农村教师。而笔者所在地区获评的4名中小学“教授级”教师,也分别是市级重点中学校长、市级教研员和区直中学教师。清一色的“贵族化”正高级教师再一次折射出职称评审这种好事被少数人“霸占”,农村教师当“教授”是可望而不可及。这种情况着实激发不起广大中小学教师关注职称改革的兴致,更使中小学教师评审“教授”的公平性大打折扣。

由于“教授”职称是教师职务晋升“金字塔”顶尖的殊荣,加之教师工资水平和职称挂钩,人人都想吃这块“唐僧肉”。可是僧多粥少,“贵族”教师们自然会“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挤破头“抢占先机”。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评先树优的名额总是被“上级”截留,无形之中形成了资源垄断,教师“贵族”们始终处于职称评审的强势地位,处在农村教学第一线的“平民”教师们只能“傻傻等待”,最后是等到花儿都谢了,也只有空悲切。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等文件,都特别强调教师职称评聘要向乡村学校倾斜。而如何倾斜,在各地一直是一个模糊空洞的概念,缺乏一个可操作性的标准。很多地方设置评审的必备条件是中小学教师评高级至少要有在农村任教一年的经历。这种“低门槛”的一线“倾斜”自然阻挡不了没有农村一线任教经历的“贵族”教师们向上公关的步伐。“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盖个章,签个字,又有何难?其背后的权力寻租“易如反掌”。而那些默默在农村教学第一线坚守的乡村教师们只能是望洋兴叹。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职称评定如何在公平和效率上寻求一个最佳平衡点,切实走出“贵族”评选游戏的“怪圈”,考量着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智慧和水平。笔者认为,地方教育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务院会议强调的“修订评价标准,注重师德、实绩和实践经历,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倾向,并对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要因地制宜制定有利于一线教师和乡村教师职称晋升的条件和标准,并明确农村教师所占高级、正高级职称的比例。尤其要单独把农村任教年限纳入评价体系并提高评分权重,确保广大普通教师在职称评定上与“精英”教师平起平坐、公平竞争。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有悖公平的职称评聘势必引起广大一线教师的“深恶痛绝”,极大地降低他们投身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如果教育主管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评选天平向一方倾斜,必然会阻碍教育的健康及和谐发展,得不偿失,这是教育公平发展所“伤不起”的。

职称公平是教育公平的“窗口”。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只有从切实保障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出发,从政策设计入手,打破少数“精英”们对评“教授”这块“肥肉”的垄断,才能让教育公平的阳光照射到平民教师的身上,而这更是千万乡村教师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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