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完善小微企业融资支持体系,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和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经济新常态阶段的重要举措,从融资支持参与主体的分工机制、金融机构盈利系统的平衡机制、金融机构资金供给的调节机制等方面把握融资支持体系的运行机制,建立起小微金融调节的宏观分析框架,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融资支持 小微企业 创业创新
经济新常态阶段,建立起完善的融资支持体系,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作为动力引擎,将传统优势产业的转型发展和战略新兴产业的培育壮大统一起来,助力社会大众的创新立业和小微企业的蓬勃发展,有助于释放社会活力,缓解就业压力,加快创新驱动发展。
一、融资支持参与主体的分工机制
融资支持的首要问题就是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扩大资金供给能力,鼓励更多的主体参与、分工,形成立体化的金融支持体系。从资金供给主体看,银行信贷依然是我国小微企业外源融资的主要渠道[1],大型银行具有规模优势,中小型银行是小微信贷的主力军,小额贷款公司是有益补充,互联网金融是新生力量,政策性金融机构是引导市场行为和解决市场失灵问题的重要力量,财务公司、典当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信托公司等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风险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创业基金等是支持科技型企业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2]。中国金融统计年鉴(2014)数据显示,2013年在我国全部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中,中资大银行占40%,小型银行占27.4%,中型银行占21.5%;全年小微贷款增量方面,小型银行占40.7%,其中农商行占24.1%;小微贷款占机构自身全部企业贷款的比重方面,大银行为21.3%、农信社为76.4%、中资小银行为51.5%。
国家逐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IPO重启,推行“注册制”改革,提高了金融资本参与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活动的热情。大量在一级市场投资、从二级市场获利的资本回流到创投市场,许多上市公司的创始人或高管加入创投圈子,天使基金、风险基金投资活动十分活跃。国家鼓励市场主体为小微企业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援助、信息咨询、市场推广、融资辅导等服务。国家积极布局“互联网+”,“力挺”发展电子商务和跨境电商,发挥其对小微企业的网络化组织和产销拉动作用,打开进入国际市场的通道。
二、金融机构盈利系统的平衡机制
要调动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积极性,就要让其“有钱可赚”,设法解决盈利模式问题,要从前向的金融服务成本控制、利润创造能力和后向的资金使用成本、风险管理成本、利润分配等两个方向着手。
经济新常态阶段,货币宽松、利率市场化改革和“去杠杆”措施相配合,逐步降低存贷款利息,压低真实利率,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增强“金融抑制”灵活性,保持适度存贷利差和利率浮动空间,为银行创造“租金机会”,保证银行利润以维持其信贷投放动力;同时降低传统行业和国有企业的“杠杆比率”,减轻对银行信贷资产的挤压,防范金融风险。
后向作用机制方面,在存款利率下调、压低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的同时,通过定向降准、常备信贷便利等定向调控工具,进一步降低商业银行资金成本;对银行开展小微企业贷款提供财税优惠、财政补贴,保持银行的利润规模;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对银行的不良资产和次级信贷资产进行剥离,降低银行的风险防控负担;实行差别化监管政策,以提高银行小微信贷不良率的容忍度。
前行作用机制方面,金融服务的收益由信贷成本和风险防控成本决定。信贷成本控制的途径主要是加强小微贷款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提高信贷产品定价能力。降低风险防控成本途径包括探索新的风险防控技术;国家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信贷违约惩戒机制;引入担保机构;银行以资金“批发商”角色向小贷公司、商业协会、融资平台、团体组织提供贷款,不直接参与小微企业贷款审核、发放,将风险转移出去。
三、金融机构资金供给的调节机制
提高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能力,就要使其“有钱可投”。一方面要通过后向作用机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另一方面要通过前向作用机制,提升资金投放与回收效率,提高资金周转与循环利用能力。
后向作用机制方面,存贷比限制、资本金限制和准备金限制是调控银行信贷供给能力的传统指标,央行注入的流动性、银行信贷资产转换是重要因素。第一,存贷比限制受银行负债规模、存款保险制度、风险管理要求等影响。国有大银行、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具有全国调配资金能力,绝大多数城商行、农商行、信用社、村镇银行等中小银行都受地域限制,吸储能力薄弱,负债规模难以扩大。2015年,新的商业银行法修正案拟将删除75%存贷比上限规定,将存贷比从法定监管指标改为流动性监测指标。第二,资本金限制受银行资本规模、风险管理要求、监管目标的影响。国家启动民营银行试点和商业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尝试,有利于扩大银行的资本规模。新型风险管理技术的运用,治理结构的逐步完善,有利于银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第三,央行创新货币工具,对商业银行实行多次定向降准、降息,借助定向调控工具向商业银行注入流动性;对商业银行的次级信贷资产和风险资产进行剥离,防范系统金融风险,提高银行资产安全性。我国于2012年重启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运行机制逐步完善,试点规模多次扩容,有利于盘活存量资金,提高银行资产流动性。
前向作用机制方面,影响金融机构资金投放能力的因素主要是信贷管理、表外业务创新和与其他平台、团体进行合作。金融机构通过调整资产配置和期限配置,增强信贷资产的“投放-回收-再投放”的接洽度,提高信贷资产周转能力和资金循环利用效率。要提升小微企业贷款盈利水平,就需要发展批量化、标准化、智能化的信贷技术和处理模式[3],增加银行分支机构、营业网点及地域覆盖范围,扩大小微企业“接触面”。金融机构委托贷款、信托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表外业务,在社会融资总额中占有较大比例,适度放宽对金融机构表外业务创新的監管要求,有助于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银行可以与其他融资平台、融资中介、企业孵化器等进行分工、合作,向其提供批量贷款或团体贷款。
参考文献
[1]于洋.中国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2013.
[2]让·梯若尔(法).公司金融理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3]Aemendáriz de Aghion, B. and J. Morduch. The Economics of Microfinance[M]. Cambridge.MA: MIT Press. 2005.
基金项目:河北省高校学科拔尖人才选拔与培养计划资助和研究生创新项目(2015S05)。
作者简介:周鹏翔(1990-),男,河南新蔡县人,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金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