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宏伟 张艺术
摘要:城镇化认识的分歧在于对其本质的解释不同,城镇化歧义容易将城镇化实践引入误区。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有关“城乡关系”的理论是城镇化的重要思想来源,新型城镇化的本质需要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辩证反思。新型城镇化的本质既不是土地城镇化,也不是人口城镇化,而是人的城镇化,即通过重新建立城乡分工秩序,实现人的现代性的全面自由发展。
关键词:城市化;新型城镇化;城镇化本质
中图分类号:F299. 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674(2015)05-061-06
城市化运动要晚于世界城市的发展,仅仅具有近200年的历史。世界城市化运动的历史起点可以追溯到工业革命时期。正是由于18世纪中期工业革命及其结果的推动,形成了城市化发展的加速度。英国得益于世界工业化运动的领跑优势,成为城市化运动的首位国家,其“领跑效应”的扩散,使亚非等国家的城市化运动也逐渐兴起,城市的世界体系逐步形成。
城市化发展促进了我国城市化理论的研究。在研究中,有人使用城市化概念,也有人使用城镇化范畴。由于城市化是一个多学科研究对象,运用不同学科的知识体系对两者进行解释、引伸和发展的结果,并未实现让其概念边界变得更加清晰的预期,相反却引起了学理方面的争论。对城市化和城镇化概念的认识,分歧在于对二者本质的解释不同。如不能准确理解其本质,容易使城镇化路径的选择发生偏离滑入歧路。当前到2020年是我国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的重要时期,按照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对新型城镇化本质进行辩证反思,是我国城镇化路径选择的重要依据。
一、我国城镇化理论的思想来源
城市化和城镇化是拉丁文Urbanization的中文符号。英文译法相同,中文含义却有区别。这种区别演变为学术分歧始于1970年代末,并体现在国家决策层的思想和政策体系中。至于上述差别为何被放大并形成分歧,则与我国严重的城乡分离及这种分离的持续惯性相关。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城乡分离是经济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社会的全部经济史都可被城乡分离和对立运动的历史所概括。自然经济向发达商品经济形态的运动正是以社会分工的发展作为基础的。因此,“一切发达的、以商品交换为媒介的分工的基础,都是城乡的分离。”首先,第一次和第二次社会分工,瓦解了小农业和家庭工业的统一形式。第三次社会分工,则使生产活动与商业活动、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物质劳动与精神劳动相分离,出现了城市和乡村的分离。因此,社会分工的发展过程与城乡分离的运动过程是同一的。其次,城乡分离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以至于在财富形式上表现为“庞大商品堆积”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能将农业与工场手工业的原始纽带彻底撕断,此时工业产品的出售就需要商业充当媒介。因此,“商业依赖于城市的发展,而城市的发展也要以商业为条件”就变成不言而喻的一般规律。再次,城乡之间的自然经济纽带被撕断却被商品经济纽带所联系,这成为城乡分离发展到一定阶段向城乡融合运动转化的重要条件。
城乡对立存在种种表现。一方面,城市在“人口、生产工具、资本、享受和需求的集中”方面与乡村的“隔绝和分散”相对立,这是城乡经济要素结构的对立形式,也是城乡生产和流通呈现差别的原因。另一方面,城市人口与乡村人口、农业和工业人口利益之间相对立,这种对立使本来“从事农业和工业的同一些人”却分别成为“两个不同的阶级”这是城乡物质利益结构的对立形式,也是城乡之间分配结构差别以及城乡经济社会关系差别的反映。马克思主义认为,上述城乡间的对立和差别是可以消除的,这不仅是工业生产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也是农业生产的需要。消除城乡分离的条件,一是使“大工业在全国尽可能均衡的分布。”二是把“城市和农村生活方式的优点结合起来,避免二者的片面性和缺点”。“现代的历史是乡村城市化,而不像古代一样,是城市乡村化”。三是“通过消除旧的分工进行生产教育、变换工种、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使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的发展。”四是把“把农业同工业结合起来”。总的原则和方向是现代化,即“乡村城市化,而不像古代一样,是城市乡村化”。基于上述理论,通过在农村发展工业促使农业和工业在农村空间范围内结合,从而消除城乡对立,就是乡村城市化的过程。这与历史上通过人口转移到城市,使农业人口与工业和其它非农业结合的过程有所不同。从英国“圈地运动”时期农业人口被强制地和不受法律保护地驱逐进城成为工业化生产的条件来看,这个过程恰恰是城乡分离的历史。与此不同,“乡村城市化”却是消除城乡分离的过程。
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把城乡分离的过程当成城市化显然是不彻底的。相反,把城乡融合的过程看成城市化同样也是不完整的。城乡分离与城乡融合是城市化過程的两个方面,城乡分离是城乡融合的前史但两者又不是两个能完全截然区分的阶段。城乡分离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其结果又是城市工业与农业结合的基础,并不断地为上述结合创造着各种联系和客观条件。城乡融合是城乡分离运动的最终均衡状态,只停留在城乡分离的阶段是不彻底的城市化。跨越城乡分离客观阶段的城乡融合是不完整的和不切实际的城市化,也是无法实现的。按照上述逻辑,结合我国农村存在大量集镇和建制镇的情况以及严重的城乡分离事实,马克思关于乡村城市化的论述,应成为我国城镇化概念的重要思想来源。
遗憾的是,马克思对城乡关系理论的研究传统在我国城市化问题的后续研究上并未得到广泛继承和发展,而是逐渐让位于对现代城市问题具有更加精致研究特长的城市地理学和西方经济学的众多分支学科,这些学科擅长生产力和技术层面的研究范式,进一步使马克思主义研究经济关系的传统和优势弱化,城市化研究无视经济关系本质的研究误区,放大了城市化诸如生产集中、产业集聚和紧密分工的生产力特征,忽略了城市化所发生的特殊经济关系和社会结构在内的生产关系特征。其结果就是在城乡融合的乡村城市化即城镇化问题上,仍然有不少学者固执己见地坚持城乡分离的“再城市化”主张,并依此批判城镇化战略,甚至通过将马克思的“城市乡村化”曲解为“逆城市化”拿来进行批判,以此增强其“再城市化”一贯主张的说服力。
二、各类城镇化观点及对城镇化内涵的误解
各类城镇化观点是对城镇化的不同理解,夹杂着研究者的主观判断。不能把关于城镇化的观点等同于城镇化的内涵。城镇化内涵即城镇化的本质,是对城镇化现象的科学抽象,就是要回答“什么是城镇化”和“城镇化是什么”的问题。现有研究常常忽略了城镇化表象和城镇化本质两个范畴之间的区别,从而使城镇化内涵的表述缺少了严谨性和科学性。加之城市化和城镇化的分歧长期存在,增加了对城镇化本质进行学理辨识的难度。尽管许多推崇并侧重实证研究的学者仍然对涉及基本范畴的学理辨析抱有成见,认为这是一个无足轻重和没有实际意义的问题。但笔者认为,厘清城镇化本质对学术研究的作用并非微不足道。因为城镇化的科学内涵如被各类观点包裹,容易引起歧义,而且比起其它更加基础的理论研究,当前城镇化问题的实践性更强。
1.许多关于城市化含义的表述其实暗含着马克思乡村城市化的思想。如美国有学者认为,城市化是人口稀少、劳动强度很大并且以个体分散为特征的农村经济转变为城市经济的过程。刘士林认为,城市化是农业性环境、资源、人口、社会结构、文化传统、生产生活方式以及审美观念的现代化过程。在规模上存在差别的大城市和小城镇,其城市功能和本质的定位也不相同。城市化是农业人口和资源的现代化过程,也包括以县级城市为中心的城镇化。周加来认为,城市化应是质和量的辩证统一。从质的角度看,城市化表现为农村被城市现代性不断同化的过程,是城市先进生产力和现代文明向农村扩散和传播的过程。该观点类似于马克思的“乡村城市化”思想。从量的角度看,城市化又是一个不断量化的过程,不仅在空间量化层面上表现为农村地域转化为城市地域或城市空间不断扩张;还在人口量化层面上表现为城市人口由于农村人口不断转化而迅速累积。也有人认为城市化的人口学含义即城镇化。
2. 1980年代,学术界使用城镇化代替城市化的现象已比较普遍。关于城镇化的概念,至少有20种以上。其中仍然有不少学者认为城镇化和城市化是同义语,认为城镇化就是城镇居民点的转移过程和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的转变过程,是人口和地域转化两个变量的函数关系。城镇化作为一种提法之所以流行只是为了适应我国农村人多、镇多且覆盖面广的国情需要。也有学者认为,城镇化是人口职业构成变化、居住地集中化、基础设施现代化以及城镇性质和职能变化等在内的四化联动。还有学者认为,我国农业人口转变为非农业人口的城镇化过程,应该积极发展小城镇,尤其是农村集镇。周一星认为,在我国,城镇化的提法比城市化和都市化都要准确和严密。城镇化不同于城镇发展,城镇化是城镇人口比重提高的过程,而城镇发展是指城镇人口规模的增长。姜爱林认为,城镇化符合我国语言文字概括的习惯,还有利于政策制定。他强调城镇化的历史性特点。认为城镇化是农村人口向城镇迁移的历史过程。应不仅具有方向性、时效性、空间地域性和广泛性,还具有分化与变化性等特征。①也有学者认为,城市化等同于城镇化和农村城镇化。因此中国的城市化从这一意义上讲就是城镇化。但又认为由于农村具有边界模糊的特殊性,城镇化只能将一部分农村社区转变为城市,城市和农村根本上是不相容的。还有学者提出了所谓隐性城镇化的观点。隐性城镇化指政策等因素限制了人口的地域迁移,但人们的职业和生活方式已高度城镇化的现象。笔者认为,这实际上是指城镇特征增强与政策滞后之间形成的一种特殊现象,是城镇化过程中的一种过渡性现象,作为一种状态可以研究,但不具备独立成为城镇化概念的条件。辜胜阻在上世纪90年代就曾提出,中国城镇化的特点是城市化和农村城镇化,后者是指农村人口向县域范围内的城镇集中的过程。这种解释是对马克思城乡关系思想的继承和发展。认为城镇化包括城市化和农村城镇化两个方面。基本廓清了城鎮化的边界。城镇化的提法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兼顾了中小城市和各类城镇发展的多元性、多样性和层次性,也消除了城市和农村难以衔接的误会。
3.城市发展早于城市化。城市发展是一个客观存在,而城市化是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开始的历史过程。城镇化的各种观点又是这一过程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出现的理论呼应。
各种关于城镇化的观点很容易被误解为就是城镇化的含义。如果将二者等同,就意味着城镇化有多重含义。但我们知道,科学的概念只能有一个,城镇化的本质也只能有一个。对上述各类有关城镇化的观点进行综合后发现,关于城镇化的各种解释多是对城镇化表象或特征的描述,很少涉及对其本质的探索。这些解释具有一个共同点,即都关注到了城镇化是一个动态历史过程,是农村人口和地域的城镇转化。除了辜胜祖先生提出城市化还包含一个农村城镇化的部分之外,不论是主张城市化还是赞成城镇化的观点,均只强调了人口进城和城市扩张两个方面。如果将其确定为城镇化的本质,就意味着放弃了马克思讲的通过农业和工业结合以消除城乡对立的“乡村城市化”,为“再城市化”和制造更加严重的城乡分离提供了依据。把城镇化过程中某个阶段的现象当作城镇化的内涵,是对城镇化本质的误解。我国大量农村人口盲目进城、城市泡沫不断发酵以及农村空心化等各类矛盾正是被城镇化歧义引入的实践误区。不仅如此,地方政府的力量又有力地将此误区向纵深推进。
三、新型城镇化认知与本质
城镇化从一种现象,一种理论到发展成国家的一项战略,是理论推动实践发展的重大成果。新型城镇化的实践,有利于我们进一步深化其认识,并促使我们对城镇化的本质进一步反思。
(一)新型城镇化认识的三个问题:动力、内容与导向
1.新型城镇化的动力问题即城镇化过程中谁是行动主体的问题。行动主体不同,其动力的传递机制和路径就不同,城镇化的方式也会因此不同。辜胜阻先生曾指出,改革开放前我国的工业化主要由政府发动和推动,城市基础设施也由政府投资和国营企业包办,此阶段城镇化动力来源于政府的目标预期,并自上而下得以传递。1980年代中期,乡镇企业的发展是第二次工业化,其特点是城镇作为工业集中的空间载体,行动主体转变为农村社区政府、乡镇企业、农户或民间个体力量的联合。其动力机制方面通常表现为政治因素大于经济因素。
1980年代以来的城镇化主要是自下而上式,动力来自农业剩余劳动力不得其用以及农民追求收益最大化的预期,要素流动和集聚的推动机制来自市场。这又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农村劳动力表现为向小城镇流动的单线轨迹,并以两栖性和候鸟型的流动者为主,由于年龄文化程度差异,进城劳动力的代际性开始呈现,被城市现代文明同化的程度方面出现差别,形成城市“合金”文化。孔祥智认为,自下而上的城镇化有利于加速我国城镇化整体进程,弥合了其与工业化和非农化之间的差距。陆大道等指出,这种城镇化方式使我国城镇化率从20个百分点提高到40个百分点,只用了22年。比世界上第一个城市化国家英国少用了近100年。但是,如此快速的城镇化路径,并没有使我国在现代化方面比其他国家更具有优势。由于逐渐暴露出农业副业化,小城镇发展无序化以及环境生态恶化等问题,削弱了其发展的持续性。第二阶段,即1980年代末期,农村劳动力由北到南,从西往东流动转向大中城市。这仍然是自下而上城镇化的延续。但是由于人口向大中城市快速集中,带来了就业、社会安全以及公共卫生等新问题。这使城市发展压力增大、管理和治理成本增加;公共设施与公共服务供给紧张,因而在配置方面难以体现公平性。
自下而上的城镇化具有市场经济的内在属性,符合市场化改革的设计路径。但是市场机制固有的缺陷也不可避免。有学者就指出,正是市场经济效率激励,在很大程度上扭曲了自下而上城镇化所能实现的效果,使我国城镇化出现了区别于计划经济时代的二次偏离。一方面,市场的竞争机制推动了各级地方政府的造城运动,使各地出现了冒进式土地城镇化的失控问题和城市郊区化泛滥问题。另一方面,参与城镇化的市场主体与政府勾结,利用扭曲的市场价格机制从中获利,必然加剧土地城镇化趋势。自上而下的城镇化因为经济效率低下不可取,自下而上的城镇化又存在上述弊端亦不可取。在城镇化的发动方面,应该实现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两种机制的有机结合。即顶层设计和地方创新以及民间参与要结合,政策的导引之力与市场机制要结合。在国家总体规划和政策框架下,激发地方政府、企业、农户在城镇化中的创新行动。使市场在要素结构的变动和配置方面发挥基础作用或决定性作用。
2.新型城镇化的内容总体上应体现包容性特征。第一,新型城镇化不仅是经济学命题,不只是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要兼顾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也不只是表现为一个资源的空间配置过程,根本上是要实现社会文明的进步性和人的全面发展性。第二,农村在城镇化发展中的地位要得到强调。城乡统筹发展和实现城乡一体化应成为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农村、城镇和城市要协调发展,顾此失彼的城镇化不符合包容性发展理念。新型城镇化要关注并想方设法创造城乡联系,形成城乡互联互通互商机制,提高农村现代化程度。但现代性不是对传统性的完全颠覆,现代性与传统性的协调思想包含着对传统的现代继承和发展思想。第三,强调人、产业和城镇之间协调发展。城镇的发展需要人口集中,只有形成一定规模才能增加消费能力。消费能力的维持还需要产业与就业形成良性循环机制。尊重劳动力配置、产业布局以及城镇规划三者之间匹配的一般规律。实现产业发展、就业稳定和城镇化程度提高的健康发展。第四,实现进城劳动力就业平等化,居民权利和发展收益分配公平化。增加进城劳动力进入正轨和体制内就业的通道,消除劳动力市场歧视性。逐步消除公共服务和公共福利的差别化分配。城市应该有足够的包容性,使这些来自社会底层的劳动者得到尊重和向上发展的机会。
3.新型城镇化要把实现民生价值作为发展导向。长期以来,从中央到地方,一直存在经济和民生分离的惯性思维。应把发展经济的目的拉回到体现民生价值和实现民生意义的轨道上来。新型城镇化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人民共享;关注人的价值、权益和自由、关注人的生活质量、发展潜能和幸福指数、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这是新型城镇化与马克思人学理论的契合点。
(二)我国新型城镇化的本质
马克思的城乡关系理论应成为我国城镇化的重要思想来源。按照前文分析,城乡分离是城市化不可逾越的阶段,但也造成了人的片面发展、城市对农村的剥夺以及各种城市病。城市化發展过程中的城乡分离阶段需要辩证认识。城市化的第二个阶段是要消除城乡对立并实现城乡一体化,这是“乡村城市化”即城镇化的过程,我国正在经历这个称之为新型城镇化的历史阶段。城乡分离是城乡一体化的基础,新型城镇化不能脱离城乡分离这个历史前提。其本质的解释也必须从这个历史前提的演变过程中得到说明。城乡分离在我国集中表现为固化和异化的二元结构。因此,新型城镇化的本质不在于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也不是土地被城市占有和城市扩张,因为这种现象是城乡分离阶段的必然现象。这一点已经由马克思的英国例证得到过证明。城镇化的本质在于消除二元结构的对立性以及由此产生的种种结果,纠正城市对农村的剥夺,转变为城市支持农村;在于消除各类已经发生和即将产生的城市病并阻断将此病传染给农村的路径,在于消除那些不断制造的使人片面和畸形发展的因素,创造有利于实现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的各种条件。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包含自由发展、平等发展和全面发展三个方面。这要求个人具有独立实现其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自由,能获得平等发展的权利和机会,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个人潜能、社会交往和个性的全面发展。马克思曾认为,正是城乡对立使“个人屈从于分工,……,这种屈从把一部分人变为受局限的城市动物,把另一部分人变为受局限的乡村动物,并且每天都重新产生二者利益的对立。”这就提示我们,正是城乡分离限制了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而造成城乡分离和利益差别的基础是城乡劳动分工。因此,改变城乡利益分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途径在于重新建立一种城乡分工秩序。这就意味着工业要与农业重新结合,但这种结合又不是把曾经撕断的农业和家庭工业的纽带重新续接起来,而是需要新的连接条件和连接途径。
因此,新型城镇化的本质既不是以地域转换和城市扩展为特征的土地城镇化,也不是农村人口盲目或强制进城的人口城镇化,而是人的城镇化。即通过重新建立城乡分工秩序,实现人的现代性自由全面发展。
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一方面,要解决好进城农民的发展问题,有序推进进城农业人口市民化,落实其城市落户问题。剥离户籍与公共服务以及社会保障之间的外在联系,按照新的人口管理办法分配城市福利。还要解决好进城农民的就业和住房问题,使其能够在生产和生活方式方面融入城市。另一方面,要摆脱人口进城的思想束缚。人口进城不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唯一途径,通过城市现代性向农村延伸和扩散,依赖农村传统性的自我改造也能实现这一目的。这就是重新建立城乡分工秩序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农村要寻求内源式发展途径,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尤其要留住农村劳动力并发动和依靠他们广泛参与农村城镇化的过程,以推进就地城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