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韵》收字术语琐议

2015-10-18 10:11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3期
关键词:集韵广韵字头

雷 励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 贵州 兴义 562400)

《集韵》收字术语琐议

雷 励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 贵州 兴义 562400)

对《集韵》全书收字术语的功用,以及术语如何充当区分字际关系的标记等进行归纳分析。《集韵》字头下所注释文,通常采用先注音,次释义,再析形的体例,其收字术语依字组中字头的顺序或析形并指出字形差别、或标明字形来源、或沟通字际关系,标注时偏用“或作”类术语。相比《广韵》而言,《集韵》在术语使用上进行了规范,但仍失之于笼统,术语使用具有不确定性,区分度较小。

集韵;字际关系;收字术语;字形来源

Abstract:The function of terms on collected characters of Jiyun and the process of differentiating relationships between characters in forms were fully analyzed and summarized in this paper.The annotations in Jiyun were formulated as the pattern of phonetic-definition-conformation.The terms often shows as distinguishing conformations,appointing resources and relating functions.The huo-zuo model was usual in terms of collected characters in Jiyun.Jiyun had made a progress in regulating terms compared as Guangyun,but still should be improved.

Keywords:Jiyun;relationship ofcharacter;terms ofcollected character;character resource

《集韵》主要通过在字组中并立字头的方式沟通字际关系,同时在注文中也以相应的术语标注,有时还会对一些未收录的俗字作说明。例如,《集韵·支韵》“隓、、墮”3字并立于同一字组,其下注“《说文》:败城曰隓。徐铉曰:盖从二左,众力左之。或作、墮。亦书作。俗作隳,非是”。注文中“或作”、“书作”、“俗作”等均为收字术语。赵振铎《集韵研究》简要介绍了“或从”、“或作”、“或省”等术语之间的差别[1](P39)。孔仲温《类篇研究》也分古文、籀文、小篆、或体等八类列举书例,对收字术语作了初步归纳整理[2],这有助于人们了解《集韵》收字术语。但据笔者目力所及,学界对《集韵》全书收字术语有何功用,及其如何充当区分字际关系的标记等问题关注并不够,而深入研究收字术语对全面探索《集韵》很有必要。因此本文拟就《集韵》常用收字术语作详尽的统计分析,以就教于大方之家。

一、《集韵》收字术语的体例

《集韵》字头下所注释文,通常采用先注音,次释义,再析形(指出字形区别),或沟通字际关系(标明字形来源)的体例。例如:

藩樊 方烦切。《说文》:“屏也。”亦作樊。通作蕃。(《元韵》)

注文中“或从某”、“或作某”、“亦作某”、“古作某”、“书作某”、“通作某”等术语,依字组中字头的顺序或析形并指出字形差别、或标明字形来源、或沟通字际关系。

《集韵》也有少部分字头的注文未遵从“注音—释义—析形”的体例,析形之后又对字头再释义。例如:

再如:

《集韵》注文中一些字形分析引自《说文》,亦未全遵从如上体例。例如:

垐堲 《说文》:以土增大道上。古从土、即。引《虞书》:“龙,朕堲说殄行。”堲,疾恶也。(《脂韵》)

该释文整条引自《说文》,语序相同,并无新增内容。《说文·土部》“堲”之字形分析即作:古文垐,从土、即。

《集韵》所注“通作某”、“书作某”一般位于注文句末。据笔者统计,《集韵》全书无“通作某”、“书作某”位于“或作”、“或从”、“亦作”、“亦从”、“籀作”、“篆作”等术语前的书例。“书作某”位于“古作某”前者仅一例。例如下:

二、《集韵》收字术语的功用及分类

《集韵》与《类篇》收字术语书例几近相同,据孔仲温统计,《类篇》收字术语书例达六七十种之多,孔氏还对《类篇》所收古文、奇字、籀文、小篆、隶书、俗字、唐武后新字、或体等的书例及来源做了详细的描写分析[2](P151-235)。根据《集韵》收字术语的功用功效,可以分其为两大类:

1.沟通本字组字头类

本类术语的主要功用在于沟通字组中字头间的关系以及指明差别,如“或作”、“或从”、“古作”等。而《集韵》对于象形、指事字一般不分析其字形,如“象某之形”均引自《说文》,同时《集韵》“古作”所指也不一定是古文字形。

本类术语又大致可继续分为三类:第一类,指示字形差别类,即析形后指出或体字形与本字的差别,以分析形声字居多,术语如“或从”、“亦从”、“或省”、“亦省”等;第二类,指示或体字形类,即其功用仅限于在注文中指出某字又作某字,术语如“或作”、“亦作”等;第三类,指示字形来源类,术语如“古作”、“篆作”、“籀作”等。下面分类举例说明。

(1)指示字形差别类

案,《說文·隹部》:“雄,鸟父也。从隹、厷声”。《正字通·鸟部》“,俗雄字。”则“”为“雄”变换义符之异构字。“隹”本义为短尾鸟,“鳥”本义为长尾鸟,作形声字义符时“隹”、“鳥”常通用。

髃腢 《说文》:“肩前也。”或从肉。(《厚韵》)

案,《说文·骨部》:“髃,肩前也。从骨,禺声。”段玉裁注:“腢即髃字。”②《诗·小雅·车攻》:“大庖不盈。”毛传曰:“自左膘而射之达于右腢为上杀。”《经典释文·毛诗音义中·南有嘉鱼之什第十七》卷第六:“右腢,本亦作髃。音愚。又五厚反。谓肩前也。《说文》同。”则“腢”为“髃”变换义符之异构字。作形声字义符时“骨”、“(肉)”常通用。

葓葒 水艸也。或从紅。(《东韵》)

案,《玉篇·艸部》:“葓,音洪。水艸名。”又《玉篇·艸部》:“葒,胡公切。葒芦草。”《广韵·东韵》:“葒,水草。一曰蘢古。《诗》云:‘隰有游龙。’传曰:‘龙,即紅草也,字或从十十。葓,上同。”葒草又名鸿。明李时珍《本草纲目·草之五·葒草》卷第十六注曰:“时珍曰:此蓼甚大而花亦繁红,故曰葒,曰鸿。鸿亦大也。”《集韵》“葒”、“洪”、“紅”3 字均有东韵胡公切音,则“葓”为“葒”变换同音声符之异构字。

徑逕 古定切。《说文》:“步道。”一曰直也。亦从辵。(《径韵》)

案,《说文·彳部》:“徑,步道也。从彳、巠声。”《庄子·徐无鬼》:“藜藋柱乎鼪鼬之徑。”《经典释文·庄子音义下·徐无鬼第二十四》卷第二十八:“之逕,本亦作徑。司马云:徑,道也。”《龙龛手镜·辵部》:“逕,古定反。路也。或作徑。”则“逕”为“徑”变换义符之异构字。“彳”、“辵”均表与行、走相关,作形声字义符时常通用。

案,《说文·瓦部》:“瓮,罌也。从瓦,公声。”《方言》卷五:“东赵魏之郊谓之瓮,或谓之甖。东齐海岱之间谓之。甖,其通语也。”①《庄子·天地》:“凿隧而入井,抱瓮而出灌。”《经典释文·庄子音义中·天地第十二》卷第二十七:“甕,乌送反。字亦作瓮。”《玉篇·瓦部》:“瓮,於贡切。大甖。甕,同上。”则“甕”为“瓮”变换同音声符之异构字。

犨犫 蚩周切。《说文》:“牛息声。一曰牛名。”又姓。亦地名。或不省。(《尤韵》)

案,《说文·牛部》:“犨,牛息声。从牛、雔声。一曰:牛名。”段玉裁注:“今本皆作犨、雔声。而《经典释文》《唐石经》作犫。《玉篇》《广韵》皆作犫,云犨同。《五经文字》且云犫作犨,讹。盖唐以前所据《说文》无不从言者。凡形声多兼会意,讎从言,故牛息声之字从之。锴、铉本皆误也。”《说文·雔部》:“雔,双鸟也。从二隹。”又《说文·言部》:“讎,犹譍也。从言,雔声。”《广韵》“雠、雔”2字均作尤韵市流切。则“犨”为“犫”变换同音声符之异构字,所谓“或不省”即指“雔”、“讎”字形的差别。

案,《说文·言部》:“詑,沇州谓欺曰詑。从言、它声。”《广韵·戈韵》:“詑,欺也。《说文》曰:兖州谓俗欺曰詑。土禾切。,俗。”《玉篇·言部》:“詑,汤何切,又达可切。詑謾而不疑。沇州谓欺曰詑。俗作。”《龙龛手镜·言部》:“訑,通。詑,正。徒何反。欺也,诳也。二。,土何反。欺也。《玉篇》又止支反。”《集韵》“他”、“它”均有戈韵汤何切音。“也”字马韵以母字,上古与“它”字同属歌部,喻四歸定,聲母亦近。则“訑”、“”为“詑”变换声符之异构字。又《集韵》注“俗从”以指字组中字头之间的字形区别者,仅此一例。

以上所例为形声字替换义符、声符的情况,《集韵》有时用“或从某”、“亦从某”仅表示字形的区别,并不完全是析形。例如:

《方言》:“帬,陈魏之间谓之帔,自关而东或谓之襬。郭璞注:帔,音披。”又“襬”下注:“音碑。今西语然也。”②《玉篇·衣部》:“襬,彼皮切。关东人呼裙也。”《集韵》“”、“羆”、“碑”均读支韵帮母班糜切音,因此以“”为字组首字③。注文中“从罢、从皮”并非“、襬、帔”3字唯一区别,“帔”字从“巾”与“、襬”从“衤”亦相区别,又《集韵》“罷”、“皮”均可读支韵蒲糜切音,则“从罷、从皮”仅表示形声字声符形体上的差别。

從縱 将容切。东西曰衡,南北曰從。或从糸。文十七(《钟韵》)

案,《说文·从部》:“從,随行也。从辵,从从,从亦声。”段玉裁注:“引伸为主從,为從横,为操從。亦假縱为之。”又《说文·糸部》:“縱,缓也。一曰:舍也。从糸、從声。”段玉裁注:“后人以为從衡字者,非也。”则作“南北方向”义与“衡”相对时,“從、縱”皆非本字本用。《群经音辨》卷三:“從,南北也。则庸切。《诗》:衡從其畝。”又卷五:“縱,南北也。子容切。”则《集韵》于此处注“或从糸”应仅指形声字义符上的差别。

案,《说文·匕部》:“頃,头不正也。从匕、从頁。”段玉裁注:“(頃)专为俄頃、頃畝之用矣。”《广韵·静韵》:“田百畝也。去颖切。”《玉篇·页部》:“頃,去颖切。田百畝为顷。”又《玉篇·田部》:“,去颖切。百畝为。今作頃。”然“”即在“頃”字左下添加义符“田”,《集韵》于该处注“亦从”应本属此意。

(2)指示或体字形类

曈晍 曈曨,日欲出。或作晍。(《东韵》)

案,《说文新附·日部》:“曈,曈曨,日欲明也。从日、童声。”《文选·文赋》:“情曈曨而弥鲜。”李善注:“《埤苍》曰:曈曨欲明也。”《广韵》“童、同”2 字东韵徒红切,则“晍”为“曈”变换同音声符之异构字。

若据“指示字形差别类”书例,亦可注为“或从同”。《集韵》注“或作某”并未指出字形之间的差别,也没有说明字头之间是何关系及字头的来源,而字组中字头的并列既已完成了字际关系的系联。所以我们认为此类术语的功用仅限于在注文中指出某字又可作某形。从沟通字际关系的角度来说,是为信息的冗余。此类情况再如:

案,《广韵》“艟”字读鍾韵尺容切(注:艟艨,战船)、绛韵直绛切(注:短船名)2音,而“”字读徒红切,在东韵,注“舩(船)也”,“、艟”2 字关系不明。《集韵》并立该2字,本已沟通了二者之间的字际关系。

《集韵》在释文中还较多使用“亦作某”,其功能同“或作某”。例如:

汷泈 《说文》:水也。一曰水名,在襄阳。亦作泈。(《东韵》)

案,《说文·水部》:“汷,水也。从水、夂声。夂,古文终。”《说文》“汷”字小篆形作“”。其小篆隶定形作“”。《广韵·东韵》:“泈,水名,在襄阳。”《龙龛手镜·水部》:“泈,音终。水名。”上古音端、章组音相近,如“冬”、“终”相谐。“泈”本系章母字,其声符“夂”即古文终,亦属章母字。“泈”字则声符换用端母字“冬”。《集韵》并立“汷”、“泈”2 字,本已经沟通了二者之间的关系,释文中“亦作”之术语,同样不能表达更多的信息。

(3)指示字形来源类

案,《说文·工部》:“工,巧饰也。象人有规榘也。与巫同意。凡工之属皆从工。,古文工从彡。”《玉篇·工部》“”字作“”,注“古文”。《集韵》“工”字释文所注“古从彡”即指“”来源于古文。

《集韵》注文所注“古作某”者,只有部分表示其字来自古文字字形。例如:

案,《说文·豐部》:“豐,豆之豐满者也。从豆,象形。一曰:乡饮酒有豐侯者。凡豐之属皆从豐。,古文豐。”《王三》:“豊,敷隆反。多。正作豐。”《王二》:“豐,敷隆反。豆之豐者。俗作豊。”《玉篇·豐部》:“豐,芳冯切。大也。俗作豊。,古文。”《集韵》所收“”字源自《说文》、《玉篇》所收“豐”古文字字形。

又如:

聦聰 《说文》:“察也。”一说耳病。晋殷仲堪父患耳聦。古作聰。(《东韵》)

案,《说文·耳部》:“聰,察也。从耳、悤聲。”《王三》:“聡,审。正作聦。”《王二》作“聦”,注“聦明”。《广韵》亦作“聦”。《龙龛手镜·耳部》:“,二俗。聡聦,二正。音忩。听闻明察也。四。”《说文》小篆字形作“”,则“聰”为隶定形,“聦”为隶变后通用字形。《宋元以来俗字谱》:“聰,《通俗小说》、《三国志平话》等作聦。”《正字通·耳部》:“聦,俗聰字。”《集韵》所注“古作聰”为《说文》小篆隶定形,相对于楷书指示字形通行时代的远近。

2.沟通非本字组字头类

本类术语的主要功用在于沟通字组中字头与其他非本字组字头之间的关系,如“书作”、“通作”①。该类情况则是因未并立相应字头而使得术语的关联与区别就显得更为重要。通过对《集韵》书例的分析,注文中“书作某”与“通作某”的性质不同。前者常注因构件元素相同而构件位置不同的异写字,后者常注文献中通假、假借现象。

本类下又可分书作类、通作类等两小类。笔者曾对这两类在《集韵》、《广韵》内的不同情况做过探讨[3],故不赘述,今略举数例藉以说明其特征。

(1)书作类

蟆 虫名。《说文》:“蝦蟆也。”或书作蟇。(《麻韵》)案,《说文·虫部》:“蟆,蝦蟆也。从虫、莫声。”《经典释文·尔雅音义下·释草第十三》卷第三十:“蟆,字又作蟇。亡巴反。”《广韵·麻韵》:“蟆,蝦蟆。亦作蟇。”《集韵》全书不立“蟇”字为字头,仅在注文中出现②。

脅 迄业切。《说文》:两膀也。或书作脇。(《业韵》)案,《说文·肉部》:“脅,两膀也。从肉,劦声。”《经典释文·毛诗音义中·节南山之什第十九》卷第六:“脅下,许业反。本又作脇。”《集韵》全书不立“脇”为字头。

《集韵》还有一些异写字于某处只在注文中标出,不立作字头,而在另外出现的环境中原本字与该异写字对换了位置,即异写字立作字头,原本字则仅在释文中标出。例如:

另外还有一些字形构件及结构相同的字,但并非记录同词的异写字,《集韵》释文中没有注出以互见,与此“书作类”有别②。例如:

检《玉篇·木部》、《广韵·支韵》均收“槻”字,释作“木名”。《集韵·支韵》:“槻,木名,可作弓。一曰樊槻木皮,水渍和墨,书色不脱。”《集韵·支韵》:“規、槼,均窥切。《说文》有法度也。一曰正圆之器。或从木。”③则“規”从木作“槼”,規亦声。“槼”与“槻”构字部件相同,结构也相同。“槼”、“槻”虽同音,但二字异义,记词功能不同,因此二字分立,且不互见。

而《集韵》在处理字际关系时前后亦有差别,对异写字有不同的意见。例如:《集韵·薛韵》:“呐,言缓也。或书作。”又:“呐,女劣切。声不出谓之嗗呐。或书作。”又《集韵·没韵》:“訥、呐、詘,奴骨切。《说文》:‘言难也。’或从口。亦作詘。”《集韵·黠韵》:“,《说文》:‘言之訥也。’”《春秋榖梁传·序》:“盛衰继之辩訥。”《经典释文·春秋榖梁音义》卷第二十二:“辩訥,《字书》云:訥或作呐,乃骨反。《字诂》云:“訥,迟于言也。包咸《论语注》云:迟钝也。”《龙龛手镜·口部》:“訥,俗。,正。奴骨反。口也。”则“呐”、“”均可作“言语迟缓”解,“訥”又作“呐”,而“呐”又写作“”。《说文·言部》收“訥”,注“言难也。从言,内声。”《说文·部》收“”,注:“言之訥也。从口、从内。”《龙龛手镜》同《说文》,以“”为正。《集韵》于薛韵“呐”字下注又书作“”,未并立字头。《类篇》“呐”、“”、“訥”分立于口部、部、言部,三字不互见。

又如:

杼芧 木名,栩也。或作芧。亦书作 。(《语韵》上与切)

案,《说文·木部》:“杼,机之持纬者。从木、予声。”又《说文·木部》:“,栩也。从木、予声。读若杼。”《诗·小雅·大东》:“小东大东,杼柚其空。”毛传曰:“杼,直吕反。《说文》云盛纬。”《康熙字典·木部》“杼”注云:“按,《说文》‘栩也’系‘’字之训,‘杼’训‘机之持纬’,二字音同义别。今韵书于直吕切下依《说文》杼、分列,而于神与切下,去‘’存‘杼’,且以‘栩也’为‘杼’字之训,似应从《说文》分列为是。然《尔雅》诸书,栩之俱书作杼,而《玉篇》‘’注云:今作杼。”《类篇·木部》收“”、“杼”二字。“”字下注:“木名,似储也。一曰安也。……栩也。”又“杼”字下注:“木名,栩也。……《说文》‘机之持纬。’……泄水槽也。”《类篇》“”、“杼”二字注文内均无“书作”类术语。

(2)通作类

藩樊 方烦切。《说文》:“屏也。”亦作樊。通作蕃。(《元韵》)

案,《说文·艸部》“:藩,屏也。从艸、潘声。”《说文·艸部》“:蕃,艸茂也。从艸、番声。”《说文·爻部》“:棥,藩也。从爻、从林。《诗》曰:营营青蝇,止于棥。”今《毛诗》作“止于樊”,注“樊,藩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云“:樊者,棥之假借。”①又《左传·僖公二十四年》“: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广韵》又作“藩屏”②。

屝 父沸切。《说文》:“履也。”或通作菲。(《未韵》)

案,《说文·艸部》:“菲,芴也。从艸、非声。”《说文·尸部》:“屝,履也。从尸、非声。”段玉裁注:“杜注《左传》曰:屝,草屦也。菲者,屝之假借字。”又《礼记·曾子问》不杖、不菲、不次。《经典释文·礼记音义之二·曾子问第七》卷第十二:“不菲,一本作屝。扶畏反,草履。”

三、《集韵》《广韵》收字术语比较

从《集韵·韵例》可知,《集韵》对术语进行了规范统一,相比《广韵》而言,有了明显的进步。据笔者统计,《集韵》标注时偏用“或作”类。《广韵》偏用“亦作”类,但全书主要以标注“上同”来表述异体关系,《广韵》共注“上同”1542次,《集韵》无注“上同”例。此外,《广韵》对俗字、古文标注较多。二书常见术语的统计请参看表1。

表1 异体字术语使用频率统计表

下面我们仅就《集韵》《广韵》收字术语的用例做些比较。

1.《广韵》在注文中用“亦作”等术语说明的异体字,一般不在同小韵中另出字头。例如,《广韵·东韵》“隆”小韵(力中切)收“癃”字,注“病也。亦作”,东韵“癃”字下不再出字头“”。而《集韵》并立“癃”、“”,注“或作”。

2.《广韵》最常用的方法是在异体字下注“上同”表示该字与上字之异体关系,而其上字注文中一般不再用“亦作”之类的术语标注。例如,《广韵·东韵》德红切“倲”字,注“上同”,其上字“”字注“儱,儜劣皃,出《字諟》”。又《广韵》或于“上同”后又说明出处,而《集韵》无。例如,《广韵·盍韵》徒盍切“蹋”字注“践也”,其下又收“躢”字,注“上同。见《公羊传》”。《集韵·盍韵》敌盍切“蹋蹹躢”下注“《说文》践也。或作蹹、躢”。案,《公羊传·宣公》卷十五:“以足逆躢曰踆。”

3.《广韵》在释文中指出某为某之俗字,或注“俗作”、“俗从”,则该俗字常不出字头,或在本字下出俗字字头,注“俗”。《集韵》或并列入字头,或单独出字头,一般不再注明是否为俗字,而对不予认同的俗字常注“俗作某,非是”,且不出字头。二书对俗字有不同认识,因而使用术语有所不同。

例如,《广韵·支韵》即移切收“頿”,注“《说文》云:‘口上须。’俗作髭”,支韵“頿”下不再出字头“髭”。《集韵·支韵》将支切所收作“頿、髭、”,注“《说文》‘口上须也。’或作髭。亦省”。案,《说文·须部》大徐本“頿”注“臣铉等曰:今俗别作髭,非是。”慧琳《一切经音义·法藴足论第九》卷第六十六“燅頿”条注“下音资。《文字集略》云:‘唇上毛也。’亦作髭。《古今正字》‘口上须也。’从須、此声也。”又慧琳《一切经音义·释迦谱第九》卷第七十七“佛頿”条注云:“《释迦谱》从髟作髭,亦俗字也。”《说文》大徐本、慧琳《一切经音义》均指出“髭”系“頿”字的俗字。《广韵》以“髭”为“頿”字的俗体,与《说文》大徐本、慧琳《一切经音义》同。《集韵》对流俗字多有批评,于此则把“髭”字立于字组中,且没有标记并处理为俗体字。

《集韵》所标注“古文某”、“古作某”类次数远超《广韵》注“古文某”、“古作某”类次数,亦几近《说文》古文字数的两倍。《集韵》所注古文,有源于《说文》古文者,亦有源于《说文》篆、籀者[2](P154-155)。据《集韵》收字术语书例分析,注文中所言“古作某”并非完全是古文字形。例如,《集韵》把“農”字小篆隶定形“”与籀文隶定形“”统注为“古作某”。《集韵》所注“古作某”并非对应《说文》古文,而多指示字形通行时代的远近。

再如,《广韵·小韵》苻少切“摽”字注“落也,又拊心也,《字统》云:合作此。”另“摽”下又收“”字,注“上同。见《说文》,今从票。余同。”《集韵·小韵》亦收“摽、”2字,注“《说文》:击也。一曰絜牡也。古作。”案,《说文》字头小篆形作“”,从手、声。“”为“”隶定形。《集韵》注“古作”,与今隶变后楷体字形“摽”相对,是指字形通形时代远近而言。

《集韵》还有漏注古文的情况。例如,《广韵·东韵》方戎切“風”字下又收“飌”字,注“古文”。《集韵·东韵》方冯切“風飌”,注“《说文》:八風也。風动虫生,故虫八日而化。一曰讽也。又姓。或从雚,古作、”。

案,《周礼·春官》:“祀飌师。”《玉篇》:“飌,古文風字。”宋洪迈《容斋三笔·周礼奇字》卷十五:“六经用字固亦间有奇古者,然唯《周礼》一书独多。予谓前贤以为此书出于刘歆,歆常从杨子云学作奇字,故用以入经。如法爲灋,……風爲飌,……皆他經鮮用。”则《集韵》应承《玉篇》、《广韵》注“飌”为“風”之古文。

四、《集韵》收字术语规范的得失

值得肯定的是《集韵》在沟通字际关系方面做的努力,在形式上极力规范,与后起之《类篇》相比,也有其可圈可点之处。不过《集韵》在术语使用上,虽做了些规范,但失之于笼统,术语使用具有不确定性,区分度较小。例如:

很显然,《集韵》在使用“或作”、“或从”、“或省”等术语时仍缺乏全书整体规范性。尽管如此,也不能因之而放弃对术语书例特点的整理、归纳。例如在针对《集韵》收字术语的排序及混合使用的统计分析过程中,就发现了其两条特征。

第一,《集韵》在收字术语的排序及使用上体现了就近原则,即字组中体现最小差别的两个字形排列最近。例如:

哲悊嚞喆 陟列切。《说文》:知也。或从心,古从三吉,亦省。(《薛韵》)

案,“哲”与“悊”的区别在于义符一从口、一从心,“嚞”、“喆”的区别在于构字部件的减省。

《集韵》注文中也有一些书例在区别字形时是以字组首字为参照的。例如,《集韵·觉韵》:“、、,擊也。或从手,从勺。”注文中术语分别指出“”、“”2字与首字“”的区别。再如,《集韵·过韵》:“愞、偄、懦、,奴卧切。弱也。或从人,从需,亦作。”注文中的术语分别指出“偄”、“懦”2字与首字“愞”的区别。

第二,《集韵》注文在沟通字际关系时,还牵涉到不同术语的混合使用,如“或从”、“亦从”、“或作”、“亦作”等之间的交换搭配。对全书各类术语的搭配做的统计分析发现,尽管各类术语使用的有一定的随意性,但术语前缀“或”与“亦”仍具一定的倾向性,全书“从……作”搭配最多,特别是“或从……亦作”搭配,又“从……从”次之。“亦从”、“亦作”、“亦省”一般不会置于术语搭配的首位。据统计,《集韵》全书无“或作……或从”、“亦作……或作”、“亦从……或作”、“亦作……亦省”、“亦作……或省”、“亦从……亦省”、“亦从……或省”、“或作……或省”等搭配;而“或作……或”、“亦从……或从”,“亦作……或从”均仅1条,“或从……或作”仅2条。例如:

瓊璚瓗琁 《说文》:赤玉也。亦从矞,从巂,或从旋省。(《清韵》)

窊窳溛 《说文》:污衺下也。亦作窳。或从水。(《麻韵》)

五、结语

综上所述,《集韵》字组中并出字头已经沟通了字际关系,而其收字术语并没有像《说文》一样对字头作细致缜密的字形分析,诸如“或作某”、“亦作某”等术语,失之于笼统,其功用实在有限。只有对《集韵》收字术语多角度地全面深入统计、归纳,并且客观地分析、总结,才能形成立体的认识,这项工作既要抓大,也不能放小,一方面要根据材料抽绎出术语使用的基本原则和体例,另一方面也要从细节入手,正确看待《集韵》在术语整理与使用上的得失。

[1]赵振铎.集韵研究[M].北京:语文出版社,2006.

[2]孔仲温.类篇研究[M].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87.

[3]雷励.《集韵》《广韵》体例之比较[A].励耘学刊(语言卷)第十四辑[C].北京:学苑出版社,2011.

责任编辑:马黎丽

The Analysis for the Terms on Collected Characters of Jiyun

LEILi
(Xingyi Normal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Xingyi,Guizhou,562400,China)

1009—0673(2015)03—0056—09

H113.4

A

2015—04—10

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基于数据库的《集韵》《广韵》比较研究”(项目编号12XYY015)和贵州省省长资金英才项目“《集韵》异体字整理研究”(黔省专合字[2012]132号)阶段性成果。

雷励(1981— ),男,湖南安化人,南京大学文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教授,主要从事汉字学、古籍数字化、汉语史等方面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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