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渭毅
(北京大学 中文系/北京大学中国语言学研究中心,北京 100871)
北宋仁宗诏修的韵书《集韵》刊印于仁宗庆历三年(1043)八月十七日,这个说法已成定谳。然而《集韵》究竟始撰于何时,何时成书?这个问题看似简单明确,却早在《集韵》刊印前的北宋仁宗朝,就已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说《集韵》始撰于景祐四年(1037),成书于宝元二年(1039);另一说为《集韵》始撰于景祐元年(1034),成书于宝元二年(1039)。两说都有切实可依的文献根据。《集韵》刊行后,从北宋末、南宋初起,在旧的歧见通行并沿用的同时,又滋生出新的异说,如孙觌、《切韵指掌图序》的作者等提出《集韵》成书于宋英宗治平四年(1067)的臆说,竟然为南宋、元、清乃至现代的一些学者所遵从,以致《集韵》编撰的起讫年代问题,长期以来学界莫衷一是,成为中国音韵学史的悬案。而对此问题的不同看法,又直接牵涉到《集韵》的定性研究能否深入,难以回避,故不可不辨。今在爬梳解析前贤众说的基础上,考辨正误,略抒己见,希望有助于澄清问题,以达成合理、正确的认识。
关于《集韵》的成书年代,《集韵》卷末的跋文和《类篇》卷末的附记提供了最可靠的本证。
传世的宋刻本《集韵》有三种版本:(1)南宋初年明州地区(今浙江宁波)刊刻、南宋中期修补印行的刻本,是现存最早的《集韵》版本,称作明州本;(2)南宋孝宗淳熙十四年(1187)由田世卿重刻于陕西安康金州军的刻本,称作田刻本或金州军本;(3)南宋孝宗年间潭州(今湖南长沙)地区重刻的刊本,称作潭州本或长沙本。明州本、潭州本卷末跋文不全,只有田刻本跋文完整。
田刻本《集韵》跋文云:“至宝元二年九月书成,上之。宝元二年九月十一日,延和殿进呈奉 圣旨镂版施行。……庆历三年八月十七日雕印成,延和殿进呈奉 圣旨送国子监施行。”
《类篇》卷末附记云:“宝元二年十一月,翰林学士丁度等奏:‘今修《集韵》,添字既多,与顾野王《玉篇》不相参协,欲乞委修韵官将新韵添入,别为《类篇》,与《集韵》相副施行。’”
可见,《集韵》成书于宋仁宗宝元二年(1039)九月,书成两个月后,即宝元二年(1039)十一月,丁度启奏仁宗,建言编修《类篇》。此说在北宋末、南宋初学者孙觌和《切韵指掌图序》的南宋作者之前,非常明确,没有异议。直到南宋孙觌首先提出了异说,才成其为问题。
孙觌,字仲益,号鸿庆居士,著有《鸿庆居士集》、《内简尺牍》传世。《宋史》无传。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说:“觌生于元丰辛酉,卒于乾道己丑,年八十九,可谓耆宿矣。”可知孙觌生于北宋神宗元丰四年(1081),卒于南宋孝宗乾道五年(1169)。他经历了北宋神宗、哲宗、徽宗、钦宗和南宋高宗、孝宗六朝,南宋孝宗时曾参与编修了《钦宗实录》。
孙觌所著《内简尺牍》有《〈切韵类例〉序》云:“昔仁宗朝,诏翰林学士丁公度、李公淑增崇韵学,自许慎而降,凡数十家,总为《类篇》、《集韵》,而以贾魏公、王公洙为之属。治平四年,司马温公继纂其职,书成,上之,有诏颁焉。”
孙觌的《鸿庆居士文集》卷三十亦收《〈切韵类例〉序》,跟以上所引文字仅有两字之别,除了“仁宗朝”作“仁庙”外,其他内容完全一致,如下:
“昔仁庙诏翰林学士丁公度、李公淑增崇韵学,自许慎而降,凡数十家,总为《类篇》、《集韵》,而以贾魏公、王公洙为之属。治平四年,司马温公继纂其职,书成,上之,有诏颁焉。”孙说似是而非,有四个错误,澄清真相如下:
1.《集韵》的六位作者中,只有王洙参与了《类篇》的编纂工作,丁度、李淑、贾昌朝没有编修《类篇》。并且,《类篇》的主编之一司马光根本没有编纂过《集韵》。
2.《类篇》先后有四位主编,司马光是最后一位。孙觌所云“司马温公继纂其职”,应该是司马光“继纂”前三位(王洙、胡宿、范镇)主编《类篇》之职,而不是“继纂”丁度、李淑、贾昌朝、王洙修撰《集韵》之职。
3.先有《集韵》,后有《类篇》。《集韵》成书于宋仁宗宝元二年(1039),《类篇》成书于英宗治平四年(1067),两部书的成书年代截然不同,孙觌误认为同时成书。
《类篇》卷末附记说得很清楚:
“宝元二年十一月,翰林学士丁度等奏:‘今修《集韵》,……别为《类篇》,与《集韵》相副施行。’时修韵官独有史馆检讨王洙在职,诏洙修纂。久之,洙卒。嘉祐二年九月,以翰林学士胡宿代之。三年四月,宿奏乞光禄卿直祕阁掌禹锡、大理寺丞张次立同加校正。六年九月,宿迁枢密副使,又以翰林学士范镇代之。治平三年二月,范镇出知陈州,又以龙图阁直学士司马光代之。时已成书,缮写未毕,至四年十二月上之。”
据此可知,宝元二年(1039)十一月,在《集韵》成书两个月后,丁度即向仁宗首议编纂《类篇》,但他并未行领导编书之事,《类篇》实际由王洙、胡宿、掌禹锡、张次立、范镇等人相继修纂,英宗治平三年(1066)完成初稿,至英宗治平四年(1067)才由司马光继纂并定稿。
总之,《类篇》的编纂,先由王洙、胡宿、范镇领纂26年,最终成书于司马光之手,前后历经近28年之久。今据《类篇》中多处有“臣光曰”的按语,可知司马光在继纂《类篇》的两年中,不仅有监缮之力,更有统合、整理之功。
4.《集韵》是韵书,《类篇》不是韵书而是字书,两部书性质不同,内容上既有共性,又有差异,孙觌误把两部书混为一谈。
具体说来,《类篇》沿袭《集韵》而作,跟《集韵》有血缘关系,是一部以字形为纲而编排《集韵》韵字的形、音、义的字书,两部书具有很大的共同点。
就收字总数论,《集韵·韵例》注明《集韵》收字总数53525个,以字头为单位,钱氏述古堂影宋本《集韵》(简称钱本《集韵》)实际收字总数为32281个。
《类篇》卷首苏辙序说《类篇》总字数为31319个,但据孔仲温先生的人工统计,《类篇》总字数实际有30828个。《集韵》实际字头总数比《类篇》实际总字数多出1453字。
从异读字字数来说,依照拙文《集韵异读研究》(1999)的人工统计,钱本《集韵》异读字字头有11910个,32281减去11910,得20371,这就是钱本《集韵》非异读字的字数。如果我们认定深圳大学文学院应用语言学研究所《集韵》电子检索系统的统计结果是准确无误的,那么,以单字为单位,钱本《集韵》单字总数实际为53869个。已知非异读字有20371个,53869减去20371得33498,这就是钱本《集韵》异读字单字的总数,也就是明州本《集韵》异读字单字的总数。据此,钱本《集韵》的异读数,应该是异读字单字总数减去异读字字头数,即33498个减去11910个,得出《集韵》有21588个异读。《类篇》把异读字叫做“重音字”,把异读叫做“重音”,根据苏辙《类篇序》的统计,《类篇》有重音21846个,据此《集韵》异读比《类篇》少了258个。
由上可见,《集韵》的绝大多数收字及其异读,《类篇》都收录了。
就异读字而论,《类篇》对《集韵》的少数异读字(即又音字,《类篇》称为“重音字”)的读音进行了删、改、并,在异读字的释义、音义结合关系及其异体字形的处理上跟《集韵》多有差异,体现了《类篇》编者的主观编纂意图。然而,毕竟两书的共同点远远大于不同点,共性构成了《集韵》与《类篇》关系的主流。宋朝有两代“篇韵”。所谓“篇韵”,指内容配套、来源一致的字书和韵书,真宗朝成书的《大宋重修广韵》、景德《韵略》和《大广益会玉篇》是第一代“篇韵”,成书于仁宗朝的《集韵》、《礼部韵略》和《类篇》则为第二代“篇韵”。鲁国尧先生把《集韵》、《礼部韵略》和《类篇》定位为宋朝第二代“三位一体”的“篇韵”,有理有据。所谓“三位一体”,指这三部书在来源和内容上具有同一性。总之,《类篇》是以韵书《集韵》为蓝本的、与《集韵》相副施行的、但在内容上又有相对独立性的一部字书。
孙觌对《集韵》成书年代、《类篇》的作者及其与《集韵》关系的错误认识,在南宋当时及南宋以后有很深远的影响。《切韵指掌图》卷首有司马光自序云:
“仁宗皇帝诏翰林学士丁公度、李公淑増崇韵学,自许叔重而降,凡数十家,总为《集韵》。而以贾公昌朝、王公洙为之属。治平四年,予得旨,继纂其职,书成,上之,有诏颁焉。尝因讨究之暇,科别清浊,为二十图,以三十六字母列其上,推四声相生之法。纵横上下,旁通曲畅,律度精密,最为捷径,名之曰《切韵指掌图》。……涑水司马光书。”
此序本是伪托司马光所作,然而南宋人董南一的序据此认定《切韵指掌图》为“先正温国司马文正公所述”。自明朝起,已有不少学者,如明桑绍良,清周赟、莫友芝、邹特夫、陈澧等,均质疑或否定了《切韵指掌图》的作者为司马光。清代学者邹特夫首先发现,《切韵指掌图》卷首司马光自序跟孙觌《〈切韵类例〉序》雷同,其《〈切韵指掌图〉跋》云:“此序(即司马光自序)当在南渡之初,而今所传《切韵指掌图》题司马温公撰,有嘉定癸亥番易董南一序,在其后五六十年,有温公自序,其语俱与孙序雷同。”据此断定《切韵指掌图》“乃冒温公名以求售”,其作者不是司马光,而是杨中修。此说得到陈澧赞同,他的《切韵考外编》赞扬邹说“确凿可据”。此后,围绕着《切韵指掌图》的作者、撰述和成书时间、所据韵书、音系内容及其性质诸多问题,近现代国内外音韵学家展开了热烈而深入的探讨,大矢透、赵荫棠董同龢、张世禄、谢云飞、姚荣松、王力、李新魁、何九盈、平田昌司、鲁国尧、黄典诚、许绍早、李思敬、黄耀堃、太田斋、周世箴、冯蒸、李红等多位学者各抒己见。如《切韵指掌图》的作者问题,邹特夫首先认定为杨中修,此说遭到了赵荫棠先生《〈切韵指掌图〉撰述年代考》(1932)的彻底否定,王力先生《中国音韵学》(1936)也明确指出:“(邹特夫)但据《内简尺牍》,未足为杨中修实著《切韵指掌图》之确证。”随后,其他学者陆续提出了《切韵指掌图》作者为杨倓(董同龢说)、董南一(黄典诚说)、南宋江西和尚(周世箴说)、南宋术数家(平田昌司说)以及先集体创作后再改定于某个江西人之手(李红说)等几种不同的见解,迄今未有定论。总的来说,大家都认可《切韵指掌图》是孙觌以后、孙奕《示儿编》之前由伪托司马光的南宋人所作,跟《集韵》等不止一部韵书有密切关系。
董同龢先生的《〈切韵指掌图〉中几个问题》(1948)明确指出,这篇署名司马光的自序系抄袭孙觌《〈切韵类例〉序》而来,可以断定《切韵指掌图》的年代必定在孙觌作序之后,治平四年(1067),司马光奉旨续修的书是《类篇》而不是《集韵》,因为司马温公绝不会把自己编修《类篇》的事实记错并写在自序里,由此董先生反证《切韵指掌图》的作者绝非司马光。
本文所关注的是,托名司马光的序文抄错了孙觌序。孙序中,《集韵》和《类篇》并提,只不过把《类篇》的成书年混作了《集韵》的成书年。到了《切韵指掌图》的序中,则被改成司马光本人的口气,竟然漏抄或删除了《类篇》,直接把《集韵》的成书年记作治平四年(1067),可谓错上加错。
《集韵》成书于治平四年(1067)的提法,孙觌是始作俑者,原本是谬说,到了伪托司马光的序则变成了臆说,并进一步扩大了其负面影响,使原本明确而简单的《集韵》成书年代的话题复杂化了,当时和后代的一些学者亦步亦趋,真相莫辨,推波助澜,把孙说由谬说、臆说演变成了异说,并逐渐盛行学界。
南宋晁公武(1105—1180)的《郡斋读书志》“《类篇》四十九篇”条下云:“右皇朝景祐中,丁度受诏修《类篇》。至熙宁中,司马光始奏书。”不仅搞错了《类篇》的始撰时间,还误把《集韵》主编丁度当作《类篇》的编者。
南宋王应麟(1223—1296)的《玉海》卷四十五“集韵”条下,一方面说:“景祐四年,翰林学士丁度等承诏撰,宝元二年九月,书成,上之。十一日,进呈颁行。”另一方面,又自注云:“或曰:‘治平四年,司马光继纂其职。’”对于《集韵》成书年,王应麟不辨是非,只好两说并存。
元熊忠《古今韵会举要》(1297年)卷一第一条按语云:
“案:《七音韵镜》云:‘旧韵上平声东字为头、山字为末者,谓日出东方甲乙木西山之没也;下平声先字为头、凡字为末者,谓先辈传与后辈之精也。’今详《七音韵》平声本无上、下之分,旧韵但以平声字繁,故厘为二卷。宋景祐间,丁翰林奉诏与司马文正公诸儒作《集韵》,始以平声上、平声下为卷目。今因之。”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集韵”条在抄引了《集韵韵例》、《切韵指掌图》司马光序后,竟然断言:“则此书奏于英宗时,成于司马光之手,非尽出丁度等也。”清莫友芝(1811——1871)的《韵学源流》也赞同此说。陈振寰先生的《韵学源流注评》批评了莫友芝沿用孙觌谬说,一方面正确地指出:“所谓‘治平四年司马光继纂其职’是一种误会。司马光参与编撰的是《类篇》而不是《集韵》。……《集韵》成于宝元二年,司马光从未参与其事。”另一方面,又相信孙说的一部分,错误地认为“《类篇》始编者为《集韵》原班人马,两书相副而行,故孙氏可并列而论。”
中华书局1981年初版、1992年重印的、刘叶秋先生的《中国字典史略》第210页在介绍《集韵》时说:“《集韵》十卷,旧本题宋丁度等撰,实际最后是由司马光完成的,并非尽出丁度之手。宋仁宗景祐四年(公元1037年)宋祁等认为陈彭年等重修《广韵》,多用旧文,未能彻底革新,取材亦欠匀称,建议重修,于是仁宗命宋祁、丁度等重撰,到宋英宗治平四年(公元1067年)才由司马光续编成书。”刘先生彻底沿袭了孙说。
江西教育出版社1991年出版的、由赵国璋、潘树广主编的《文献学辞典》正文第815页“集韵”条下说:“韵书。10卷。宋丁度等奉诏修定。……是书于宋景祐四年(1037)至宝元二年(1039)修成。……[参]路萌怡《收字最多,规模宏大的韵书〈集韵〉》(《文史知识》1984:11)”但是,在该辞典卷末《中国文献学大事记》(公元前——公元1987年)第1030页却错误地表述为:“1037年(宋仁宗景祐四年),诏命丁度等重修《广韵》。治平四年(1067),司马光奉诏续编成书,赐名《集韵》。”
今按:路萌怡即鲁国尧先生的笔名,《文史知识》1984年第11期发表的路萌怡的论文《收字最多,规模宏大的韵书〈集韵〉》明确主张,《集韵》始撰于宋仁宗景祐元年(1034),成书于宋仁宗宝元二年(1039)。该辞典正文词条已经把路文列为撰写“集韵”词条的参考依据,却不遵从路文提出的《集韵》始撰于景祐元年(1034)的说法,不妥。又卷末《中国文献学大事记》所记《集韵》编修事件沿袭孙说,但未能参考鲁先生的正确意见,导致了辞典体例前后不一,内容有误。
孙说在国外汉学界也颇有影响。韩国学者李炳官、金铉哲、李圭甲、金爱英合著的《中国语言学史》(2014年巴蜀书社汉译本)第229页说:“宋仁宗景祐四年(1037),宋祁等几位学者认为《广韵》是根据以前的体系编纂而成的,与当时的读音不符,应该修正。因此,宋仁宗命令丁度、宋祁等人重新修正《广韵》,到英宗治平四年(1067),终于经司马光之手完成了《集韵》。”
赵振铎先生是研究《集韵》的大家和名家,也是我最敬仰钦佩的老师之一。他从事《集韵》研究六十一年,创获卓卓。但对于《集韵》成书年的认识,却一波三折,集中体现在他三部重要的著作里。
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出版的赵著《中国语言学史》第241页说:“宋仁宗景德四年,宋祁等人上表认为,《广韵》多袭用旧文,没有能够彻底革新,取材也不匀称。建议重新再编一部新的韵书。于是宋仁宗命宋祁、丁度等人承担这项编书任务。经过了三十年(渭毅按:仁宗景祐四年即1037年,经过30年便是英宗治平四年即1067年),到宋英宗治平四年(1067)才由司马光领衔编成。”
今谨按,这段话有三个错误:(1)误把宋仁宗年号“景祐”错成“景德”,景德是宋真宗的年号,宋祁上表的时间是宋仁宗景祐四年(1037),而不是真宗景德四年(1007);(2)司马光没有参与编修《集韵》,宋英宗治平四年(1067),司马光领衔编成的是《类篇》而不是《集韵》;(3)丁度、宋祁等编修《集韵》,并没有经过三十年那么漫长的时间。
语文出版社2006年出版的赵著《集韵研究》第1页、第2页,作者四次提到《集韵》成书于宋仁宗宝元二年(1039),至于《集韵》的始撰年,赵先生采信了古文献中提到的宋仁宗景祐四年(1037)和景祐元年(1034)两种说法。
上海辞书出版社2012年出版的赵先生的巨著《集韵校本》自序第1页说:“根据文献记载,……书成于宋仁宗宝元二年(1039)九月,庆历三年(1043)八月十七日雕成。”为解决《集韵》的成书年问题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在《集韵》成书年的问题上,赵先生先是遵从孙说,十多年来至少经过两次大的修正,达成了正确的结论,他这种追求真理的精神令人敬佩。这个研究实例富有启发性,充分说明,孙说对后世学者造成的负面影响确实不可低估。但是,只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学术原则,就能够认清和还原语言史实的真相。
《集韵》始撰于何时?早在《集韵》成书之时,就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说景祐四年(1037),另一说为景祐元年(1034),都有切实可依的直接证据,《集韵》卷首《韵例》和卷末跋文就有两种不同的记载。《集韵·韵例》说:
“先帝时,令陈彭年、丘雍因法言韵就为刊益。景祐四年,太常博士、直史馆宋祁、太常丞、直史馆郑戬建言:彭年、雍所定,多用旧文,繁略失当。因诏祁、戬与国子监直讲贾昌朝、王洙同加修定,刑部郎中、知制诰丁度、礼部员外郎、知制诰李淑为之典领。今所撰集,务从该广,经、史、诸子及小学书更相参定。”
《集韵》明州本、潭州本卷末跋文不全,田刻本跋文完整,谨录于下:
“景祐元年三月,太常博士、直史馆宋祁、三司户部判官、太常丞、直史馆郑戬等奏:昨奉差考校御试进士,窃见举人诗赋多误使音韵,如叙序、坐坐、氐氐之字,或借文用意,或因释转音,重迭不分,去留难定。有司论难,互执异同。上烦 圣聪亲赐裁定。盖见行《广韵》、《韵略》所载疏漏,子注乖殊,宜弃乃留,当收复阙,一字两出,数文同见,不详本意,迷惑后生。欲乞朝廷差官重撰定《广韵》,使所适从。诏祁、戬与国子监直讲王洙同刊修,刑部郎中、知制诰丁度、礼部员外郎知制诰李淑详定,又以都官员外郎、崇政殿说书贾昌朝尝纂《群经音辨》,奏同刊修。至宝元二年九月书成,上之。宝元二年九月十一日,延和殿进呈奉 圣旨镂版施行。……庆历三年八月十七日雕印成,延和殿进呈奉 圣旨送国子监施行。”
根据底本的不同和卷末牒文是否残缺,这三种宋刻本的卷末分为两个版本系统,明州本和潭州本依据的祖本同出于北宋庆历原刊本,卷末牒文不全,只存“景祐 元年三月”至“上烦”一段内容,是一个版本系统,田刻本的祖本是南宋初年流传的蜀刻本,卷末牒文、《集韵》作者衔名、刊成日期俱全,是另一个版本系统。
宋王应麟《玉海》卷四十五云:“景祐《集韵》,十卷。(自注:《崇文目》有之)。景祐四年,翰林学士丁度等承诏撰,宝元二年九月,书成,上之。十一日进呈颁行。(自注:庆历三年八月十七日雕印成)。”紧接着,转引《集韵》卷首《韵例》,其中的一段引文说:“真宗时,令陈彭年、丘雍因法言韵就为刊益。景祐四年(自注:一云元年三月),太常博士、直史馆宋祁、郑戬建言:彭年、雍所定,多用旧文,繁略失当。因诏祁、戬与直讲贾昌朝、王洙同修定,知制诰丁度、李淑典领,令所撰集务从该广。”
宋李焘《说文解字五音韵谱》也说,景祐初年宋祁、郑戬建言仁宗刊修《集韵》。
请注意:景祐四年(1037)是“修定”《集韵》,而景祐元年(1034)则是“刊修”《集韵》。
宋祁、郑戬等景祐元年(1034)“刊修”的是什么呢?景祐四年(1037)又“修定”的是什么呢?修撰《集韵》,为什么要先“刊修”然后再“修定”呢?从八个方面阐述如下:
其一,《集韵》卷末跋文载,宋祁、郑戬景祐元年(1034)三月,奏请仁宗颁诏“刊修”《集韵》。《集韵·韵例》却说宋祁、郑戬是景祐四年(1037)“建言”仁宗“修定”《集韵》。王应麟《玉海》既认为《集韵》始撰于景祐四年(1037),又自加小注同意《集韵》始撰于景祐元年(1034)。其实,关于《集韵》始修年代的这两种说法并不矛盾。“刊修”和“修定”《集韵》有不同的涵义。景祐元年(1034)是“刊修”《集韵》,景祐四年(1037)是“修定”《集韵》。“刊修”《集韵》始于景祐元年(1034),“修定”《集韵》则始于景祐四年(1037),“修定”是一个连谓词组,意即“刊修而编定”或“刊修并编定”,先“修”然后“定”。先“刊修”的是什么呢?是在“刊修《广韵》所”刊修《广韵》而得《集韵》未定稿,即《集韵》的初稿。“刊修”这个《集韵》未定稿,自景祐元年(1034)至景祐四年(1037),花了丁度等近四年的时间;景祐四年(1037)起,又继续在“刊修”《集韵》未定稿的基础上进行编定《集韵》的工作,这项定稿工作持续了两年,至宝元二年(1039)才告完成。
其二,景祐四年(1037)编出《集韵》初稿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拿出科举考试规范韵书《礼部韵略》。史载《礼部韵略》成书于景祐四年(1037)六月,王应麟《玉海》说:“景祐四年六月丙申,以丁度所修《礼部韵略》五卷颁行。”有了《集韵》初稿的基础,一年内拿出《礼部韵略》是不难办到的。
其三,何谓“韵略”?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云:“其曰‘略’者,举子诗赋所常用,盖字书、声韵之略也。”王之望《汉滨集》卷五《看详杨朴〈礼部韵括遗〉状》说:“《礼部韵》止为场屋程文而设,非如《广韵》、《集韵》普收奇字,务为该洽,故谓之‘韵略’。”可作《礼部韵略》命名原由的注脚。既然“韵略”是韵书之略本,那么,必有详本韵书在先,略本韵书在后,即先有《集韵》,后有《礼部韵略》。此处所云先有之《集韵》,非宝元二年(1039)定稿之《集韵》,乃是景祐四年(1037)未定稿之《集韵》。
其四,《集韵》和《礼部韵略》的关系,是音韵学史上的一桩公案。向有五说,我们总括如下:
(1)《礼部韵略》由《景德韵略》改名而来,《集韵》与《礼部韵略》是详、略两部书,戴震、李新魁等持此说。1988年《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506页认为《礼部韵略》是宋真宗景德《韵略》的修订本。
(2)《礼部韵略》是《集韵》刊修《广韵》的先导,是先后修成的两部书,张世禄、杨蓉蓉等持此说。
(3)《礼部韵略》和《集韵》是先后修成的同一部书而分为详略两种,王力持此说,不少音韵学通论著作持此说。
(4)《礼部韵略》是与《集韵》同时修撰的《集韵》摘要本,或《礼部韵略》是《集韵》未定稿的简缩,陈振寰持前说,宁忌浮持后说,实质相同。
(5)日本学者水谷诚在第一说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礼部韵略》和《集韵》是在同一个编纂机构“刊修《广韵》所”平行展开修订工作的两部韵书,《礼部韵略》由刊修《景德韵略》而来,《集韵》由《广韵》刊修而来。他着重比较了真福寺本《礼部韵略》、《附释文互注礼部韵略》和《集韵》三部书注释的异同后,认为《礼部韵略》来自“《礼部韵略长编》”,跟《集韵》有密切的关系。
以上五说的分歧可以归结为两点:第一,《礼部韵略》与《集韵》是一部书还是两部书?第二,先有《集韵》,还是先有《礼部韵略》?主张《礼部韵略》与《集韵》是同一部书分详、略两种的学者侧重于两书的共同点,认为《礼部韵略》与《集韵》是两部书的学者则强调两书的差异。由于对于两书的关系认识不同,在先有《集韵》还是先有《礼部韵略》的问题上就会有分歧。为此,拙文《再论〈集韵〉与〈礼部韵略〉之关系》(2010)提出了新的第六说。
一方面,我们赞同先有《集韵》,后有《礼部韵略》,《礼部韵略》是《集韵》未定稿的简缩,今传本《集韵》和《礼部韵略》的差异即是《集韵》定稿修改加工的记录。另一方面,我们主张,《集韵》的编纂经历了两个阶段:景祐元年(1034)到景祐四年(1037),是“刊修”《集韵》的未定稿阶段;景祐四年(1037)到宝元二年(1039),是“修定”《集韵》的阶段,即继续“刊修”并编定《集韵》的定稿阶段,丁度等人在《集韵》的未定稿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加工,在两年的时间里,编成了跟未定稿有差异的定稿。《礼部韵略》反映了《集韵》未定稿的常用字的注音、释义、归韵等的大部分面貌。今传本《集韵》跟《礼部韵略》的差异,多数情况可以解释为《集韵》的定稿对未定稿修改加工的记录。
其五,要指出的是,虽然《礼部韵略》来自《集韵》未定稿,但是又有其独立性,《礼部韵略》和《集韵》是两部韵书。具体说来,就收字、字序、小韵韵序、大多数反切和大多数释义来看,《礼部韵略》是《集韵》未定稿的简缩;就少数反切和少量释义而言,《礼部韵略》又有所改订。即《礼部韵略》的主体内容从《集韵》未定稿简缩而来,但在成书时又有小的改作。
其六,《集韵》和《礼部韵略》的血缘关系,犹如当今商务印书馆面向中小学生读者出版的《现代汉语小词典》跟《现代汉语词典》的关系,前者由后者简缩而来,但是前者修改了后者的一些义项和音项,我们不能因为前者改订了后者的某些义项和音项,就否认前者来自后者。
其七,宋人笔记和宋代目录学著作说到或著录《集韵》及其简缩本《礼部韵略》,有时在书名前冠以年号。《集韵》和《礼部韵略》内容上详、略配套,书名上也是对称的:《集韵》又名《景祐集韵》,《礼部韵略》又名《景祐礼部韵略》,简称《景祐韵》。如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称《集韵》为《景祐集韵》。《中兴馆阁书目》把《礼部韵略》称为《景祐礼部韵略》;郑樵《通志·艺文略》既有《礼部韵略》五卷,又著录了《景祐韵》五卷。
我们发现,在宋人笔记和目录书中未见称说“《宝元集韵》”的,如果《集韵》书名前冠以年号,总是称说“《景祐集韵》”。《集韵》最后成书于宝元二年,应该称说“《宝元集韵》”才是。宋人笔记和书目中为什么没有“《宝元集韵》”的说法呢?
合理的解释是,《集韵》始撰于景祐元年(1034),经过近四年的刊修,至景祐四年(1037),已具成书的基础和规模了,丁度等据“《景祐集韵》”简缩转化而来的直接成果,就是景祐四年(1037)六月国子监颁行的《景祐礼部韵略》五卷。
其八,承蒙鲁国尧先生指示,《宋会要辑稿》有一则述及景祐元年修《集韵》的公文。
查清徐松所辑《宋会要辑稿》中《选举四之三九》云:“[乾道五年(1169)正月]三十日,礼部贡院言:‘契勘隋字,元系隋国名,隋文帝初封隋公,后去其辵(按:即辶)以为代号。其隋、随两字,如系国名,即音义并同。景祐元年所修《集韵》已曾收入,具注分明。《礼部韵略》合于随字下注:亦作隋。旧失收载。缘未有许行压用之文,今所试举人多以隋字压韵,未敢去取。欲望详酌,许令压用。’从之。”
早在1996年,鲁国尧先生就已发现上述史料中的“景祐元年所修《集韵》”之语,以此作为《集韵》始修年的“力证”,在他的力作《从宋代学术史考察〈广韵〉〈集韵〉时距之近问题》提出:“关于《集韵》纂修的时间,王应麟两说并载。鄙见当以景祐元年说为是。……当是景祐元年三月宋祁等奏言《广韵》之失,四月诏修《集韵》。”2002年,他再次明确指出:“《宋会要辑稿》‘选举’四之三九有‘景祐元年所修《集韵》’语,是就其始修年而言,此与淳熙田氏刊本《集韵》跋记合并观之,《集韵》并非如通常所言,景祐四年所修。”
《宋会要》是宋朝当朝史官收集、分类编写本朝诏书奏章原文的官方文献,所述景祐元年修《集韵》的史实具有权威性,这是《集韵》始撰年的又一条重要证据,跟田刻本《集韵》跋文所记景祐元年三月始撰《集韵》的说法互相印证,可视作铁证。鲁先生主张《集韵》始修于景祐元年,所论极是,应该成为定论。
依我们看,景祐元年(1034)开始“刊修”《集韵》,景祐四年(1037)开始“修定”(即刊修并编定)《集韵》,这两种说法并不冲突。《集韵》是丁度等集体参与编撰的一项大工程,耗时五年之久,有两个起点,完成了两项任务,经历了两个阶段:景祐元年三月是第一个起点,自景祐元年至景祐四年近四年里,先“刊修”出《集韵》的未定稿,于景祐四年六月从中简缩并编成了《礼部韵略》五卷,是第一个阶段;景祐四年是第二个起点,从景祐四年起,丁度等又开始“修定”工作,即在“刊修”《集韵》未定稿的基础上进行《集韵》的定稿工作,至宝元二年(1039)九月才编定成书,是第二个阶段。
综上所述,《集韵》于宋英宗治平四年(1067)成书于司马光之手的说法,虽然流传、影响至今,已近九百年之久,却是错误的。《集韵》始撰于宋仁宗景祐元年(1034),成书于宝元二年(1039),应该成为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