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海英
【摘 要】学习方法的建立其实比掌握知识更重要。教师要利用各种机会结合实际,不断向学生进行学习数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教育,使学生明确学习数学的社会意义,诱发其学习动机;不仅要要求学生认真进行预习,而且要带着预习中遇到的问题听课,并能够使问题得到解决;学生能探索到的新知识、新方法,尽量鼓励他们自己去尝试、去探索,以利于他们获得成就感,激发更浓厚的学习兴趣,从而形成勇于钻研、不断探索的习惯;要把品学兼优的学生树立起来,要给予适当的表扬、鼓励,学生们会把学习看得非常重要,自然努力学习在班级中会蔚然成风。
【关键词】 小学数学;学法指导;实施方案
2011版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指出:“数学教学活动应激发学生兴趣,调动学生积极性,引发学生的数学思考,鼓励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要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数学学习习惯,使学生掌握恰当的数学学习方法。”因此小学数学教师要有较强的学法指导意识,注意挖掘教学各个环节的学法因素,把学法指导渗透到教学的全过程中去。古语云“授之于鱼,不如授之于渔”,教师在教学工作中不仅要使学生掌握知识,更重要的是要让学生掌握学习方法,学习方法的建立其实比掌握知识更重要。下面就谈谈学习方法指导的几点尝试;指导学生有效地进行预习,
一、明确学习目的,激发学习动机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未来的文盲不是不识字的人,也不是识字很少的人,而是不会学习的人。教师要利用各种机会结合实际,不断向学生进行学习数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教育,使学生明确学习数学的社会意义,看到数学的实际价值,诱发其学习动机。一是以数学巧妙地应用于生活的例子,激发学生学好数学的热情;二是挖掘数学中的美育因素,使学生受到美的熏陶;三是安排既严谨又活泼的教学形式,形成强烈的和谐氛围,使学生积极主动、心情愉快地学习,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指导有效预习,培养自学能力
一是培养学生良好的预习习惯:指导学生有效地进行预习,要求学生预习,并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逐渐认识到预习的重要性。要求学生在预习教材的过程中,总结出知识的重点、难点及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并寻找自己不懂的问题,要做适当的课后练习及习题,以检查自己的预习效果。二是指导学生高效率听课:课堂教学要“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学生才是课堂的主人,教师不仅要要求学生认真进行预习,而且要带着预习中遇到的问题听课,并能够使问题得到解决。启发学生去发现预习中没有发现的问题,引导其积极思考,寻求问题的解答。同时,引导学生找出预习中所存在的不足,使其逐步学会预习、学会听课。三是指导学生做阶段总结及复习:知识的掌握是需要定期进行复习的。另外,知识之间是存在内在联系的,只要总结出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就会提高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通过做阶段总结及复习,不仅培养了学生的归纳总结的能力,同时使学生的知识更加规律化、系统化。
三、指导质疑交流,促进知识内化
数学教学的最终目标是培养学生的探新、尝新、知新、创新能力。学生能读得懂的尽量指导学生自己去读、去思考、去领悟其中的奥秘,以减少对教师的依赖,发挥学生的自我能动性,以培养学生的自学意识。学生能分析的题目尽量让学生动手动脑、独立分析完成,以培养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能归纳概括的知识结构、解题规律等,尽量让学生自己去归纳总结,以培养学生概括、总结等能力。学生能探索到的新知识、新方法,尽量鼓励他们自己去尝试、去探索,以利于他们获得成就感,激发更浓厚的学习兴趣,从而形成勇于钻研、不断探索的习惯。这样的教学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学生的学习热情高涨,信心倍增,学习能力提高较快。
四、强化成功体验,培养良好习惯
一是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非常重要。强化成功体验,进行自信心的培养。在课堂教学中,要充分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多给学生思考的余地、活动的机会,让他们“跳起来摘到苹果”,尝到成功的滋味,获得成功的体验,从中感受到战胜困难的意义和乐趣,从而,使学习不断进步,信心不断增强。二是进行挫折教育,锻炼学习意志。在数学教学中要经常给学生安排适当难度的练习题,让他们付出一定的努力,在独立思考中独立解决问题。但要注意习题难度必须适当,太难会挫伤学生的自信心,太易又不能锻炼学生的意志力。三是树立榜样,激发自觉性,培养良好学风。在数学这一重要科目的教学中,要把品学兼优的学生树立起来,要给予适当的表扬、鼓励,使学生们感受到“学习是光荣的、重要的,不学习是不光彩的”,在这种观念的驱动下,及要满足自尊心的愿望中,学生们会把学习看得非常重要,自然努力学习在班级中会蔚然成风。
总之,对学生的数学学法指导,要根据不同的学习能力结合数学教学采取多种方法进行培养;对不同层次学生的能力的培养提出不同的要求;统一指导与个别指导相结合,以促进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以适应未来终身学习的需要,实现学习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G].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2]刘咏梅.数学教学论[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