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军
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政府自我革命的“先手棋”、“当头炮”,是有效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关键举措。江苏在这方面做了有益的尝试。
推进“5张清单、1个平台、7项相关改革”
2014年7月,江苏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通过了《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以建立5张清单、搭建1个平台、推进7项相关改革为主要内容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改革架构。架构确定后,江苏着力推进“517”改革,努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江苏制度创新新高地,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努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和“五个方面迈上新台阶”注入强大动力。
建立“5张清单”,逐步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全面清理并取消了省级政府部门22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共取消下放调整行政审批事项506项,比清理前减少56.90%,提前完成省政府确定的本届政府减少1/3以上行政审批事项的目标。目前,江苏省政府各部门保留行政审批事项383项,其中,行政许可375项,临时性行政许可8项。建立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努力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通过对省政府各部门报送的8900多项行政权力进行审核清理,取消没有法律依据和与全面深化改革要求不相适应的权力3200多项,保留省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5647项(不含保密事项),精简幅度近40%。2014年11月1日,行政权力清单在江苏省政府网站和江苏省编办网站上公布。目前,全省13个省辖市、86个县(市、区)行政权力清单已上网公布。建立政府部门专项资金与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管理清单,努力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先后出台了《2014年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截至2014年7月)》和《省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保留政府性基金项目2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55项,专项资金项目317项。探索投资“负面”清单管理,力求“法无禁止皆可为”。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管理理念,江苏省发改委出台《江苏省内资禁止投资项目目录》,替代投资审批“负面清单”,明确了250项内资禁止投资的项目,实现“非禁即入”。
建立“责任清单”,治理“一长四多”。针对办理周期长,提交材料多,中介服务项目多、收费多、盖章多等“一长四多”问题,江苏省编办于2014年11月底完成了52家省级部门权力事项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并在省编办网站上对外公布。根据责任清单中体现的权力运行流程和涉及中介及收费盖章情况,江苏省编办起草了《关于推进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优化流程规范中介服务的意见》,已以苏政办发〔2015〕15号文印发。通过推行“联合评估”、“联合审图”、“联合勘测”、“联合验收”、“区域性评价”等创新办法,减少环节,清理收费,压缩时限,规范中介,促进行政审批整体提质增效。在全国省级率先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将审批时限由370个工作日压缩为70个工作日;规范中介服务,严格限定范围,大幅降低资费标准。
建设“线上线下、虚实一体”的五级政务便民服务平台,普遍开通12345便民服务热线。努力实现创业创新、民生服务便利化。目前,江苏政务服务网暨网上办事大厅已经上线运行,13个省辖市和99个县(市、区)也先后建成政务服务中心,基本实现由原来“跑多个门,办一件事”为“进一个门,办各种事”,打通了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以“一主七辅”、信用管理为轴心,以信息化为支撑,行政监管、信用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等“五位一体”切实有效的监管体系。“一主”是指江苏省审改办牵头草拟全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七辅”是指江苏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药监局、省安监局、省环保厅等七个重点部门分别制定相关领域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目前,已经出台《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监管与服务的意见》、《权力清单目录管理办法》、《江苏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文件征求意见。同时,引入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建立各部门共享的监管信息平台。
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推动绩效评估、资源整合、结构优化等配套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江苏积极开展机关绩效评估,初步形成了以两项基本制度(指标体系及任务分工、考评方法及计分规则)、三项重要举措(规范程序、结果运用、信息化管理)、一个工作体系(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为主要内容的“231”绩效管理制度体系。选择了部分省级部门开展优化省级部门内部组织结构试点,在严控总量的情况下,围绕部门职能、内设机构、编制职数等三个方面,调整优化部门内部组织结构,为政府职能转变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探索集中审批、综合执法、分类监管试点,努力建立基层政府现代治理体系。依照“相对集中许可权和综合执法相结合,中间实现大部门制”的“橄榄型”政府体系模式的要求,江苏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综合执法改革和分类监管等工作,探索“互联网+政务”管理模式,开展第三方评估。目前,经国务院批准,南通市、苏州工业园区、盱眙县、大丰市等地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已经启动;经中央编办批复的南京市、常州市、南通市、徐州市、盐城市、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等地也已经开展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市县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管理“三合一”改革也已基本到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已基本确定事业单位类别,正抓紧完成批复工作;省直管县和经济发达镇体制改革也在稳妥推进。各项相关改革为构建基层政府现代治理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虽然当前简政放权工作成效明显,但在向纵深推进中,仍然出现了一些难点、堵点和盲点,严重限制了企业发展,抑制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激情和热情。
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健全推进协调机制。江苏准备参照国务院做法,成立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下设十个专项组,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市县相关工作,督促各部门和市县落实改革措施。
聚焦“一长四多”,大力简政放权,再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在认真做好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对应取消和承接工作基础上,坚持法治思维和问题导向,优化互联网+、信息服务、研发、物流、养老健康、体育等领域投资审批流程,取消下放省级设定针对市县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各类确认、奖励、专项资金。
整治“红顶中介”,强化对涉及审批的中介监管。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清理中介服务事项,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实行中介服务清单管理,加强中介服务监管。同时,推行涉及审批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建立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估和监管服务平台,落实行业协会“去行政化”措施。
严格清单管理,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构建“五位一体”的监管体系。推进省市县同一权力的名称、编码、依据相统一,并出台相应的清单动态监管办法;健全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出台《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办法》。
坚持法治思维,以问题导向探索相对集中审批权、综合执法和分类监管改革试点。在试点地区组建行政审批局,让原部门由重审批向重监管转变;将审批权集中到审批平台,按照“车间式流水线”设计审批流程;同时,开展综合执法改革试点,探索行政执法职能和机构整合的有效方式,创新执法方式和管理体制,切实改变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情况。
积极推动各项改革,加快构建现代政府治理体系。努力实现“一套清单管边界、一枚印章管审批、一张表格管检查、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部门管市场、一个平台管信用、一个号码管服务”;努力实现创业创新便利化,民生服务便利化,政府治理简约化,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做出应有贡献。
(作者系江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江苏省审改办主任)
责任编辑:戴群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