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与统县政区:民国时期赣北行政区划之调整(1912—1937)

2015-09-02 03:17刘文祥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江西南昌330038
地方文化研究 2015年6期
关键词:赣北瑞昌政区

刘文祥(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江西南昌,330038)

县区与统县政区:民国时期赣北行政区划之调整(1912—1937)

刘文祥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江西南昌,330038)

民国时期(1912—1937),赣北地区行政区划进行了重大调整,由于行政区划历史的继承性,赣北地区统县政区的辖县范围大抵沿袭了清代府治的基础;但鉴于地理环境和经济、交通状况的差异以及稳定地方统治的便利,在县区与统县政区的层面上作出了多次调整,一定程度上凸显了统县政区始终处于“废”与“立”之间、县区在隶属不同的统县政区之间徘徊的特征。

民国时期;赣北;县区;统县政区;政区调整

行政区划的调整和划分历来都是中央王朝巩固统治的一项重要政治手段,时至今日行政区划的调整也规范和制约着国家与地方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自先秦以来,“县”的出现至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省”自元代开始作为高层政区,也经历了七百余年。省、县两级政区在漫长的历史沿革中保持了比较稳定的状态,而统县政区则始终不能保持稳定,且往往是各时期行政区划调整的重点。有关江西地方行政区划史研究成果,主要还是集中在县级政区的废置和县政等方面,如张磊的《明清江西新设县厅研究》、何峰的《“赣政十年”期间(1932—1942)的江西县政》等,①张磊:《明清江西新设县厅研究》,上海:复旦大学硕士论文,2012年;何峰:《“赣政十年”期间(1932—1942)的江西县政》,南昌:南昌大学硕士论文,2007年。都几乎没有涉及到县级政区与统县政区之间的关系问题;而郑宝恒的《民国时期江西省行政区划述略》②郑宝恒:《民国时期江西省行政区划述略》,《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1999年第4期。则主要是对民国时期江西省行政区划的沿革变迁进行考述,并没有进一步揭示出县区与统县政区之间隶属关系及其演化的内在动因。

民国时期,赣北地区的行政区划进行了重大调整,北洋政府以道制取代赣北地区的统县政区——府制,南京政府时期实行省、县两级制将统县政区废除,进入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准统县政区在赣北地区得到实际确立。在这个调整过程中,县区与统县政区之关系及其演变过程如何?其内在动力何在?笔者不揣浅陋,试图以辛亥革命后至抗日战争前(即1912年至1937年间)赣北地区县区与统县政区沿革为研究对象,将地方行政区划的调整置于特定的时空背景之中加以考察,以期揭示前述两者之相互关系及演化的内在脉络,并为这一时期江西行政区划调整及县区与统县政区之关系研究提供一个个案。

一、北洋政府时期赣北地区县区与统县政区

本文所关注的赣北,是指江西省北部地区,通常包括南昌和九江两市及其辖区。民国三年(1914),设赣北道,范围除了今九江、景德镇两市全部,还包括今宜春市的靖安、奉新,南昌市的安义,以及上饶市的鄱阳、余干、万年、德兴四县。综合以上的两个概念,赣北地区的范围则与清末时期江西的南昌、南康、九江和饶州四府的范围基本一致,本文将赣北地区的范围限定在清末时期的南昌、南康、九江和饶州四府。

清代在继承前代的行政区划基础之上,不断进行发展完善,至辛亥革命前,形成了一般认为的省、府、县三级行政架构。其中统县政区有府、直隶州和直隶厅等行政机构,而府是作为清代统县政区的主要形式,直隶州和直隶厅则等同于府一级别,其下有属县。但散州和散厅则并无属县,等同于县一级别。清末,江西领有南昌、抚州、建昌、瑞州、袁州、临江、广信、饶州、九江、南康、吉安、南安、赣州等十三府,而赣北地区主要有南昌、九江、南康、饶州四府,其中没有直隶州和直隶厅的设置,只有一个散州(义宁州)和一个散厅(铜鼓厅)。

表1 清代赣北地区各府辖县及驻地一览表(辛亥革命前)①牛平汉:《清代政区沿革综表》,北京:中国地图出版社,1990年,第175页。

从表1可以看出,南昌府、饶州府、九江府和南康府所统辖的地域范围差距较大。如南昌府统辖7县1散厅1散州共9个县级区域,在上述四个府中面积最大,而较小的南康府统辖4个县,九江府则统辖5个县,只占南昌府的一半左右。就地理环境而言,南昌府从赣江下游的鄱阳湖平原一直延伸到赣西北山区,地形单元较为复杂;饶州府也具有类似情况,其统辖范围则是从鄱阳湖平原的东侧一直延伸到赣东北山区;而九江府与南康府的统辖范围则没有比较大的跨度,其主体范围是在赣江下游的鄱阳湖平原,只有少部分地区处在赣西北的山区。

民国初,在废除府、(直隶)州、(直隶)厅后,“道”仍继续保留,经调整后逐渐成为北洋政府正式、唯一的统县政区。②史卫东:《省制以来统县政区发展研究》,上海:华东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6年,第71页。辛亥革命后,尚未建立起具有全国性的政权,故新的行政区划制度便由各省自行制定。其中,江西制定的《江西暂行地方官制草案》第十九条规定实行省、(府)县二级制,即保留清代的府名,但府不再作为统县政区,其管辖区域和职权均与县类似,实际上就属于县一级的政区。③傅林祥、郑宝恒:《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中华民国卷》,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31页。

自从北洋政府成立后,就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撤道废府存县”运动,即裁撤前清的道和府(包括厅和州)等统县政区,地方行政只保留省、县二级,因而江西保留的府也就被一并撤销。随后又因省区过大、辖县过多、统治不易等方面的困难,于1913年1月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颁布省、府、道《划一令》,自此全国又开始普遍在地方政府建立道制,实行省、道、县三级制,其中《划一现行各道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的出台,使“道”这一行政级别从此真正成为介于省、县之间的行政机构,是废府之后新的统县政区。1914年5月颁布的《道官制》,行政长官由观察使改名为道尹。同年6月,《政府公报》发布大总统令,全国共设93道,各省道区虽基本沿袭清末道的区域,但道名多有更改。④郑宝恒:《民国时期政区沿革》,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5页。而江西共设4道,其中赣北地区则包括了赣北道(治九江县)的全部和赣东道(治南昌)的部分地区。

有清一代,江西全省置南抚、瑞袁临、广饶九南、吉南赣宁4道。⑤郑宝恒:《民国时期政区沿革》,第70页。辛亥革命后,江西省各道均被废除。民国二年(1913)八月置赣北观察使,民国三年(1914)四月置赣南观察使。①傅林祥、郑宝恒:《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中华民国卷》,第188页。又民国二年,临时政府原核定置赣东(治上饶县,今江西上饶市)、赣西(治宜春县,今江西宜春市)、赣北(治九江县)、赣南(治赣县)4道。但后来只有赣北和赣南两道实际存在过。民国三年五月,依原定区域在全省置赣南(辖县与民国二年所置赣南道相同)、浔阳(辖县与民国二年所置赣北道相同)、豫章(辖县与民国二年所置赣东道相同)、庐陵(辖县与民国二年所置赣西道相同)等4道,辖81县。②郑宝恒:《民国时期政区沿革》,第70页。民国十六年(1927),北伐军占领江西后,各道均被撤销。

赣北地区所置的道主要是浔阳道,即民国二年时所设的赣北道。以下表2是赣北地区所置道的辖县及其驻地一览表。

表2 赣北道各县及驻地一览表(1914年5月)③傅林祥、郑宝恒:《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中华民国卷》,第194页。

从表2中浔阳道的辖县范围与清代所置的南昌、九江、饶州、南康四府的辖县范围相比,其主体范围基本一致,但也有所不同。如原南昌府被一分为二,修水、武宁、铜鼓、靖安、奉新等5个县划入浔阳道,但南昌、新建、进贤、丰城等4个县则并没有随其他几县一起划入浔阳道,而是划归豫章道管辖,如此将一个府的统辖区域割裂,所造成的局面明显与前清时道的范围相差较大。

图1 赣北道各县示意图

除此之外,如图1阴影部分所示,还有一个不同之处就是原属饶州府的安仁县(今余江县)并没有随原饶州府其它各县一并划归浔阳道,而是单独被划归豫章道管辖。作出这样的调整,主要是因为当局镇压地方匪患的需要。据《余江县志》载:“民国三年(1914),余江县马祖一带乡民以一个11岁小孩雷葆福为‘天子’,揭竿起事,波及铅山、贵溪、金溪等县,参与两千余人,焚警署、攻县衙,其后失败。”④毛惠人:《余江县志》,南昌:江西省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4页。此事件严重影响了当局对余江县的行政控制能力,而且事件还波及到豫章道境内的铅山、贵溪、金溪等县,如“民国三年六月,(铅山县)和尚坪造纸工人和农民举行武装起义”。⑤郑维雄:《铅山县志》,海口:南海出版公司,1990年,第13页。故当局为方便统一管理,并稳定发生事件的地区和被波及到的地区,于同年(1914)“总统府明令将本县改名为余江县,并划归豫章道管辖”。⑥毛惠人:《余江县志》,第14页。

北洋政府时期,赣北地区的行政区划在全国地方行政区划统一调整的大背景下,统县政区由“府”变成“道”,其中前后的继承性更为显著;与此同时,由于地方特殊事件的发生,也偶有导致部分县区在不同的统县政区间进行一定程度调整的现象存在。

二、抗战前①抗战爆发后不久赣北大部分地区沦陷,行政区划遭到严重破坏,因而本文将时间范围限定在抗战爆发前的1937年。赣北地区的县区与统县政区之调整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为加强中央政府集权,以对地方进行强有力的控制,按照孙中山在《国民政府建国大纲》第十八条中规定的“县为自治单位,省立于中央与县之间,以收联络之效”②孙中山:《孙中山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603页。的精神,实行省直接统县的省、县二级制。随后,又颁布了一些具有宪法性质的文件,以进一步确立省、县两级制的行政架构。因此,可以说在整个南京国民政府期间,地方行政区划制度在法理上始终是省、县两级制。但由于种种因素,省、县两级制很快就被各地方政府增设准统县政区的举措所打破。

江西是打破这种制度的典型代表,曾先后设立过党政委员分会、区长官和行政都察专员等准统县政区。虽然南京国民政府的宪法规定地方行政实行省、县两级制,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地方政府相继在省、县之间设置类似于统县一级的政区,且国民政府对此也是屡禁不止。究其原因,笔者分析有以下几点:

第一、省辖县的数量过多,致使行政效率低下,各省政府为加强对地方管理的考虑。我国省区幅员一般比较辽阔,省区范围内的辖县数目众多,少则五六十个,多则百余个,一般也有七八十个,“盖县远于省,居中失所秉承,则呼应难;省远于县,居中疏于督察,则统率难。阔略相仍,流弊百出”,③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国民党政府政治制度档案史料选编下》,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94年,第454页。遂使省县上下相隔,政令不通。比如江西一省之地,“辖县八十有一,除少数县份距省较近外,余皆山泽绵亘,交通不便……凡一省令,动需经旬阅月,始克到达”。④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国民党政府政治制度档案史料选编下》,第454页。因此,实行省、县两级制,让一省之政府直接管辖百余个县,则难免对各县事务穷于应对,疏于管理,从而导致上级对下级管理的鞭长莫及、呼应不灵和效率低下的问题。故各省相继设置统县政区,实为对县区加强行政管理的需求。

第二、工农红军及其根据地不断发展壮大,国民政府出于稳定地方的一种政治需求。大革命失败后,我党在南方诸省建立并迅速发展工农红军武装和革命根据地,对国民党建立的南京国民政府造成了严重的威胁。革命根据地在江西发展尤为迅猛,仅赣北地区就有闽浙、湘鄂赣两处较大的根据地。时任江西省主席鲁涤平在给南京国民政府报告称:“属县八十有一,无县无‘赤匪’,全省疆土,三分之一已隶属赤色版图。”为“围剿”根据地,南京国民政府不断发动针对工农红军和革命根据地的大规模军事活动,但均被严重挫败。国民党当局便开始总结失败的教训,并决定实施“三分军事,七分政治”的方针,在省县之间设置统县政区,对地方政府进行严厉的整顿与管控,以配合国民党军事上的行动,企图彻底“围剿”工农红军及其根据地。

因此,各“固知地方制度在立法上不得任意变更,致涉歧异”,⑤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国民党政府政治制度档案史料选编下》,第454页。但出于现实情况考虑,对县区加强管理和配合国民党军队“围剿”工农红军及其革命根据地的需求,认为“查为政之道,首重因时制宜,制治之方,兼应通达权变”,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国民党政府政治制度档案史料选编下》,第453页。从而违背宪法对省、县两级制的规定,相继设立统县政区,故“试此办法,在省府一方,即无鞭长莫及之嫌,而在各县一方,亦无率循为难之感,庶于行政、清剿,多有实裨”。⑦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国民党政府政治制度档案史料选编下》,第454页。

基于上述原因,部分省份纷纷在省县之间建立了类似统县政区的行政组织。国民党政府内政部长黄绍竑于民国二十一年(1932)六月的提案中指出,“乃迩近数月以来,长江各省因‘剿匪’清乡积极进行之故,为应实事上之需要,每每自订单行章程,于省、县之间增设特种行政之组织。论其名称,如安徽省则曰首席县长,江苏省则曰行政区监督,浙江省则曰县政督察专员,江西省则曰行政区长官;论其区域,除浙江省区数尚未划定外,安徽、江西两省均有以七八县为一区,江苏省则多至两县三县为一区;论其办法,苏、皖、赣三省均兼领县长职务,而浙江省则否。”在职权方面,安徽省的首席县长以清乡为主,浙江省则以督察地方为务,“而苏、赣两省则几与省政府之职权相埒”。①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国民党政府政治制度档案史料选编下》,第457页。

尽管南京国民政府不断对上述各省在省、县之间建立的行政组织持否定态度,但随后出于现实情况的考虑,亦认为“为增加行政效率起见,不得不有此变更”,②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国民党政府政治制度档案史料选编下》,第457页。故于民国二十一年八月六日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颁布由院长汪精卫、内政部长黄绍竑联名签署的《行政督察暂行条例令》,③傅林祥、郑宝恒:《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中华民国卷》,第115页。最终正式承认介于省县之间统县政区存在的合法化,并正式定为“行政督察专员制”。

江西省是工农红军的主要活动地区,境内建立了大片的革命根据地,如中央苏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闽浙和湘鄂赣根据地等,故国民党迫于此,首先改变地方行政制度。民国二十年(1931),“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党政委员分会”为配合国民党军队第三次对江西红军的“围剿”,将省内被“围剿”地区的48个县划分为9个区,④傅林祥、郑宝恒:《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中华民国卷》,第112页。每区辖数县,设“党政委员分会”,总理全区“党务”、政治,指挥区内之保安队及保安团等事务,其职能几乎等同于统县级别的行政区。⑤傅林祥、郑宝恒:《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中华民国卷》,第112页。江西的“党政委员分会”是国民党政府时期最早的准统县政区,也是后来在全国实行的行政督察制的最初原型。

国民党军队发动的第三次“围剿”失败后,江西“党政委员分会”便被取消。后时任江西省主席熊式辉因三次“围剿”的彻底失败,决定依照“党政委员分会”的办法,将省、县之间实行行政区的制度在全省范围内推广。1932年6月,第471次省务会议,通过《江西省各行政区长官公署暂行规程》实行行政区长官制,并根据“前清府治州治旧制,现在面积、人口、经济、交通之实况”,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国民党政府政治制度档案史料选编下》,第476页。以及“围剿”红军之便利,斟酌损益,将全省81县划分为13个行政区。⑦傅林祥、郑宝恒:《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中华民国卷》,第112页。区长官职责主要是兼领驻在地县长,综理辖区内行政及保安事宜,考核辖区各县县长;其次,可撤销各该县长违法失当之命令;再次,可随时呈请省政府撤惩辖区内读职之县长;复次,指挥、监督辖区内各县及保安部队、水陆公安替察队、保卫团队等;最后,可召集辖区各县县长行政会议等。⑧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国民党政府政治制度档案史料选编下》,第455页。区长官制是“江西党政委员分会”的进一步发展,区长官公署职权之重,实为县区之上的行政区。其中赣北地区范围内的主要有第一区、第三区、第四区和第五区(见图2),以下表3是赣北行政区长官驻地及其辖县情况。

表3 赣北行政区长官驻地及辖县一览表(1932年)⑨傅林祥、郑宝恒:《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中华民国卷》,195页。

原南昌府分为第一区(驻南昌)和第三区(驻武宁),原南康府的永修划入第三区(驻武宁),安义划入第一区(驻南昌),星子、都昌划入第四区(驻九江),原九江府除瑞昌县划入第三区(驻武宁)外,其余皆在第四区(驻九江)范围内,原广信府辖县与第五区(驻鄱阳)范围则完全相同。作出这样的区划安排主要出于以下几点考虑:

第一、历史的继承性,大抵沿袭清代府治州治的传统范围。行政区划具有很强历史继承性,后世的行政区划基本都是在前代的基础之上逐步发展、演变而成的。①史卫东:《省制以来统县政区发展研究》,第40页。赣北地区的行政区长官制的区划,大抵是在继承清代府治州治的基础上而建立起来的。比如第五区(驻鄱阳)的辖县包括鄱阳、乐平、余干、万年、德兴、浮梁等县,除余江县被划出外,其管辖范围与原清代的饶州府范围基本一致;而第四区(驻九江)的范围基本囊括了原清代九江府和南康府的大部分地区;第一区(驻南昌)和第三区(驻武宁)则基本处于原清代南昌府的管辖范围内。

第二、地理环境和经济交通水平的差异性。江西省区长官制的区划,在继承原清代府治州治的基础上,再根据交通、经济、地形状况等原则作了一部分的调整损益。比如将原南昌府一分为二,划为第一区(驻南昌)和第三区(驻武宁)两区,第一区处于鄱阳湖平原腹地,且为省政府驻地,不论经济发展水平和交通条件,都远优于处在赣西北山区的第三区,故极有在赣西北山区成立一单独行政区的必要。

第三、出于稳定赣北地区政治统治的需求。第三区(驻武宁)处于工农红军湘鄂赣根据地范围内,工农红军在此地区活动频繁。因而,该区从原南昌府划出,单独成立一个统县一级的政区。又比如原属九江府的瑞昌县(参见图2阴影部分)被单独划入第三区(驻武宁),而没有随九江府其他各县一起被划入第四区(驻九江),亦因国民党政府为稳定地方统治之需求。瑞昌县属赣西北山区范围内,境内有革命根据地建立,并于“民国十九年(1930)三月,成立中共瑞边特区委,隶属大冶中心县委”,②瑞昌县志编纂委员会:《瑞昌县志》,北京:新华出版社,1990年,第15页。与武宁、修水等县一起同属于湘鄂赣革命根据地。工农红军在瑞昌境内革命活动频繁,据《瑞昌县志》载,“民国十九年一月,赣北、赤湖、瑞昌三支游击队联合作战,两次攻克瑞昌县城”,③瑞昌县志编纂委员会:《瑞昌县志》,第14页。至“四月,红五纵队奔袭瑞昌县城”,④瑞昌县志编纂委员会:《瑞昌县志》,第15页。“民国二十年(1931)九月,红三军在当地游击队、赤卫队配合下,收复田昄城,俘获国民政府军官兵100余人”。⑤瑞昌县志编纂委员会:《瑞昌县志》,第15页。因此,鉴于瑞昌县境内工农红军活动频繁,影响较大,且与湘鄂赣革命根据地连成一片,国民党便将瑞昌与武宁、修水等县一道划归第三区(驻武宁)管辖,且驻地一度设在瑞昌县城。

此外,民国二十三年(1934),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将原属安徽管辖的婺源县(参见图2阴影部分)划归江西省,隶属于第五区(驻鄱阳)管辖,以便“围剿”革命根据地。⑥《国民政府公报第1489号》,1934年7月,第4页。婺源县靠近赣东北地区,很容易受赣东北地区革命活动的影响,“民国十九年二月,中国共产党人方志敏领导的赣东北人民革命斗争伸展到婺源,县西南洙坑村农民首次举行革命暴动”。⑦婺源县志编纂委员会:《婺源县志》,北京:中国档案出版社,1993年,第20页。其后,革命力量不断从赣东北地区进入婺源县,如“民国二十年十二月,中国工农红军第十军第一团,从景德镇(原浮梁县辖区)入境,攻占(婺源)县城”。⑧婺源县志编纂委员会:《婺源县志》,第20页。“查婺源划归江西管辖,为便于‘剿匪’军事起见……自有划归江西管辖之必要”。⑨《江西省保安司令部关于答复婺源县划皖一案》,档号J032—1—00277—0067,江西省档案馆藏民国档案,1939年。因此,如图2所示,国民党当局为统一对赣东北革命势力进行镇压,将本属安徽的婺源县划归江西省第五区(驻鄱阳)管辖。

图2 赣北各行政区辖县示意图

民国二十一年(1932)十月,国民党政府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行政督察区制,江西亦撤销行政区长官,设行政督察区,全省置13区,辖区、首县与前行政长官辖区一致。后因江西设督察区的办法与国民政府颁行的《行政督察专员暂行条例》的精神与规定不符,《行政条例》规定设督察区的原则为:一、遇特种事件发生者;二、远离省会,交通不便者。①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国民党政府政治制度档案史料选编下》,第459页。而第一区(驻南昌)即为省政府附郭之区,第四区(驻九江)为江西门户,长江通商口岸地区,经济和交通发达,省政府指挥本无不便,且两区并非革命根据地,红军活动较少,即为特种事件发生较少的地区,“乃亦架床叠屋,多设此承转机关,实无必要”,②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国民党政府政治制度档案史料选编下》,第458页。故于民国二十二年(1933),裁撤第一和第四两区,而两区均位于赣北地区,至此时赣北地区只保留了第三区(驻武宁)和第五区(驻鄱阳)。

随着工农红军第五次反“围剿”的失败,红军各部主力撤出江西,国民党军队乘机“清剿”红军在江西的剩余力量,中共在江西的根据地遭到严重的破坏,再加上各县筑路的任务也陆续完成,省内的交通条件大为改善,故江西省于民国二十四年(1935)四月将11个区缩编为8个区。

表4 赣北行政督察区辖县及驻地一览表(1935年)③傅林祥、郑宝恒:《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中华民国卷》,第196页。

上表4中的调整状况,即把原被撤销的第一区(南昌)与原第三区(武宁)合并成为现在的第一区(武宁),此时的第一区(武宁)除原属被裁撤的第一区(南昌)的丰城被划入第二区(萍乡)外,其辖区几乎与原清代南昌府一致。

而第五区(浮梁)则是由原被撤销的第四区(九江)与原第五区(鄱阳)合并而成,瑞昌县也重新与原九江府属各县划归同一个行政区。自瑞昌被划归第三区(驻武宁)后,部分地方官员便开始请求将瑞昌县划归原九江府所在的行政区管辖。民国二十年(1931)底,第三区(驻武宁)廖专员呈请将瑞昌划归辖有原九江府的第四区(驻九江),他认为“瑞昌向属九江府治,人民风俗、习尚,在夕与九江相同,即地方教育、建设以及工商业等,亦莫不与九江有密切关系”,而且瑞昌与九江的交通更为方便。①《奉省府今据第三区廖专员呈请将瑞昌县划归第四区一案》,档号J032—1—00432—0008,江西省档案馆藏民国档案,1931年。此外,随着红军湘鄂赣根据地遭到国民党军队“围剿”,致使瑞昌县境内的党政机关遭到严重破坏。“民国二十三年(1934)十一月,中共瑞昌县委和第一作战分区司令部驻地遭国民政府军袭击,县委书记牺牲,县委机关被迫解散”。②瑞昌县志编纂委员会:《瑞昌县志》,第17页。因此,如图3所示,原属清代九江府的瑞昌县在消除“匪患”之后,又开始与原九江府的其他各县一起划归第五区(驻浮梁)。

图3 赣北各行政督察区辖县示意图

三、结 语

通过前面的论述,不管行政区划如何调整都是为了维护统治的需要。民国时期赣北行政区划经历了一番较大的调整。辛亥革命后,在北洋政府时期,明清时期的府制被废除,道制作为统县政区被正式确立。而赣北地区也在继承原清代道的基础上,将赣北各府整合为赣北道,后又更名为浔阳道。这段时期的调整是在全国大背景下实施的,但也会出现由于特殊事件的发生,导致部分县区在不同统县政区之间进行调整的情况,但统县政区由“府”变成“道”,其中前后的继承性更为显著。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为加强中央集权及对地方的控制,实行了省直接统县的省、县二级制。随后,又颁布了一系列具有法律性质的文件,以进一步确立省、县两级制的行政架构,地方行政区划制度在法理上始终是省、县两级制。但省、县两级制很快又被各地方政府增设准统县政区的举动所打破。江西是打破这种制度格局的典型代表,曾先后设立过党政委员分会、区长官和行政都察专员等准统县政区。

纵观民国时期赣北行政区划的演化脉络可知,这一地区的行政区划调整始终处于“废”与“立”之间、县区在隶属不同的统县政区之间徘徊。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大抵有三:1、大抵沿袭清代府治的版图范围,具有强烈的历史继承性;2、根据交通、经济、地形状况等原则作了一部分的调整损益;3、出于对赣北地区工农红军及其根据地“围剿”的便利。其中,为加强对赣北地区工农红军的“围剿”一项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占主要地位,表明特定的历史变迁对地方行政区划的调整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责任编辑:吴树生)

[Abstract]The period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1912-1937),the administrative division of northern Jiangxi had made a significant adjustment.Due to the inheritance of administrative division of history,the scope of the county in northern Jiangxi county area mostly followed the Qing Dynasty palace foundation;but in view of the differences in geographical environment,economic and traffic conditions and in order toprovide convenience for the Red Army of northern Jiangxi and its“encirclement and suppression”in base areas,several adjustments were made in the level of county and the county district,to a certain extent,highlighting characteristics that the county administrative region always stood between“abolition”and“establishment”and that the county belonged to different administrative regions.

[Keywords]The period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Northern Jiangxi;County district;The county administrative region;Administrative region adjustment

The County and the County Administrative Region Adjustment of Administrative Divisions:the North of Jiangxi Province in the Republic of China Period(1912-1937)

Liu Wenxiang
(School of History and Culture of Jiangxi Science and Technology Normal University,Nanchang Jiangxi,330038)

K928.2

A

1008-7354(2015)06-0029-09

刘文祥(1990-),男,江西南昌人,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江西地方史、历史政治地理、中国经济史等。

猜你喜欢
赣北瑞昌政区
广乐高速韶赣北连接线大桥通航水流条件研究
江苏省政区图
瑞昌竹编技艺与服装设计新工艺的构成
瑞昌剪纸艺术在现代服饰中的运用与表现
耦合与失衡:闵行政区变迁中的上海城镇化进程(1958—1992)
江苏省政区图
母亲去世村民帮其下葬7岁孤儿跪谢全村老少
赣北地区复杂性肾结石成分及特点分析
清代赣北山区移民与经济开发
赣北红心火龙果设施排式栽培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