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军
(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甘肃 天水 741020)
教育是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职业教育发展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高职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使命,在我国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发展职业教育既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矛盾的关键环节。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组成部分和重要体现,也是实现社会公平的教育手段和重要途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教育均衡发展既是保障教育需求与教育供给相对均衡,也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措施。高职教育区域均衡发展是实现高职教育公平,促进高职教育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教育均衡发展是一种全新的教育发展观,其核心是教育民主和教育公平。教育均衡发展追求的是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以及教育需求与教育供给的相对均衡,因而需要教育制度保障受教育者的权利平等和机会均等,充分发挥每一个学生的最大潜能。高职教育区域均衡发展既是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教育民主和教育公平理念在高职教育领域的体现和延伸,更是实现高等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高职教育区域均衡发展是指通过高职教育资源在区域内的均衡配置,使受教育者在教育权利、教育机会、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等方面得到平等对待,从而实现高职教育区域需求与区域供给的相对均衡,促进区域高职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1]职业教育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高职院校是生产发展和技术创新的重要发源地,高职教育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源。不断促进高职教育的区域均衡发展,充分发挥高职教育的社会服务功能,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术技能人才,才能实现区域高职教育和区域经济社会的健康和谐发展。
高职教育区域均衡发展应该逐步实现四个主要目标:为更多的人提供更多的高职教育机会;为所有人提供相对平等的高职教育;为尽可能多的人提供尽可能好的高职教育;为所有人提供优质高职教育。[2]首先,个体目标。高职教育区域均衡发展应该实现受教育者的教育权利平等和教育机会均等,促进受教育者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均衡发展和全面发展,成为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教育权利平等主要指在法律上要保证受教育者都享有同等的接受高职教育的权利。教育机会均等主要指不论受教育者处于何种社会阶层,都有均等的接受高职教育的机会。[3]其次,院校目标。高职教育区域均衡发展应该实现区域间、城乡间、院校间高职教育资源的配置均衡;高职教育资源的配置均衡,既包括教育“硬件”设施——生均教育经费投入、校舍建设、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的配置均衡,也包括教育“软件”资源——教师、教学、实习实训、学校内部管理等的配置均衡。再次,社会目标。高职教育区域均衡发展应该实现所培养的劳动力在总量和结构上与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达到相对均衡。
实现高职教育区域均衡发展,应该采取政府为主推进原则。首先,推进高职教育区域均衡发展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各级政府作为制定和实施公共政策,实现经济社会有序运行的控制中枢和社会公共资源的分配主体,承担着优化发展高职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职能。各级政府应制定高职教育发展战略,优化高职教育结构,加快高职教育体制改革,发挥好政府保基本、促公平的重要作用,着力营造良好的高职教育区域均衡发展制度环境,合理配置区域内的高职教育资源,确保受教育群体和个体的权利平等和机会均等。其次,引导社会力量推进高职教育区域均衡发展。在以政府为主推进的前提下,引导社会力量推进高职教育区域均衡发展。各级政府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控作用,进一步拓宽高职教育投入融资渠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高职院校办学,鼓励社会力量投资高职教育,促进办学资金来源多元化,增加优质高职教育资源,利用社会力量拥有的技术设备,建立社会力量实习实训基地,弥补高职教育资源不足,激发高职院校发展活力,促进区域高职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密对接,实现高职教育区域均衡发展。
实现高职教育区域均衡发展,应该采取区域相对均衡原则。首先,高职教育区域均衡发展是相对的均衡发展。高职教育区域均衡发展作为教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理想状态,既是一个发展目标,也是一个发展过程,因而它是相对的、具体的区域均衡发展,不是绝对的、抽象的区域均衡发展。高职教育区域绝对均衡发展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在各级政府的努力下,高职教育从区域失衡到区域均衡,区域整体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不断提升,但高职教育区域均衡发展绝不是平均发展,也不是均等发展,而是全面、协调和相对的均衡发展。
其次,高职教育区域均衡发展是相对的资源均衡配置。高职教育区域均衡发展是教育需求与教育供给的相对均衡,也是资源需求与资源配置的相对均衡,不是教育资源的平均配置和均等配置,而是相对的资源均衡配置,也不是高职院校整齐划一的发展,而是在资源相对均衡配置基础上的各具特色发展,促进区域高职教育的整体提升和特色发展,推进区域高职院校的教育个性化和办学特色化,从而实现高职教育更高层次的区域均衡发展。
实现高职教育区域均衡发展,应该采取动态均衡发展原则。首先,高职教育区域均衡发展是动态均衡发展,作为一种优质教育状态,是动态的、辩证的长期发展过程。区域内不同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各不相同,在各级政府的政策引导和激励下,高职院校必然紧跟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步伐,不断提升整体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不断接近区域均衡发展状态,但又被新的更高的区域发展需求所打破,出现新的区域发展不均衡,因而,高职教育区域均衡发展是一个不断重复由均衡状态到不均衡状态,再到均衡状态的动态循环发展过程。其次,高职教育区域均衡发展是动态共同发展。高职教育区域均衡发展是区域内高职院校在资源相对均衡配置前提下的共同发展、分类发展和特色发展。区域内落后地区、实力薄弱院校需要加速发展,区域内发达地区、实力雄厚院校同样需要继续发展。各级政府有力扶持实力薄弱高职院校,特别是民族地区、边远地区高职院校加速发展的同时,更要促进区域内高职院校分类发展和特色发展,应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分区规划、分步实施、分类发展,实现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高职教育区域动态均衡发展。
实现高职教育区域均衡发展,应该采取以人为本发展原则。首先,教育公平理念需要坚持以人为本发展原则。高职教育区域均衡发展作为教育公平理念指导之下的科学教育发展观,应该充分体现以受教育者为本和以受教育者为重,从受教育者的职业需要和全面发展出发,力求教育权利平等和教育机会均等,不断创造相对均衡的高职教育区域环境,不断提供尽可能多和尽可能好的高职教育,不断提高区域高职教育质量,尽力满足不同受教育者的高职教育需求,促进每一位受教育者都成为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4]其次,高职教育区域均衡发展作为一种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教育发展观,必然关注每一位受教育者的权利公平和根本利益;各级政府必然关注每个受教育者的职业潜能发挥、职业能力提升和综合素质培养,[5]努力创造相对均衡的高职受教育机会,合理均衡配置区域高职教育资源,保证受教育者接受高职教育的权利平等和条件均衡,积极培养人格健全、知识丰富、技能过硬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技术技能人才在总量和结构上达到无缝对接和相对均衡。
宏观层次的高职教育区域均衡发展主要包括教育权利公平、教育机会均等、教育制度均衡。教育权利公平和教育机会均等主要体现为国家制定的各种涉及高职教育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都要充分体现教育权利公平和教育机会均等;地方制定的各种涉及高职教育的法规、规定和政策都要充分体现教育权利公平和教育机会均等;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要把教育权利公平和教育机会均等作为高职教育发展的长期的指导思想。教育制度均衡主要体现为高职教育各个层面的政策制度在制定前、制定中和制定后都应该充分体现区域均衡发展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思想。宏观层次的高职教育区域均衡发展反映的是高职教育的权利均衡和制度均衡。
中观层次的高职教育区域均衡发展主要包括教育规模均衡、教育层次均衡和专业结构均衡。教育规模均衡主要体现为高职院校发展规模必须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实力和经济负担相适应、相协调,高职院校及其在校大学生规模能够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高职院校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教育层次均衡主要体现为普通高职教育与普通本科教育在学校数量、教职工数、专任教师数、招生数、在校学生数和毕业生数等方面协调发展,实现高职教育与普通本科教育区域均衡发展。专业结构均衡主要体现为高职院校在校际、地区的专业布局结构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相协调,高职院校的专业布局结构与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结构达到动态均衡。中观层次的高职教育区域均衡发展反映的是高职教育的经济均衡和层次均衡。
微观层次的高职教育区域均衡发展主要包括区域办学条件均衡、区域城乡发展均衡、区域师资建设均衡和区域校企合作均衡。区域办学条件均衡主要体现为区域内高职院校在生均经费、校舍建设、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教育资源的均衡。区域城乡发展均衡主要体现为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要促进城市高职教育与农村中职教育资源在城乡之间实现合理有效的均衡配置。区域师资建设均衡主要体现为高职院校师资队伍的学历学位、职称结构、“双师”素质教师等,以及高职院校内部管理、课程设计、教学运行机制、教育教学理念等资源的均衡。区域校企合作均衡主要体现为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的深度合作、共同办学等校企合作程度的均衡。微观层次的高职教育区域均衡发展反映的是高职教育的内在均衡和实质均衡。
高职教育区域均衡发展是在教育公平理念支配下形成的科学教育发展观,其旨在通过各级政府颁布相关高职教育法规政策,制定高职教育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加强高职教育发展评估和监督,建立良好的高职教育发展环境,促进受教育者的权利平等和机会均等,促进区域之间、城乡之间、院校之间及各类教育之间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达到区域高职教育需求与教育供给的相对均衡。高职教育区域均衡发展以增进区域教育公平为价值导向和价值选择,通过发展面向人人的高职教育积极推进区域教育公平,促进高职院校学生的平等竞争和社会流动,满足区域社会大众普遍接受高职教育的需求,改善社会“无业者”和“有业者”的生存技能和生存状态,努力扩大高职教育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吸引力。高职教育区域均衡发展有利于促进高职教育发展的区域公平,不断缩小区域高职教育差距,破除阻碍高职教育公平的制度障碍,着力构建权利公平、机会均等、制度公平、资源配置公平的区域高职教育公平保障体系,在教育权利、起点、机会、过程和结果之中充分体现高职教育公平。[6]
教育资源的有效配置是实现高职教育区域均衡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各级政府负有进行高职教育资源有效配置的义务和责任。教育资源的有效配置应调整、重组和优化人力、物力和财力,改善高职教育的资源配置结构和资源配置方向,优化高职教育的发展条件和发展环境,不断提高资源配置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促进高职教育资源投入总量和资源需求总量的区域动态平衡,努力提升区域高职教育的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实现区域高职教育资源的“人尽其才”和“财尽其用”。资源有效配置既要考虑资源配置数量,更要兼顾资源配置质量,从而确保高职教育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高职教育区域均衡发展有利于打破高职教育资源有限形成的均衡发展制约,从而促进高职教育资源在区域之间、地区之间、院校之间的有效配置与合理流动,改善区域内高职院校的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提高区域高职教育的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推进区域高职教育资源在总量上和结构上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总体适应,促进高职教育区域均衡发展,不断提升区域高职教育的社会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高职教育作为兼具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特点的教育类型,是我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职教育必须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适应区域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主动调整专业设置和专业方向,主动服务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的技术技能型人力资源保障。高职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依存,相互促进。高职教育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能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和人才智力支持,对区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具有重要驱动作用;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制约着区域高职教育的发展,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着对高职教育的人才需求结构和需求数量,从而影响高职教育的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高职教育具有鲜明的区域适应性,高职教育区域均衡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优势,将劳动力资源优势转化为人才资源优势,推动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区域就业和改善社会民生,从而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1]陈基纯,王枫.广东省高职教育区域均衡发展实证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8,(26):13-16.
[2]伊继东,冯用军.高等教育均衡发展系数编制的内涵解构——基于和谐社会的视角[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7,(10):1-2.
[3]杨德广,张兴.关于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的思考[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3,1(1):63-66.
[4]教育均衡,百度百科[EB/OL].http://baike.baidu.com/link?url=bvQvOLD6AeRjot2vF1LBLiflPWSxUkwXwHeryGsjpWMk tbkt1LuQmWcDDZTrD_-Zx_Byp0eEEDHko_znspVTXa,2013-08-08.
[5]马树超,王琴,唐林伟.职业教育:非均衡状态下的协调发展——推进区域职业教育均衡发展的战略选择[J].教育发展研究,2011,(5):2-7.
[6]袁振国.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力量[N].中国教育报,2012-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