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志刚 (马鞍山市建设工程监督站,安徽 马鞍山 243000)
《两年行动》要求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在工程开工前夕,五方责任主体单位法人应授权相关人员为项目责任人,施工许可证申报表就应明确相应人员,责任人确定以后,应由公司签发《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由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签署《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并交给相应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一经登记备案人员如在其他项目兼职应符合相应规定。
项目负责人在现场协调与管理中起到十分重要和必要的作用,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切实为工程履行职责,做好服务。现实中,有些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形同虚设,未能同步地了解现场情况,不能结合自身工作经验把处理问题的责任和义务履行到位,不积极主动地参与工程问题的协调处理和验收活动。笔者认为,作为监督人员,在日常验收的监督抽查中,要严格考核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履职情况,核对现场参加人员与原授权书授权的人员。通过检查身份证,检查分部分项验收资料的签字情况,甚至核对笔迹,或进行面对面询问,了解其对现场情况把握的程度,以辨真伪,从而有效遏制人员不符、挂证、挂靠的行为。
人员到岗,是履职的前提,如何保障呢?我们需要核查申报的项目负责人资格,没有相关从业资格或兼职的人员,不应授权。对授权人员现场履责不到位的个人和单位应予以通报批评,促使监督行为的制度化、常态化。
承诺制有《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记录诚信承诺书》等。要求承诺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内,认真履行职责,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在法律责任上,不仅仅追究责任单位,同时也追究承诺人的责任。所以,责任人是代表单位法人履行一方义务的委托人,责任重大,实际履职不作为将会害己害人。在质量管理中,竣工验收前建设、监理、施工、物业等单位要充分组织好分户验收,签署《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记录诚信承诺书》,在户内张贴《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参与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都应注明,出现质量问题的投诉,承诺人员有义务参与处理。
当前监督模式存在的困难,就是如何更好地发挥监督效应。首先,日常的抽查、检查、巡查是必不可少的,桩基、基础、混凝土、主体、竣工验收时,既要做好已发生工程量的检查整改,又要做好下一步工序可能会发生问题的预防,做好“样板引路”,为下一步工序的进行做好充分的认知和准备。其次,及时做好监督技术交底,提供监督方案,尤其对《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和本市各项规定要宣传到位。
同时,强调在混凝土结构子分部检查验收就要做分户验收,对房间净高、开间进深推算值、板厚要进行复核,发现偏差即时处理;在主体结构检查验收前更要做细分户验收,与原混凝土结构验收时相重复的内容可以省略,但对原存在整改的要进行复核;在装饰装修检查验收时(竣工前)分户验收要做的更加细致,净高极差和尺寸偏差,墙地面裂缝空鼓,墙体、顶棚平整度,阳拐阴拐顺直,防水施工、门窗安装、电气等要逐一检查记录。另外,分户验收不仅仅是户内验收,比如外粉刷观感、涂料分割线、线条顺直、公共部位等也要检查到位。户内要张贴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也是强调的重要内容,要求参与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都应注明、公开。
如何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落实好各项制度,笔者认为以下几个方面是十分必要和可行的。
①建全综合执法机制,加快系统网络平台对接,做到“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要求,信息和资源互通共享,统筹联合市场、质量、安全、执法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力量。
②全面应用“监管通”系统,对项目市场、质量、安全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和信用评价,对企业进行差别化管理、差别化处罚。
③发挥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全过程监管系统(IMT)关于见证取样的科学化管理。为进一步加强见证取样检测管理,规范我市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推进IMT系统的应用实施,对检测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中的职责明确化,同时,检测机构加强飞行检查,进一步规范检测行为,捍卫工程质量的监管工作。
④加强关键岗位实名制和考勤管理,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或到岗率低是当前建筑市场管理的突出问题,也是部分工程存在转包挂靠等违法现象的主要表现。如何强化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呢,我们采用IFA(人脸识别)考勤系统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和安全员以及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全部纳入系统考勤。考勤系统将有力提高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出勤率,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同时,强化IFA考勤监督检查。在开展的各项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中,将IFA考勤情况作为重要检查内容。对考勤率低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要实施差别化重点监管,加大监督执法检查频次;对考勤不合格、履职不到位以及弄虚作假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发挥IFA考勤系统的技术监管作用。
⑤充分利用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地从宏观上掌握全市建设工程质量进度动态,规范质量监督执法行为,提高监督效率和服务水平,突出以监督巡查抽查为主的监督模式,同时强化总监理工程师等责任人履行质量责任。其中,规定隐蔽工程、关键工序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合格后以短信形式发送至该系统,该系统自动记录、存档,并以短信的形式转发给监督人员,以供掌握工程动态,开展抽查。
①创新工程监督检查方式,做到企业自查和监管部门随机抽查相结合,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
②加大监督检查频次,所有项目每3个月至少开展一次到场检查,对工程质量安全、市场行为、从业人员履职等实施监督,并在“监管通”系统上进行打分记录。
③改变传统检查方式,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注释:“四不两直”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4年9月建立并实施的一项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制度,也是一种工作方法,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深入一线随机突击检查,着力解决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④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制度,加强钢材、焊接的现场监督抽测;监督人员配备现场检测设备,加强实体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板厚的监督随机抽测。
利用两年的时间谋求建筑业工程质量治理得到有效成果,要求现场监督的内容和形式都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及时调整和转变。目标就是要让企业的行为更加自觉、规范,要让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管更加信息化、程序化、科学化,要让建筑施工的过程更加制度化、优质化,要让各级部门的管理和服务更加有针对性,更加精细化。监督工作重在服务中管理,只有不断地切实革新,才能切准市场行为的脉搏,更加适应社会的需求,才能更加促进建筑业的平稳、有序、健康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