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凯,何包亮
(江西师范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江西 南昌 330022)
依据全国第六次全国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以上人口数量为1.77亿,65岁以上达到1.18亿,占比分别为13.26%、8.87%。通过与国际标准对比可以看出,中国已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同时中国老年人口正以3%速度上升。改革开放至今30余年,中国城镇化速度不断加快,于2011年突破了50%的大关,这项数据意味着一半以上的老年人生活于城市当中,所以老龄化问题是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急需解决的问题。而且根据多个城市提出的“9073”养老模式,未来97%的老年人将生活在城市住宅区中,所以住区是未来养老政策的重要载体,同时由于旧住宅区在早期建设时规范性、人性化不足,导致现在出现公共空间交流不足、绿化率偏低、道路体系混乱等问题。本文选择旧住宅区户外空间进行适老化改造研究,希望给老年人营造一个安全、动静结合的空间,增强邻里之间交流,促使老年人由“老有所养”向“老有所为”转变。
国内早期居住宅区可以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的计划经济时期,当时主要以“单位小区”的形式存在,主要是为了解决单位职工住房需求,缺乏节点式的公共空间;改革开放后进入市场经济时代,随着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开始追求居住环境品质,住宅区逐渐出现了广场、公共绿地等公共空间。[1]但是老年人需求包含物质、精神、行为和社会需求四个方面,住宅区发展至今只是解决了物质需求问题,其他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公共空间根据人的行为需求包含开放型、半开放型、私密型3种类型,以满足住宅区户外活动的动静结合。现状城市旧住宅区的公共空间主要以节点活动广场、沿路的人行道两种形式存在,并且广场基本为完全开放式,老年人只能在天气晴朗的时候才能在广场进行晨练、广场舞等活动,当出现炎热、下雨等气候时基本无人在广场进行户外活动;由于旧住宅区的行道树较为茂盛,老年人平时的交流和休憩活动主要在道路或人行道上,如在马路上散步遛狗,自带桌椅在人行道上打牌、聊天。以上现象可以看出,由于缺乏人性化的户外空间导致了老年人的户外行为单一,难以完成样式多样的活动,其社交范围也受到了限制。
城市旧居住宅区的住宅布置形式以行列式为主,道路沿建筑布置形成了的方格网状,交通组织形式为人车混行。随着现在城市居民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提高,旧住宅区的车行空间的“均匀布置”造成机动车在住宅区随处可见;同时由于旧住宅区在规划时缺乏对停车问题考虑,现状机动车在道路、人行空间中随意停放,导致了老年人下棋、聊天等活动空间与停车空间的交叉,老年人的户外活动的安全性也随之降低。
同时,旧住宅区由于缺乏系统的管理,局部出现了侵占道路空间的乱搭乱建、圈占菜地的行为,导致道路系统的断裂和老年人活动安全问题的进一步恶化。
20世纪80年代,由于当时绿化率并不是住宅区建设的约束性指标,造成当时的小区建设的绿化主要是沿路行道树,缺乏集中的绿化用地,少量住宅区拥有的公共绿地也是规模小且景观小品欠缺对人的行为习惯的考虑,难以使老年人“滞留”。同时旧住宅区的绿化还存在树种单一的问题,通常住宅区的行道树都会采用乔木、樟树等某一种植物,然后辅植月季等观花植物,缺少丰富的植物类型。植物配置的不合理导致老年人审美疲劳和对绿地空间的不认可,最终造成公共绿地的使用率偏低。
与新建小区不同在于旧住宅区的树木年龄基本与建筑年龄相同,所以现状基本呈现树木茂盛、郁郁葱葱的景象,住宅区内的老年人在天气炎热的时候都会在林荫树下乘凉、交流。
缺乏公共服务设施包含商业设施和公益性设施两种,城市旧住宅区由于前期缺乏系统规划,导致现状的违章搭建的小商店、餐饮店的出现。该类设施的建设材料简单、安全系数低,大部分餐饮店并未有受到食品安全监督,不仅破坏了住宅区的景观,还影响了老年人的出行和饮食安全。现状住宅区的公共服务设施主要为居委会、卫生站、幼儿园等,缺乏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从少量拥有养老服务中心的住宅区看出,给老年人一个聚会交流的场所,可以使其物质、精神需求得到保障,同时通过参加社区活动可以提高其文化层次,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增强老年人的存在感;但是缺乏养老中心的住宅区,老年人只能聚集在路边或与机动车争抢空间进行户外活动,导致其精神需求无法得到满足。
由于机动车数量的提高,机动车道不断拓宽,人行通道越发变窄,旧住宅区的人行道铺装基本保持原有形式,由于缺乏维护,面砖表面凹凸不平,下雨天由于路面积水其就变成了“隐形地雷”,存在极大隐患。无障碍设施缺乏是目前国内大多数住宅区存在的问题,包含新建小区,主要体现为处理高差的坡道、人行盲道的建设维护,一部分社区在后期加建了以上设施,但是由于缺乏系统的管理,人行盲道被机动车侵占,坡道由于缺少维护破损荒废。慢行系统和无障碍设施是老年人特别是残障老人安全出行的基本保障,城市旧社区在该部分最为缺乏。
城市旧住宅区的养老设施配置应具备层次性,根据《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50437-2007)要求,小区级的养老服务设施应包含老年活动中心、老年服务站、托老所。老年活动中心是老年人娱乐和交流的场所,老年人可以在此组织系统性、多样式的公共活动,考虑到旧住宅区的用地紧张,可以合理控制其用地规模,但是需要和公共活动场地结合设置;老年服务站是为住宅区老年人提供日常的医疗、家政、叫餐、护理等服务的场所,主要是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的生活服务,住宅区更新中可以结合医疗点或居委会配置;托老所是为了给一部分行动不便老人提供临时托管的服务,其中可以帮助老年人完成生活起居、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基本服务,可以结合沿街商业配置。养老设施除了以上公益性类别,还有如商业、医疗等类别,诸类设施配置应考虑老年人的活动范围。根据调查,老年人的活动距离宜为700m以内,超过了该距离,老年人会产生疲惫感,所以对于某些比较大的住宅区,[2]养老设施不宜集中布置,应采用小规模、分散布置的方式。
城市旧住宅区内的现状用地紧张,更新空间较小,可以利用的主要包含节点广场、宅旁绿地等,通过住宅区系统管理还可以将乱搭临时建筑、废弃地整理出来作为公共空间。公共活动分动、静两种类型,所以公共空间的重构应具备层次性,应充分考虑老年人的心理特征,如晨练、广场舞等活动应在开敞空间内,可以设置于节点广场内,周边构筑物、树木之间距离和构筑物、树木高度的比值(D/H)应大于2,让老年人感受不到封闭、压迫感;下棋、打牌等活动需要一定的私密性,但是允许其他人群围观,所以针对该类行为应营造半私密性空间,D/H比值在1~2之间,[3]可以具备一定的封闭性,但是没有压迫感,可以设置于广场、宅旁绿地中;当然还有部分老年人的户外活动不想被其他人打扰,需要构筑完全私密性的空间,可以在宅旁绿地中设置D/H比值小于1的空间,让老年人感受到空间的强烈的围合感,增强其安全感。
旧住宅区的现状交通体系基本为“人车混行”,缺乏慢行空间,导致老年人出行存在安全隐患。所以更新过程中可以将“人车混行”改造为“人车分行”,在部分区域可以采用荷兰波尔教授提出的——“人车共存”的方式。规划将住宅区内的主要道路作为完全车行道路,但是需要通过设置减速带、弯道等方式限制行驶速度;部分住宅区支路通过绿化、景观小品、道路设施对其进行改造,使其达到“人车共存”的要求;部分支路通过路障或路面材质变化改造为人行空间,同时拆除临时构筑物,增加慢行交通空间,通过整合后形成完整、连续的慢行交通体系。
城市旧住宅区的停车是最大的问题,机动车乱停乱放正逐步蚕食老年人的活动空间。改造过程中在车行道两侧利用闲置地和拆除违章建筑置换出用地作为停车空间,同时还可以采用路边停车、立体停车等方式,通过后期管理机动车停放应严禁出现在人行空间内。
公共绿地应从提高使用率的角度出发,因为现状大部分旧住宅区的公共绿地由于设计不人性化,现状基本处于荒废状态。更新过程中应充分利用现有旧住宅区的树龄长、树木高大的优势,可以在慢行系统内结合树冠较大的树木设置休闲设施,提供给老年人日常交流、休闲娱乐的空间;同时应丰富植物种类,可采用冷、暖结合,颜色鲜艳的类型,达到刺激老年人的感官系统的作用;还可以根据老年人户外活动轨迹相应设置“花卉培植点”,老年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种植花卉、盆景等,增强其主观能动性。
考虑到老年人的行动不便,在城市旧住宅区的户外更新中设置无障碍设施是极具必要的,但是现状的无障碍设施流于形式,使用率并不高。更新过程中通过设置坡道对有高差的区域进行处理,坡道的设置应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严格执行;人行空间中应消除因年久失修产生的地面凹凸不平的情况,并考虑相应设置人行盲道;考虑老年人的行走距离不长,所以在人行道上应增添一定的休息凳椅、扶手、栏杆等等。
景观小品作为住宅区的节点景观,并不是简单的附属品,其是住宅区的品质和特点的重要体现,优质的小品景观可以刺激老年人的观感,提高生活的品味,形成诸多对住宅区的记忆。景观小品的设计应考虑周边的建筑体量、空间大小等要素,同时其位置应结合休憩娱乐场所进行选择,使老年能有空间和时间进行驻足观赏。
随着年龄的不断增大,老年人的视觉感观能力不断下降,色彩识别度也随之降低。所以户外空间色彩的更新是适老改造的重要内容,其主要包含构筑物和照明色彩等,构筑物包含建筑、小品等,其更新的色彩应主要选择暖色调,其可以更好地刺激老年人的感官系统;在慢行空间内,照明光线应选择柔和类型,并在相应区域配置辅灯设施,使空间内的光线均匀分布。
在城镇化建设趋于平稳的背景下,中国正逐步走出了“大拆大建”的怪圈,城市管理者和学术界的目标都投入到对城市问题的研究中。随着中国进入了老龄化时期,养老问题成为了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旧住宅区是养老问题最为突出的区域。笔者从普遍性的角度出发研究旧住宅区存在的问题,对其适老化改造提出了引导意见,并在某些部分采用相关规范进行约束改造方向。本文通过对老年人的生活习惯的分析,不仅对旧住宅区的户外物质空间进行改造,最为重要是可以让老年人自发参与到户外互动中,形成良好的社会互动。
[1]董洁,黄鹂,张学辉.既有社区户外空间适老化调查及改造策略研究[J].山西建筑,2015(7).
[2]王小荣,曲翠萃.基于问卷调研的适老性社区设计方向探索[J].建筑与文化,2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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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桦,窦立军,李博.城市旧居住宅区适老改造的问题及其解决途径[J].城市问题,2013(5).
[5]周芃,夏惠干.上海旧住宅小区适老功能性改造研究[J].上海房地,20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