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丽明
(福州市琅岐经济区琅岐镇农业服务中心 福建·福州)
农村财务管理历来是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层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是广大农民群众极为关注的热点。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直接关系到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社会的稳定。近年来,琅岐镇通过健全民主理财,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农村"三资"监管,开展村务公开等一系列行之有效做法,使该镇村财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但是,仍有个别村财务管理仍然比较混乱,前清后乱现象依然存在,制约农村集体经济壮大、影响社会的和谐。笔者就琅岐镇当前村财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谈谈个人粗浅的看法。
(1)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不规范。主要表现为:一是土地补偿款发放执行走样。有的村用农民的土地补偿款抵顶村民历年的尾欠款后,再将补偿款剩余部份发放给农户。二是经济合同兑现率低。大部分村均未建立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合同台账,没有根据已签订的承包合同及时组织村财收入。三是会计核算范围不全面。有的村在向收取承包收入时,直接将承包收入冲减补助支出后的余额纳入账内核算,导致收支失真。
(2)财务制度执行不严。一是村级收支预算缺乏刚性控制。村级财务收支计划执行不力,开支随意性大,没有做到量入为出。二是支出票据不规范、不合法。按财务管理规定,开支票据均须是合法凭证,但在村级财务支出中复印费支出、零星办公用品等支出仍以自制凭证为主。三是各村应收、应付等债权、债务科目金额大、年限长、呆账多、情况复杂。四是固定资产动态监管执行不到位。自2009 年10 月全镇村集体统一开展固定资产清查以后,有的村没有再开展固定资产盘点,资产明细账记录只流于形式。会计账上只对上年末固定资产账面数进行逐年结转,对已变动的资产没有及时进行账务调整。
(3)村集体经济薄弱,入不敷出。近年来,琅岐镇村集体收入呈下滑态势,而支出部分呈上升态势。2012 年、2013 年、2014 年全镇村财收入分别为1380万元、1323 万元、1203 万元。收入减少了,村财支出却逐步攀升。三年的全镇村财支出分别为958 万元、1170 万元、1260 万元。本年收益分别为422 万元,153万元,-57 万元。据统计,2014 年我镇收不抵支的村达14 个,占总村数的52%,其中亏损最高的村金额达56 万元。
(1)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民主意识不强。由于部分村干部对村财管理混乱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平常对农村财务规章制度和政策法规的学习甚少,不熟悉相关政策规定及制度,依法管理村财的意识淡薄,民主管理意识不强,存在个人说了算的家长制作风,对村里重大事项,独断专行,任意支配村财。
(2)农村财务人员整体素质低。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村代理会计业务素质偏低。村财务人员平时不注重财务专业知识的学习,只会进行简单记账,存在着"重"记账"轻"管理;对报销凭证只进行形式上把关,对支出的合理性、真实性没有认真审核,缺乏有效的会计审核监督作用。二是村级报账员的任用随意。有的村不是从工作考虑,而是由单位负责人主观指定。这些被指定上岗的报账员普遍没有相关财务知识,没有经过专门、正规的培训,缺少必要的财经法规基础知识,不胜任财务工作。
(3)财务监督管理不力。一是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监管不力。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个别村主干指定,未经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有的成员不具备基本的财务常识,不知如何监督;有的村财务审核章还掌握在村主任手中,有名无实,未能起到监督作用。二是财务公开不到位。财务公开虽然已在我镇开展了多年,但是公开的效果不能令人满意。有的村财务公开工作至今只停留在镇会计委托中心下发的余额表及收支项目等几张财务报表上,只公开些枯燥的数字,对真正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如村级工程项目、企业(耕地、山林)承包、强农惠农资金等的公开管理不到位,没有真正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公开,财务公开摆花架子,搞形式主义,透明度不高。
(4)对财务违纪问题查处不力。虽然乡镇平常有开展财务检查和换届时的村主干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但财务检查和审计所取得的成效并不是很明显。一方面每次的村级财务检查和审计所抽调工作人员绝大多数都是镇农村会计核算中心的代理会计,他们即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这一特殊身份导致村财问题不易暴露,另一方面即便在检查或审计中发现了问题,有的乡镇干部怕影响村干部工作积极性,怕得罪人,不愿抓,不敢抓,听听检查汇报后,便不了了之,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村干部不良之风的盛行。
(5)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后劲不足。琅岐镇村集体经济主要靠农田和鱼池的发包上交收入、上级下拨的农村税改转移支付办公经费以及零星的租金收入维持运转。有的村干部为官一任,应付了事,没有长远的经济发展规划。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镇、村干部一定要端正思想,充分认识管好村财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切实把农村财务管理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并对农村财务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抓好落实整改,做到严格按章办事,确保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的落实。
(2)提高农村财务人员整体素质,稳定农村财务队伍。对村级财务人员的任用应严格按照《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规定的执行,担任代理会计和报账员的必须取得《农村财务任用证》,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严格做到不任用无证人员。农村财务队伍要保持相对的稳定,各村财务人员一旦被确立后,未经镇经管部门批准,不得任意调换。镇政府每年至少要对村级代理会计、村级报账员进行一次较系统的法律知识和财经业务知识培训,使村级财务人员队伍的整体业务综合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3)强化监督约束机制。一是强化民主监督。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必须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民主理财小组要充分利用对村里事务熟悉的有力条件,对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严格审核把关,充分履行职责。对于涉及村里的重大事项应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严格民主监督程序。二是提高财务公开管理水平,规范公开工作。加强对村级财务收支计划以及计划执行情况、村级工程招投标、企业(耕地、山林等)发包,固定资产购置、强农惠农资金等方面农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的公开,真正做到公开内容全面,公开时间及时,公开程序到位。村级公开资料要实行专人保管,并要建立财务公开档案。三是加强制度建设。镇经管部门要结合琅岐镇村财现状,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具体周密、操作性强的财务规章制度,包括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制度、资产台账制度、经济合同台账制度、土地补偿费监督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等,做到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规范管理。
(4)强化对村级财务的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乡镇要成立有专门的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村级开展审计,及时发现和消除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审计出来的问题,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分清不同性质的情况,严格对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进行处理,对于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铺张浪费等给集体造成损失的,要责令如数退还和赔偿;对于构成违纪的要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广开财源,促进集体经济发展。一是充分发挥支沿海的区位优势,大力发展水产、果蔬、花卉苗木、休闲观光等重点产业,推进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二是要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盘活现有闲置资产,促进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保障集体经济和农民收入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