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了有效治理乱穿马路,长沙在一些地段试用人行智能过街护栏,当信号灯显示为红灯时,护栏自动下降,阻止行人穿行马路;当信号灯显示为绿灯时,护栏自动上升,让行人穿过马路。据悉,这种护栏在长沙的实施效果不错,闯红灯的人比以前少了很多。在长沙之前,温州与福州等地已采用这种护栏,并且实施效果良好。有人认为这是乱穿马路的治本之策,应该向全国推广,但也有人认为施行合理的交通规则才治本。孰是孰非?
正方:
长沙等地使用智能护栏也是不得已。中国人整体文明素质尚不尽如人意,表现之一就是乱穿马路,一群人齐闯红灯,因为法不责众。别指望能通过教育宣传短时间内提高。使用智能护栏,红灯降、绿灯升,让想闯红灯的人闯不了红灯。非常有针对性,也非常有效,应该在全国各大城市推广。久而久之,就能让国人养成文明过马路的习惯,也能提升国人素质。
反方:
行人乱穿马路,根子在于交规不合理。现行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这条交规的意思是机动车无过错也要出险,也要赔偿行人,是赋予行人违反交规的特权。
正方:
相对于机动车,血肉之躯、钢铁防护的行人是弱势群体,交规适当偏袒弱势群体是合理的,是一种人道主义。机动车无过错也要承担一定责任的规则,有利于机动车主形成尊重行人路权、礼让行人的良好交通秩序。更何况,在机动车无过错的情况下,是保险公司而不是机动车主向受到伤害的行人理赔,在理赔数额不足的情况下,机动车本着人道主义才出10%。
反方:
交强险是机动车买的,在机动车无过错的情况下都要理赔,保险公司势必要让机动车付出更高的保费,羊毛出在羊身上。机动车无过错都要出险都要赔偿行人的规则,对机动车是非常不公道的。这条有中国特色的交规,滋养了有中国特色的碰瓷党: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或伪装交通事故,然后敲诈勒索机动车主。机动车主为了息事宁人,往往只好认倒霉花钱消灾了事。
正方:
出了新问题解决问题不就得了。对碰瓷党,刑法敲诈勒索罪也不是吃素的,车主报警不私了,正气才能压住邪气。对行人乱穿马路,可以多管齐下,长沙等地的智能护栏是一种解决办法,日前海口市公务员上街开展交通劝导志愿服务也不错,深圳让乱穿马路的戴绿帽子、穿绿马甲极有创意。随着法治的推进与整体文明程度的提高,碰瓷党与行人乱穿马路会逐步消失。
反方:
为什么不从根子上解决问题呢?全世界通行的交规就是机动车无过错不用出险或赔偿,行人如果因为闯红灯或出现在封闭的高速公路车道上而被撞,就应该自己负全责,机动车撞了白撞。如果因为行人违反交规导致机动车受损、机动车主受伤的,行人反而还要赔偿机动车。施行这样的交规,行人乱穿马路与碰瓷党才能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其他措施都只是扬汤止沸。
【点评者说】是的,行人乱穿马路与碰瓷党均非素质问题,根源在于现行交规不合理。可笑的是,机动车无过错赔偿的交规,是一些“有良”媒体呼吁出来的。当年,沈阳等地出台了机动车无过错不赔偿的地方交规后,一些“有良”媒体将其描绘为“撞了白撞”,指责其冷血。后来制定的全国性交通安全法被迫采用了机动车无过错责任原则。行人乱穿马路的另一原因是:中国路权分配,过分偏向机动车,行人路权受到挤压,行人等待红灯的时间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