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刚
提起古代“交规”,大家很可能觉得好笑,古代那么落后,又没有汽车、自行车,怎么可能会有现代“交规”呢?呵呵,如果您这样想,说您孤陋寡闻,您肯定不服气。那好,我们接着往下看。
和当下相比,古代交通工具之复杂,可以说和当下有得一比。古代交通工具有车、船、轿子、牲口几个大类。其中车类有马车、牛车、羊车、四轮车、三轮车等十几种,船类主要有官船、哨船、渔船、快船、战船等。轿类主要有山轿、兜轿、凉轿、暖轿等。牲口类主要有马匹、驴、骡等。
古代交通工具种类繁多,加之古代马路狭窄,更没有地铁等现代交通工具分流,在人口动辄过几十万、上百万的长安、洛阳、开封、杭州等国际大都市,如果没有“交规”,加上没有交警,大街上会呈现啥样的风景?我不说,您自己想。
既然需要管理,首先得有“交规”。
古代“交规”和当下相比,是否更好,这个不好说,但简单实用容易记,那是肯定的。
先秦文献《考工记》就有“交规”,笔者就不引用了,太拗口,直接翻译过来就是:“城外有三扇门,三扇门中各有一条道路,男子则靠右行走,女子靠左,而车辆从中间行驶。”这或许是史上最早的关于“人车分流、行人分流”的“交规”。
唐朝《仪制令》是史上第一部系统“交规”。该法规定“凡行路巷街,贱避贵,少避老,轻避重,去避来。”
此规定体现了“三原则”:一是等级原则。就是地位低的,要避让地位高的,封建社会等级森严,没办法;二是尊老爱幼原则,这个是古今通行的规则;三是尊重交通规律原则。比如“轻避重”“去避来”,此原则至今仍在沿用,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很严重。
既然有“交规”,就相应具有惩罚措施。可古人没有“驾照”啊,司机基本上是自学成才,即使违反“交规”,既无法扣分,也不好罚款,不着急,古人自有办法:很简单,“打屁股”。
《唐律疏议·违令》中记载:“令有禁制,违者笞五十。”翻译成大白话:“交通有禁令,违反要‘打屁股,数量是五十大板。”
五十大板下去,一般人的屁股是否开花?我不说,您自己想。比起当下扣分、罚款,哪样惩罚您更愿意接受?
其实,“打屁股”的目的是殺一儆百,古人治理交通秩序,更多的是通过普法教育。
宋朝时,面对都城开封交通秩序混乱的现象,983年,北宋朝廷下诏:“令京都开封及各州,在城内主要交通路口悬挂木牌,上书《仪制令》作为交通规则,人人都要遵守。”这是在宣传普及交通法规。
到了南宋,“交规”宣传不仅由各州扩大到各县,而且由“悬挂木牌”发展到“刻石立碑”,以永久示人。
今陕西略阳县灵崖寺就存有《仪制令》石刻的实物。
不仅如此,宋朝还在各类主要交通要道处,都要求政府悬挂木牌或竖立石碑,上面写着温馨提示:“此处为事故多发路段,请谨慎驾驶”“坡度很陡,请谨慎驾驶”等,提醒百姓注意遵守交规,确保安全。
古代是人治社会,不是有刑不上大夫吗?于是有人说,这些“交规”和惩罚措施,只针对老百姓,对王公贵族可能就是一张废纸。
对此说法,其实是对也不对,某些时候,交通执法还是相当严格公正的。
西汉文帝时,皇太子与其弟梁王驾车犯了“交规”,时任廷尉(公安部长)的张释之依法扣押两人,直到皇太后出面求情,汉文帝亲自为儿子道歉,张释之才释放了他们。不久,一个农民违反“交规”,冲撞了汉文帝的车驾。张释之审理后,依据“交规”处以“打屁股”的惩罚。本想将农民处死的皇帝很不理解,张释之解释道:“法者,天子与天下公共也。”最后,汉文帝接受了张释之的判罚。
为维护“交规”的严肃性,张释之宁可得罪皇帝,也决不违规处罚,能做到这一点,真的很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