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王朝民族工作概述及其现实启示

2015-08-07 11:28伍小涛
桂海论丛 2015年2期
关键词:启示

伍小涛

摘要:历代王朝的民族工作有三个支点,即政治上“因俗施治”,经济上“天下主义”和文化上“华夷之辩”。这三个支点,深刻影响着历代王朝的民族关系和民族走向 ,对做好当前民族工作有重大的启迪意义:要因地制宜地开展民族工作;要维护民族团结,为中华民族的复兴共同奋斗;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狭隘民族主义。

关键词:历代王朝;民族工作;启示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15)02

早在先秦时期,针对“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言语不通,嗜欲不同。”(《礼记·王制》)中国就有五服之制,即:“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先王之训也,有不祭则修意,有不祀则修言,有不享则修文,有不贡则修名,有不王则修德,序成而有不至则修刑。于是乎有刑不祭,伐不祀,征不享,让不贡,告不王。……是以近无不听,远无不服。” (《国语·周语上》)这是中国王朝早期民族工作的圭皋,也是中国民族工作最早的起源。自那以后两千多年,中国民族工作精彩纷呈,内容丰富多样。系统总结历代王朝的民族工作经验,对当前民族工作的开展有重大的启迪意义。

一、政治上“因俗施治”

所谓“因俗施治”,是指王朝统治者根据少数民族不同时期的风俗习惯和生产生活方式制订的管理少数民族地区的制度和政策。它分“因时而治”和“因地而治”。“因时而治”是指各个王朝统治者根据不同的时代需要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不同的制度和政策。例如明王朝和清王朝统治者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就先后采取过两种截然不同的政策。

明王朝因“四方诸夷,皆限山隔海,僻在一隅,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 (《太祖洪武实录》卷六八)故认为:“其道在于羁縻。彼大姓相擅,世积威约,而必假我爵禄,宠之以名号,乃易为统摄,故奔走唯命。然调遣日繁,急而生变,恃功怙过,侵扰益深,故历朝征发,利害各半。其要在于抚绥得人,恩威兼济,则得其死力而不足为患。” (《明史》卷三一零《土司传》)从而沿用隋唐以来的羁縻政策实行土司制度。把依附明的少数民族首领的管理及这些首领的责任和义务规范化与具体化,并允许边疆各级机构任用土官,规定各级土官由朝廷委派,颁予印信发给俸禄,将其正式纳入国家官吏的体系进行管理。

至清朝,随着国力的强盛和土司制度的腐朽,王朝统治者实行的治边政策则是“改土归流”。雍正五年谕兵部:“向来云、贵、川、广以及楚省各土司,僻在边隅,肆为不法,扰害地方,剽掠行旅,且彼此互相仇杀,争夺不休,而于所辖苗蛮,尤复任意残害,草菅民命,罪恶多端,不可悉数。是以朕命各省督、抚等悉心筹划,可否令其改土归流,共遵王化。此朕念边地穷民,皆吾赤子,欲令永除痛苦,咸乐安全。” (《清世宗实录》卷六四)清王朝改土归流的实施,一方面加强了中央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蛮悉改流,苗亦归化,间有叛逆,旋即平定。”(《清史稿》卷五一二《土司一·湖广》)另一方面发展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和交通。据《圣武记·雍正西南夷改流记》载清水江流域改土归流后,“令兵役雇苗船百余,赴湖南市盐布粮货,往返倡道,民、夷大忭,估客云集。”

因地而治,则是王朝统治者根据各地风俗习惯的不同采取不同的统治方法。如清朝时期,在西藏采取政教合一体制,用达赖统领西藏各地。乾隆时制定的《酌定西藏善后章程》明文规定:“凡地方之些小事务,众噶隆秉公会商,妥协办理外,其具折奏事重务,并驿站紧要事件,务须遵旨请示达赖喇嘛并驻藏大臣酌定办理,钤用达赖喇嘛印信、钦差大臣关防遵行。”[1]并册封达赖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喇达赖喇嘛”、班禅为“班禅额尔德尼”。这种政教合一制度,有利于统治者对西藏社会的整合。周恩来曾高度赞扬这一制度所起的作用。他说“清朝以前,不管是明、宋、唐、汉各朝,都没有清朝那样统一。清朝起了统一的作用。” [2]

而在新疆少数民族地区采取的是伯克制度。伯克系突厥语的音译,意为“王”、“首领”、“统治者”。清朝统一新疆各部后,规定:伯克任命实行“回避”制度,即“大伯克回避本城,小伯克回避本庄。”各级伯克亦不能兼任宗教职务。伯克的升调的费用(由本地民众交纳),依照任职地方的远近和品级的高低制定。伯克的考察黜陟,任免升调,全部由各城办事大臣管理,伯克的缺出,除了喀什噶尔、英吉沙尔两城所属伯克,联衔具奏外,其他六城所属伯克,先由办事大臣单衔具奏,验看拣收,咨明理蕃院。并在10个月之内汇咨军机理蕃院备查,办事大臣每年春秋两季将升遗调降数目汇册咨送理蕃院[3]。伯克制度的实行,维护了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稳定。一外国学者评论道:“从1760年——1825年中国人统治时期,由于没有被任何暴动所间断过,所以曾使这一地区某种程度上获得休养生息,居民处境有所改善。” [4]

在内蒙古少数民族地区,清王朝实行的又是另一种政治制度,即盟旗制度。清朝利用蒙古各部的势力,入主中原后,为了削弱蒙古诸部势力,达到分而治之目的,取消了延续数百年的原蒙古部落的政治、军事、生产体制“兀鲁思、图门(万户)、鄂托克(千户)、爱玛克(部落)”等大小部族领地旧制及其彼此之间的领属关系,依照满洲八旗的性质和组织形式,建立了蒙古盟旗制度。这种制度是将先后归顺的蒙古各部以旗(蒙语称为和硕)为单位,将其驻地划分为地方军事、行政单位,并且也作为划给蒙古王公贵族的封建领地。比较大的部落划分为几个或十几个旗,有的小部落独成一旗。一般来说,旗有三种,即札萨克旗、总管旗、喇嘛旗。札萨克旗为外藩蒙古,数量最多,而且具有双重性质。既是清朝国家行政体制中蒙古地区的基本军事(团)、行政单位(县),又是清朝皇帝赐给旗内各级蒙古封建领主的世袭领地。总管旗主要是清廷平定反叛的蒙古部落后,变札萨克旗为总管旗,将这些王公夺爵削权取消世袭,将其部众安置在原牧地或迁往别地所建立的旗。喇嘛旗为数不多,是上层喇嘛管辖的政教合一的领地。如席勒图旗。同时实行数旗会盟体制,有的盟由数部组成,有的盟则以一部组成。规定各盟每三年会盟一次。届时要清理刑名;编审丁籍,并造册呈报理藩院;检阅兵丁军事等。各旗重大事务,会盟时由盟长和清廷钦差大臣议结。各盟均设盟长、副盟长各一人,人选由清廷理藩院在各盟内札萨克中物色提名,呈报朝廷,由皇帝任之,并赐印信,任期为终身制,不得世袭。盟旗制度首先在漠南蒙古地区实行,后来陆续推行至漠北、漠西蒙古地区[5]。盟旗制度的实行,有利于蒙古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康熙帝曾说:“昔秦兴土石之工,修筑长城。我朝施恩于喀尔喀,使之防备朔方,较长城更为坚固。” (《清圣祖实录》卷一五一)指的就是这一方面。endprint

除此之外,清王朝在西北的甘、青地区实行土官制度,在西南的云、贵、川、桂实行土司制度。这两种制度实际是一样。不管“因时而治”,还是“因地而治”,其关键点是“俗”。正如东汉大将军梁商所说:“戎狄荒服,蛮夷要服,言其荒忽无常。而统领之道,亦无常法,临事制宜,略依其俗。” 《后汉书》卷八七《西羌传》。汉族统治者对少数民族地区治理,要依其风俗习惯:“汉连兵三岁,诛羌、灭南越,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且以其故俗治,毋赋税。” (《史记·平准书》)同样,少数民族统治者对汉族地区的治理,也要遵循汉族的风俗习惯。如后赵石勒用汉人张宾为谋士,搜罗“衣冠人物,集为君子营”。并仿照汉人建立九品中正制度,且通过察举、考经等方法,为汉人参政广开门路。又设立太学,为胡人子弟学习汉文化创造条件。“因俗施治”成为历代王朝统治者对少数民族地区治理,也包括少数民族统治者对汉人地区的治理的最常见的方法。

二、经济上的“天下主义”

关于“天下主义”有两种不同的解释:一种是文化上的解释,即“天下一家”、“王者无外”的观念。但在中国历史上,周边的许多少数民族非但没有“中国化”,反而经常在军事上扰掠以汉族为主体的封建王朝,这就使“天下一家”、“王者无外”的理想很难在现实中落到实处。于是在文化解释的同时,又出现了另一种政治上的解释,即往往把扰掠的少数民族视作不可教化的“蛮夷”,“严夷夏之防”的观念占据了主导地位,这又体现了天下观保守性的一面[6]。在此语境下,从经济上探索天下主义,成为必要。

从经济学角度上,天下主义的实质就是占有资源,获取利益。用三国时薛综的话说,既可“田户之租赋,裁取供办”,又可“贵致远珍名珠、香药、象牙、犀角、玳瑁、珊瑚、琉璃、鹦鹉、翡翠、孔雀、奇物,充备宝玩,不必仰其赋入,以益中国也。” (《三国志·吴书·薛综传》)因此,当张骞建议汉武帝打通经西南夷至身毒道:“大宛及大夏、安息之属皆大国,多奇物,土著,颇与中国同业,而兵弱,贵汉财物;其北有大月氏、康居之属,兵强,可以贿设利朝也。且诚得而以义属之,则广地万里,重九夷,致殊俗,威德遍于四海”时,“天子欣然,以(张)骞言为然”。(《史记·大宛列传》)中国自秦以后,各王朝都开疆拓土,其目的就在于此。

经济上的逐利,表现在政治上的积极进取。秦始皇就是一个著名的例子。公元前219年勒石于琅邪山云:“六合之内,皇帝之土。西涉流沙,南尽北户。东有东海,北过大夏。人迹所至,无不臣者。功盖五帝,泽及牛马。莫不受德,各安其宇。” (《史记·秦始皇本纪》)而经济上软弱,表现在政治上对少数民族的“和亲政策”。西汉因“接秦之弊,诸侯并起,民失作业,而大饥馑。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高祖乃令民得卖子,就食蜀汉。天下既定,民亡盖藏,自天子不能具醇驷,而将相或乘牛车。” (《汉书》卷24上《食货志》)而“岁奉匈奴絮、增酒、米、食物各有数,约为昆第以和亲” (《史记·匈奴列传》)从历史的长河来看,王朝早期有作为的君主,都无一例外地采取或者积极推动天下主义。

这种王朝因经济利益的开疆拓土,加强了各民族之间的经济交往和联系。秦朝平定岭南以后,把数十万内地人民迁到岭南戌守:“前时秦徙中县之民南方三郡,使与百越杂处。会天下诛秦,南海尉它居南方常治之,甚有文理,中县人以故不耗减。” (《汉书》卷一《高帝纪》)“秦余徙民,染同夷化,日南旧风,变易俱尽。” (《水经注·郁水》)同时建立的朝贡体系和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建立府、卫制度也有利于少数民族的经济交流。南宋与大理政权建立宗蕃关系后,其马匹交易达到很大的规模。据《续资治通鉴》载:在邕州辖下规模最大的市马场横山寨,每年交易的马匹达1500匹,南宋付出的马值包括金50镒、白金300斤,棉布4000匹和廉州盐200万斤[7]379。因此,天下主义具有进步的意义,它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进一步发展和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但是,天下主义是以经济掠夺为实现手段,当然激起少数民族大众的反抗。这一反抗,不只是少数民族大众反对汉族统治者,也有汉族大众反对少数民族统治者。如唐大中末,安南都护李琢“为政贪暴”强买俚僚马牛,一头仅与盐一斗,又杀蛮酋杜存诚。“群蛮怨怒,导南诏侵盗边境。” (《旧唐书》卷一六三《胡证传》)而元实行的民族歧视制度,更激起汉人和南人的不满。如至元二十年,云南施州子童“兴兵为乱”,世祖诏参知政事阿合八失率兵与罗罗斯脱儿世合讨之。至于原因,正如时人虞集所说:元各级官吏“多徼幸器名,亡治术,亡惠安遐荒之心;禽兽其人,而渔食之,亡以宣布德泽称旨意。甚者启事造衅,以毒害贼杀其人。其人故暴悍,素不知教,冤愤窃发,势则使然”。[7]500因此,天下主义又是民族矛盾的渊薮。尽管如此,天下主义一直是各王朝的着力点。

如果说在17世纪以前天下主义还能维持的话,那么进入18世纪,就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因为在自然经济为主的农业文明的中国的西方出现了工商业占主导地位的工业文明的资本主义国家如葡萄牙、西班牙、英、法等。面临这样严峻的形势,中国最后一个王朝——清王朝采取了虚骄的“闭关自守”政策。乾隆皇帝曾说:“天朝物产丰盛,,无所不有,原不籍外夷货物以通有无。” [8]23

但是,历史不以王朝统治者的意志为转移。鸦片战争的炮火,迫使天朝帝国与地上的世界接触,强行纳入以欧洲为中心的经济体系。以光绪初年广东省的蚕桑业为例,因国际市场对蚕丝的需求剧增,珠江三角洲的顺德、南海县一带掀起了空前的“弃田筑塘、废稻树桑”的高潮,从而使珠江三角洲成为一个单一生产形态的区域[9]。在这种变化中,经历了一个从以中国为中心到去中国中心的过程,这一过程的完成标志着中国基本实现了从“天下主义”到民族主义的转变。

三、文化上的“华夷之辨”

“华夷之辨”的基点是儒家的“用夏变夷观”。儒家思想认为:“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 (《论语·八俏》)“故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 (《论语·季氏》) “吾闻用夏变夷者,未闻变于夷者也。” (《孟子·滕文公上》)由于儒家思想自汉以后,成为封建王朝的制度依托。“用夏变夷”观成为汉以后历代王朝民族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endprint

西晋武帝时,江统就这样认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戎狄志态,不与华同。” (《晋书》卷五六《江统传》)终晋一朝,视少数民族为“化外之民”,是需要教育开化的“生番”和“蛮夷之属”。匈奴左贤王刘宣等反晋以前曾相聚议论:“昔我先人与汉约为兄弟,忧泰同之。自汉亡以来,魏晋代兴,我单于虽有虚号,无复尺土之业,自诸王侯,降同编户。” (《晋书》卷一○一《刘元海载记》)从这一点来说,“华夷之辨”的实质,就是把以汉族为中心的王朝置入主流地位,而把边远被称为蛮夷的少数民族置入从属地位,这是一种典型的民族不平等思想。

由于汉王朝与少数民族的关系不平等,少数民族不断起事反抗。南朝时,“广州,镇南海,浜际海隅,委输交部,虽民户不多,而俚僚猥杂,皆楼居山险,不肯宾服。西南二江,川源深远,别置督护,专征讨之。卷握之资,富兼十世。尉他余基,亦有霸迹。江左以其辽远,番戚未有居者,唯宋随王诞为刺史。交州,镇交趾,在海涨岛中。杨雄箴曰‘交州荒迩,水与天际。外接南夷,宝货所出,山海珍怪,莫与为比。民恃险远,数好反叛。” (《南齐书·州郡志》)严重影响了边疆和王朝稳定。因此,各个王朝并没有完全把“华夷之辩”当作民族工作的指导思想。唐太宗李世民就说过这样的话:“君子教民,不求变俗。断发文身,咸安其性。一裘卉服,各尚所宜。因而利之,其道弘矣。何必化诸削衽,縻以长缨,岂遂性之至理,非包含之远度。” (《资治通鉴》卷一九八,贞观二十一年条)各个王朝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民族政策。宋针对北有大辽,西有西夏的威胁和东北有金的崛起,采取上、中和下三种策中,即:“夫御戎之道有三策焉,前代圣贤论之详矣。缮修城垒,依凭险艰,训戎聚谷,分屯塞下,来则备御,去则勿追,策之上也。偃革蠹弓,卑辞厚礼,降王姬而通其好,输国货而结其心。虽屈万乘之尊,暂息三边之伐,策之次也。练兵选将,长驱深入,拥戈铤而四战,决胜负于一时,策之下也。” (《宋会要辑稿·蕃夷一》)而元朝实行分而治之的政策,把整个统治区域内的人分为四类:第一为蒙古人,第二为色目人,第三为汉人,第四为南人。

同时,作为“华夷之辨”的“夷”并不是一味地抗拒“以夏变夷”,相反积极主动地迎合。如北魏孝文帝时,倡导“汉化”政策:“若仍旧俗,恐数世之后,河洛之下复成被发之人。” (《魏书·高祖孝文帝纪》)而那些有作为的少数民族统治者,为了获取汉族大众的政治认同,更是从血统上把自己变成华夏的一员。匈奴人刘渊就是这样做的。他一面建郊坛、立宗庙,修社稷:“永兴元年(304年),元海乃为坛于南郊,僭即汉王位……年号元熙,追尊刘禅为孝怀皇帝,立汉高祖以下三祖五宗神主而祭之。” (《晋书·载记·刘元海》)一面宣称自己与汉有血缘关系:“新兴匈奴人,冒顿之后也……初,汉高祖以宗女为公主,以妻冒顿,约为兄弟,故其子孙遂冒姓刘氏。” (《晋书·载记·刘元海》)

因此,对于“华夷之辨”,不但一些汉族统治者不认同,如唐太宗说:“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故其种落皆依朕如父母。” (《资治通鉴》卷一九八,贞观二十一年条),而且,一些少数民族统治者也不认同。雍正皇帝曾言:“自我朝入主中土,君临天下,并蒙古极边诸部落俱归版图,是中国之疆土开拓广远,乃中国臣民之大幸,何得尚有华夷中外之分?” [10]5“华”与“夷”的区别在于“胡化”还是“汉化”。陈寅恪指出:“汉人与胡人之分别,在北朝时代文化较血统尤为重要,凡汉化之人即目为汉人,胡化之人即目为胡人,其血统如何,在所不论”[11]41]由于有“中国而夷狄也,则夷狄也;夷狄而中国也,则中国之。……尽人伦则谓人,灭天理则谓禽兽,非可因华夷而区别人禽也。”[10]16的传统,因此,进入近代,当“夷”变为西方殖民者的时候。“华夷之辨”也发生了变化。

当西方列强的炮火轰开清王朝大门的时候,统治者并没有意识到历史已进入一个“千年之变局”的时代。正如时任同文馆英文教习的丁韪良所说:“亚洲东境诸小国悉隶中国藩属。其联属之故,或以同教,或以互市,而大半则出于畏威而怀德之诚。尊之如天帝,敬之若神明。以故中国居高临下,大莫与京。如古之罗马。然辄自称其一国为天下也……中国狃于所见,又安知宇宙间固有平行相等如泰西各国者哉!”[12]52因此,当英、法、美等都要求最惠国待遇时,清政府竟都一视同仁。一视同仁这一说法来要求皇帝对西方人平等地施与恩惠,但是背后存在着西方人乃是只顾追求利益,欲望强烈的夷狄这种认识。即使如蒙古一样强大,他们终究也会被中国文明所同化、改造而变得无能为力。在此语境下,朝中普遍认为:“其炮械之精,轮舰之捷,又大非中国所能敌。中国所长,则在秉礼守义,三纲五常,犁然罔致。盖诸国之逮亦远焉。为今之计,莫若勤修政教,而辅之以自强之术。”[12]62但甲午战争的失败,凸显“华夷之辩”的过时与僵化,“以夏变夷”观变为“以夷变夏”观。“有礼义者谓之中国,无礼义者谓之夷狄。礼者何?公理而已。义者何?权限而已。近吾中国聚四万万不明公理不讲权限之人,以与西国相处。即使高城深城,坚革多粟,亦不过如猛虎之遇猎人,犹无幸焉矣。乃以如此之国势、如此之政体、如此之人心风俗,犹嚣嚣然自居于中国而夷狄人。无怪乎西人以我为三等野番之国,谓天地间不容有此等人也。”[12]62从此,向西方学习成为时代的主流。

而且,随着民族危机的加深,“华夷之分”进一步强化。不同之处,这里的“华”不是指“中国”而是指“汉人”,这里的“夷”不是指西方列强,而是指“满”。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打出“排满主义”旗号时,就强调:“金石共熔,不能以成器。人兽相处,不足以为群。非我同类,其心必异”,“欲同胞知国家之华贵而生爱慕之心者,则必自攘异始”。[13]从而提出了“驱除鞑虏,恢复中国,创立民国,平均地权”的“排满立国”纲领。这是民国时大汉族主义的渊薮。

总之,历代王朝的民族工作特点各异,既有“因俗施治”,又有“天下一统”,既有“华夏中心主义”,又有“以夷变夏”。而且,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从静止、单向度来看待历代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不能展现历史丰富的画面。endprint

四、历代王朝民族工作的现实启示

历代王朝的民族工作,促进了封建王朝对民族地区政治统治,有利于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同时,也促进了民族之间的交流和融合,为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但由于封建王朝民族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华夷之辨,因此,历代王朝的民族工作不可能落到实处,民族压迫与民族反抗,此起彼伏。尽管如此,历代王朝民族工作为当前民族工作的开展留下了深刻的启示:

(一)要因地制宜地开展民族工作

封建王朝政治上的“因俗施治”,启示我们在开展民族工作的时候,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不要采取强迫的方法。正如毛泽东所指出: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项固有制度的改革以及风俗习惯的改革,“如果不是出于各民族人民以及和人民有联系的领袖们自觉自愿地区进行,而由中央人民政府下命令强迫地去进行,而由汉族或他族人民中出身的工作人员生硬地强制地去进行,那就只会引起民族反感,达不到改革的目的。”[14]而且要根据各地的具体实际情况,开展民族工作。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大国,各地发展水平是不一样的。不能搞一刀切,要因时而治,因地而治。

(二)要维护民族团结,为中华民族的复兴共同奋斗

封建王朝经济上的“天下主义”表明,中华民族的形成,是各民族共同努力的结果。离开各民族的艰苦奋斗,就没有今天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格局。毛泽东指出:“帝国主义敢于欺负中国的原因之一,是中国各民族不团结,但是这个时代已经永远过去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那一天起,中国各民族就开始团结成为友爱合作的大家庭,足以战胜任何帝国主义的侵略,并且把我们的祖国建设成为繁荣昌盛的国家。”[15]当前主要的任务就是反对西方的分化和极少数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的活动,维护民族团结。同时,大力发展经济,为中国梦的实现创造经济基础。

(三)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狭隘民族主义

这两种主义,是“华夷之辨”观念根深蒂固的表现。不利于各民族共同团结、各民族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因此,在思想上,要进行批驳,在行动上要尽量克服。当前的民族工作的“去政治化”观点,从某一种程度上讲,是“华夷之辨”思想的再版,这种思想的危害不言而喻,我们大力加以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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