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醉茶子曰”是《醉茶志怪》的重要组成部分,《醉茶志怪》是作者寄情、托兴之作,“醉茶子曰”是作者直抒胸臆的直接表现。“醉茶子曰”反映出李庆辰模糊的鬼神思想,“善有恶报”的报应观以及相对宽容、开放的婚姻观,具有不可忽视的思想意义。
【关键词】醉茶子曰;鬼神;因果报应;婚姻
《醉茶志怪》成书于光绪十八年(1892年),是李庆辰唯一一部文言短篇小说集,也是天津历史上唯一一部刊行出版的文言小说集,共四卷346篇,“首引蒲留仙志异、文达公五种,是盖合二书之体例为之者。”《醉茶志怪》结合《聊斋志异》与《阅微草堂笔记》的体例而作,“合二体于一炉的做法, 已经成为作者自觉的创作行为。”李庆辰(?——1897),字筱筠,别号醉茶子,廪贡生,天津人。由于资料所限,目前无法确定他的生卒年份,学界对其卒于1897年的认定较为统一。根据诸位学者研究资料可推测出其生年的大致范围,即李庆辰生于道光元年(1821年)至道光十八年(1838年)间。李庆辰潦倒而放旷,杨光仪说他:“落拓一衿,寒窗坐老。”《天津县新志》说他:“襟怀旷逸,力学安贫”,“没后子亦病废,家世陵夷,遗稿莫知所在。”
作为一个受儒家文化教育的正统文人,李庆辰不可避免的成为正统思想的忠实捍卫者。然而清朝末年,列强入侵,清政府被迫实行对外开放,西方资本主义的先进思想文化也逐渐传入中国。在新与旧交替的过程中,李庆辰同一部分知识分子陷入了矛盾之中。他在捍卫的同时开始质疑正统思想,开始以独立的意识思考传统思想与日常情理间无法调和的矛盾,也尝试理解、接受西方新思想。
《醉茶志怪》中有作者议论的“醉茶子曰”篇目共104篇,“醉茶子曰”内容可分为就事论事与借题发挥。就事论事者占多数,所以“醉茶子曰”大多不能独立表意,需结合本事,体会作者意旨。时人杨光仪写到:“篇终数语,犹如当头棒喝,发人深省。” 极为肯定“醉茶子曰”在小说中的思想价值。本文拟从鬼神观、因果报应观以及婚姻观三方面分析“醉茶子曰”中反映出的思想内涵。
一、鬼神观
通过分析我们发现李庆辰对鬼神的的态度是不明确的,模糊的,有些地方甚至表现出自相矛盾。卷一《王建平》,“醉茶子曰”提到“乃知古今从说,实事不少,不可尽以子虚乌有视之。”卷四《陈差官》,作者通过所闻设想出“鬼”的形态及日常,作者在篇末总结道:“然则无鬼论可勿广矣。”从以上几则来看李庆辰似乎是一个有神论者。但是,卷一《青灵子》,醉茶子曰:“扶乩召仙,江湖术士恒为之,大抵皆其手法使然,真仙未必应念而来。故予每扶乩多不验,足征其伪。愿世之占凶问疾病者,勿为其所惑。”卷三《疟鬼》,“醉茶子曰:肝胆藏魄,人之妄见,责之此经有邪,固不可以有鬼论也。”作者此时近乎否定鬼神的存在。由此可见,李庆辰对于鬼神的态度相当模糊。这一模糊甚至自相矛盾的态度在《判官》文末的“醉茶子曰”中表现极为明显,作者一开始认为黄老之神可信,紧接着作者开始以自问自答的方式,通过对阴司、阴司的制度、轮回等问题的思考,认为阴司制度的弊端已积重难返。最妙的是作者最后一个问答,问:“世之见鬼者,云多在墙阴、厨间、厕内,他处则少。然则鬼与人杂处于尘世矣。而何以死而复生者有云路径生疏,或荒沙漠漠,又有云城郭衙署,是冥府矣。不知阴曹另有一世界,不在尘寰耶?”答:“在虚无缥缈之间而已。”
由此可见,李庆辰有着模糊的鬼神观,他自己也不能够确信鬼神的存在,但是在他的作品中却有很大一部分是写冥冥之中的因果报应的题材。究其原因,李庆辰的写作初衷是指向现实的,因果报应的题材更具劝惩意义。李庆辰在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然而,随着西学的传入,知识分子的知识结构渐次发生变化,他们逐渐能够以一种新的眼光思考问题,不再固守传统学术。在这样一个过渡时期,知识分子们的思想也是颇为复杂的,新与旧时而融合,时而碰撞,李庆辰也不可避免地卷入时代的洪流中。
二、因果报应观
李庆辰基本遵循“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报应观。作品大多旨寓劝惩,意关风化,小说或于篇末点明惩劝之旨,或于故事本身蕴育惩劝意味,体现了作者关乎风教的写作初衷。
李庆辰的因果报应观可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顺应普世价值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卷一《如意》是典型的“善有善报”的故事,文末“醉茶子曰:离魂倩女,信有之耶?而一念钟情,百端魔障,遂使砒毒鸩酒,几杀其身。设非贤能孝姑,何以得吉神拥护哉!”因如意孝敬婆婆,而能避人祸,得人形,并与丈夫长相厮守。卷一《云素秋》则是典型的“恶有恶报”的故事结构,文末“醉茶子曰:引人入邪者,倾人之产,充己之囊,败人之行,遂己之私,曾几何时,身首异处,陷人卒自陷,可悲也夫!”李月华身首异处是罪有应得。以社会现实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类合乎人心的因果报应为题材,教育人要向善避恶,劝教意味明显。传统小说大多表现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思想。
“醉茶子曰”中引人注意的是另一方面,即“善有恶报”的悲剧。卷一《卖书叟》,董生凡有疑难事,卖书叟为其占卜,皆灵验。董生竟然在其醉酒现形后斩杀之。文末“醉茶子曰:妖既通灵,不为人害,董生亦忍矣哉。”虽为妖,但颇真性情,反观人类,却草木皆兵,视异类为天敌,置其于死地。真是人心叵测。卷二《西贾》,西贾因使人免于成为溺死鬼的替代者而惨遭杀身之祸,文末“醉茶子曰”:
溺鬼缢鬼,皆能求代,由来已久。其事卒不绝,其理终不可解。俗云:造生造死,出自冥君。其人本当溺死,则死自其分,死后当入轮回;其人不当溺死,是死于非命,当初何以注册?况乎其自溺也,祸由自取,不得归咎于人;其为人所溺也,冤各有主,更不得另寻别人。谓必求一代己者始许超生,则阴曹律例,殊属荒谬。使冥王不操其权,则自死自生,绰有余地,何必毙一人以泄其私忿?使冥王操其权,则互相倾害,法当禁止。使冥王知其事而不管,则冤冤相报,更无已时,岂不自此多事?使冥王不知其事,则生死事大,何以竟置不问?且人为善降祥,为恶降殃,彼西贾恻隐之心,遂遭其毒手,抑又何说?或云:贾本阳禄已尽,不然不能闻鬼语。而何以不死于疾,而死于鬼哉?大抵阴有厉鬼,犹世有凶人,刑罚虽严,玩法者卒不少也。”
西贾的善行换来恶果。这一类故事指向现实社会,当时正直乱世,世道败坏,人心险恶、人情可畏是封建社会世风日下的重要体现。卷三《医术》,“醉茶子曰:而人定胜天,遂遭造物之忌,岂医术固不贵乎活人耶?无怪乎草菅人命者,皆寿如龟鹤也。”善人短命,恶人长寿,整个社会己处于极度混乱的状态,现实中布满陷阱,人随时都可能被陷害。卷三《白郎》,“醉茶子曰:再生之恩,报之以此,此其所以为妖也。”妇人救妖一命,反被其折磨致死,现实生活中亦多此类忘恩负义之“妖”,表现出作者对世道人心的极度忧虑。真是“花面逢迎,世情如鬼”。作者以“善有恶报”结构故事,道出世态炎凉,发人警醒。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从侧面反映出作者是相信鬼神存在的,正因为相信鬼神的存在,“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才具有说服力,在冥冥之中存在一个公正的掌事者,它是正义与公道的象征,惩恶扬善。而“善有恶报”则反映出了作者的矛盾,此时鬼神的存在与否比较复杂,如果存在一个主持公道的鬼神,就会否定“善有恶报”的真实性。但是现实中的确存在这类悲剧性事件,一方面表现出鬼神存在的虚无,另一方面反映出冥冥之中有一个徇私枉法,不辨忠奸善恶的“存在”。第二点更为深刻地指向现实,“善有恶报”的悲剧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这样一个建立规则、掌管规则、玩弄规则的“存在”肆意妄为的结果。
三、婚姻思想
原始儒学是将“礼”与“情”相结合,在强调秩序、规范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关注情感的合理性。清朝的统治者则实行文化专制,独尊程朱理学,束缚人们的思想,维护其统治。李庆辰不再一味地遵循和固守程朱理学规范的道德纲常,而是觉察到了情与理之间的矛盾,并开始理性地思考虚伪的道德教条。而在情与理的矛盾中,他往往更加注重情,表现出宽容、理解的态度,体现了与原始儒家的一致性。卷四《樊英》篇末,醉茶子曰:
尝见某仆妇,与其夫伉俪颇笃。夫死家贫,瘗诸荒冢。越数载,自买新阡数亩,求其夫柩,不可辨识。或教以长绳系马鞍,缚绳腰际,曳之哭且行,有所阻,就其处掘之,果得夫柩。遂迁葬焉。噫!可谓贤矣。后晚年不贞,其主人有二童,先后私之。又某氏妇容貌娴雅,夫妇甚和。夫死不嫁,与某私,生子,伪为讨螟蛉者,以延夫嗣。之二妇者,可谓深于情而越于礼矣。一以夫骨为重,而必致之安土,但知瘗夫为义,不知贻夫耻为大不义也。其初心可取,特欲心炽,力不能遏,以至晚节不终。一以无后为负夫,不知犯淫为更负夫。然究其初心,未必真为夫嗣计。纵使真为夫嗣计,异姓螟蛉犹有乱宗之嫌,而乃辱身乞种,岂复有人理哉?特淫焰炽盛,居然生子,又不忍割爱,遂日留而养之,所谓机变之巧,无所用耻焉。
再如卷四《爱哥》篇末,醉茶子曰:
乡有翁媪,老而无子,三女皆待字。共议守贞养亲,而幼女终默默,二姊咸唾之。父母聘其幼女。后父母终,家道寒苦,其婿出赀殓殡之,众叹其幼女贤也。其二姊守贞,于亲无补,惟闭门茹苦,虽族中侄辈俱莫睹其面。后皆病癫狂。长者先死,次者病十余年方死。其平昔癫语甚丑,皆其心事。噫,矫情有何益哉!
虽然这并不足以表明作者完全肯定与支持妇女改适,但是由此可以看出,作者已经表明了个人立场:丈夫死而妇不再醮,却暗地与人苟合生子;为了尽孝而不嫁,却难忍欲望,最终疯癫致死,这些不道德行为与虚伪行为都是为人痛恨的。与此相比,樊英改嫁却依旧侍奉婆婆尽孝,同乡的小女儿嫁作他人妇,但能够为母敛柩,这样的举动反而更值得颂扬。可见作者并不盲从传统封建道德,而是表现出大胆的质疑和否定精神,难能可贵。
李庆辰已经开始接纳某些由西方社会传入的思想,在无意识中主张女性不再受封建伦理的束缚,而是遵从人的本性,发乎情,止乎礼。由于受到西方思想的刺激,作者得以突破程朱理学的枷锁,在一定程度上回归到原始儒学的道德规范上。同时,作者的思想更开放,更宽容。卷一《卞某》,“醉茶子曰:夫妇虽曰天伦,终由人合。人生得贤妇,则终身享其福;得悍妇,则终身受其殃,如附骨之疽,欲去不能也。闻西人娶妇共居三年,男女有不如意者,任其离散,迥不强合。所谓有情者为眷属,亦甚便矣。”作者看到程朱理学规定的教条的弊端,赞赏西方“三月不如意,任其离散,迥不强合”这种相对自由的婚姻,而这在无意识中流露出作者对女性的关照。
虽然作者在现实中体会到了情与理的矛盾,也看到了封建婚姻中女子被动、附庸的地位,但是作者对士人多妾而妻不妒的洒脱颇为赞赏,卷一《卞某》“醉茶子曰”中士人为自己多纳小妾的行为冠以堂而皇之的理由,“妻大笑云:‘我是大咸鱼,于人何所不容?金钗十二,任君置之,吾不禁也。洒脱无酸意,亦可风矣。”李庆辰忽视婚姻中女性的尊严,人格的独立,认为妇应该作为夫的附庸,且妇应该对这种附庸身份甘之若饴。中国古代男女不平等的思想根深蒂固,作者仍然不能摆脱其限制。
作者挣扎于来自西方自由的伦理思想和封建主义的伦理思想中,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传统伦理道德正面临着强烈的冲击和挑战,知识分子已经开始重新审视传统文化。
通过分析“醉茶子曰”的思想,我们可以体会到李庆辰的写作“大旨”。正如作者在自序中所言,作者是兴趣使然,编写此书。“性有偏好,口讵能缄,文不求工,狂且弗顾。”而最终旨归是关乎风教,裨益社会。“有关风教,奚避雷同?”“事或关乎报应,词不背乎圣贤也。”作者虽然有种种顾虑,但仍然迎难而上,履行自己作为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时代的局限导致其思想有很多模糊之处,劝世匡俗的创作初衷也使得其作品难免有道德说教的成分,但从整体来看,在李庆辰模糊的思想中可以看到新思想的萌芽,其可贵之处又不容易忽视。
【参考文献】
[1] [清]李庆辰, 著. 金东校点. 醉茶志怪[Z]. 济南: 齐鲁书社, 2004.
[2] 崔美荣, 胡利民. 《聊斋志异》仿书发展流变[J]. 《聊斋志异》研究, 2001(1).
[3] 张振国. 李庆辰生平及著述考论[J]. 黄山学院学报, 2007(02): 117.
[4] 李东梅, 杨晓林. 聊斋续书序玻辑评[J]. 蒲松龄研究, 2004(l): 128.
[5] [清]高凌雯. 天津县新志[Z]. 天津: 金钺刻本, 民国二十年(1931): 568.
[6] [清]蒲松龄, 著. 但明伦, 评. 袁健, 弦声, 校点. 聊斋志异[M]. 济南: 齐鲁书社, 1994: 461.
[7] 秦冉冉. 李庆辰及其《醉茶志怪》研究[D]. 山东师范大学, 2010: 14.
【作者简介】
刘佳宾,女,中南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2013级硕士研究生。
青春岁月2015年1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