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乐
摘要:本文在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农村资金互助社调研的基础上,就该地区出现的镇级农村资金互助社与村级农村资金互助社两种发展模式进行了研究。论文通过现有农村资金互助社办社规模的比较,基于线性回归方法的两种资金互助社模式贷款总额的发展趋势分析,以及镇级与村级农村资金互助社运营机制差异讨论等方面的研究,归纳出两种发展模式各自的优势,揭示了两种模式在运行中的特点。最后,提出完善监管体系与管理制度、构建合理的外部融资环境、建立有效的市场退出机制等发展对策。
关键词:农村资金互助社 发展模式 监管体系 融资环境 退出机制
Abstract:In this paper ,the development model of township and village rural loan society were studied ,which based on the investigation of Rural Loan Society in Guanyun Country, Lianyungang City, Jiangsu Province .Concluded two kinds of development model advantages , revealed the features of model by the way of comparison of existing clubs scale, the development trend analysis of two modes total loans base on Linear Regression Analysis, and study of discussion of operating mechanism's difference between township and village level Rural Loan Society. Finally, propose perfect regulatory and management system, construct reasonable external financing environment, and establish an effective market exit mechanism.
Key Words:Rural Loan Society; Development Model; Supervision System; Financing Environment; Exit Mechanism
基金项目:山东农业大学青年科技创新基金项目(项目编号:23857)。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若干意见》、《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在放宽准入条件的前提下,农村地区的农民和农村微小企业发起成立了各种社区性金融合作机构,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组建280家村镇银行,268家货款公司,1046家农村资金互助社,相比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相对滞后,但从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实际运作来看,部分互助社在满足了当地低收入人群体,融资要求的同时,又保持了互助社的可持续运行。并且,这种模式克服了传统信贷针对低收入群体服务的一些难以逾越的障碍,如高信息成本,缺乏足够的风险抵押担保品,高交易成本等。从市场分析来看,农村资金互助社适合我国农户信贷需求。因此,相对于分散的小额贷款市场,农村资金互助社就有了组织和制度上的优势,从而发挥了金融体系毛细血管作用,激活了整个农村金融体系,同时,金融网点的布局分散,借款规模的小巧灵活,服务对象的专一固定使其成为一种独特的金融机构。
当前我们国家存在着两种模式的农村资金互助社,一种是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获得金融许可证,在工商管理局所登入的模式;另一种是地方政府承认并批准,在民政局所登入的模式。本论文以江苏省占有绝对主导地位的在民政局所登入的模式为研究对象,在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的案例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就该地区出现的镇级农村资金互助社与村级农村资金互助社的两种发展模式进行研究。
二、灌云县金融机构概况
作者根据实际调研情况整理绘制出2013年以来,灌云县各类金融机构的设立及分布状况,详见图1。灌云县全县共计各类金融机构12家,其中,国有商业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以及江苏银行和太仓农村商业银行灌云县分行共计7家,全部分布在县中心所在地伊山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共有22家,几乎覆盖了全县,但除伊山镇所在地的总店为邮政储蓄银行外,其它21家都只是邮政储蓄,并不提供贷款业务。小额贷款公司1家,设立在伊山镇,因设立时间的比较短,其业务并未在全县展开。因此,该地区对于“三农”面的贷款主要还是围绕着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而展开,但由于和其它农村合作银行一样,灌云县农村合作银行存在着信贷门槛高、贷款需要抵押等问题,对于广大低收入农民群体来说,还是存在着资金无处可贷的局面,而农村资金互助的出现就正好弥补了这个空缺。2007年12月,经灌云县农民工作办公室(现已改名为金融工作办公室)的许可,当地民政局登入,穆圩县3家、沂北乡2家共计5家率先成立,随后2009年,相继在伊山镇、杨集镇等9乡镇陆续成立9家镇级农村资金互助社,具体分布如下图所示。
三、现有农村资金互助社办社规模比较
作者调研了连云港市灌云县杨集镇今世赢、伊山镇金鑫、龙苴镇腾运等9家镇级农村资金互助社与沂河村、吴南村、葛莊村等5家村级农村资金互助社,其中,镇级农村资金互助社大部分成立于2009年。资金主要来源于发起人基础股金,其入社的条件比较宽松,不局限于居位在同一社区或工作于同一地点的人。而村级农村资金互助社大部分成立于2007年。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的专项扶贫资金15万元(国家国务院和省财政局共同出资的专项资金)及村小部分的社员股资,资金互助社是由同村的有共同需求的社员组成,因此规模较小。具体详情见表1,为便于分析,表中数据均为镇级与村级农村资金互助社各3家数据均值。(见表1)
四、贷款总额发展趋势分析
对于资金互助社的发展状态判断,需要预测某一时期的贷款总额。在一元线性回归分析的基础上,可以利用最小二乘法比较简单,最小二乘法是把资料时间[n]取奇数,时间周期[ti]按次序编号,在中间是零,其它[i]的选择是[ti=0]。根据回归分析的公式,[Y=a+bti],求出[a,b],为:
[a=Yin], [b=Yititi2].
根据上面公式,就可以求出需要的预测值:
经过调研,为了保证趋势分析的准确性,本论文分别对杨集镇、伊山镇、龙苴镇等镇级资金互助社与沂河村、吴南村、葛庄村等村级资金互助社均值取样,已知2013年12月至2014年8月的贷款总额数,预测2015年7月的贷款总额数。
由表2得,
村级: [a=Yin=17.899=1.99],
[b=Yititi2=1.6160=0.03],
[Y1=1.99+0.03ti];
镇级: [a=Yin=959.099=106.57],
[b=Yititi2=120.8060=2.01],
[Y2=106.57+2.01ti];
对所得[Y1,Y2]公式进行平均误差与相关性检验(省略了计算过程)。分别计算出:
[S1Y1=0.061.99=3.02%<15%];[S2Y2=2.93106.57=2.75%<15%];
[r1]的绝对值为0.7792;[r2]的绝对值为0.8953;
所以推导的[Y1,Y2]公式成立。
(见表2)
预计2015年7月的贷款总额分别为:
村级资金互助社贷款总额:[Y1=1.99+0.03×15=2.44];(结果单位万元)
镇级资金互助社贷款总额:[Y2=106.57+2.01×15=136.72]。(结果单位万元)
由此可见,无论是村级农村资金互助社还是镇级农村资金互助社,在农村金融改革的背景下,通过运用线性回归的分析,贷款趋势是呈上升趋势,是逐月在增长的,发展是良性的。
五、运营机制差异讨论
对连云港市灌云县调研涉及到的14家资金互助社运营机制分析,可以看到,尽管镇级农村资金互助社与村级农村资金互助社都是通过民政局批准成立的,但由于发起人身份、参社成员的区域及资金来源渠道的不同,所以镇级与村级农村资金互助社运营机制差异较大。镇级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发起人是当地的商人,大部分承办互助社的资金来自于股东自身的投资,因此这种模式的运营机制是偏向于商业性质,以盈利为目的;参社社员是镇内居民,相互不认识,组织运营基本属于开放型;互助社贷款有一定的流量,具有明显的商业性倾向,但在一定程度上也激活了当地农村金融市场。而村级农村资金互助社会员都是来自本村的村民,由于村庄的集落关系,相互比较熟悉,这种模式的资金互助社是符合合作组织的基本特点;通过熟人的充裕社会资本、互联的信誉合约、部分实物抵押担保的机制,使资金互助社有效实现了风险管理;由于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国家或省级扶贫办拨款,所以互助社贷款流量较小,仅解决了互助社内社员的小额资金需求问题,但由于我国村庄整体规模不大,因此也能达到一定的扶贫作用。具体差异详见表3。
六、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对策
综上所述,镇级与村级农村资金互助社虽具有各自的优势,但面对今后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与农村金融改革新形势,还需完善监管体系与管理制度,构建合理的外部融资环境及建立有效的市场退出机制。
(一)完善监管体系与管理制度
农村资金互助社潜在风险大,在发展的同时应加强监管,维护社员权益。然而,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与思想观念差异大,可根据农村资金互助社信用级别,实现分类、分级监管,对资金规模大、业务经营广泛、信用级别高的农村资金互助社有金融监管当局严格监管;对于处于经济落后地位、资金规模小、业务经营范围小、信用级别低的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金融监管当局宽松监管。
当然,完善监管体系,也可借鉴国外的金融监管经验,将社会审计力量注入农村资金互助社金融监管,银监会负责制定监管实施细则,指导专职监管机构对互助社进行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工作;社会审计机构则由银监会委托,负责实施经常性专项审计监管。在重视现场检查的基础上,可以以镇、县级为单位建立起专门的监管部门,负责监管多个资金互助社,并配以工商、审计等部门的定期和突击检查,形成一个由下而上、全面综合、切实有效的监管体系。
(二)构建合理的外部融资环境
随着农民资金需求不断扩大,农村资金互助社自身资金根本不足以满足农民需求,对外融资成为资金互助社的必然选择。其一,就是与其它农村金融机构进行有效合作,弥补资金需求;其二,政府金融部门给予一定的融资额度,甚至给无息或贴息的政策资金补充,这样能使入社社员在资金使用上更加宽裕,同时也减少生产成本的投入,增强了入社社员在发展农业上的力度及积极性;其三,建立健全农业存款保险制度,赋予资金互助社存贷款率定价权,可以确定一个合理的利率水平。配以建立农业存款保险制度,规定资金互助社按存款的一定比例向存款保险机构投保,当互助社不能像社员支付存款时,由存款保险机构代为支付 。
农村资金互助社与其他农村金融组织的合作的最终结果应是双赢,这也是两者之间建立稳定长期合作关系的必要前提。农村资金互助社与其他农村金融组织相比,具有贴近农户、信息对称的天然优势,是金融组织末梢的一种有效的补充,它可以凭借信用解决缺少抵押物的贷款风险,并且保证了农民资本及金融利润不外流。
(三)建立有效的市场推出机制
农村资金互助社作为新型的农村金融组织,其本身发展也存在缺陷,只有建立起退出机制,当资金互助社在出现金融风险、金融危机后,国家能采取破产、兼并等相应的清理措施,而不是“一刀切”的整体封条,只有建立起退出机制,在资金互助社出现经营危机后,国家才能采取代价更小更能有利于农村金融发展的另一种选择,比如“关闭一块、改造一块”的分类处置方法,在化解金融风险的同时,促进农村金融的实质发展。
有效的市场退出机制是在资金互助社已经出现经营混乱、清偿困难,经营无法持续的情况下采取的措施。事实上,在社员已经蒙受损失的情况下再进行处理,不如防患于未然,以风险导向为本,退出机制为辅,做好资金互助社建立的审核和平日的监管工作。因此,有效的市场退出机制也是必要存在的,农村金融市场的金融机构由市场来选择,而且,这种退出机制也时时刻刻提醒其余的互助社经营不善的后果。
参考文献:
[1]廖媛红.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社会资本作用机理研究[J].农村金融研究,2012
[2]高荣霞.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现状分析[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1
[3]徐虹,董晓林,褚保金.农民资金互助社试点模式及对策[J].农村经济,2012
[4]杭天扬.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模式研究[J].金融经济,2011
[5]王鹏.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N].长江大学学报,2012
[6]韩国明,周健朋.从农信社和农基会改革经验教训谈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J].农村经济,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