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100元假币之后

2015-07-06 05:16
华声 2015年19期
关键词:交通费蒋某阿龙

超市收到100元假钞怎么办?广州市白云区一超市老板阿龙怀疑顾客支付的100元是假币,被发现后的顾客转身就跑,阿龙于是追赶,追上后两人有过身体接触,后来顾客蒋某倒地身亡。经法医鉴定,蒋某系因肺心病造成心肺功能衰竭死亡。尽管蒋某并非被阿龙殴打致死,但蒋某的父母要求其赔偿104万元。一审,阿龙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判承担60%的赔偿责任,赔偿交通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28.6万元。由于双方对部分判决不服,均向广州中院提出上诉。最终,阿龙被判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合计12万元。蒋某父母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维持一审判决。这则简短的消息在网上引发了极大的关注,许多人质疑法院判决不近情理。现在以后:其实从法律角度来说,这个判决问题真的不大。因为法律对于自助行为的约束是非常严苛的,正当防卫的最低要求是在受侵害之时,并且以适当方式,这位店主显然违反了这两条,所以超市老板的行为不是自助行为而是故意伤害。

胡大一片:以后追坏人还得先看看对方的体检报告?

时之砂:应无罪释放!谁知道他有病啊?以后谁敢追?

范兵:我想问一下,如果是超市老板在追的过程中突发心脏病死了,谁负责?

涛声依旧:扶不起,追不起……

味赢天下:听到该判决,该超市老板活活被气死,请问法官要不要赔偿?

九品芝麻:现在的法律都改成是惩善扬恶了?

一粒西瓜:如果一群人抓个小偷,小偷死了,是不是这群人都该赔?以前是不敢扶老人,现在帮忙追坏人都不行了,追着追着坏蛋死了,还得赔钱。

闯闯小妖精:这个社会真的没法生存了,只能任由欺负不得反抗,否则容易倾家荡产啊,以后有病的得了绝症的都去做小偷,万一被追时死了还能捞一笔,真是比买保险都管用。以后可以大大方方花假币了,你敢追我吗?

草根汇鼎:12万,赔假币,你看行么?

正直水靈灵1986:给假币不给货就可以了,追人,还打人,应该负刑事责任,不是区区十二万就可以赔人命的,法律应严谨,不要意气用事。

云御风:法律的作用还应该体现有助于弘扬社会正气,如果刻板地引用法律条文,那么就如彭宇案一样。

晴天:法不容情,应无罪释放,否则,守法成本太高,违法成本太低,以后谁愿意去参与制止违法犯罪?

梦醒见:给点安葬费也算仁至义尽了,毕竟是有点人体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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