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恩施市舞阳坝街道办事处耿家坪村委会在银行向该村村民蒋某支付征地补偿款1700元时,因工作人员失误将1700写成17000,并转入蒋某账户。后村委会多次找蒋某,要求其返还不当得利遭拒绝。4月28日,法院判决蒋某返还不当得利部分153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0月27日,耿家坪村委会在银行向蒋某支付耿家坪汽车城征地水毁地补偿款时,多付现金15300元,此款汇入蒋某账户后,蒋某分两次取出。
因耿家坪村委会多付现金15300元属蒋某不当得利,法院遂作出判决,蒋某应将15300元返还给耿家坪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