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雅男 丛雅清
摘 要: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面向全日制高等学校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的贷款,其有效运转有利于加快国家教育体制改革,扩展人力资本投资,促进高等教育的发展。然而助学贷款是一种无担保的信用贷款,具有高风险性。本文从商业银行角度出发,分别从助学贷款减值准备,财报披露,加强内部控制和会计监督等几个方面寻找预警和规避风险的会计防范措施,以期能够加强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控制,促进商业银行的稳健经营。
关键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控制;会计防范
1.研究背景
我国于1999年开始在北京等八个城市进行国家助学贷款的试点工作,一年后扩大至全国,现已成为大学生资助体系中最重要的资助政策。2004年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得以顺利实施,国家助学贷款的规模连续几年呈现平稳增长的态势,成为保障高校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有力渠道。该政策自实施以来,虽然较为有效地解决了贫困学生上学难的问题,但运行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随着还款期限的临近,信贷风险日益凸显,曾导致商业银行一度在全国大面积停贷,阻碍其良性循坏与发展。
2.国家助学贷款的理论基础
2.1国家助学贷款的概念与特征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由商业银行为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提供的贷款,财政和高校共同为银行提供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主要特征有以下几点。
首先,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在申请时不需要办理担保或抵押。其次,高风险性。国家助学贷款仅以借款人的信用为基础,存在信息不对称;以高校学生的未来收入作为还款来源,具有未知性;近年严峻的就业形势也影响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率。第三,政策性与商业性兼备。财政为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提供全额补贴,银行会得到政府和高校的部分风险补偿,但很大程度上还贷风险仍由商业银行承担。
2.2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
2.2.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即贷款学生逾期还款或不履行还款义务而给商业银行造成损失的风险。借款人还款观念不强,认为银行缺乏有效途径追究其责任;当前社会信用环境不佳,个人信用登记制度不健全,使得制约贷款人还款行为的信用手段无法得到有效的利用。
2.2.2收益不确定性风险
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来源主要是贷款学生的未来收入。近年大学生就业率和工资水平的下降影响着助学贷款的偿还率。社会经济的周期性变动以及政策变化都是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中存在的不确定影响因素。
2.2.3信息不对称风险
一方面,学生可以主动了解贷款银行的相关政策制度,而银行在了解贷款学生信息时则处于相对被动的状态。另一方面,人才流动的加快使得银行不能及时可靠地掌握借款人的信息,缺乏行之有效的贷前审查机制,在双方的信息交互上处于弱势地位。
3.国家助学贷款风险的会计防范措施
会计本身的特殊性赋予其一定的控制职能,助学贷款业务的信息披露与会计息息相关,会计防范在助学贷款风险的防范中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是国家助学贷款风险防范体系中十分关键的一环。本文从商业银行的视角出发,为防范助学贷款风险提出了以下几项防范对策。
3.1完善助学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
3.1.1充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并加强披露
“已发生损失模型”的滞后性使得银行难以及时计提助学贷款准备金。商业银行应当重视国家助学贷款的特殊性,在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时,针对利息提取坏账准备。银行在运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进行助学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时应当充分考虑贷款人的经济状况和潜在风险,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参考五级分类法对结果进行调整。一般风险准备金的计提主要是为了弥补贷款已发生的损失与未来可能发生损失间的差额,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可以缓解贷款损失准备金受经济周期变化而浮动给银行的稳健经营带来的不良影响。商业银行可借鉴巴塞尔协议中的标准法,将贷款按照风险特征进行分类,赋予不同的风险系数。助学贷款的数额乘以其对应的风险系数减去已经计提的助学贷款风险准备金后的金额就是本期应当计提的助学贷款一般准备金的数额。
在财报附注中应当加强对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的披露,包括国家助学贷款的规模和类型,逾期贷款的数量和比率,计提助学贷款损失准备的原则和计算依据,包括助学贷款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的一些内部与外部的影响因素,以及采用五级分类法对贷款准备金调整的结果等内容。对于助学贷款中的部分个别款项认定的特别损失准备,应当对其认定依据进行详细说明。
3.1.2降低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运用上的主观性
鉴于助学贷款业务的特殊性,虽然单项金额较小但是风险依然很高,商业银行可采用单项评估的方法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助学贷款对象是高校学生的特殊性合理确定未来现金流量与折现率,应当考虑商业银行延迟回收贷款的机会成本、借款学生的信誉状况、外部的经济政策因素等,使折现率更加准确的体现助学贷款的现值。
3.2加强助学贷款的内部控制
首先应加强助学贷款业务内部稽核。商业银行应当努力推进内部控制机制的标准化,对现有的内部稽核制度、程序进行整合和优化,形成一个动态的、持续改进的风险控制平台。稽核部门应当以谨慎性、全面性为原则,从贷款申请、贷时审查与贷款审批、档案管理和贷后管理几个方面着手,对助学贷款业务实施的合规性和质量以及管理制度进行测试和评价。同时推进外审部门的再稽审工作,内外审查相结合,对内部稽查工作形成一定的监督作用。同时,建立专门清收不良国家助学贷款的部门和专职人员,在认定不良贷款的基础上负责清收、转化与挽救不良贷款的工作。
3.3加强会计监督
首先,银行应当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对会计核算流程的责任范围,建立责任追究查处机制,确保會计核算流程顺利有效地执行。同时,建立完善的会计记录、审核、记账的审查制度,会计监督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对会计资料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查与核对,有力防止会计信息的失真。其次,应当注重部门的管理权限界定。信贷监督人员应与会计部门相对独立,保证信贷监督人员可以有效独立的监督助学贷款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第三,应加强会计监管人员的素质建设,建立对国家助学贷款岗位培训计划;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会计监督对防范助学贷款风险的重要性的认识。最后,设置固定信贷监督岗位,以助学贷款人的相关会计信息为基础,密切关注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当贷款偿还出现不良征兆时及时地做出反馈,将相关信息提供给清收部门,以便及时对贷款进行挽救。
3.4 建立商业银行助学贷款财务分析体系
3.4.1 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成本收益分析
商业银行的贷款成本主要包括贷款发放成本、贷款管理成本和不良贷款追偿成本。贷款收益是指商业银行经营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所获得的回报。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一般低于市场平均利率水平,理论上说有助于贷款的回收。贷款数额的大小与还款的负担率呈正相关,并且对于一些信贷业务比较欠缺的商业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在银行的信贷业务中占的比例很大,助学贷款的财务运行情况对商业银行的效益影响很大。贷款还款方式的差异对银行回收贷款的顺利与否也有一定的影响。银行应根据具体会计数据测算国家助学贷款的收益与成本,从而合理认识银行面临的助学贷款风险。
3.4.2 国家助学贷款回收率分析
国家助学贷款回收率=(PV收回贷款-PV管理成本-PV违约风险成本)/PV最初发放贷款
根据以上公式计算得出的国家助学贷款回收率对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的经营现状进行分析评价。立足于发放助学贷款的商业银行,一般情况下贷款回收率小于1,比率越接近于1,说明助学贷款的偿还效果越好。反之,则回收状况越不理想。银行可以根据助学贷款回收率的变化情况来判断贷款的偿还状况。(作者单位:1.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2.大连理工大学人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