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永军
《检察日报》“忏悔录”专栏,日前登了江苏省淮安市环保局原局长张汝华的文章,题目很醒目:《收钱后,我成了送钱人的“奴才”》,其中有一段这样说道:“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收了钱以后,我哪里还是局长,简直就是送钱人的奴才!”这种坦承自己成了送钱人的“奴才”的醒悟,尽管对张汝华来说,已经属于悔不当初的懊悔,但对于各级官员坚持老实做人、本分做事,却有着深刻的警醒和警示作用。
按照常规思维,凡给贪官送礼行贿,都是有求在先,视贪官为“贵人”的。为什么却会出现“收了钱以后,就变成了送钱人的奴才”的变化?这种相互关系移位,揭示了一个客观规律:行贿之初,在受贿者眼里,送礼上门,那叫“懂事儿”,叫“重视”和“敬重”;收下了,表示“这事儿我知道了”或“这事儿可办”。在行贿者眼里,送到了收下了,那叫“给面子”,心里就踏实了,表明这事儿至少有希望了。倘若送不到、不收下,则意味着事儿要公事公办,也预示着这事儿十有八九要黄。“收人钱财,给人办事”,于是,行贿与收贿之间,便构成了一种买卖关系——我给你钱,你为我办事。“吃人家嘴短,拿人家手短”,久而久之,伸手拿人家多了,那受贿者的手也就成了行贿者的手。且拿人家越多,受制于人越大。又于是,便出现了贪官变“奴才”的人格悲剧。
然而,贪官的人格矮化并没有就此打住,还有比奴才更卑贱的。上个世纪90年代末,四川简阳市有个坊间笑话:石化简阳销售公司张经理,一次与一帮酒肉朋友在酒店喝大酒,云里雾里间,向在座的哥儿们吹开了自己的“神通”:在简阳谁的“乌纱帽”最高?众曰:市长王善武!“可我喊他什么时候来,他就会像狗一样什么时候来。”见众人眼里呈怀疑状,张公醉眼一瞪:不信?现在就试试!当即掏出怀中的“密电码”,拨了电话。果然,不多一会儿,简阳百姓眼里的“大老爷”王善武,便真的像狗一样屁颠屁颠地跑来了。为何?这姓张的早就用贿赂把王善武喂饱了。无独有偶,河北某市物资回收公司李姓老板,让会计按月给区里几位头头白开一份工资。会计问:在哪里下账?李老板答曰:和公司的那几条狼狗的伙食费账记在一起,就当公司多养了几条狗吧!
狗一样的人格鄙视和蔑称,不知那些收受贿赂自以为得计的贪官们听到后,内心深处会生发出一种什么样的滋味?但有一息良知尚存,肯定会感到脸上火辣辣,暗骂自己一声“活该”。想一想谷俊山、赖昌星之流,本来他们是要巴结领导的,然而,为何许多领导干部在他们的眼里却一钱不值,充其量就是一条被使唤的狗,奥秘就是金钱与人格的矛盾法则使然,正所谓:“既以利得,必以利殆。”(《颜氏家训·省事》)所以,一个领导干部无论职位有多高、权力有多重,要保持在人们心目中的品格高尚、形象高大,唯有坚持老实做人、坚守“手莫伸”,方能有效规避“然后噬脐,亦复何及”(《颜氏家训·省事》)的悲剧。
可叹的是,这个原本并不复杂的寻常理,由于“官本位”思想的长期流行,由于越来越多的谀词、颂词浸泡,在许多领导干部那儿却忘记了、搞“不懂啦”,甚至连自己都相信自己真像下级赞誉的那么高大、那么出色,以致很多贪官落马后仍然“倒驴不倒架”,在表示忏悔时依然拿自己当个人物,把索贿或受贿,说成是别人求自己办事,而自己拿钱是“人情”,好像这钱是不需要拿自尊心去换的。
王善武、张汝华之流被当成“狗”“奴才”式的笑谈,徐才厚、王敏之辈被称为“双面人”“国妖”式的人格悲剧,再一次为这一古语作了注脚。当然,也成了警示来者的一面哈哈镜。
图:陆小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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