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双主体”育人的理论思考

2015-06-11 00:27
成人教育 2015年4期
关键词:双主体校企合作原则



校企合作“双主体”育人的理论思考

曾琦斐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湖南衡阳421005)

【摘要】校企合作“双主体”育人是当前职业教育改革的必然方向,是高职院校结合专业特点打造办学品牌、凝练办学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文章从理论的角度对校企合作“双主体”育人进行了分析与思考,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基本理念,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学校、企业与学生“三赢”的合作机制以及资源、文化、专业与产业、教学内容与岗位要求等四个方面“深度融合”的基本措施。

【关键词】校企合作;双主体;理念;原则;机制;措施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可见,从高职教育发展及高职人才培养过程来看,学校和企业都应成为人才培养的主体。一般说来,学校理论教学条件较好,实践教学条件相对不足,企业能弥补学校在实践教学上的不足。高职院校的主要任务是培养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这一任务的完成需要企业的广泛参与和深入合作。实行校企合作“双主体”育人是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必然方向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当前,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不高,高职毕业生职业意识不强,职业技能欠缺,自我发展能力、岗位迁移能力、就业竞争力和创业能力差,严重影响了高职教育和高职院校的发展。实现高职教育和高职院校健康发展,必须提高高职人才培养质量,关键在于实施校企合作“双主体”育人,实现“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实施校企合作“双主体”育人,首先必须明确“双主体”育人的基本理念、基本原则、合作机制和基本措施。

一、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基本理念

高职教育是一种“以能力教育为主、以素质教育为本的教育,是为学生进入现实和未来市场就业或创业做准备的教育”。[1]高职教育中,实施校企合作“双主体”育人,旨在以高职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校企合作育人为手段,以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为核心,培养符合现代产业发展需要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在校企合作“双主体”育人过程中,高职院校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理念,真正做到以学生为本,实现学生全面发展。学生作为学校教育、管理、服务的对象,有其共性特点,每个学生又有其独特的个性特征。高职院校一切教育活动都要依据学生的共性特点和个性特征,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核心,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另一方面,高职学生的发展应是全面的发展,包括学生职业意识、职业能力、职业个性、专业技能以及人文素质、道德品质、综合能力等全方位的发展。高职院校只有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利用一切教育资源,通过学校教育、企业培养、实践锻炼及学生自主磨炼等多种教育途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施校企合作“双主体”育人,要特别注重四个方面:

1.职业意识的培养与发展

职业意识又称为主人翁精神,是从业人员的根本素质,包括学习意识、创新意识、诚信意识、顾客意识、团队意识和自律意识等六个方面。具备良好的职业意识,是高职学生成长为一个合格的职业人、企业人必须具备的思想基础。实施校企合作“双主体”育人,必须通过理论学习、就业指导、实践锻炼、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素质拓展等途径,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意识,使学生走向工作岗位后能以主人翁的精神,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实际工作中,爱岗敬业。

2.职业能力的培养与发展

职业能力是高职学生能够从事并胜任某项职业,在其中求得自身发展的一种综合能力,“是人的职业生涯中除岗位专业能力之外的基本能力”,[2]包括自主学习与自我拓展能力、语言表达与自我展示能力、人际交往与社会活动能力、组织协调与统筹管理能力、分析判断与应急处置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六个方面。实施校企合作“双主体”育人,必须遵循高职学生职业能力发展规律,根据不同岗位的能力要求,建立科学的职业能力培养体系,通过行动导向教学法、任务驱动教学法、项目教学法、案例教学法等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通过开展创业大赛、科技服务、社会调查、社团活动、文体活动等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社会能力,促进高职学生职业能力的形成和发展。

3.职业个性的培养与发展

职业个性是高职学生在学习、实践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体现职业特点与要求的稳定的个性心理特征,是其取得良好发展的内在动力。实施校企合作“双主体”育人,必须遵循高职学生职业个性发展规律,根据岗位素质要求,建立系统的高职人文素质教育体系,通过思想引领、制度约束、典型示范、情感熏陶、课堂教学、实践锻炼等途径,培养高职学生良好的人文素养,促进高职学生职业个性的形成和发展。

4.专业技能的培养与发展

专业技能是企业检验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高低的标准,也是高职学生能否立足岗位,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条件。高职学生专业技能的形成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只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学习和实践,才能形成职业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学生专业技能的培养主要依靠实践教学,高职教育实践教学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参观见习,即根据理论教学的进度,组织学生参观企业,初步了解不同岗位的知识、技能要求,了解行业现状和发展前景;二是综合实训,即理论教学完成后,学生到企业进行初步的生产实践,在实践中明确不同岗位的知识、技能要求,查找自身在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方面的不足,通过有针对性的集中学习和强化训练进行弥补,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中途进行,为期1—2个月左右;三是顶岗实习,即第三学年,学生进入企业顶岗实习,由企业安排技术专家进行指导,派专人进行实习管理、考核,学校教师定期进行检查、督促,促使学生把理论知识运用于生产实践,并在实践中逐步形成技能、技巧,培养优良的职业素养。实施校企合作“双主体”育人,必须遵循学生技能发展规律,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职业岗位要求,构建符合企业生产实际的专业技能培养体系,系统地、科学地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促进学生专业技能的形成与发展。

二、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本原则

高职院校的主要任务是培养适应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高职教育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大批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就必须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本原则。适应现代产业发展的需要,实施校企合作“双主体”育人,是高职教育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的重要途径。在校企合作“双主体”育人过程中,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要特别注重三个方面:

1.专业理论知识与实际生产知识有机结合

高职院校的主要任务是培养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技能型人才必须同时具备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良好的专业技能。要完成这一任务,首先在教学内容上要做到专业理论知识与实际生产知识有机结合,这就要求教材建设中既要遵守每门课程知识的规律性、系统性和完整性,更要注重专业理论知识的适应性和企业生产的实际需要。编写教材时,理论知识部分要突出实用性的理论知识,那些纯理论性的、难度太大的、与实际生产联系不密切的理论知识尽量减少和压缩,那些与实际生产密切相关的、经常运用的理论知识要详细具体;实训内容部分要突出实用性的生产技术,那些过时的、被实际生产淘汰的技术尽量删除或压缩,一些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标准、新设备要及时进教材、进课堂。只有这样,学生的知识、技能才能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

另外,司法行政改革应当对部分省市在司法鉴定管理上的创新的做法、积累的经验和探索的尝试性工作给予特别的关注,抓住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机遇,以部分省市作为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验田”或者“试点地区”,积极培育和大力支持司法鉴定管理上的机制创新,促使司法鉴定管理智能化模式引领司法鉴定管理制度改革不断创新,并通过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的深化发挥其对司法改革的推进功能与促进作用。

2.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学校教学与企业生产有机结合

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既要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更要有良好的专业技能。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培养,离不开高质量的理论教学,更离不开高质量的实践教学,离不开生产实践,只有把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学校教学与企业生产有机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培养出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实施校企合作“双主体”育人,就是要充分发挥学校、企业的育人优势,通过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际过程中,把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学校教学与企业生产结合起来,让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既能促使学生牢固掌握专业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并通过进一步的锻炼逐渐成长为能说能做的技术专家,而不是只能说不能做的“假把式”或者只能做不能说的“哑巴技术员”;又能促使学生更好地了解企业,了解行业现状和发展前景,增强学生对企业的适应能力和对自身职业的热爱和自信。

3.人文素质教育与专业技能培养有机结合

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核心是高技能、高素质。高职院校实施校企合作“双主体”育人,必须坚持以素质教育为导向,以专业技能培养为核心,创新人才培养方法与载体,充分发挥文化育人、实践育人功能,既要重视专业技能的培养,更要重视人文素质的培养,要把人文素质教育与专业技能培养有机结合起来,促使学生人文素质和专业技能协调发展,会做事更会做人,会学习更会生活,会享受生活更会创造生活。

三、健全“学校、企业与学生‘三赢’”的合作机制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为国家、社会培养人才,企业参与人才培养是为了更好地吸纳人才,得到长期的技术支撑,学校和企业人才培养的对象是学生,学生是学校、企业人才培养的直接受益者和最大受益者。可见,高职人才培养是高职院校和企业共同的责任,而学生是被培养的对象,高职人才培养事关学校、企业、学生三者的利益。因此,实现学校、企业与学生“三赢”,是校企合作“双主体”育人长期合作发展的内在动力。为此,要特别注重三个方面:一是校企双方必须按照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要求,建立健全合作育人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考核体系和监督机制,构建有效的运行保障机制,强化共同实施、共同参与、共同管理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全方位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二是校企双方必须把教育的公益性同企业投入的回报率结合起来,使学校能够更好地履行好党和国家交给的人才培养任务并获得自身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使企业能够通过合作育人吸纳更多优秀人才,获得长期的人力资源支撑,确保校企双方在合作育人过程中实现共建资源、共担责任、共管过程、共享成果、互惠互利,确保学生在学校与企业合作育人的过程中成为真正的最大受益者。三是必须建立一种有利于促进校企双方在设备、技术、管理、文化、信息以及人力资源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的新机制,充分挖掘、利用双方资源优势,共同培养符合企业需求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学校、企业与学生“三赢”,从而保证校企合作“双主体”育人长期有效的运行。

四、落实“深度融合”的基本措施

高职院校的主要任务是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培养适应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对接产业、服务产业是高职教育快速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当前高职教育改革的必然方向,更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高职院校必须与企业实现资源、文化、专业与产业、教学内容与岗位要求等四个方面的深度融合,才能真正实现校企合作“双主体”育人,共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校企资源融合

2.校企文化融合

高职院校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使学生进入工作岗位后能尽快适应企业,教学过程中必须强化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的融合,充分发挥企业文化的育人功能。校企文化融合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1)校园精神与企业精神融合。要树立为企业服务、为企业培养人才的指导思想和办学理念,用校园精神、企业精神共同加强对高职学生的思想引领,使学生逐渐成长为既是具有崇高的校园精神的大学生,更是具有崇高的企业精神的职业人、企业人。(2)校园元素与企业元素融合。要加强对学生的就业创业指导、习惯养成教育和心理健康辅导,把质量、节约、团队、创新、效率等企业文化元素融入到日常教育管理中,引导学生逐渐培养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企业核心价值观,使学生更好地了解自己所学的专业、将来要从事的职业,更好地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更好地培养健康的心理品质,增强对社会、对企业的适应能力。(3)学生管理与企业管理融合。要把企业先进的管理经验、方法巧妙地引入到学生管理工作中,努力探索学生管理工作的新机制、新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制度建设,强化对学生的纪律约束和制度管理,使高职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品质,有利于学生进入企业后自觉地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服从企业管理;实际过程中,可成立由企业冠名的校企合作班级,在新生入学教育中组织学生参观合作企业、邀请企业专家作专业介绍,从新生入学开始,由学校、企业分别派人担任班主任,共同做好学生日常教育管理,让学生在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的共同熏陶下成长。(4)校园文化活动与企业文化活动融合。要找准校企文化活动融合的切入点,学习、借鉴企业文化活动中“有益于校园文化建设的内容、形式和方法,大力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技能大赛、创业大赛、科技服务等以专业技能为主的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3]实践活动中邀请企业技术专家参与方案、评分标准的制定,担任现场评委和点评工作,促使学生更好地掌握技能标准和操作要领,形成技能技巧,提高职业素养。校企合作共同组织文体活动,学生和企业员工共同参与,同场竞技,既能丰富大学生和企业员工的文化生活,放松工作、学习带来的种种压力;又有利于学生与企业员工的情感沟通与思想交流;还有利于学生了解企业文化,促进学生成长。

3.专业与产业融合

职业教育就是就业教育,必须服务于市场,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必须与产业结构相融合,符合产业结构的要求。因此,高职教育只有坚持以市场需求为依据,对接产业设置专业,才能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真正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施校企合作“双主体”育人,校企双向必须加强沟通,准确把握社会经济主打产业的整体规划和布局,分析行业现状和发展态势,明确专业的特色定位,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适时调整专业设置,优化专业结构,完善培养方案,构建适应市场、目标明确、结构合理、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专业体系,促进专业与产业的深度融合。

4.教学内容与岗位要求融合

高职教育要培养适应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这就要求高职教育中,教学内容必须与岗位要求充分地融合。因此,高职教育实践中,必须依据行业发展动态和生产实际及时更新、优化教学内容,那些与实际生产密切相关的、经常运用的理论知识和实用性的生产技术要进一步强化,那些纯理论性的、难度太大的、与实际生产联系不密切的理论知识和那些过时的、被实际生产淘汰的生产技术尽量删除或压缩,及时补充实际生产中的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使学生的知识、技能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

校企合作“双主体”育人是当前职业教育改革的必然方向,是高职院校结合专业特点打造办学品牌、凝练办学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高职院校肩负培养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重任,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基本理念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本原则,通过资源、文化、专业与产业、教学内容与岗位要求等四个方面的深度融合,着力培养高职学生良好的职业素质和人文素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学校、企业、学生的“三赢”,促进校企合作长期发展。

【参考文献】

[1]邓洪玲.高职院校特色校园文化建设探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0,(11) :259—261.

[2]闫龙岷,齐红燕.浅谈大学生职业核心能力培养的途径[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2,(1) :256.

[3]曾琦斐.高职校园文化建设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12.

(编辑/徐枫)

【作者简介】曾琦斐(1972—),男,湖南衡南人,硕士,党总支书记,副教授,研究方向为高教管理、化学教学、纳米材料制备。

【收稿日期】2015-01-12

doi:10.3969/j.issn.1001-8794.2015.04.008

【文章编号】1001-8794(2015)04-0027-04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G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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