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乡帖

2015-06-09 05:45刘汉斌
岁月 2015年6期
关键词:南湾野草故乡

刘汉斌

无 名 草

九月的天空高远,云白天蓝。大雁纷纷南飞,一会儿排成个“一”字,一会儿排成个“人”字。蓝色的天幕巨大,雁阵贴在上面,形单影只,湛蓝是漫无边际的孤独。空旷的田野上,我与雁阵遥遥相望,一个人的孤独在天上,一个人的孤独在地上。

为旷野里一株无名草写下文字的时候,我离人类很远。我曾把自己的今生当作一株野草的来世,我甘愿像今夜这样,在荒寒的山野里,在一滩草上席地而坐,感受人间深秋之夜的薄凉,与野草一起在漆黑的夜幕下迎着寒风战栗。人间的时令已至深秋,我的双眼湿润,被晨霜打过的草叶,像我的可以预见的暮年那样低垂着,生命不再饱满,竭尽全力却再也无法将这最后的空瘪的皮囊填满。苍老是上天的旨意,我在见证着草木的春荣秋枯的岁月里渐渐长大并开始变老,低垂的草叶让我对苍老产生了强烈的恐惧,我惧怕自己在暮年时只复制了父亲的颜面,而无法像父亲那样豁达地活着,因此我常对一切生命的苍老满怀悲悯,而从不好奇。草叶低垂的秋夜,我离人类很远,却离大地很近。我可以听到相依的两粒尘埃在低声浅吟,吟唱生命的悲歌,它们的前世或许是两株禾本科植物高高举起的旗叶。

野草将一米长的成长史留在黄土里,半尺高的草叶正好没过我的脚踝,前茬草叶的生命体征已经在岁月的轮回里消失殆尽,酥软的枯叶是野草逝去的,无需言说的风华。草根上三尺厚的黄土,是绝种的野草留在尘世的遗言,或被风吹散,或渗入泥土,它们只是换了一种方式爱着所有野草的根。

我在秋风中逐渐瘦下去的田野里张望,枯萎的冰草与被收获的玉米是同一个科的植物,收获的意义只是对我而言,也许是玉米不忍心让我劳碌了一年而两手空空。对玉米和冰草而言,枯萎即是死亡。它们在深秋里以成熟的名义相继死去,一个孑然一身,一个将种子留给了我,我满怀诚意收下了玉米的馈赠,而玉米在临终时从我眼睛里所感受到的虔诚,只是我一贯在秋日里的伪装,这也正是以土地为生的人最真诚的狡黠。我习惯了在完成所有收获之后,背抄着双手,面带着微笑在田野里走走,在此时,我是一个内心谦和的人。

我常沉醉于蒲公英的种子一到秋天就趁风游荡的洒脱里。蒲公英的种子随风飞,飞到哪片土地上,就在哪片土地上生根发芽。我多么希望自己就是蒲公英那带着羽翼的种子,或立在自己的芽尖上守望乡土,或在秋风里随风游荡。停在树叶上迎接朝霞,期望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像照亮露珠一样,也将我照亮。

晨曦中的毛毛虫,楚楚动人,我就做毛毛虫临时的邻居,把所有新鲜的树叶交给树或者虫们,让它们各自的美好延续,我们一同享受季节的变迁,我只想守住心里的那份奢华的安静,去仔细观察呕心沥血的虫,看它作茧自缚或看它化蝶重生。

我会选择在一棵百年老树下裸露的土地上生根发芽,然后让儿女们在长大成人后从我脚趾下的这片土地出发,各自奔赴前程,而我就坚守在儿女们的故乡里,度过余生。

怀 念 羊

父亲闲来无事的时候,总喜欢翻开旧照片,看夏日的南湾。每看一次都会忍不住要感慨一番,那沉浸其中而由心而发的念叨,正是父亲至今仍然对南湾的依依不舍。形似簸箕的南湾,大多数时候是一地的昏黄,而只有到了夏日,草木葳蕤,青葱诱人。

诱人的景色,全都来高处的树和低处的草,而庄稼却掩映在草里半死不活。不知何时才能落下的雨水,只能让土地上的草和树在夏日里绿着,要是人和那泼实的羊一样,伸伸脖子啃一肚子草就能长得体肥膘壮,过得兴高采烈,兴许,我就不会四处流浪,而是守着南湾放一辈子羊,像羊那样奸馋而又善良地度过一生。

三月的羊,在栅栏里歇斯底里地叫喊,它们头朝天,互相供述着对我的不满,这些不满包括:我从一捆麦子上截留了麦粒,而且每天都是傍晚抱一捆麦秸进圈,早晨再从圈里抱出来,摊开晒在场上,傍晚的时候再添一些新的麦秸进去,复又抱给它们,我只管抱出抱进,吃与不吃,我从不管,那是羊的事。我喜欢安静,我不喜欢动不动就把嘴伸出栅栏外嘶喊的羊。只要有羊把嘴伸出栅栏叫喊,我就忍不住指着它们的鼻子骂它们,所有的羊就齐刷刷抬起脑袋,面无表情,甚至有几只羔羊把嘴巴从栅栏里挤出来,它们仿佛既听不懂我骂羊的话,又看不懂我生气的表情,它们只想从我伸出的手上得到一颗煮熟的洋芋,或者是半个干馒头。真拿这些羊没有办法,只好作罢。

我与羊之间的矛盾总是在初春的时候变得越发尖锐,它们一天四门不出,却早已知道向阳处的草已经露出了芽尖,嘶喊声不绝于耳。羊一吵闹,我就心烦。我一日三餐就故意端个大老碗,背靠着屋墙,面朝栅栏,尽管面条也是清汤寡水,面汤上没有一星半点的油花,但是我依然像是要给羊们做个榜样一样,将面条吸溜地介天响。我以为,羊看见我吃饭,会着急,而出乎我意料的是,它们却异常平静。事实上它们一个个都饥肠辘辘,我的行为却不足以将它们彻底激怒,这些心地善良的羊们,隔着栅栏看看我,便转身离开,叫喊声渐次平息,只有那几只对外面的声音有些好奇的羊羔,一脸无辜地瞪着圆圆的眼睛看看我,偶尔朝着我的大老碗叫喊几声,见我无动于衷,它们也会安静下来,回到大羊身边,卧在麦秸上反刍,大羊们或反刍,或停下嘴巴回味羊的事情。

卧在麦秸上的羊,背如刀脊,肚子却大得离谱,我每天雷打不动地一天吃三老碗面条,却依然瘦的连个衣服也撑不起来。

我在心情大好的时候也喜欢与啃着草皮的羊儿交流。我会俯下身去,用手的抚摸传递我内心的善意。在羊的心里,它一定能够感知我的善意,同时,它的鼻息里也会暴露出它内心的不安和恐惧。因为我的双手在前一刻钟才放下屠刀,手上沾染的血迹已被清水反复冲洗干净了,而我的双手依然沾染着血的腥味。

羊儿明净的眼神里,从不沾染人世间的荤腥,杀戮常在羊的眼前发生,同类的血腥常使它们恐慌不安,它们依然只保持对青草的依恋,性情依然温和,杀戮和血腥并没有使它们变得凶残,吃草的羊,是绝不会干出杀戮的事情来,无论同类还是异类。

平淡的生活

田埂以外,是一片芜杂的野草滩。从春至秋,总有各色的小花儿开放,分不清是同一种植物在不同的季节里开着不同的花儿,还是不同的植物在不同的季节里开着不同的花儿。每一次出工,都能看到有蜂蝶在草间往复忙碌着。我在闲暇的时候,就盯着一朵盛开的花儿看,无关是什么花,只要有蜜蜂来往,我就喜欢。忙的间隙里,我也不忘抬起头,看它们在草丛里翩翩起舞。

我斜倚在田埂上歇息的时候,有一只负重的工蜂落在我的腿上,准确地说,它是从空中掉下来,砸在了我的腿上。一只体型瘦小的工蜂,腰里像是系了一根细线,快要将腰勒断了。纤细的后肢裹着两截粗粗的蜂蜡,蜂蜡金黄,它的浑身全是黄色的蜡粉,像是刚刚从蜡粉里爬出来一样。它面无表情地对着我,耷拉的触角和翕动的腹部,它已经筋疲力尽了,我尽量不挪动身体,我几乎屏住呼吸,只为让它在我的腿上多歇息一会儿,它一定还要赶很远很远的路才能回去,我有幸在这个早晨成为它乃以信赖的驿站,若是一只红头苍蝇,我会毫不客气地一巴掌将它扇远。

硕大的复眼里看不到的我的影子,却极其明亮,似乎时刻在注意着我的一举一动。这个表情是令人动容的,它已经疲惫不堪了,依然没有放松警惕,仿佛它的处境里危险无处不在。我突然有一个大胆的想法,如果我能说话算数,我一定说服蜂王,让这只勤劳的工蜂,在年底升为蜂巢长,而且我要尽力让它在我的腿上多歇一会儿,使它恢复体力,圆满完成任务,而不是死在奔忙的路上,唯有这样,我的建议才显得弥足珍贵,它若累死在了奔忙中,就算是给它封个蜂王又有何用呢?

这样想的时候,我觉得自己也很幸福。

如果把面朝黄土地的劳作看作是一种美,这个世上,就没有什么可以阻挡我的幸福,在我足以用土地上打下的粮食将孩子们健康的喂养大。不妨,我们在某个深夜,开启音乐,喝上几杯干红,带着脸颊的绯红,贴着耳根重温一下十几年前说过的那种令人心跳耳红而又令人心情愉悦的话,然后酣然睡去。在黎明前,我还是依照惯常的生活,先起床,为你拉一拉被角,然后在电热炉上给你熬煮一杯苦茶,我们面对面席地而坐,正儿八经地谋划一天的活计。出门时,将昨夜腾空的干红酒瓶放置于墙角的一堆空瓶中,而且小心翼翼,尽量不要发出响声。

为了迎接幸福生活的来临,我在一月的农闲里精选种子,黑褐色的荞麦种子将是七月里盛开的一朵朵荞麦花;二月整地平田,我要让八月的庄稼站在平展的土地上列队等待收获,我喜欢站在平展的土地上,看欢腾的麦浪;我在三月悉心播种,我把九月播撒在湿润的土层里,然后满怀着期待等待九月成熟;我在四月呵护所有庄稼的青苗,我要将人间的温暖通过庄稼延续到荒寒的十月;我在五月浇灌土地,准备在十一月将幸福全部收进怀里。我在六月的热浪里穿行,只为在腊月好好地待在家里,将我们持续了十年的感情,重温一番,带着好心情,准备好好地过个年。

我要在野菊花盛开的时候,把最肥美的花摘下,送给我的那个唠叨起来喋喋不休的脸色开始泛黄的女人,如果她有一个好心情,她会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为我好好做几顿丰盛的晚餐,我也会在好长的时间里,获得安宁。我们一起在荞麦花儿盛开的季节,去地里收割胡麻,我会刻意对她说上一句,我们也曾像荞麦花儿一样怒放过。

我的故乡无比宽容

我出生于南湾。而此刻,我正站在异乡的土地上,看那孕穗的玉米,看它们一天天长高,高过我的头顶,再在我的头顶上开出一片浅绿色的天花。花药弥散的七月,我在异乡的土地上等待一茬玉米成熟。

我心中的故乡依然是南湾。故乡不只是出生地,出生地却一定是故乡。故乡还是我长大并出发的地方,回望故乡,是一次内心的感恩,每一个人的心里都装着自己的故乡,虽然故乡留在每一个人心中的影像不同,但是故乡留给人的记忆是温暖的,是可以激起人内心中的感恩。

我出生以后,母亲说,让我留在村庄的阳坡地里,像父亲那样守着麦田长大成人,娶妻生子,延续香火。母亲让穷苦的日子过怕了,我的出生正好赶上为这个缺吃少穿的家庭带来了三亩口粮田,守着这些土地,就可以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父亲却执意要供我念书,然后走出大山。父亲也让入不敷出的苦日子苦怕了,出生地山高地陡,爬山溜洼地劳作,只能勉强糊口。他心里是不愿意让我再重复他的活法。于是,我的童年依着母亲的意愿,守望麦田,从第一茬麦子开始我的农村生活。长大后,我就遂了父亲的意愿,离开了村庄和麦田,背负着母亲失意和父亲的希望,背井离乡,从此,南湾就在我的身后。

我出生时父亲移栽在门前的那棵杨树,已经长成了檩,我也是在自以为成材的那一年,决然离开了村庄,一棵杨树在乡村哲学里就是为了长成椽或者檩,离开故乡的时候,我深以为然。

落叶是植物对根的回望,我在外奔波的时候还很年轻,执意远行,固执地认为,年轻就应该离故乡远远地闯出一番天地。然而,与人的并不长的一生相比,这种冲动却稍纵即逝,总会有一天,当我突然不再乐于奔波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模样越来越像我那老去的父亲,我禁不住会花费一些时间回味过往,回味那我曾经不以为然的童年,这一回味,便上了瘾。

渴望成材,同时我也深深地恋念着我的童年。故乡有我的童年,我把我的童年时光留给了那片土地,颠沛流离的生命历程中,刻骨铭心的记忆,全部停留在童年的故乡里,我的故乡只有我的童年,没有我的未来,我把人生的未来交给了异乡,在异乡的土地上回望童年,就是回望乡下的祖辈和父母,就是回望故乡。

我是养子,养父母是我唯一的亲人,感恩父母,他们给予我的,正是因为这个世上有一对正在变老的夫妻,需要我的赡养,并为他们养老送终。

我在城市里的收入不高,生活压力巨大,我的房子不大,但是这些都不足以成为我就可以不用报答养育恩情的理由。一家人在一起,就是最大的幸福。在一起,每一天回到家,可以叫一声爸妈。我觉得,这是人生极致的幸福,我觉得我是幸运的。三十岁前,总以为所有的事都是加法,可是三十岁后,才幡然明白,那些先前认为的加法,大多成了减法。三十岁后,回到家,有父母在家,一家人在一起吃饭,是多么令人羡慕的事情,三十岁后,叫一声父母,就少一次。

我不想等父亲走了以后,才带着愧疚回想与父亲的种种,所以,我想尽一切办法,将父母亲从老家接到城市里,一家人在一起过。

我们深爱着自己的父母,如果我不选择留在老家,就把父母带在身边,一起走天涯,如果我不选择留在城市,我一定会在老家修葺房子,然后与父母在一起生活。我不想让父母留给我的记忆只停留在儿时,那样是自私的,我们只记住了父母为我们的付出,而没有老年时与他们在一起的记忆,父母一生留给我的最深的记忆怎能缺少他们老年生活的一切场景呢。

父母在哪,家就在哪,父母的身上背负着儿女的故乡。

我的故乡在等待中寂寞了,萧败了,它在等待中老去。我若不回,它就这样一直老下去。人迹罕至的土地上,荒芜的野草,荣枯中掩盖了我的羊群,麦田和我的童年。故乡离我很远,记忆却离我很近,我常常会在梦中,出没于故乡的童年的某个角落,日子留给梦的印痕,童年最深,我铭记着的,就是反复在梦境里出现的浓得化不开的乡愁,乡愁是不能与人分享的那再也回不去,却又不能忘,无法言说的,却又不能言说的个人记忆。一个人的故乡,同时也是一些人的故乡,故乡留给我的记忆是独特的,我只回味,不分享。

我最大的愿望是找一个人烟稀少而草木葳蕤的地方种地。一年有一茬好的收成我就感到幸福,修身养性,远离喧嚣和雾霾,自己挖土凿井,喝山泉水,吃自己种的粮食,做一个热爱生活的人。把遗弃多年的旧书捧在手中,安享读书写字的快乐。

让人的生活节奏回到本来的样子,慢下来,不是所有的事情非得第一时间弄明白,我只需知道自己的身世,只需知道我在干什么即可。人生需要积淀,享受慢时光与生命的步伐同奏的和音,享受天籁,适当的过一过苦菜就着玉米面窝头的艰苦日子,消解我腹腔沉积的脂肪,让我的身体停止肥胖。让我重新产生与人交流的欲望,我会和一个远道而来的人促膝而谈,抛开利益,设身处地帮一个需要帮助的人。

我的故乡,就是被抛家舍业的年轻人口口相传,念念不忘却又不愿回去的那个荒寒的小村庄。我也不愿意再回到那里重新开始生活,却不影响我想念它,我把童年留在了那里,我无法忘记自己的童年。故乡就在身后,故乡一直站在那里等着我们回去,在外面奔波累了,只要愿意,一转身,故乡依然在那里,等着你。只要愿意,故乡依然可以接受每一个将大半生抛洒在外的人的余生。

猜你喜欢
南湾野草故乡
小心野草
故乡的牵挂
信阳菜品牌化发展对策研究
——以南湾鱼头为例
李建国:誓把“野草”变身致富草
澳门
月之故乡
我种了一棵野草
一束野草
好玩儿的南湾猴岛